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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挂在了走廊里 

 

话说有一天,在学校的过街天桥边,一个学妹跟我打招呼:“大哥……”

 

等等,大哥?是的,每个学校都有不同的体系风气和内部词汇表,我们当时不叫“学长学姐”,叫“大哥大姐”,完全不像纸上看起来这么“霸气”,就是一特别淳朴的校园称谓。那个年代《流星花园》也就才热映过没两年,“学长”这种叫法还是让人觉得很不自在、很做作,所以“大哥”听着在那时也没什么违和感。

 

“大哥,你听说咱们学校要选拔英语演讲比赛的选手了吗?”

 

看待一些事有不同的角度,比如有人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同一件事也可以理解为“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因为后者的潜台词是:“不然机会落在你身上也没有用。”无论怎么理解都好,但是,就是会有一些不经意的事件,带给你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尽管我作为英语专业的“边缘人”蹭了一些课也选修了一些课,但总归还是一个俄语系的学生,很多时候信息并不通畅,一些机会的获得还需要偶然听说。当然,这对于网络社交时代的大学生来说是不太好理解的,就像微信时代的学生很难想象,以前一个城市之内的人寄封信都可能下个礼拜才收到一样。虽然他们“知道”这件事,但是没有感受过。在那个时候,学校内很多消息依然是口耳相传,不起眼的告示纸在系办公室附近的墙上一贴,就算是昭告天下了。问题是并没有多少人会留意那个告示板。更何况,很多事告示板上都没有贴。其他院系的学生甚至都得到了通知,而外语学院的俄语系,却在这件事上成了一个信息盲点。

 

无论什么原因吧,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果没有天桥下某学妹一声无意的问候,我可能就错过了这个消息,或者晚两天收到这个消息,又或者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我只知道人生是没有办法假设的,总之,就在选拔前几天的时候,一位我已经记不清相貌的学妹,把这个消息传达给了我。

 

其实事后回想,如果大二的时候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有这样一个目标,甚至可以在那个时候就去尝试的话,可能又会有一些不同吧。

 

在得到学妹的报信之后,我到系办公室确认了一下这件事,然后赶忙码了稿子、熟记、练习,匆忙但刚好赶得及。赶得及不是因为稿子写得及时,因为写稿、背稿真要是火烧眉毛了一天也可以,赶得及是因为在这之前一年在英语角的“转化”历练,让我不惧怕远比背稿要难的自由问答环节。

 

好玩的是,我是在大学内部选拔赛当天才知道这个选拔赛在为哪个比赛选拔选手。那是当时还只有两届历史的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如今这个比赛早已更名为“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这个比赛是仅限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等大学在校生参加的,进入全国决赛的名额每个省只有三个。

 

对当时的我来说,一个俄语生,如果能拿到的名额代表学校去省赛区参加省里的决赛,就已经不可思议了。所以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宽慰自己道:“输了不可惜,很正常,学校选你一个俄语生代表学校也是蛮尴尬的。”你看,还没比呢,就先给自己找上理由了。那时候就是这么幼稚。但是这么一想,心态突然变得很平和,所以特别放松。事实证明,这种放松的心态真是一种“加持”啊,尤其问答环节更是自信非常。

 

问答环节的得心应手很大程度上要感谢两件事。就是大量的阅读、精听加持,让我的脑子里有充足的“货”,这让我在面对随机的问题时也能给出相对饱满的答案,而不是仅拘泥于形式。比如被问及是否应该禁止任何涉及歧视的词语以保障平等的时候,我就可以引述小布什和克里在角逐 2004年大选时,两人在电视直播的总统辩论中辩论gay marriage的相关话题,来论证我的观点:“歧视”作为一种制度不应该被宽容,但是与其相关的一些话题则应该被允许在公共空间内讨论甚至辩论,以促进社会共识的达成,而直接禁止讨论则可能会延缓共识的形成,从而延长了“歧视”的寿命。由于小布什和克里辩论的那三场的CD我听了太多遍了,所以引用当中的内容信手拈来,听起来就与其他学生气十足的问答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了。第二就是要感谢之前在英语角刻意地对于“转化”过程的历练,也因为是刻意的历练,所以才能“使得出来”,至少我想表达的就是我所说出来的,没有信息的遗漏和语言组织的错误,听起来也就不会让人一头雾水了。

 

于是,就这样一个看似偶然得到的机会被我抓住了,通过对自己讲稿的演绎和我不惧怕的问答环节的轻松应对,我拿到了本校的代表资格,将以首个出自俄语系的英语演讲大赛选手的身份,参加省赛区的决赛。

 

省赛区决赛分为上午的初赛和下午的复赛两部分,上午要淘汰大部分的选手,下午的复赛则是后排座次,三个特等奖获得者将获得代表省去北京参加全国决赛的机会,除了三个特等奖,还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进入复赛就至少会有收获。说实话我当时去参加省里比赛的时候,心里就盘算着能进下午的复赛就算成功了,就算没进复赛这段经历也不错。

 

我提前到承办省赛区的大学去“踩点儿”,我的一个好哥们儿在那里上学。他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也是爆炸头爱好者,人长得帅又爱打篮球,你懂的。我们两个人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我在去之前给他打电话,我问怎么能找到他,他回答说:“简单,走进校园之后,叫住任意女生,问怎么能找到宫某,然后你就能找到我。”我当时的反应是,先说了一句脏话,然后说了句“你就吹吧你”,心想着大不了就打电话找呗。

 

然而我走进校园遇见的个女生就准确地说出了这个人的位置。这位宫某人也是一个奇人,主持了他们学校几乎所有晚会,在我参加完CCTV杯几个月后,他去参加了 CCTV3的《挑战主持人》,是尉迟琳嘉的下一届选手。因为野生主持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虽然没有进后十强,还是被选进央视工作,他现在还在那里就职,所以……我就不挖更多的料了。

 

话说回来,我给他提前预演了一遍,并且从他的表情上找到了更多的自信。

 

第二天站在台上的时候,是我又一次觉得人生做什么都是很好的体验和积累的时候,只是当时自己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比如大一的尾声阶段我自我反省当时的各种“浮华”,觉得自己参加了好多晚会什么的浪费了好多时间。但是,正是这次比赛让我意识到了,每种体验可能都会有它的价值,走过了不必后悔,珍惜那段回忆就好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我站在台上的时候,我知道舞台属于我。要知道,不是每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都恰好习惯站在舞台的中央,都能产生那种“Iownthisstage”的错觉,这种“臭不要脸”的错觉是需要几次真正看着台下千百号人的脑袋心里依然不打怵的经验。过往的dots又被connect了起来,想起乔布斯说起“connectingthe dots”是他说起自己选修了书法课这个别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选修课,他自己当时也不清楚意义是什么,可是后来他打造的苹果电脑系统里首次引入了大量可选字体、艺术字体的这个功能的时候,还没有个人电脑拥有这样的如今看来已稀松平常的功能。于是他感受到了对自己一些不起眼的爱好的追求也可能会给未来带来不可预知的收益。当我站在演讲舞台的中央的时候,那虽然是我的处女秀,没错,首次站在舞台上的演讲,但是我对整个环境丝毫不陌生。如今回忆起来,应该就像乔帮主回忆起自己选修书法艺术字课的时候一样的感受吧。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公平的,毕竟这是“演”“讲”大赛,而不是比考试成绩,总不能在考试桌上进行吧。当然了,要是比赛考试成绩我就更不怕了,毕竟身兼考霸属性。

 

所以你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些经历就会发生作用。一些体验还是要有,知轻重缓急就好。

 

在语言底子、好心态、舞台感的多方加持下,我顺利闯入了下午的复赛。你可以想象,以我的好心态和奇怪的俄语系选手背景,在明知道至少一定会有名次的前提下,我就更是可以轻装上阵了。

 

我记得评委中一个英国老大爷问了我一个问题,大概是与中国和西方语言文字文化方面有关的问题,具体我记不太清楚了。当时我做了一件挺不好的事情,我除了举了林语堂先生的例子以外,还给这位外国老大爷玩起了测字算卦的把戏……是真的,没骗你。

 

我当时跟那位英国老大爷说:“我们中国人的名字可有讲究了,拿我的名字来说吧”,边说我边端起了算命先生的架势。“您看我的姓氏是个‘管’字,您可能不知道,我这个姓在中文里是上下摞着写的,上面是个bamboo,下面是个governmentofficiallonglong ago哇,中国的政令、书信等都是在竹子上书写篆刻的。所以一层层的governmentofficials,就是接收bamboo上刻着的政令,来administer这个广阔的国家,所以这个‘管’字,是administration 的意思。”

 

当时应该是有三四位外籍评审,听得眼睛直放光,大概觉得“哇,好神奇,好有道理哦”,几个中国评审微笑地看着我,那表情大概就是今天人们说的“我就静静地看着你装”。

 

然后我接着说:“我的givenname,是个‘鑫’字,是三块 gold 叠着摞在一起,象征着fortune。”我望着满脸“好神奇”的外国评委说:“所以,这个名字适合干的工作就是financialmanagement,财务管理!”

 

看着几位外籍评委一脸的“好有道理”,我突然觉得自己闯祸了,这好像是通过胡扯歪曲了中华文化啊。巧不巧呢,我恰好看到评委的名牌中有一个“Smith”,于是我赶紧往回拉:“刚才说的是非常肤浅的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仅供大家一笑。就像台下的HonorableJudge Mr.Smith,毕竟还是做了大学老师而没有去打铁啊(smith可以指blacksmith,铁匠)!”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有了”,因为我看见中外评委都在爽朗地笑,笑得很开,尤其那位英国老大爷,一脸的“差点儿被这孙子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