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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投脱欧暴露欧盟的弱点
我在本书中多次提到“二战”后的欧洲融合是个精英项目。20世纪50年代力促欧洲融合的批政治家比较德高望重,他们办事,老百姓放心;融合有群众基础,因为人们对战争记忆犹新,尽管对战争中的敌人还心存芥蒂,但对欧洲不能再开战存在共识;在欧洲层面具体操作的从一开始就是一些技术官僚,他们不认为应当向欧洲民众阐释自己的计划;西欧老百姓过着较为艰苦的日子,顾不上关注那些技术官僚在欧洲层面捣鼓什么。所以才会有莫内的那句名言:“我们在欧洲融合的道路上迈进一步,之后遇到巨大的问题,困境又逼着我们继续融合。”到后来,精英们习惯了背着老百姓作业,因为普罗大众既没有远见,又缺乏觉悟。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1999年接受《明镜周刊》采访时异常坦白地说:“我们做出一项决定,之后静观一阵。如果没有人抗议,因为谁也没明白我们的决定意味着什么,那么我们就再向前走一步,直到没有退路。”
容克的这句话是欧洲融合方式的好写照。这一套今天行不通了。没有民主基础的融合方式已经走进死胡同,过去20年里几次不利于欧洲的公投结果都是证明。当然英国的公投结果与以往有所不同,因为过去丹麦、法国或荷兰的公投结果都是反对欧洲融合进程中的某一个步骤,而英国这一次是全盘否定,不是拌嘴,是要“离婚”。
欧洲国家人民对欧盟普遍没有好感的另一个原因是过去几十年里布鲁塞尔逐渐发展成一个官僚的庞然大物。上万名公务员的薪酬可观,再加上各种补贴,成为各国公务员向往的地方。而在欧盟机构得到一官半职的当然全力维护这台机器,力图扩大自己的权限,接管成员国越来越多的领域,对欧盟人民生活的“关照”越来越具体。这一方面可以显示自己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成员国不肯将核心领域的主权上交欧盟,让布鲁塞尔的官僚们只好把精力放在规定香蕉的弯曲度和淋浴喷头的水压这些细枝末节上。
换句话说,欧盟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什么领域该管?比如外交。欧盟虽然有了外交部部长195,但是迄今很少在外交政策上用一个声音说话,典型的例子是出兵利比亚。联合国安理会上,英、法随美国投了赞成票,德国弃权。没有统一的意见,就容易被其他国家各个击破。这一次难民危机暴露的欧盟另一个致命弱点是安全领域的各自为营。嫌疑恐怖分子的名字各国写法都不一致,怎么沟通有关他的信息?现在火烧眉毛了,欧盟下决心统一对难民的待遇,以免他们“挑肥拣瘦”,自己挑选目的地。不过从下决心到具体实施恐怕还得几年的时间,因为欧盟的大多数决定需要28个成员国一致通过。
我个人认为,欧洲融合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是纵向、横向一起来,而且速度过快。当欧盟只是一个经济共同体时,它给成员国普遍带来了增长和繁荣。统一货币是欧盟纵向发展,也是为冒险的一步。而欧元这个人类历大胆的货币尝试刚刚启动,欧盟就决定接收东欧10个国家入盟,横向跨出了一步。
其实,东欧国家在2004年还远没有具备入盟的条件。由于东欧、西欧之间巨大的经济落差,东欧人民在加入欧盟之后大举西进。单单英国就吸引了上百万名波兰人。欧盟内部移民也成了英国脱欧派手中的一张王牌。德国的犯罪率也在欧盟东扩之后激增。
为什么当初欧盟急急忙忙地拉东欧国家入伙呢?政治家好大喜功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欧盟担心如果不让东欧人快点尝到欧盟大锅饭的甜头儿,那么他们很可能转而投入俄罗斯的怀抱。当时在东欧国家执政的主要是改名换姓的昔日共产党,对俄罗斯仍然抱有好感。所以说,尽管冷战结束多年,但是冷战思维仍然在延续。而且估计美国没少给欧盟出主意,让欧洲伙伴趁热打铁与俄罗斯争夺势力范围。我认为欧盟当初应该与东欧国家协商一个入盟的三部曲,分阶段不断深入,过20年再考虑东扩。而欧盟可利用这段时间先改革内部体制,提高效率。可是欧盟还没真正改革,就又添了10口人,在很多问题上还坚持一致通过的原则,这使欧盟臃肿得走不动路。
对英国这样一个居于一隅、与欧洲大陆由地理距离而产生心理隔阂的国家来说,眼睁睁看着欧元区几度濒临解体,看着欧盟委员会完全照法国中央集权的思路走,看着心灵手巧的波兰人如何占据了自己的服务业,后看着德国和其他一些西欧国家在难民浪潮面前因束手无策而出尔反尔,终因为担心涌入欧洲大陆的几百万难民中的一部分会利用欧盟人员流动自由前往英国,实现“后门儿移民”,所以在公投中多数赞成与欧盟“离婚”。
英国退欧现在就已经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从1951年煤钢联营至今,欧洲融合进程历尽坎坷,的打击是20世纪50年代防卫共同体的失败和21世纪初欧盟宪法的挫败,但总体来说,融合程度日深,成员国越来越多。现在个成员国提出离异,这使欧盟措手不及。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都说没有B计划。一般来说,政治家这样表态是一种策略,实际上他们早就制定了对策,可是这一次欧盟及其头号成员国德国真的没有想到脱欧派终会占上风。直到民调显示两个阵营旗鼓相当,欧盟精英都没当回事,坚信实用主义的英国人会在后一刻做出维持常态的选择。可是对英国人来说,自己单干、怀疑欧洲大陆是常态,英国人从来就没有百分之百地认同欧盟。
这说明欧盟太自满了,自满到无视现实的地步。这可以从欧盟的章程看出来。公投结果刚一公布,气急败坏的欧盟领导人就要求伦敦政府尽快按照《里斯本条约》第50条提出退盟申请。《里斯本条约》是2009年生效的。这个欧盟基础条约次为退出欧盟专立了一个条款。不过这仍然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因为没人相信真有哪个成员国会做出这种在欧盟精英看来近乎疯狂的举动。因此,这第50条是摆样子的,只不过有一个两年的期限—从申请退盟之日起,欧盟将和相关国家就退出事宜展开为期两年的讨论。这两年里,有意退出的国家仍然是完全的成员国,两年后关系彻底了断。除此之外,这第50条实际是个摆设,根本没有规定“离婚”的具体程序,“离婚”后双方是什么关系。因此,有人形容欧盟和英国开始谈判的那天起就等于进了一座目的地不详的电梯。听着有点儿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