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

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为什么你花了钱还不快乐?
微信小伙伴“滴答的钟钟”问我:“青音姐,人们总说女人是天生的购物狂,我也是。一不高兴就爱出去逛街、乱买。可跟别人不一样的是,疯狂购物并不能让我感到快乐。有时候我买了一堆东西回到家,除了累到腰酸背痛,还会特别自责,第二天再看看买回来的这堆东西,还会继续跟自己怄气。钱也花了,还总是非常不开心,甚至比之前的不开心更加不开心,这是图啥呢?”
嗯,谢谢你滴答,你的问题也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和周围的人。我呢,也是一个挺爱购物的人,以前是爱逛商场,现在是爱网购。宅在家里不出门的时候,的社会交际就是收快递。
不过我可能会对花钱买了错东西感到一时的不快,但是我不会对花钱这件事感到不快乐。所以我在想,这两者的区别或许不在“花钱”这个行为本身,而是你对“宠爱自己”有着强烈的罪恶感。
也就是说,你一对自己好,就总觉得跟对不起谁似的,你只有拼命对别人付出、为别人好,心里才是踏实的。我想这跟你打小从父母那里接受的“有条件的爱”有关。
所谓“有条件的爱”指的是,父母的行为向我们传达这样的信号——“你只有听话,我们才爱你;你只有学习成绩好,我们才爱你;你只有懂事、好管理、不出格,让爸妈有面子,我们才爱你!”
于是,你就在多年的“有条件的爱”的压抑之下,变成了一个拼命用“付出”和“努力”来建立关系的人。在你的潜意识里,你只有做得足够好,才值得人家对你好;你只有做到令所有人都感到满意,你才不会被别人抛弃。
于是,当你做了一些小小任性的、很自我的、只照顾了自己感受而忘记了其他人的行为时,你往往快活不了多久,你的那种巨大的内疚感和“很不应该”的罪恶感就像潮水一般袭来了。它强大到完全盖过了刚才你像个小孩子一样任性地找快乐时的那片刻的自在,你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罪!大!恶!极!
好吧,其实你只不过是花了你自己挣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件心爱的小东西。当然,大东西就会更不得了了,你会饿自己三天三夜不吃饭吧?
你忘记了:钱是花了,但你还有能力把它再挣回来呢!
今晚这番话,也是提醒所有正在为人父母的朋友——真正的爱,应该是无条件地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