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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初,二十五岁的爸爸正焦急寻觅着配偶,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在乡下,大家都要在交配的年龄迅速结合,错过这个村,就很难有那个店。何况,除此之外,他还有生理需要。

 

好在媒婆很多,很快爸爸就去了相亲。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三店大队的女人,住在三公里外。他上午精神抖擞出去,中午沮丧地推着二伯父的破自行车回来,分开迎上来叫唤的鸡,踏着一地的鸡屎,穿过天井,将自行车支起,拍拍了裤子的灰尘。

 

婆婆正坐在灶边煮饭,用火钳夹着一小捆一小捆的干稻草,塞进炉膛,火光照亮了她半边皱巴巴的脸,红彤彤的,色调温暖,好像一幅古典油画的局部。看见爸爸,她马上站起来,急切问:“怎么样嘛?”

 

天井对面,大伯母身材肥硕,牛高马大,挺着个大肚子,手里捏着一块抹布;二伯母则抱着出生不久的女儿,正要喂奶,一个乳房还耷拉在外面。她们都停下活,期待地看着爸爸,眼神询问同样的问题。

 

爸爸的脑袋像摇头电扇那样转了一圈,说:“你们都看过《鲜花盛开的村庄》唦?”

 

“前几日球场上还放过,哪个会没看过嘛。”大伯母回答。

 

爸爸说:“那只女的,长得就像电影里头的六百工分哦。”

 

这是个典故,来自朝鲜电影《鲜花盛开的村庄》,里面女主人公身强力壮,和男人一样挣六百工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范典型。

 

“六百工分几好啊,吃得,做得,娶过来,事事都不要你操心。”大伯母说。

 

“那是蛮难看哦,太胖了嘛。”二伯母表达了不同意见。

 

爸爸说:“就是这话啰,硬是看不过眼哦。”

 

婆婆有点失望:“算了算了,再等下,我不相信,像你这样长长大大,又有文化,会找不到人。”

 

过几天,大伯母的一个亲戚来了。一踏进门槛,老鼠似的四处张望,兼大呼小叫:“金妹啊,你活得蛮不错哦。贵旺老实,不但是只闺崽子,还有一份国营工厂的正式工作,城市户口,又事事都听你的。你硬是命好哦,这一生世,硬是赢得了哦。”又摸摸我堂兄的头,“小林啊,在新家还不错吧?你记到,要拿这里当自己屋里哦,以前的爷,要抛到二十五里外去哦。”

 

大伯母打断她:“是哦,是哦,你这么厉害,不如再帮我屋里一个忙嘛。”

 

“说这样的话,亲戚头上,这么客气做什么哦。”

 

“我屋里三叔,你晓得唦,今年二十五岁了,你给他介绍一个女崽嘛。”

 

“金龙是不,还没说人家啊?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我这里就有现成的一只。我屋里老头,你晓得的,大队派他去城里金塔街推粪,租住在金顺大队一家人屋里,那家人家里有个女,属鸡,也没嫁人,比金龙小一岁,蛮能干,还当过女民兵排长。现在在村里做赤脚医生,是学雷锋积极分子。虽然也是农村户口,但人家落得地方好,不种谷,只种菜,住在金塔街,门口一条好宽好大的柏油马路,人来人往,汽车不晓得几多。还跟你城南这里样的?尽是煤炭渣滓路,骑只车子跑到来,隔夜的屎都要颠出来。一到夜晚,路上没有一只人毛,鬼打得人死……你问下三叔有兴趣不,要是愿意,我就联系他们见一面。”

 

大伯母说:“这么好的条件,那晓得人家看得上我侬乡下人不啦?”

 

“人家那只女崽什么都好,就是没读过几年书,拖到现在,一门心思想找个有文化的。你三叔不是读过中专啊?现在又是小学老师,话不定谈的成哦。”

 

“听起来蛮好,那就劳烦你介绍一下啦。”婆婆放下手中喂鸡的碗,隔着天井插嘴。

 

三天后,一对乡巴佬男女在八一公园门口见面了。男乡巴佬上身穿一件洗得褪色的褐色中山装,下身穿一条同样褪色的绿色军裤,脚蹬一双解放鞋,人瘦得像根干芦苇,划根火柴就能点着,而且烧不了两分钟。他推着一辆二八载重车,车身黄泥星星点点,车杠和车把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的红色塑料,前后两个车毂中间,还套着自制的彩色塑料装饰,毛茸茸的,但不可爱。女乡巴佬身量矮小,乘船坐车似乎永远可以逃票。两个人一高一低,走在柏油马路上。爸爸推着车,走了几步,主动搭话:“你住在金塔街是不?”

 

妈妈说:“是哦。你住在城南大队?听说蛮远哦。”

 

爸爸想,不远我他妈的找你,又矮,小学还没毕业,就这样还能做赤脚医生,不晓得要害死几多人。他说:“是哦,那明日你还继续在金顺大队做事?”

 

“什么明日?”妈妈有点摸不着头脑。

 

“就是结婚以后。”

 

“哦,你说怎样就怎样,户口迁到你们城南大队也行。”

 

爸爸想,迁到城南大队,那不成了脑膜炎。他说:“我们国家,子女户口随母,你还是留在金顺大队比较好,虽然说也是农村户口,但毕竟属于郊区,地方也好,就在城里,还发粮票。”

 

“毕竟。”妈妈回味了一下这个词,说:“这是什么意思?”

 

爸爸怔了一下,迟疑道:“毕竟,就是好歹。”

 

“哦,好歹属于郊区。意思是还不错?”

 

“差不多吧。”

 

妈妈有点不好意思:“我没有什么文化,次听到这只词。听说你是学堂里的老师?”

 

“是哦。”爸爸回答,“赤脚老师。”

 

妈妈说:“也蛮不错哦。我这只人,怕读书了,读过一年半私塾,手心都被老师打得青痛,看到老师就怕。”她的眼光中充满崇敬。

 

他们绕着八一公园,转了一个圈。妈妈不时地看看旁边围栏内姹紫嫣红的公园,但男乡巴佬对之视而不见,因为进去要花两分钱的门票,两个人就是四分,太奢侈了。一会儿,他们又转回了东门,已近中午,旁边一家国营馆子店门口排起了长龙,排在前面的一个人,双手高举着钱和粮票叫嚷:“一碗肉丝面,一碗肉丝面,对,啊,就放那一点子肉啊?多放点子唦。”服务员回答:“放几多肉,国家有规定,不是你想吃几多就有几多的。”那人说:“国家,国家有几多事要管,会管你放几根肉丝?你硬是扯卵蛋哦。”服务员说:“我扯卵蛋?你就不说自己事多。到底吃不吃哦?不吃靠边站,不要挡到人家——底下。”他指着后排那个。

 

妈妈停住了脚步,望着人群,咽了一口唾沫。爸爸觉察到了什么,赶紧说:“我的脚踏车是借我二兄的,他下午要上班,必须按时还。我先走了。”说着已经飞身上车,没入前方一条小巷,眨眼没有了踪影,像一只受惊的蟑螂。

 

妈妈呆呆站着,嘟哝了一句:“看样子,是一只铁公鸡。不过蛮高,也蛮有文化。”又嘟哝了一句,“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