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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说话声音太大,真叫人头疼。

罗伦通常都会悄悄提醒沙拉放低声音,可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多年来一直如此。“我的意思是,我都有多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沙拉一边说,一边夸张地挥着手里的酒杯,像女王挥着权杖。琼浆瑶液在壁薄如纸的玻璃杯里荡到了杯口,但是没有洒出来。

“我们上次见面是……”罗伦记不清了。是两个星期前、三个星期前、二十天前,还是一个月前?一个月时间似乎没多长。

一个月里发生了很多事。她们很忙。她们都是成人。现实就是这样。她耸了耸肩膀。

“总之挺久了。”沙拉放下玻璃杯,从桌子对面探过身来,仿佛要和她密谋什么,“你好吗?”沙拉伸出一只手,仿佛要去抓罗伦的手。

罗伦把手缩回去,这纯属条件反射。她抿了一口自己的伏特加苏打水。冰块叮当作响:在她听来,没有比这声音更悦耳的了,就像英国人的口音或高跟鞋敲在瓷砖上的嗒嗒声,那么优雅从容。“我很好。”

这算什么问题?或者说,这也能算个问题?她还是老样子,她们两个都是老样子。

“你好吗?”这个问题根本没办法回答,只好反问对方。问题的关键是,这成了教理问答,而不是聊天。

沙拉清了清嗓子,嘴角浮出一丝微笑。不过,她脸上几乎总是洋溢着笑容。她没什么理由不高兴的。她魅力四射,她的生活精彩万分。

“很好。”她说。

      不起眼的小酒馆里灯光昏暗,只有几盆可怜巴巴的盆栽,连菜单都是写在黑板上的。她们没事才不会约在这种地方见面。沙拉有个消息要告诉罗伦,她认为这种事必须面对面地告诉对方。她真是应该去探讨那种以谈话改变别人一生的领域,而且这种谈话通常是要收费的,比如:肿瘤学、诺贝尔奖委员会。事实上,她没有什么领域要探讨,她的消息很难改变别人的一生,只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她们可是好的朋友。

      虽然每次都是沙拉想安排见面,可她每次又很忙很忙,这真是令人恼火,或者讨厌,或者随便用什么词形容吧。她每周要去店里两次,有时候更频繁,这个计划随时会变化。此外,她每个星期天晚上都雷打不动地陪父母一起吃饭:他们一家三口,亲亲热热地在舒适的豪宅里,烤鸡放在她妈妈四十年前从索萨利托带回来的陶瓷盘里。每次都有烤鸡;有浸泡了几个小时的土豆,和迷迭香一起烤得又酥又脆;还有从老果酱瓶里倒出来的霞多丽。偶尔会邀请一个客人,有时候是沙拉爸爸的下属,有时候是沙拉的朋友。罗伦就多次受邀成为他们的座上宾,如今恐怕丹也是他们的座上宾了吧,那个温文尔雅、精明能干的丹。那些橙色和黄色的盘子浮现在罗伦的脑海里。其他日子的晚上,沙拉不是跟哪个朋友看电影,就是去剧院,或是和谁在闹市区的书店里看书,或是听讲座,那座剧院有一场舞蹈表演,沙拉妈妈几十年来都在那里观看演出,再要么就是跟那个可靠的丹在一块儿,罗伦几乎受不了丹那张脸,不管怎么样,他们两个在恋爱。然而,打电话的人是沙拉,发短信发邮件的是沙拉:嘿,你在哪儿?怎么都没看到你?下周三见个面好吗?罗伦总是拖了又拖,她喜欢临时起意的惊喜。快乐不能去规划,它会自然而然地到来。

“很有意思。”罗伦毫无来由地说了一句。

“我要结婚了。”沙拉说。

她举起手来,可是手上没有戒指。罗伦当然会看见。作为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她见过各式各样的戒指,不管是不是她愿意看见的,都看见过。

沙拉又挥了挥手。“戒指拿去调大小了。是他奶奶的戒指。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吗这样举着手。”

“你要结婚了!”罗伦举起酒杯表示祝贺。或许她应该尖叫,眼泪应该夺眶而出。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于是像个疯子似的咧着嘴笑。

“我要结婚了!”沙拉的声音更大了,可是根本没人在意。就连旁观者也是会对婚姻的降临感到兴奋的吧。

“跟丹?”

沙拉看着罗伦。她依然笑靥如花。事实上,她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不过,一丝异样从她的笑容里一闪而过。她的笑容有点儿变样。“是啊,”她说,“那当然了。”

“当然了!”罗伦大声附和。

 

******

      墙壁上挂着各种相框,都是拼接的剪贴画,足足有几百幅。照片本来是要成为经典留念的,可惜这些并不是。灯光效果、过时的发型、服饰的颜色:你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出它们非常陈旧了,陈旧得像洞窟壁画。所有的一切都摆放得十分雅致,压在塑料板下面。但是这些图片装裱的方式似乎有点儿像老古董。罗伦不需要贴近去看,也不用去找,一眼就能看到自己的脸:沙拉旁边的那个女孩,不是在冲着镜头微笑,而是学着化幼稚的妆,还做鬼脸。那是她们外出的时候拍的,跟哪些男孩子有关吧,她记不起来了。还有那边,梳着马尾辫,辫梢从鹿皮绒边的灯芯绒棒球帽后面钻出来。那是班级去野外考察的时候拍的,那天他们去了农场,去了暴风国王艺术中心,可能还去了野口勇博物馆,总之大约是类似的参观。当然,那张也是沙拉:她骄傲地坐在高高的马背上,因为她是那种喜欢策马奔腾的女孩。直到满十三岁以后,沙拉觉得骑马有点儿幼稚,像阿奇蜡笔漫画里面的芭比,这才作罢。还有那张,沙拉还是个刚刚学走路的孩子,不过一眼就能认出她来(长长的鼻子、蓬乱的头发)。她在研究爸爸的大厚书,嘲讽地皱着眉头,把爸爸的帽子当靴子往脚上套。还有一张是沙拉穿着工装,正在埋头做着各种各样的项链。那个时候沙拉特别喜欢做项链,她用细绳把各种珠子串起来,称其为自己的艺术大作。那些项链罗伦至今还留着一条呢。

      罗伦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在郊区错层式的住宅没有这么花哨的楼梯间,虽然楼梯旁边的墙壁上也挂着孩子们的照片,但是只有三幅,一个孩子一幅。她父母的装饰风格跟露露截然不同。他们更喜欢从商店买来的东西,而不是淘来的旧东西。沙拉的门是关着的。罗伦敲了敲门。

“你躲起来了?”

 “一分钟就好!”

“我说,你躲起来了?”罗伦轻轻拧了下把手,拧不动。门上锁了,“是我。”

门打开了。“该死,你吓我一大跳。”沙拉一边内疚地扇着烟一边说,“快进来。”

罗伦马上把门带上,好像担心被抓到干什么坏事似的。她忍不住这么做。每次在这座房子的顶楼,她好像都会干一些非常幼稚的事情。沙拉朝后倒在床上。她穿着海军蓝的裙子,裙子有点儿保守,腰间有些褶皱,只有刚怀孕的女人或五十岁的妇女才这么穿。而且这个颜色也不适合她,不过她总是很喜欢这种浓烈的色彩——深蓝、纯黑、大红,一点儿都不衬她的皮肤。不知道为什么,沙拉对自己穿衣服的效果不怎么上心。沙拉对某些东西确实不在意,这让罗伦有点儿嫉妒。

房间里有两张床,有配套的床头板,床边还有配套的软垫长椅。左边床边的长椅上放着罗伦的短途旅行包,是她以前来过夜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右边床边的长椅上扔着沙拉的运动衫和衬衫,都是她早上不肯穿,随手丢在那里的。罗伦非常喜欢那些牌子:这件是贝纳通的,那件是盖普的;这件是拉尔夫·劳伦的,那件是唐娜·凯伦的;后那件不像是露露给她的,倒像是从露露那里偷来的;羊绒衫柔软细腻得像婴儿的皮肤。下午清洁工会过来,把衣服全部收好。

 “我靠,这里像个展览馆。”罗伦坐在自己床边。这里有自己青少年时期的影子。在这片屋檐下,她似乎穿得太多了。

沙拉哈哈大笑起来。“为优等生举办的展览,我就是那个优等生。”她手里拿着一支玻璃烟斗,上面装饰着五颜六色的小雏菊。“A 级展览。”

“A 级展览是预展,不是展览会。”

“你到底想不想来一口?”

“你从哪里弄来这东西的?”罗伦大概认出来了,她认真看了看,有点儿嫌恶又有点儿喜欢,就像看着一件曾经很喜欢现在却很讨厌的毛衣。

“小抽屉里的珠宝盒里找来的,就挨着你从布卢明代尔百货偷来的耳环呢,我记得好像是吧?”

罗伦知道沙拉说的是哪副耳环。“你把酒壶也藏在那里了吧?”

沙拉把玻璃烟斗和一只酸橙绿的小打火机递给罗伦。罗伦摇了摇头。“不管你信不信,这东西是亨利·胡克·托马斯的个人收藏品。”

罗伦屏住呼吸,感觉烟钻进她的肺部,又从她的鼻子钻进嘴里,就像有魔法似的。她张开嘴,把烟吐出去——只有一小缕烟。她以为会吐出一个大烟圈呢。

“你在跟我开玩笑呢。”罗伦说着咳嗽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