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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阶段 处女

1                           

五月下旬的某个黄昏,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回家往马洛特村走去。走了一会儿,他遇到一个牧师。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人走了一两步却停下脚转过身来。

“啊,先生,请原谅。上回赶集咱俩也在这条路上见过面,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我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说‘晚安,约翰爵士’。而且大约一个月以前你也这么招呼过我。你干吗老叫我‘约翰爵士’?我可是个普通老百姓,卖鸡鸭的小贩杰克•杜伯菲尔德 呀!”

牧师犹豫了一会儿说:“是因为我不久以前有了一个新发现。我是鹿脚巷的古物专家特令安牧师。我要重修郡志,曾经追踪考查过许多家族的家谱。你真的不知道你自己便是古老的杜伯维尔 骑士家族的嫡系子孙吗?这个家族是佩甘•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这位骑士大名鼎鼎,是跟随征服者威廉 一起从诺曼底来的。不错,你家已出了好多个约翰爵士 。如果骑士称号也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父子相传的话,你现在就该叫约翰爵士了!而在古代,骑士称号的确是父子相传的。总之,在英格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很难有第二家了。”

    “真了不得,真的吗?”杜伯菲尔德说,“但我可是一年又一年四处碰钉子,到处受气,跟全教区平常的人家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家这消息叫人知道已经有多久了,特令安牧师?”

教士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被人忘光了,就是现在也还没有人知道。他自己的调查也还是从今年春季才开始的。那天他见到了杜伯菲尔德马车上的名字,恰好他刚研究过杜伯维尔家族的兴衰史,便注意到它,引起了兴趣,再一查,才弄明白了他父亲和祖父的来龙去脉,把问题搞明确了。

“我现在还有一把银勺子,一颗刻了字的印章,都挺旧了。不过,天哪,一把勺子一颗印章能算什么!……我哪知道我跟高贵的杜伯维尔家族一直血肉相连呢!倒是听说我曾祖父有些秘密,不肯讲自己的来历。那么,牧师,我斗胆请教一下,我们家族现在又在哪儿生火烧锅呢?我是说,杜伯维尔家族现在又住在哪儿呢?”

    “哪儿也不住,已经不存在了——作为本郡的世家已经绝灭。”

    “那么,我家祖先的陵墓又在哪儿呢?”

    “在青山下的金斯贝尔,那儿的圆拱下面一排排地躺着你家的祖先。佩贝克大理石 雕成的华盖下面还有他们的雕像呢!”

    “那么,我家的庄园和土地又在哪儿呢?”

    “没有了。”

    “啊!连土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原来倒是很多的——我刚才说过。你们那家族有好多个支脉,我们郡里原来就有几家。金斯贝尔有一家;舍顿有一家;磨坊沱有一家;拉尔斯特德有一家;井桥还有一家。”

    “那么,我们家还能不能发达起来呢?”

    “啊,这我就说不清了。’

    牧师一走,杜伯菲尔德便陷入了沉思。他迈了几步,却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边。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正走向杜伯菲尔德要去的路。杜伯菲尔德一见便举手招呼。年轻人急忙加快步伐来到他身边。

    “嘿,小子!把这只篮子拿起来,我要你给我办件事。”

    那板条一样精瘦的小伙子皱了皱眉头。“约翰•杜伯菲尔德,你算啥人物头,你凭什么给我下命令,还叫我小子?我们俩谁还不认识谁呀!”

    “你认识我?你知道我姓甚名谁?约翰•杜伯维尔爵士,这才是我的大名。就是说,如果骑士称号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它们原本是一样的。我的家族可是上过史书的。行了,你把篮子提起来,再往前走,到马洛特村清酿酒店去,吩咐他们立即给我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车上放一小瓶甜酒,记我的账。这件事办完了你再把篮子送到我家去,让我的女人不要再洗衣服了,用不着她洗了。让她等我回家,我有好消息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着不动,杜伯菲尔德伸手进了口袋,拿出一个先令,那是他口袋里难得出现的几个先令之一。

    “这钱赏给你,娃娃。”

    钱一到手,小伙子立即改变了对形势的估计。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要我做别的事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我晚饭要吃——嗯,油炸羊肾——如果弄得到的话。弄不到就吃血肠也行。再不行,就吃小肠吧!”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抓起篮子正要上路,村子那边却传来了铜管乐的声音。

    “这是干啥?”杜伯菲尔德说,“不是来欢迎我的吧?”

    “这是妇女乡社游行呢,约翰爵士。怎么啦?你女儿不也是乡社的吗?”

    “当然。我满脑子都是大事,倒把这个给忘了!好了,你就往马洛特村去吧,给我把马车叫来。兴许我还要坐车逛一圈,视察一下乡社游行呢!”

    小伙子走掉了。夕阳西下,杜伯菲尔德躺在绿茵中的雏菊丛里等着。很久很久,没有人经过,在这群山环抱之中仅有的人类的声音便是那隐约可闻的铜管音乐。

2

    马洛特村坐落在前面说过的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或称黑原谷)东北绵亘起伏的丘陵之中,峰峦环抱,与世隔绝。距离伦敦虽然不过四小时路程,它的大部分地区却还是旅游者和风景画家足迹未曾到过的。

    这个地区不但景色宜人,历史也颇有趣。这道山谷过去名叫白鹿森林,这名字来自一段亨利三世时代的传说。说的是亨利王在猎区猎获了一头美丽的白鹿,却放掉了,而一个叫汤玛士•德•拉•林德的又把它杀死了,因此被处了一大笔罚金。那时这个地区是一片莽莽苍苍的密林,直到相当晚近的时期还是如此。即使是现在,人们仍可以从古老的橡树丛、山岭上零落残存的森林带和荫覆了许多牧场的空心的大树依稀窥见当年的风貌。

    莽莽的长林虽消失了,但在它当年的浓荫下存在过的风俗依然存在,只是经过了变化或掩饰。例如,眼前那天下午的五月节舞会就是以乡社喜庆的形式出现的,在当地叫作“乡社游行”。

    这是马洛特的年轻居民很感兴趣的一件事,参加者全是女性。这种游行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即使不是互济互助的组织,也是一种姐妹会性质的誓约形式,至今还存在着。

    集合起来的妇女们都穿着白色长袍,队伍当中有几个中年甚至中年开外的妇女,她们那粗硬的银发和因岁月与忧患刻上了皱纹的面孔在这样焕发活力的环境中几乎有些怪异,至少也有些令人心酸。但这个队伍里年轻姑娘的确占了多数,她们的丰密的秀发在阳光下闪亮,形成了一片各种层次的金色、黑色和褐色。她们从清酿酒店面前游行过来正要离开大路,穿过一道栅栏门到草地上去,一个妇女却说道:

    “天哪,天哪!你看,苔丝•杜伯菲尔德,那坐着马车回家去的不是你爸爸吗?”

    队伍中一个年轻的姑娘听见这声惊呼,转过了头。

    那是一个俊美可爱的姑娘——也许未必比某些女伴更俊美——但她那灵动的花瓣一样的嘴唇和天真的大眼睛却给她的颜色和形象增添了魅力。她在头发上系了一条红色的带子——在整个白袍队伍之中她是有这样鲜明的装饰的人。她回头一看,杜伯菲尔德正坐着清酿酒店的马车走过。那车由一个袍袖卷到胳膊以上的健壮的鬈发妇女赶着。那是那家酒店的快活的仆人,是个勤杂工,有时喂马,有时赶车。杜伯菲尔德仰靠在车背上,舒服地闭着眼睛,一只手在头顶上晃动着,唱着缓慢的记叙调:

    “金斯贝尔有我家族高贵的坟茔——铅棺材里是我封过骑士的祖宗!”

    乡社的女人们哧哧地笑了起来,只有叫作苔丝的姑娘例外——她意识到她的父亲在她们面前出了洋相,自己体内似乎有一股燥热缓缓升起。

    “他只不过是累了,”她急忙说道,“搭了别人的车回家,因为我们家的马今天不能不休息。”

    “保佑你的单纯,苔丝,”她的伙伴们说,“他这是赶完了集灌饱了黄汤呢!哈哈!”

    “我说你们要再这么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走了!”苔丝叫了起来,红晕从她颊上扩展到脸上和脖子上,转瞬之间她的眼睛也湿润了,目光也低垂到地上。大家一见她真感到难堪了,便都住了嘴。队伍又恢复了秩序。苔丝的自尊心不让她再转过头去看清她父亲那样做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什么意思的话。她又跟队伍一起继续前进,来到一道围篱前面,舞蹈即将在那儿的草场上进行。队伍到达时,她已经恢复了平静,又用柳条点了点旁边的伙伴和她聊起天来。

    这个年龄的苔丝•杜伯菲尔德还只有满腔纯情,不带丝毫世故,尽管进过村上的学校,说话仍有许多乡音。这个地区的方言语调的特点大体可以用音节UR 来表现。其发音之圆润大约是人类语言所罕见。发这个声音时,她必须撮起鲜红的小嘴,却又要在口形还没固定而下唇已把上唇中部略微抬起时使字音出口,双唇也随即闭合。

苔丝身上还不时闪现着儿童时代的特征。今天游行的时候,你还能在她的面颊上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在她闪动的目光里看到她九岁时的样子,甚至在她嘴角的曲线上偶然看到她五岁时的样子,虽则她已浑身洋溢着俊美妇女的风韵。

收工的时间渐渐近了,村里的男性居民和一些闲人、过路人开始在场地四周围成了一圈,他们一个个都跃跃欲试,想找个舞伴跳一跳。

    围观的人中有三个身份较高的青年,年纪的一个穿着标准的助理牧师服装:白领带、短背心、,戴窄边帽。第二个是标准的大学生打扮。第三个年龄小,那副外表很难说明他的身份,眼神和服装里有一种不服拘管,不随流俗的神气,表示他还没有找到进入他的职业的道路。我们只能猜测他是对什么东西都想杂七杂八钻研一番的学生。

    三个弟兄告诉偶然的朋友说,他们是因为过圣神降临节 做短足旅行才从黑原谷经过的。

老三却似乎对一大群姑娘没有男伴跳舞的局面发生了兴趣,并不急于前进。他卸下背包,连棍子一起放在树篱坡上,打开了门。

    “你要干什么,安琪儿?”大哥问。

    “我想跟她们跳跳苏格兰舞,只玩一两分钟,不会耽搁多久的。你们干吗不也来跳跳?”

    两个哥哥不乐意地离开了他,往前走去。为了减轻弟弟赶路时的负担,他们把他的背包也带走了。弟弟进了场子。

    “太遗憾了,”舞蹈稍停,他便对身边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儿呢,亲爱的?”

    “还没收工呢,”胆子的一个说,“过一会儿就来了。你愿意现在跳一跳吗,先生?”

    “当然,但是这么多女伴,光我一个人跳行吗?”

“总比没有好吧。跟和自己一样的人你望我我望你跳来跳去真没意思,又不能抱着脖子搂着腰!好了,你就好好挑一个伴儿吧!”

教堂的钟声响了,那学生突然说他已经非走不可——他刚才已经玩得忘乎所以——他非要去追赶同伴不可了。在他退出舞蹈圈时他的目光落到了苔丝•杜伯菲尔德身上。苔丝那对大眼睛里,说实话,真有那么一丝哀怨,埋怨他没有选中她。他那时也真感到遗憾,由于她的拘谨,他竟没有注意到她。他就带着这点遗憾离开了牧场。

3

    苔丝•杜柏菲尔德离开了舞伴们,向村头走去——她父母的家便在那里。

    在离家几十码处她听到了另一种有节奏的声音,那声音和她刚离开的有节奏的声音不同,是一种她所熟悉的——十分熟悉的声音。那是屋里的有规律的砰砰声,是摇篮猛力地敲打着石头地板的声音,一个女声唱着歌儿配合着它的节拍。

    尽管有歌声,屋里的景象却使姑娘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凄凉。除此之外,她还感到一种自责的凄凉,为什么自己不早一点回家帮助妈妈干家务活儿,却要放任自己在外面贪玩呢!

妈妈还跟苔丝离家时一样站在孩子们中间洗着星期一就泡下的衣服。这些衣服总要拖到周末才能洗完。

杜伯菲尔德太太跟平时一样一只脚站在盆子旁边,另一只脚忙着摇晃小的孩子。摇篮吱砰吱砰地晃着,烛焰升高了,时起时落,水从主妇的手肘上往下滴。

    那妇人的眉眼之间仍然依稀闪耀着年轻时的鲜活甚至美丽,使人感到苔丝身上的魅力主要来自母亲的天赋,与骑士血统和历史渊源并无关系。

    “我来摇摇篮吧,妈妈。”女儿体贴地说,“要不我就脱下这身假日服装来帮助你绞衣服?我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呢!”

    “你回来了,正好,”母亲唱完后一个音符说,“我正要去找你爹。还有,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准保你听了高兴,我的丫头片子!”(杜伯菲尔德太太一向说土话。她的女儿接受过一个由伦敦培养的女老师的训练,通过了国立学校的六级标准考试 ,能说两种语言。在家里多少说点土话,在外面和在有教养的人面前却说普通英语。)

    “是我走了之后才发生的事吗?”苔丝问。

    “是的!”

    “今天下午爹在外面可丢脸呢,回家的时候还坐了马车,就是因为这件事吗?当时可真臊得我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

    “啊,好消息多着呢!有人考证出来了,说我们家是贵族出身,在郡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资格比奥利弗•格朗宝 还老得多,老到土耳其异教徒那会儿去了——还立过碑,修过陵墓,还戴头盔、拿盾牌什么的。多着呢,我也说不全!在圣•查理年间我们家还得过御橡骑士称号,我们的真姓是杜伯维尔……你心里能不乐吗?你爹就是因为这个才叫了辆马车坐回家来的。人家说他是喝醉了,那才不是呢!”

    “我当然高兴。可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妈妈?”

    “有的。想来好处是不会少的。这消息一传出去,像我们家这样的贵族还不都要坐着马车来看我们吗?这消息是你爹从沙斯顿回来的路上听人说的,整个儿家谱他都告诉我了。”

    “可爹到哪儿去了?”她问。

    她妈妈露出不高兴的脸色。“你别生气!你那个可怜的爹呀——牧师的消息叫他欢喜得没法过——半点以前就钻到罗丽佛酒店去了。他明天要送一车蜂箱走,今天要去养养精神。不管家族不家族,蜂箱还得要送到不是!今儿晚上一过半夜就要上路,路远着呢!”

    “养精神!”苔丝气冲冲地说,眼里冒出了眼泪,“天啦!到酒店去养精神!你倒还让他去,妈妈!”

    她的指责与不满似乎弥漫了全屋,家具、烛光、在旁边游戏的孩子们和妈妈的脸上都不禁露出了害怕的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