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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知识大全 / 吕思勉

史的历史

任何一件事,非追溯其已往,不能明白其现在;任何一件事,求其原因,都可以追溯到极远,而又不必把已往的事情全记。这种说法,看似微妙,其实是容易明白的。问题就在:对于已往的事情,要把其使现在成为现在的,挑选出来,而我们现在所挑选的是否得当呢?这话就很难说了。须知历史,亦只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自然发生、成长之物,并不是自始即照着理想做的;更不是人类自始就有什么高远的理想。说到此,则我们不能不一一考究所谓历史的历史了。

用普通人的眼光看起来,历史的起源是很远的,所以一开卷,就是些荒诞不经、渺茫难考的话。其实历史比起人类的年龄来,是很小的。人类的年龄,假定为五十万年,则历史的年龄,大约不过其百分之一;而且比较可靠的,还至少要打一个对折。我们对于已往的知识,自不甘以此为限。所以在没有历史的时代,也要想法子把它补作起来。因此,有所谓历史时代和先史时代。所谓历史时代,是当时的人,有意把他当时或以前的事,记载下来,传给后人,而其所传者,至今还有存留的。所谓先史时代,则这种遗留之物,已无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后人补作出来的。历史的流传,原不以语言和文字为限,然由语言或文字流传的,究居其极大部分。语言和文字,从广义上说起来,原即一物,文字不过是语言的扩大而已,然语言非借文字,不能传诸久远。所以从大体上说,亦可以说:历史时代,大略和有文字的时代相当;先史时代,则属于未有文字的时代。

历史时代所流传下来的,是些什么东西呢?据我们所见到的,可以分为下列几种:(一)国家所设立的记事之官,即所谓史官所记的。其中又分为:(1)记事之史。其书之存于现在者为《春秋》。(2)记言之史。其书之存于现在者为《尚书》。(此系就整部的体例言,若记事、记言之史,零碎材料存于古书之中的,则不可胜举。又《春秋》为记事之史,《尚书》为记言之史,亦系就其大体言之,其中亦自有不能划一之处,如《禹贡》即并非记言之体。总之,古书编纂错乱,体例总不能尽纯,不可十分拘泥)(3)古代的法、令、章程之类。其书之存于现在者为《礼》。(小的为一事的仪式,如《仪礼》所记是;大的则可以关涉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及法令的全般,古人亦称为礼,如《周礼》是。后世之《唐六典》,即系仿《周礼》而作的;明、清《会典》又系仿《唐六典》而作的)(4)贵族的世系,古称为帝系、世本,简称为系、世,但世本亦是它的通名。所以《世本》这部书,内容亦兼记帝王的统系。系、世的记载,据《周礼》,系小史之职。(5)古人自记其功勋,或记其先世功勋之作,即所谓金石刻。(金属的寿命,尤较石为悠久,故古器物存于后世的,以金为尤多)(二)私人所传述的故事,或伟大人物的言行。以其起于口耳相传,故其后虽笔之于书,而仍称为语。传述一件故事或一个人的言行的,都谓之语。前者如武王克商之事,《礼记•乐记》称为《牧野之语》是;后者如《国语》,是分国编纂的语。《论语》,论同伦,类也,此书乃孔子及孔门弟子的言行,被分类编纂的。《史记》的列传,其原本实称为语,所以在他篇中述及,尚称之为语,如称《淮阴侯列传》曰《淮阴侯语》是。大抵士大夫所传述的,其所关涉之事较大,其说亦较近情理;农夫野老所传述的,则正相反。但要考见当时社会的情况,以及较古的情况,反宜于后者求之,一入士大夫口中,就被其以“言不雅驯”四字删去了。(四字见《史记•五帝本纪赞》)中国的神话,颇觉贫乏,其原因即由于此(中国神话,惟《山海经》及《楚辞》的《离骚》《天问》等篇,包含较多。其见于纬书的,看似丰富,然多出后人伪造,至少曾经过改造,不甚可信)。

历史的缘起,从心理方面说来,可以说:(一)属于理智方面。因为人类有求知的欲望,所以(1)属于无可解释之事,亦要给它一个解释,神话的起源即如此。(2)要记录已往之事,以做将来办事的根据或参考,国家设立史官的根源,就在于此。(3)要记录已往的事。以作后人的法戒,其说已如章所述。(二)属于情感方面。不论什么人,都有一个恋旧而不忍忘记之感情,所以要把自己的经历,或他人的事情,是他认为有意义的,传述下来,留给后人。有这两种动机,历史就诞生出来了。但是古人对于主客观的分别,不甚清楚。所以(一)其所流传,真正的事实,和自己的意思,往往混合不分,甚至全篇的话,都是以意构造的,和现在的小说一般,而亦用记事的形式,流传下来,此即所谓寓言,易使事实淆混。(古代所谓小说,乃谓其出于街谈巷议,而不出于士大夫,说见《汉书•艺文志》。事实出于虚构,如后世之小说者,古人谓之寓言。后世的小说,情节虽经理想化,事实或有根据,然其人名、地名等,则必非真实,故不易与事实相混。古代之寓言,则正相反。情节出于虚构,而人、地名则多用真者,如《庄子•盗跖篇》,欲寓其“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成”的理想,乃捏造一孔子欲说服盗跖,反为所大骂,几至遇祸之事,即其一例)(二)更古的人,则连生物和无生物、人和动植物的区别,都弄不清楚了,所以又有所谓神话。(三)就是述及制度,也是如此的,孰为当时实有的制度?孰为传述者的理想?二者并不分开。(记制度者,以儒家之书为多。儒学分今古文两派,今文言制度者,以《礼记》的《王制》篇为总汇,古文以《周礼》为大宗,皆系如此)诸子书言制度者,以《管子》为多,亦系如此。所以古代的史实特别模糊。这种性质,大概秦汉之际,是一个界限。在汉朝初年以前,历史所传的,如赵高指鹿为马之事,如流俗所谓鸿门宴的故事。见《史记•秦本纪》及《项羽本纪》。都是说得天花乱坠,极有趣味,而细想一想,就知道其万无此理的。其可信的程度,决不会超出后世的《三国演义》之上。秦、汉之际,尚且如此,前乎此者,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所谓古史,实当别为一科,专门研究。(因为研究的人,各有专长,而古史的研究,有需于特别技术者尤多。至某书或某书的某部分,是否当属于古史的范围,则当以其是否具有此种性质而定,不能执时代为断)从汉朝统一天下以后,文化发达,传述者的程度骤然提高;可靠的材料,流传下来的亦多(前乎此者,采取不足信的材料,亦不能为其人咎。因为历史是不能造作的,断不能以自己推想所信的,作为史实。流传下来的,只有这样的材料,自只能照其原样,传给后人。而采取它的人,原并不以为可信,所以既采取之,而又加以辨正者亦甚多),历史便焕然改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