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真理
0000一存在的真理人,诗意地栖居:超译海德格尔
1.完全有必要重新追问存在的意义
“存在”是为普遍的概念……然而“存在”的“普遍性”不是“种”的普遍性……存在的“普遍性”“超出”种的普遍性。按照中世纪本体论的讲法,“存在”是个“超越者”(transcenders)……如果有人因此说“存在”是普遍的概念,那并不是指存在的概念是清楚的,无须进一步探讨。毋宁说,“存在”概念乃是晦暗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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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不能通过定义法由更高的概念推出存在,也不能用更低的概念来描述它。这是否意味着存在已经不成问题了呢?当然不。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存在不是某种类似存在者的事物……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不是叫我们取消对存在的意义的追问,而是逼使我们去正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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