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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欢迎你”

 

昨晚到达阿布贾时,发现我们的飞机是这个首都机场的降落者,可见此地的寥落。停机坪上可以开荒,一群不知名的黑鸟(不是乌鸦)扑向尚未发光的月亮。美国大使馆的住宅区离机场有1小时的车程,到达住处已很晚,正好邻居送来意大利面和蔬菜色拉,吃过就休息了。

清晨醒来,一夜暴雨停了,窗外是陌生的鸟语,这才意识到已身在非洲,真觉得不可思议。天还不全亮,坐在大门边打盹儿的非洲哨兵被我惊醒,迷蒙中礼数也是周全的:“尼日利亚欢迎你!”他用带浓重乡音的英文说,眼睛非常好奇,显然中国女人在这里是少见的。

游泳池其实就在我们后院,但因为找不到后门钥匙不得不从前院绕行。没走近就看见一池子艳红的落花,是被昨夜风雨扫进池内的。周围墙头上,花仍不减繁荣,并没在风雨后“绿肥红瘦”。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下到池里,不然很难消磨这个人人睡懒觉的星期日清晨。

马上就发现这是一种极难领略到的美境。潜入水中,仰脸能看见深桃红色的花瓣,盖子一样覆在水面,低头,是一池底的绿叶。什么样的原理主宰了这红与绿的沉浮,不得而知。天亮之后,满池的红花绿叶就是垃圾了,将被清洁工清理出去。

从池的另一头浮出水面,看见两只彩色蜥蜴伏在池边,一只是橘红尾巴紫灰身体,另一只有条粉红尾巴,淡赭色身体,都有七八寸长,竟然像四爪兽那样蹲坐。昨天刚下飞机,看见一条小蜥蜴还吓得惨叫,今早已能近距离地观赏它们了,可见我的生存本能足够强健。在非洲,不能与其他动物开展外交,休想生存。对了,不知这两只蜥蜴是不是我们常常说的“变色龙”?我对非洲动物的知识等于零,如果您常常看美国“国家地理”的“发现”频道,说不定能给我解答。不只是蜥蜴,仔细看水面上的落花,我发现不少鲜红的蜻蜓尸体,也不知它们为什么要集体投水。也许是在风暴前飞得太低,被雨打进了池内。

游泳池一头朝东,一头朝西,东边是拔地而起的阿索岩(Aso Rock),形状有些像桂林的山峰。太阳其实已升出地平线,由于阿索岩的屏障,从我的角度看,东面的天空还是太阳橙红色的投影。不知名的大树举着肥大的叶片,梢子上已经镀有亮色。一个浓艳的非洲早晨,因为它我顿时原谅了这个外交官院落不近情理的一切:宽大丑陋的房子,蠢笨的殖民时代家具,轻易就被打断的电视网络……虽然大使馆有自己的供电供水设备,昨夜还是几次断电。刚刚下飞机时,为新鲜感所驱,我对来瑞说:“我们在这里待三年吧!”(他的任期或两年或三年,选择在自己)但一看到我们的房子和内部陈设,“两年!多待两年!”

我又跟来瑞说,离开北京前和我父亲谈到安排他来尼日利亚旅行,现在我担心了:这样缺乏审美趣味、保守的室内布置连我都吃不消,更何况他了。听说大使馆常常有当地民间艺术展销,我想买一些织片和木雕来,也许可以抵消一些装潢的平庸。在一个如此有文化特色的自然环境里,弄出如此乏味的居住环境,在我看,真是罪过。父亲常常说:“喂肚皮容易,喂眼睛难。”而非洲是一片多神奇的土地啊,它的人民从来没有喂饱过肚皮,却从来不让自己的眼睛饥渴,并用他们生命力无限的艺术品,去喂整个人类的心灵。没有非洲的艺术,就没有毕加索。

我坐在游泳池边,面对着阿索岩, 心想, 人造环境的平庸,被自然环境的美丽加倍补偿了。热带的天空和阳光,热带的奇花异木,组合成的风景也那么热烈浓郁,尽管被墙头上密实的铁丝网切割碎了。我们院落的墙头上都圈有这样的铁丝网,满是倒刺,可以设想它能让逾越者刹那间皮开肉绽。7点刚过,来瑞穿着游泳裤来了。我提议早餐就开在池边,他欣然同意。我回家煮了一大壶咖啡,又烤了法式牛角面包,用托盘端到池边的小桌上。我对来瑞说:“好吧,就在这里住三年吧。”他太了解我了,因此他听出了这句话的真意,他把它当作“我现在很快乐”来听。他明白我每一分钟的情绪都可能左右我的决定,而这个决定是不能当真的,他吃亏就吃亏在他已经太当真了。但他情绪昂扬起来,乐意接受我这一分钟的决定。

 

 

 

 

 

非洲老饕

 

七宗罪里贪食占一条。可是文化和文明发展到现在,吃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各国的辉煌厨艺不正是为助长人的贪吃而不断改善精致,登峰造极的吗?尤其在尼日利亚,无论本地人还是外来者,解决吃是正经理直气壮的事。吃不饱的要吃饱,吃饱的想吃好,吃好的想吃得健康,吃得健康之后又要吃风格、风味。来到阿布贾,夜晚显得很长,因为没有影院,没有剧场,没有购物中心,也没有安全的林荫道供人乘凉散步,只有吃。吃,何罪之有?外交官家属大院里的人总是相互搜索餐馆,盘点从别的大使馆获得的餐馆信息,交流每一道菜的心得体会。

在阿布贾下馆子, 可去的地方有限。因此驻外人员必须分享资源,把印象不错的餐馆评判和评语发表在内部周报上,没去过的餐馆也没人敢去瞎打误撞,总是等待敢吃嘴的那个勇敢老饕出现。所以在已知的餐馆里,靠得住总会碰上熟人。就是原本陌生的人,在餐馆多碰上几次,也就碰熟了。大家一致公认的好餐馆是一家黎巴嫩菜馆,在那里能吃到正宗高档的中东菜肴以及嫩的烤羊排。但这家餐馆很昂贵,随便要两个头台小菜就是五六十块美金。大使馆官员都是工薪阶级,用来瑞的话说:“外交官牛什么?挣的只比当兵的和邮电局职员高一点儿!”常常去那家黎巴嫩餐馆就会渐渐走近财政赤字。性价比较好的是一家印度餐馆,叫“WAKKI”,虽然环境简陋一点,整个房子是竹子建筑,地板也不铺,直接夯实泥巴当地面。窗子没有玻璃,外面卷着草窗帘,里面钉着蚊帐纱,这样既能防蚊又能透气,只是下雨比较麻烦,需跑到屋外去放下草窗帘。这家的蒜味飞饼在外交人员圈子里极有声望,弹杜拉鸡也做得地道,还有各式咖喱,都达到印度本土餐馆水平。有一次我们一群朋友周末,兴冲冲赶到餐馆所在地,发现只剩下一片开阔地了。有人怀疑记错了地点,可是这么多人一块发生失忆似乎又不太可能。大家去“WAKKI”次数太多了,就算人忘了路车都不会忘,老马识途地把人载到那里。

我们在开阔地上开始考古,终于找到几块曾经当窗帘的破席片,证明此地确实是“WAKKI”遗址。回到家之后,听到消息说其实周报上已经登载了告示,说尼日利亚政府近有个大动作,就是要拆毁所有不合格的建筑。印度餐馆就是这个大动作的牺牲品之一,被拆除了。阿布贾拆房子很神速,但建房子慢得惊人,有时几年建起一个框架,停下来等资金,等了几年资金到了再接着建,等不来资金很多房子就不封顶,像是没有头颅以空着的腔膛朝天。比“WAKKI”更不合格的建筑多的是,比如那些没有头颅腔子里长满蒿草的烂尾楼。据说“WAKKI”还会重建,但我觉得有生之年看不见它再开张了。

物美价廉的印度餐就此从我们下馆子的名单被划出去了。

剩下的餐馆中,有一家是希尔顿的自助餐。实在没别的可吃,这里的自助餐还是保质保量,具有信得过的卫生标准,气氛和环境也不错。餐厅设在二楼露台,布满热带植物,并且总是有乐队伴奏。来这里就餐的人们都会穿得像模像样,说话声音也轻声轻气,似乎这样就可以神游一次巴黎或纽约,坐进了某家米其林级别的昂贵餐馆。我次去吃希尔顿自助餐时,被取餐台上的丰富程度惊着了:光是肉就有几十种,日常吃惯的肉类当然应有尽有,更多的是罕见的肉,从穿山甲到鳄鱼(据说肉质十分鲜美),再到蜥蜴(据说比鸡肉要嫩)、鸵鸟、珍珠鸡,真正的山珍海味。我目瞪口呆地在台子边上踱步,先得扩充一下自己的食品认知度。另一条案子是刺身档,摆满各种生鱼,从三文鱼到金枪鱼,再到各种鳟鱼、虾类、贝类,虽然种类繁多,但基本上都面熟,只有一种东西从来没见过:盘子里对着一个巨大的螺旋形肉体,色泽为赭红,肉质非常紧致,粗看像橡皮,细看能看见肉体的纹理,类似某种热带木料。餐盘前面竖着一块招牌,说这种肉体是巨型蜗牛。一只蜗牛除去壳也有小号水桶那么大。仅仅是蜗牛裸体就这么大,不敢想象它们带壳的体积,应该有小土包那么大!据说它们生长在潮湿茂密的丛林里,有的可以爬到几十米高的树上栖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热带丛林里有这么一种奇物,试想我们去林中野游碰上它们,一个个酷似移动的小炮楼,也许会感到人类骤然变小了,天地万物都改变了一贯的比例。巨型蜗牛旁边放着块厚厚的案板和一把雪亮的厨刀。见我定在蜗牛面前走不动,一位尼日利亚服务员走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问他这东西怎么吃,他说可以生吃,也可以熟吃;生吃就由他用刀削下一片,蘸芥末和日本酱油吃,配上点泡生姜,很是美味。我不太有把握,又问道,听上去跟吃撒西米(生鱼刺身)一个吃法,他回答,这就是撒西米,不过是蜗牛撒西米。说着他就拿起了厨刀,我赶紧阻止他,说以后一定尝尝,今天已经吃过其他东西了,吃不下那么一大片蜗牛撒西米。我看出来了,那家伙的直径至少有五六十厘米,无论厨刀横切还是竖削或斜着片,弄下来的一片肉都比我手上的盘子要大得多。他赶紧告诉我,假如我想试试煎烤的蜗牛肉也行,就在那边油煎档。我走过去,并不是真要尝试油煎蜗牛,主要想看看那大家伙在油锅里会出现什么奇观。不少人在等待油煎食品,我挤进去,看见不锈钢煎板上有几块乌木般的东西,不用问那就是煎熟的巨型蜗牛了。

等我取了食品回到餐桌, 来瑞已经坐在位置上开吃了。他面前放着一大盘食物,旁边还放了个浅口汤碗,里面是某种煨炖的菜肴。尼日利亚本地菜肴以煨炖为主,因为他们让蔬菜瓜果都尽量长,长到极致体量,以图收获斤两足,而不讲究老嫩区别,加上热带阳光过足,一个礼拜能让豆角从开花到结豆,稍不留心作物就长得傻大憨粗,不靠煨炖牙口再好也难以咀嚼。我问来瑞那是一碗炖什么,他说是炖蜗牛肉。我赶紧去看那些深色肉块,虽然被切得很小,炖得也够火候,但还是能清楚看出蜗牛肉的特质。我问来瑞味道怎么样,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so so”,不那么好,也还过得去。他说着就要叉一块蜗牛肉给我,我吓得赶紧把盘子端起来。他说蜗牛的味道奇怪,带点儿木头的香味,但口感实在不敢恭维,活像胶皮。我说那有什么吃头,他说本地人敢吃他也该敢吃。我想他敢吃是因为把人家剁碎了炖烂了,要是在林子里跟一群移动炮楼般的巨型蜗牛相遇,还不知谁敢吃谁呢。

不久我们回到美国探亲,碰到了我的表姐夫。他说自己有位好朋友的父亲是个美食家,也是个食品探险家。老人有个既富有又孝顺的儿子,只要父亲打听到哪国哪省市有一道父亲没吃过的菜肴,他一定会替父亲买张商务舱机票,让父亲从台北专程飞去品尝。只要他有空,生意上的事物撂得开,也会陪着父亲同往。有一次老爷子听说尼日利亚有种用丛林里的巨型蜗牛做成的撒西米,立刻觉得挑战来了,跃跃欲试地要去吃一趟,儿子买了两张商务舱机票,陪他飞了17个多小时,来到拉各斯的一家擅长做巨型蜗牛的餐馆。这家餐馆里有各种方法烹饪的巨型蜗牛,但老爷子指定要吃蜗牛撒西米。他饭量不大,加上前餐头台,佐餐点心,他也就是尝到为止,多就吃了削成纸薄的几片撒西米,二三十克蜗牛肉到顶了,跟整个庞然大物的蜗牛来说,擦破它一层皮而已。但是等到老人回到家就开始病了,先是肠胃作怪,渐渐全身不适,持续发烧,烧到神智全无。没有任何对症的药物和针剂可用,也跟所有已知病症的临床表现不同,急坏了儿子。后医院终于在老人的血液里找到了病因:一种稀有的寄生虫。寄生虫从非洲丛林进入巨型蜗牛,进入餐馆,再进入老美食家的嘴巴。寄生虫完成了纵跨非洲、欧洲、亚洲的长途旅行,终点站暂定为老人的大脑。一旦这种寄生虫攻占了人类的脑子,人就败给虫子了。老人终成了寄生虫的寄生体,吃他住他消耗他,后胜利夺取了他的生命。

那个有关“不定谁吃谁”的问句再次出现,并大致得出答案。傻呵呵的庞然大物们被一个个猎取,一个个化整为零地吃掉,以为它们不会吃回来?人类的历史就是单行道地一路吃进自然,以为自然不会吃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