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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的爱好

 

以前我并不知道很多人对于文笔这回事有着深沉的执念。我以为关注此事的大约只有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要过高考独木桥嘛,直到有个旧日同窗写了一封邮件给我,倾诉他因文笔不佳而产生的种种纠结烦恼。起初我不以为意,心想他一介社会学博士候选人,文章只需有理有据、逻辑分明就好,要那些个花哨玩意作甚?依此思路我回复了邮件,劝他放下心中执念,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以成就自己云云。之后的一阵子,出于无事不探求、时时爱分析的作风,和各色朋友聊天时我都会提到这一话题:你希望自己有很出色的文笔吗?你曾经因为文笔平平而体验过很深的挫败感吗?答案各式各样,但有一致的走向,那就是:这事比我想象中的更是个事。尤其几位素来不大有文艺气息的朋友,在诚挚交流之下竟纷纷摇头叹息,沧桑地说起年少时为写好作文很是下了些不为人知的力气。可惜收效甚微,愈挫愈颓,终失望放弃,关上一扇门不再打开。

这些交谈震到了我。我本以为对文字的重量、质感与明暗的讲究,只是很小一撮人的爱好,那性质跟北京爷们玩核桃论“质、形、色、个”也差不太多:非关经济不涉民生,玩儿几把切莫当真。这些天的小范围调查让我意识到自己错了。想想古时候写了字的纸张都不可轻慢,得一齐拿到孔庙中烧化;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文字所能承载的,说到底,核桃怎么能够比拟?

不过,且先不管文字能不能通上灵,它能通往人类的心灵则是毫无疑问的。通过和诸多朋友的交谈,我深深领受到自我表达是每个人心底根深蒂固的渴求,它一点也不亚于对食与色的追逐。口头表达有局限之处,要是能够轻松驾驭文字,精确传神地写出自己的所感所思,那自然是极好的。相反,有苦乐而难诉诸文字,心中欢腾喧嚣笔下却一片死寂,该有多么地憋屈。自幼写作顺溜常被师长教唆“将来当个作家”的我,还真是没太体贴过这一群人的心理。要不然也不会在别人郑重其事来讨教的时候,说出“文笔不好就随它去鸟,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这样的话来。这就好比心理咨询师说出“婚姻不好就随它去鸟,埋头专注事业吧”或者“拖延症就随它去鸟,散漫一点的人生何尝不好”之类的屁话来。亏得我同学有涵养,没有跟我认真计较。

其实,我太应该理解他的心境了。我难道没有体验过和他一样求之不得的痛苦彷徨吗?将时光拉回三年多前,那时我还是个中重度拖延症患者,明明万般渴望妥善安排各项事宜,却架不住屡屡拖延,将生活过得滞重不已。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绝望久了就挣扎一下子,挣扎完了再绝望一阵子。本以为将在这样的轮回中耗尽光阴,谁知误入豆瓣的战拖小组,学到些番茄工作法之类的小技巧,一试之下,效果竟然好得惊人。于是在战拖的正道上就一路狂奔、所向披靡了,一面读书译书丰富理论,打通心里的任督二脉;一面积极应用各样技巧、各色软件??到今天俨然战拖达人了,时不时发个文章讲述下战拖心得,动不动解答下新一代拖友的战拖疑虑。在应付人生重要事项时,我已基本根绝了拖延旧习,生活开始呈现一些月朗风清的眉目了。

这个世界上有天生行事利落、对时间的感觉精准、轻轻松松就能有条不紊安排生活的人,也有很多始终在一片混乱中延挨度日的人。你本以为两者之间隔着不可逾越的深沟巨壑,到后却发现相隔的只是番茄工作法、晨间日记、Do It软件以及一周三次跑步而已。同样的道理,这世上有“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的苏东坡,有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也有从来提笔就犯难、挠破头皮多少回的芸芸大众,我们斗胆猜想一下,其中相隔的大概也不会是吓死人的天堑吧?一定有某些技巧和窍门能够帮助他们架起桥梁,只是目前在这一领域开拓的人还寥寥无几罢了。现有关于写作技法的书多是教人编织故事,关注的是如何构思情节、人物,如何熟谙大众心理、运用编剧理论、缀以流行元素写出一部受欢迎的小说或剧本。专注于提升文笔,探讨如何增加文字的密度,以丰富的词汇和句式织造出锦绣文章的,目前我还没看到。而依据常识以及与朋友们的交谈,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有志有闲于写小说或剧本,他们只是想使写下的日记和游记更流畅生动,富有趣味,使书面呈现的感慨或议论足以匹配他们思想和灵魂的深度。

写到这里,我要引用闻一多先生的诗了: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深深受益于互联网分享文化的我,想到终于也可以有一些东西拿出来分享给他人,简直欢呼雀跃。但愿我根据多年经验整理出的这套文章精读术能和番茄工作法一样有奇效。当然,战拖经验提醒我,凡事不可开头设想得过于美好,先踏踏实实地写吧,哪怕终只有五个人结实地受益,也不为枉写了。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之所以用了这么个标题,意在旗帜鲜明地反对如下观点:好文笔是写出来的。

我认为在提升文笔的训练中,读比写重要。只读不写,写作仍旧可以提升;但只写不读就未必了。“熟能生巧”这个词只适用于简单的手眼配合、肌体平衡活动,而任何一门艰深的学科,后起之秀再怎样天赋异禀也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才好开拓。语言文字何其精微复杂,埋头硬写难以搞定。必须阅读经典作品,取法乎上,写作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提升。

怎样取法呢?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坚决不要跟从多年来统治着中学语文课堂、在高校文学系也占据半壁江山的那种陈词滥调:使用了什么手法,寄托了什么感情,表现了什么精神,传达了什么思想??分析文章完全踩不到点上,简直像神婆在摇铃跳舞,自欺欺人。可怕的是,体制已批量产出了成千上万个神婆,戕害了或正戕害着无数未来花朵的审美品位。

举个例子说明,且看鲁迅《秋夜》的著名起段: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中学教案是怎么讲解的呢?“这是运用反复的修辞手法,指出赞颂对象,使读者有一个突出而强烈的印象。”是不是感到牵强敷衍,隔靴搔痒,解释力弱到令人过目就忘?咱还是来看看台湾的小说奇才张大春的说法吧:

 

(如果将鲁迅的原句)修剪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两个句子,乃至于“我的后园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一个句子??一旦修剪下来,读者将无法体会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修剪之后的句子也将使《秋夜》的首段变成描写“枣树”的准备;然而鲁迅根本没准备描写枣树呢——或者应该这么说:枣树只是鲁迅为了铺陈秋夜天空所伏下的引子,前面那四个“奇怪而冗赘”的句子竟是写来为读者安顿一种缓慢的观察情境,以便进入接下来的五个句子:“这(按:指枣树)上面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

 

张的解释令人信服。为什么信服?因为任何读者,只要用心跟随鲁迅的文字,他的大脑里呈现出的情境——镜头的转移以及画面的切换,一定和张大春所言如出一辙。只不过普通读者难以像小说家那样感觉锐敏而得于心,文字娴熟而应于手,因此只能一面朦胧觉得教案的解释不对劲,一面却又口中嗫嚅说不出所以然。而得到真正通透的解释后,除了恍然大悟的智力愉悦外,倘若读者有心,就可以从中学到一些关于文章起承转合、控制节奏的技法了。

在本书中,我将试着以一个世故读者的犀利的眼,看穿貌似浑然天成的作品下作者的匠心,并将它们条陈出来。这些作者包括但不止于鲁迅、张爱玲、沈从文、汪曾祺、胡兰成、余光中、金庸、白先勇、阿城、琦君、朱天文、简媜、张大春、安妮宝贝、严歌苓、李娟、冯唐、郭敬明、大咕咕咕鸡??希望我的发现能够给执着于提升文笔的人们一点启发和助益。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读者还可以向我的微信公众号——文字Geek(wenzigeek)后台发送 “颜色”“花事”“美食”等关键词,获取对应章节推荐阅读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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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上)

胡兰成在《禅是一枝花》里记过这样的一件事:

 

那同学道:我二哥去年到日本去开学会,去看能乐练习,有一女子姓中司,是中学教员,每周也来学舞,她在能乐的舞台上执扇而舞,束发的押发针的宝石红,随着身体的旋转一闪一闪,给我二哥非常的女性的感觉。中司生得纤弱秀丽,人前进退应对有礼仪,我二哥说她真是个小小可怜娘,像田塍上的槿花。我二哥就被她头上押发针的一点宝石红迷住了。中司因师父介绍,随众认识了我二哥,回去搭电车恰好有几站是同路,她在电车上应对,极敬重我二哥,且觉得亲近,也不过是这样。惟有那晚她舞时押发针闪动的宝石红,听我二哥讲起来,我都为之神往了。那仅仅是一个颜色呵,可是古今来女色的色都在这里了。

 

这是本篇的绝妙引子。色彩之令人目眩而神惑,想必大家都有体会。一个极好的颜色,即便不能达到上文中铭心刻骨的效果,也至少会令它所附着的事物显得更为可爱。因此,若以文字再造一个世界,无论写景状物、记事言情,都应该像设计师或电影导演那样孜孜于色彩的运用。哪怕对颜色不十分敏感,酌量在文章中加入一些,也总能收获积极的效果。正如品位一般的女人不可轻易自化浓妆,但简单涂些粉底、抹个唇彩,妥妥地可以提升美丽指数,不大容易出差错。

鲁迅就是个善于运用颜色的大家,他特别懂得在寒冽清冷的底子上涂绘鲜明的色彩,印象深的是《野草》中的一段:

 

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

 

仔细研究一下会发现,在色彩之外,鲁迅对景和物的“形”并没有着笔太多,不过是“单瓣”“磬口”几个词而已。之所以给人以难以抹灭的印象,设色之妙占据了七八成。他在这一段中使用的全都是饱和度相当高的色彩。雪的纯白晶莹与花的鲜艳夺目互相映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相同的手法在小说《在酒楼上》中也有使用:

 

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于远行。

 

其实鲁迅曾经说过:“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是他写景状物仍旧当得起顾随形容的“一笔一个花”,全然大家水准,这其中奥妙,就在善于用色。当然他对色彩一定有天生的敏锐,但后天的自我培养也不可忽略。记得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中就提到说他留日时曾经读过不少美学方面的书籍。诸位看客实在应该效仿他老人家,即便自认格高,也不惮精益求精。

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而闻名的《秋夜》中,亦有一段深可赏玩:

 

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一枝猩红色的栀子。??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

有人曾评论:这样的设色和构图,是一幅标准的齐白石小品。简直要为此评论点一百个赞,太得风人深致了!

雪白、猩红与翠绿,仍旧一派明艳,没有对自身笔力的高度自信,不敢如此大胆使用色彩。写到这里,我陡然联想到了夫人彭女士出访时的着装,很多也是这样的用色思路。据说被《名利场》杂志评为年度着装,足见此种风格的征服力。

鲁迅说了许多,就此打住吧。接下来可以说说岁月静好的爱玲了。我对张爱玲小说的总体评价是“明艳端方,光彩照人”。与鲁迅的清冷凄艳不同,她笔下是一片彩绣辉煌,流光溢彩,像撒了金粉一样,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富贵气象。且看著名的《金锁记》片段:

 

1.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

2.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

 

赤金、银红和闪蓝——又是金,又是银,又如宝石般闪耀,此等色泽,谁人不爱?《金锁记》里还有一句,“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连灰尘都是金的,张小姐果然造境不遗余力。

张爱玲写颜色还有一招绝活,即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名词作为色彩的前缀,这当然是承袭的红楼笔法,不过也有她自己的创造在里头。比如《金锁记》里随意扫扫就有雪青、蟹壳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各种青,搜了搜《中国传统色彩名录》,发现并没有什么“竹根青”和“佛青”,大概都是张小姐的发明。现代人也还在延续着这种发明,比如造了“太空灰”或者“科技灰”等词,不过,失去了无数古典文本层层晕染的美感,这些词总是让人觉得怪怪的。由此牵连出一个大问题,即——任何现时的写作都与已有的文本存在着呼应,有意识地运用这种呼应,可以增加写作的魅力。

张爱玲是个感官异常敏锐的人,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望尘莫及。但技法层面还是有很多可以学习的,比如心中想到某种色彩笔下却只有干巴巴的灰绿红蓝,完全不知如何向细处描摹时,可以发动联想,找日常事物中相似的颜色。从前我教一个小孩写作文,每天留了20分钟给他做这项训练,效果非常好。我拿裁缝店里的那种布料卡的大厚本来,随手翻一页,指一个给他,问他:

“这是什么颜色?”

“呃??”

“好好想想,有什么东西和它颜色一样的?”

“咖啡??”

“那它就是咖啡色!好聪明啊!”

实在咬着手指想不出来的,就叫他记住了,哪天看到了或想到了告诉我。那段时间这小孩对颜色格外留意,有点走火入魔的感觉。

对颜色的详细观察与联想,以川端康成的《花未眠》中一段为令人称绝: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脑中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入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是的,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有文字的呼应显得更美。这大约就是许多人存有对文笔的执念,抱有对艺术的向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