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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格拉斯哥V.西市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佐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彿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份,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份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的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

小韩路上对他说,这夫子庙是南京很著名的去处,为了纪念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夫子。他就兴奋起来,说他知道孔子,他知道的还有一个孟子,是孔夫子的儿子。小韩就对他好脾气地一笑,说,这倒不是,我以后慢慢讲给你听。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各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把他吓了一跳。这河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让他失望了,水不仅是浑,而且黑得发亮。他于是很坦白地说,这河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污染严重的河流。小韩脸红了,现出很惭愧的样子,说政府在治理,会好的。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然而终究不是。这时候有船过来,载着图新鲜的游客。小韩问他想不想坐上在河里走一遭。他探了一下头,看那油漆得花团锦簇的船上,站着个敦实粗短的中年船工,那船工直起嗓子拉了一下生意,然后清了清喉咙,“扑”地向河里吐了一口。也并没有看到意想中的歌娘,他就摇了摇头。

小韩又带他往前走了,他看到前面有了红墙金瓦的建筑,虽然颜色是旧了,但是在这嘈杂中却有股肃然之气。门楼上是一块匾,上面书写着很遒劲的汉字。这四个字倒认识三个,“天下文”,然而后一个却没见过,他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字。他在心里一笔一划描摹着这个架构巍峨的生字,心里有了被征服的感觉。

 

小韩说进去看看,就去买门票。他很奇怪这样的地方竟要门票,觉得自己朝圣的心情被辜负了。

小韩兜了一圈又回来,很失落地说,售票处的人说里面在修缮,竟不放游客进去。他倒不以为意,反而心里有些理解了:这庙虽然不是像迪斯尼那样是用钱堆起来的地方,却总要经费来维护。这门票就算是变了相的香火,孔老夫子总该能受用的。

两个人沿着河畔走着,说些闲话,说着说着也就沉默了。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待这队人锣鼓喧天地走远了,他也看够了。他看够了,回过头来,小韩却不见了。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还是看不见,就跑到了刚才那座桥上,引了颈子望。他身形高大,动作又很夸张,这样望来望去,就好像一只神态焦灼的鹅了。

小韩是个没什么特色的人,穿了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他这么东张西望,一时觉得这密麻麻的人群里,到处都是小韩,然而又都不是。

他失望得很,心里又自嘲,想不到才刚刚天,自己就演了出迷失南京的活剧。这时,突然他想起小韩其实给过他一张名片,上面有个手机号码。他心里得了救星似的,急急地下了桥来。

可是他并不知道哪里能找到可打的电话。路上散落着电话亭,然而他身上却并没有一张电话卡。他就循着沿街的商铺一路走过去,看见铺头里的小老板就比划着,用小指和大拇指作个打电话的姿势,然后冲着人家扬扬手里的十块钱。然而对方似乎不很明白他的意思,总是迅速地摇摇头。他就这样走到了一堵墙跟前。这墙上覆着青瓦,原本是古意十足的,却似乎刚刚修整过,刷得雪白粉嫩。墙上有一道拱门,门上写着两个字――西市,这两个字他都认识,他想“市”大约就是城的意思,这门里面,该就是一座城了。

他不自主似的走进去,跟着有些惊异了。外面是熙熙攘攘的,这里面却是十分的空和冷,似乎起了清寒之气。地上的路是大而厚的石板铺成,他踩上去,觉得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两边的房都是黛瓦粉墙,黑漆的门。门上浅浅地镌着浮雕,他看不清那图案,就觉得深奥。窗子也是镂空的。很阔大的檐从房梁上延展出来,一星半点的阳光要钻进门窗里去也变得艰难。往前走了几步,他看到一个中年女人站在门口,又弯下腰去,拿着个扫帚疙瘩洗刷自家的门槛。这动作在他眼里也是施施然的。他独自矗立在大片的阴影中,看着眼前的风光,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走进了守旧人家的大宅门。总觉得这里,该有个光艳的戏子唱起了幽怨的戏。然后年华也在这咿咿呀呀的腔调里,身不由己地老过去。这就是他想象的古老文明了,并不是因为无知,更多是因为天真。其实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他却是看不出来。

他正冥想着,却听见似乎有人唤他。回过头去,看到刚才那个中年女人在和他说话。她说得很快,语调铿锵,和这氛围并不谐和。他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就指着她身侧的门。他走进去,才恍然。原来里面的陈设也是商铺,但是卖的东西却不同,有些字画和瓷器,还有形状怪异的古玩。他左看右看,只觉得这些东西珍奇,和自己却无太大干系。那女人就把手伸进玻璃橱,拿出一根透绿的链子在他眼前晃。他并不感兴趣,转身走出门去。

他又转进了另一个铺子。这铺子里坐着个神态阴郁的男人,看到他进来,脸上倒堆了笑。铺子里的多都是金属的物件。他看到门口的架上有只生了铜锈的器皿,模样十分庄重,他觉得眼熟,想了一会儿,想起这东西叫“鼎”,是古中国的饭锅。他敲了一下,“当当”作响,那男人就走出来,说了句什么,脸上的神情不甚好看。他赶紧停了手。这铺子里也有个玻璃橱,他在里面浏览,突然眼前亮了。这橱里有一只通体金黄的小鸟,张着翅膀,却长了一颗兽的头。小是真小,可以放在巴掌里﹐然而形态是气势汹汹﹐分明是头具体而微的大型动物。细节也很精致﹐身上有些均匀柔美的纹路,纹路间却有些发黑,他想这应该就是文物的标志。他指了指,柜台上的男人就拿出来。他捧到手里,竟就放不下了。他终于鼓了勇气问那男人,多少钱?他相信自己这句中文说得十分地道,因为他听说在中国这是句实用的话,所以早就私下里操练了无数遍。那男人对他伸了五根手指头,说,五百。他是听懂了。很认真地摇着头对男人说,太贵了。其实对贵不贵他心里并没有底。这只是另一句他反覆操练的话,因为他知道中国有着讨价还价的伟大传统,这传统里蕴含着历史悠久的斗智斗勇。男人说,那三百。他愣了一下,说,行。这样速战速决出乎男人的意料,立刻换了很温存的神态,看着他摩挲了一下那只小鸟,然后把手伸进皮夹子里去。这时候他听见一个干脆的女声。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从柜台后面的小凳子上站起来。他很惊奇地,听她对他讲起了英文。她的英文很流利,虽然发音不甚标准,但是他却十分清楚她是在阻止他买这只小鸟,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赝品。那男人看看他,又看看女孩子,茫然无措,没有了之前运筹帷幄的精明表情。当看他终于把已经拿出的钱又塞回了皮夹子,男人才明白过来女孩子搅黄了自己到手的生意,于是很恼怒地和女孩争执起来。那女孩倒是很镇定的样子,并不怎么还口,嘴角歪了一下,表示对男人的不屑。看他还愣在那里,那女孩就用英文对他说,还不快走,我哥他是想钱想疯了。他于是恹恹地出了门去,觉得所谓中国之行到现在为止总算不得很顺利。这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迷失的人。又想起了小韩,他慌了神,意识到自己似乎又在方才的闲适心情里浪费了大把的时间。他有些恼自己,现在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了。他站在原地,终于回转过身,又走进了刚才的铺头。他进了来,听到先前的男人用中文很凶蛮地对他说了句什么,他并不懂。倒是那个女孩子,问他又来做什么。他只好说了,想借他们的电话用一下。电话其实就在玻璃橱旁边的桌子上,他是看见了。那女孩侧过头去看了眼铁青了脸的哥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形状小巧的手机,对他说,打吧。他拨通了电话,很快就有小韩很激动的声音飞出来。他听到小韩问他在那里,他茫然地向外面看了一眼,然后问那女孩,这里是哪里。女孩笑了一下,从他手里拿过电话,利利索索地用中文说了两句话,又把电话给了他。小韩说,你就在那待着,可别再动了。这话说得很婆妈,好像出自一个饶舌又关切的母亲。他笑了笑,心里有些暖意。

等小韩的时候,他偷眼看了那女孩,才发现她其实是长得很好看的。只是打扮得很朴素,昏暗的光线似乎又吞噬了她另一半的美。女孩掏出了一个指甲钳子,剪起了指甲。他对那女孩说,他从苏格兰来,是留学生。那女孩却并不关心似的,也不搭话,仍旧剪她的指甲,剪好了就用小锉子一下下的磨。磨好了就将手抬起来迎着光看看,看了看又接着磨。

 

这时候,小韩两脚生风地走进来,嘴里大声地嚷嚷,说我都快急死了,你倒好,自己可着心乱逛。他还没有反应,女孩听到却无声地笑了。因为小韩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是用中文说出来。他虽然听不懂,却也明白小韩语气激烈在责备他,他心里倒舒泰了。这说明这个中国青年不当他是国际友人了,只有对同胞和哥们儿,才会这样不加掩饰地气急败坏。他朗声大笑起来,小韩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嘴里还是嘟嘟囔囔的,仍然是中文。

 

 

N大学将他的住处安排在学校西侧的留学生公寓,后来当他知道同级的中国学生要八个人住上一间宿舍,才明白校方对他是何其的优待。

他登记的时候,看到他姓名旁边写着一个名字――马汀。这是他的同房。

马汀是个壮硕的新西兰人,长着一张通红的大脸,脸上密密地生着酒刺。每颗酒刺都危险地肿胀着,仿彿蓄势待发的小火山。然而马汀的为人,却似乎不及脸上的酒刺热情。他走进房间,马汀正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一只脚浑然忘我地端详。他打了个招呼,对方只是冷漠地看了一眼新来的同房,就继续低下头去研究脚趾头。

他去淋浴间洗了个澡,裹了浴巾出来,打开箱子找衣服。穿好了一身短打终于往床上沉重地一躺,却发现马汀定定地看着他。马汀把头低下去,嘴里很小声地说,刚刚把你的球鞋放到门口去了,我对异味很敏感,我有洁癖。他嘴里连忙说着Sorry,然而心里却有些不适,觉得这话被马汀说出来似乎不怎么协调,好像头几百磅的大熊非要踮起脚来走路一样。

 

他崭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了,由于原来的大学不能完全认可他在中国所修的学分。所以他听专业课,倒有一半是旁听的身份。这样未免少了拘束,然而因为他是个性刻板的苏格兰人,有着闻钟起舞的良好习惯,所以并没有迟到早退过。他因此却要经常吵醒睡到日上三竿的马汀,心里多少有些不过意。后者倒没有表现出什么抗议的情绪,只是有天睡觉前,他看到马汀耳朵上多了一对模样精致的耳塞。

这所大学表现出和国际接轨的雄心,所以很多主要的专业课是用英文授课的。上半导体应用课的老先生早年留学欧洲,英语地道,却有着很夸张的慵懒的喉音,呼哧作响。这声音有着很强的催眠功效,班上倒有一半同学昏昏欲睡。他强打起精神,把自己挺得笔直。

他每个星期照例要上三天的中文强化课。他们的语言老师是个声音响脆的女博士。语速很快,每个音都在唇齿间咬得粉碎,和在格拉斯哥教他中文的台湾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他时时泄露出的绵软的国语腔就经常遭到老师的批评。他偶然在课堂上碰到了小韩,小韩这时候的身份是他们的汉语辅导员。这是一份挣钱的差事,辅导一个钟头有八十块钱的酬劳。小韩经济状况不太好,似乎打了很多份工,很忙,所以他们就很少见到了。

有一次的中文实践课,老师给他们设置的是个购物的对话情境。他扮演一个买东西的顾客。一忽悠间,他想起了来到中国的天,在夫子庙度过的那个下午。想到这里他未免有些分神,他指着面前虚无的物件问和他配合的法国女孩多少钱,没待对方回答,他就心猿意马地接上去,太贵了。台下就是一片哄笑。女博士也笑得花枝颤抖,说,许廷迈,你这会儿倒是像个地道的中国人。

他自然是想起了她,那个黄昏,站在浓稠暗影里的女孩子。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想念她,然而仔细想想,却发现其实她并没有给他什么可资回忆的东西。

他能记得的,只是她脸上一种宠辱不惊的神色。这很有别于西方的年轻女人,她们太放任自己,像是随时敞开了的大衣橱,各色鲜艳的杂碎在里面一览无余。然而一旦敞开了,往往又忘记了关上,情绪不加控制地倾倒出来,你多看了一眼就觉出了乏味。而这个女孩子,是江南老院儿里西厢房的竹帘子,轻轻掀开了一角,没待你向里头看个仔细,她倒先静悄悄地合上了。

她对他构成了一种吸引,这吸引和他的生活若即若离。他也许是暂时遗忘了,而这时想起她来,思念却变得很强烈。

 

这个周末,他又来到了夫子庙。然而他再一次迷了路,转了许多圈,也没找到那个叫做“西市”的地方。不得已,他买了一份夫子庙的游览图,这地图是中英文注释的。西市,在上面是极狭窄的一个街,和这条街平行相对的,还有一条叫做“东市”的街道,两条街的尽头其实相连着。他发现夫子庙的布局其实极为规整,街巷脉络间呈现出的,是复杂的秩序。是一具肌体的血管,看似枝蔓无章,却是时时处处都畅通的。

他又发现,“西市”的旁边,用英文标了译名,Western Market,西边的市场。

他走进西市的时候,是正午。有些三三两两的游客模样的人。石板路上见了光的地方,也被晒得发了白。他找到了那个铺头,走了进去。这里面还是阴暗的。有零零碎碎的阳光拼了命要进来,又被窗棂格子筛了一回,投影到了放着博古架的那面墙上,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好像残了局的一盘棋。

那个男老板不在,他看到她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在翻看一本书。她并没有意识到他进来。他咳嗽了一下,她这才警醒地抬起头。

她认出他来,并没有些意外的神色,只是很温和地对他笑笑。她问他,想要些什么。这一问之下,他有些失望,事先想好的话也忘了。他终于对她说,那天,谢谢你。她愣了愣,说,不用谢,我们宰老外都惯了的,我也是偶尔良心发现一回。

他说,我,很像老外么?又指了指自己的头发,说,我和你是一样的。

她开始是笑而不答,过了一会儿终于说,你们在国外长大的,眉眼里有种呆气,我们做生意的人,可是世故惯了的。

看他还是不解,就用中文说,中国话里,这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轻轻重复着,觉得这是在韵律上很美的一句话。

她看他仍旧呆呆地站着,终于问,你,还有事么?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她倒有些无措了,说,你还真是个实心肠,就为了来道声谢么?不过,我可是要打烊了。

他看她把面前的书合了起来,原来是一本英文书。他看见了书名,是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这是本内容惨淡的书,关于一个平凡男人的失与得。她又在面前的抽屉里悉悉索索地翻了一会儿,翻出了一串钥匙来。她把钥匙对他晃了晃,说,你要是下午想来买东西,我哥在这儿。

 

他终于鼓起勇气问了她,可不可以给他留一个电话号码。她踌躇了一下,打开抽屉,拿出一本发票簿子。翻开一页,写下了一个名字和电话。他说他也想给她留一个,如果她有什么事情,可以来找他。他想要掀开另一页来写,她说,不用,就写在这一页上吧。他愣一下,想她可能出于节省的考虑,要将这纸撕成两半,就在她写下的字的另一边遥遥地写下,许廷迈……然而他写好了,她刷的一下将先前那页撕下给他,下一页仍然是两排清清楚楚的字。发票是双联的,前一页的背面其实是张复写纸。

他很欣赏她的聪明。做这些时,她并没有什么表情,撕发票的手势也是娴熟之极,好像他不过是个买东西的人。

他和她走出铺子,她轻轻掩上了古色古香的店门,拿一把大铜锁松松地扣住门环。扣好了,又用手努力地向门上够着什么。他伸长了手臂,轻轻地一勾,勾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制的卷帘门。这是沾染了现代文明的东西,他觉得在这里煞了风景。她又将卷帘门结实地锁在了地上,把凝滞的时间一同锁在屋里了。

这时候他看清楚了她。她是个眉目疏淡的女孩,因此轮廓不是很明晰。在阳光底下倒没有了暗沉沉的风韵,脸上有些浅浅的斑。他还是觉得她很美,他是个先入为主的人。

她对他说了再见,急急地走了。他看见她窈窕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梭,一忽儿不见了踪影。

 

回到公寓,他小心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发票,看了又看。她写下了一个英文的名字,Juliet,在他的印象里,这名字因为直白的浪漫,总有些俗艳。然而这时,他却觉得美得不可方物。漂亮的花体,在英语国家倒是很少人用了。J字被她签得繁复优柔,带着没落的美感。他再看自己签下的歪歪斜斜的“许廷迈”,心里不禁有些羞愧。

他出着神,并没注意到马汀走进来。马汀在楼下健身房做了运动,这会儿正咕咚咕咚地往嘴里倒矿泉水。看了他半天,他仍然没什么反应。

马汀终于开了口:你是恋爱了吧。这些中国女孩子,是会叫人上了瘾。他惊醒般抬起头。他虽然对这个同屋不存太多好感,然而直觉与洞见这类东西,总是叫人迅速地产生钦佩的情绪。

他没有想着去辩白,反而很虚心地问马汀:你和中国女孩子谈过恋爱么,那是什么样的?

这时候,马汀正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挤着脸上一颗酒刺。听他这样问,手停了下来,有些不屑地笑了:恋爱倒是谈不上,我轻易不会恋爱。不过我可以和你说说她们的好处,这些女人,穿着衣服一个样,脱了衣服和你上了床又是另外一个样。所以她们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就很过瘾了。

他很厌恶地低下头去,觉得自己美好的心情突然间凋萎了。

马汀倒是不以为意,只管自己说下去,宝贝儿,别太天真了,谈情说爱虽说靠不住,也要选个合适的地方。

有些事情,是无法因地制宜的,譬如爱情。这是他的想法。

 

当这个电话号码烂熟于心了,他终于决定打出去。他又在心里操练了很多遍开场白,要把这句中文说得地地道道。然而,因为句子中间镶嵌了她的英文名字。他时时培养好的语感,屡屡会力不从心地脱了轨。他拨通了号码,问,请问是Juliet吗?末了是个滑稽的尾音,唐突地让他张大了嘴。那边愣了一下,然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冷淡地说:你打错了。

他找出那张发票来,确信自己并没有打错。于是又打过去,这回那个男人粗暴地说,告诉你打错了,毛病啊。

他不太懂什么叫做“毛病”。然而他觉得这个男人的声音有些耳熟。

他再打过去,没有人接他的电话了。

他无端地有了很多的猜测,猜到后,竟有些焦急了。他决定还是要去看个究竟。

 

她看到他,有了惊异的神色。这一惊,她的脸上就有了不同往日的生动。她回头看了看在暗影子里打瞌睡的哥哥,低低地问他:你又来做什么?

他竟不知道说什么。

看来,我哥的手机号码并没有拦着你。

他听她这样说,心里倒是恍然和释然了。他嚅嗫了一下,终于说,我只是想知道你还好。

她冷笑了:我好不好,和你有什么相干,我们并不认识。

他听他这样讲,缓缓地抬起了头。她躲过了他的眼光去,口气却比刚才自制了很多:我很好,现在你知道了,可以走了。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把她吸进心里去。他转过身去,走了。他走得似乎很果断,心里却发着空,并没有注意到阴暗里悬挂着一架藏羚头骨。他实实地撞了上去,是沉闷的一声钝响。他觉得眼前有些黑,站定了。他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没回过头去,嘴里轻轻地说,我还会来看你的。

她并不知道,自己把手边翻开的书页子已经揉皱了。他并不知道,这时候,她倚着镂花的店门,远远地看他,看他摇摇晃晃地走出了西市。

 

他决定了的事,往往就有了恒心,这恒心其实是英国人所固有的。没有课的时候,他就会瞅着空儿到夫子庙去。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他生活的轨迹。然而,他又非一成不变的。他不会再迷路了。因为他有着年轻人的冒险与探索精神,他总是会在夫子庙一带任意寻找一个起点,往往是他自以为陌生的,然后七拐八绕地转悠,后总能看到一处似曾相识的地方,凭着依稀的记忆摸到西市的门口。他对这件事有些乐此不疲的兴味,在中国实践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真理。

开始去夫子庙,他总是坐出租车去。后来,他学会了省钱,坐7号巴士,站在飘荡着汗味的人群里。那时候这座城里的巴士还没有空调,车厢里的空气总是很热,他的情绪也被蒸发着,升腾起来了。

他走进清冷的西市,多少有些黯然下去。他的行为对于他自己,也是不可解的。他说去看她,竟是真正意义上的“看”。有时是走进店门去,晃荡了一下,眼光在货物上扫视,很认真地。然后目光终的归属,总在她身上,只是一瞬,就收回去。转身就离开了,样子全然是个冷漠而矜持的顾客。有时候,他并不进去,只是隔着窗棂子看她,看阳光在她身上停停走走,一看就是很久。每次他来,她都是知道的,她并不恼他,因为没什么可恼的。由于这店铺门可罗雀,她哥哥也意识到了他在铺子里周而复始地存在,记得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然而也只是记得,仅此而已,因为他没有做什么越轨的事情。

他每次摇摇晃晃地走了,她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波澜。他有着中世纪古老骑士的作派,西市是他眼里的一座城堡。他对于她,有一种浪漫的倔强。他总觉得他对于她,有着某种莫名的责任。这种责任根植于唐吉诃德式的悲壮传统,然而他的感情却是隐忍下去的,没有任何死缠烂打的嫌疑。这样久了,她心里虽不理解,终于有些欣慰。因为她知道,他做这些,到底是为了她。

 

这一日,店里只她一个人。他走进来,看她翘着手指头,在计算器上点点戳戳。看了一会儿,他看出这只是她百无聊赖的游戏罢了。这时候是南京的“秋老虎”,天闷热得莫名,是夏季气势汹汹的回光返照。虽然这店里说是阴凉的,却带了自欺欺人的成份。因为密不透风,偶然有些流动的空气,也席卷着焦躁的热度。柜台上倒是有台电风扇,卡叭卡叭地运转着。那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刘海,像一排齐匝匝的摆动的流苏。有些风钻进了她的领口里去,粗暴地掀起了她衬衫领子的一角,她颈窝里就有大块的白皙的肌肤暴露出来。他把眼光收回去。这时候,她扳动了一个钮,原本定了向的电风扇就摆动起来,扇叶子将簌簌的风也朝着他吹了过来,虽然不凉快,却是很温暖的。他听见她说,天太热了,你不要老是来了。他听得出,这和先前的拒绝是不同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要打烊了。他其实总是奇怪着,觉得她打烊的时间比其他的铺头早了很多。本来是没什么生意可做,可是这样早,总好像有些自暴自弃。他帮她锁上了铁闸门,转了身要走。这时候她低低唤住他,问道:你胆子够不够大?

他茫茫然地点了头,她说,那好,跟我走。他就跟着她走。她走得疾,步态十分优雅,像是在闷热的气流中游动的一尾鱼。他因为个子高,步幅很大,却渐渐跟得有些吃力,觉得脊梁上有滚热的汗水流淌下来。然而,她却并没有回过头去关照过他。他们经过了很多地方,有些他觉得眼熟,有些就是很生的。他们走进了很长很窄的一条街道,道路两旁摆着大大小小的鱼缸和鸟笼,偶尔也有长相怪异的禽类嘎地对着他惊叫一声,就有各种各样的鸡鸣狗吠跟着呼应。他想这里应该是当地的一个宠物市场了。

终于走到了街道的尽头,她的步子也慢了。他看到有些高高低低的民房在他眼前错落地现出来。一色是灰蒙蒙的,混凝土的外墙往外渗着湿气。他抬头看了看,并不见一些阳光。四周林立的大厦,严严实实地造了一口深深的井。而这些民房的位置,好像就是在井底了。他跟着她在民房间穿梭,且左且右,渐渐他又迷失了。他似乎闻到了一些污秽的气息,胃里有些翻腾。他们穿过了一条很深的小巷,眼前倏然开阔起来。

他们跟前,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