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

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女人如何做买卖

  说到如何让派赴国外的员工长保工作干劲,即使在今日,仍常教企业觉得棘手。但眼下,我们要探讨一个更早的跨国企业,17、18 世纪的荷属东印度公司。该公司设在印度、东南亚、日本、台湾地区的分部,地处偏远,荷兰女人不愿居留;为该公司效力的男性职员,大部分很愿意娶当地女人为妻,但这么做也产生了特殊问题。这种异国婚姻带有文化隔阂,因此,看到男方写出的私人信件里,满是在抱怨要将这些女人“驯服”成符合荷兰标准的贤妻有多难,大概不会太让人惊讶。反倒是这些女人拥有经商大权,叫东南亚的荷属东印度公司、荷兰加尔文宗教会、其他欧洲人难以撼动一事,可能还更让人惊讶。这其中许多女人是靠着自身本事发达致富的贸易商。

  早在欧洲人来到许久以前,四面环海的东南亚地区(包括现今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就已有蓬勃的长距离贸易。其中许多贸易商是女性。在有些情况下,因为经商被认为是太卑贱的职业,不是上流阶级男人所应为,但经商利润又太诱人,叫上流人家无法完全割舍,因而给了女人经商的机会(有些上层人士鄙视经商更为强烈,认为贵族女人也是地位崇高,不应自贬身份到市场跟人实物交易或到华人聚居区,即许多长距离贸易的交易处,做买卖;但她们并未不屑于督导奴仆代她们执行买卖事宜)。16 世纪的马来谚语,说明了她们极看重教导女儿如何计算、赚钱。

  更普遍可见的是,这些社会通常允许女人掌控自己的财产,让她们在择偶上有相当大的发言权,且常相当容忍她们与别的男人私通。甚至,有些女人因为要离家远行,不得不允许她们自主决定要不要生下小孩(当时能用的堕胎方法原始,包括服草药、从岩石上跳下以致流产,乃至偶尔杀婴等)。15 世纪遍及这地区的伊斯兰传教士和一百年后跟进到来的基督徒,震惊于这样的现象,希望管束这种女人。

  但尽管有这种种令人疑惧的事,葡萄牙人(先在此立足的欧洲人)发觉,若要建立有利可图且可长可久的殖民地,和这类女人通婚乃是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之一。荷属东印度公司有时找到愿意前来东方的女人,但全来自荷兰孤儿院乃至妓女户,而且撮合这些女人嫁给派驻亚洲的男人,男人也不满意,后东印度公司不得不打消引进荷兰女人的念头,转而将目标锁定更早先葡萄牙人、亚洲人所生的混血女儿。她们至少会一种西方语言,且至少名义上是基督徒。许多这种混血女人也已从母亲那儿知道,在这个日益跨国化且常诉诸暴力的贸易世界里,嫁个欧洲人丈夫,大有助于保护她们的商业利益。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荷属东印度公司评议会的评议员,就往往是这些女人里有钱者特别中意的婚配对象,因为他们虽然绝大部分不是有钱人,但嫁给他们后,靠着丈夫的职位,极有利于防止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法规和垄断权干扰她们的生意。因此,撮合有权有钱者跨族通婚,相对来讲较容易;但要让如此造就出的家庭听阿姆斯特丹当局的话,也变得更难。

  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主要目标当然是获利,而确保获利的办法莫过于垄断各种亚洲货物(从胡椒到瓷器)输回欧洲的贸易。理论上,这公司还主张(至少断断续续主张),有权对参与更大范围亚洲内部贸易的所有船只,包括东南亚女贸易商的船只,发予航海执照、课税(或击沉)。但海洋的辽阔,加上有不少竞争对手,这一制度根本无法落实,而且荷属东印度公司还得应付神通广大的内贼。该公司大部分职员不久就发现,把货物走私回荷兰风险大且不易,但在亚洲内部从事非法(或半非法)贸易,却可赚得比死薪水高上好多倍的钱。这时,他们的妻子就成了如此发财致富的绝jia凭借:她们熟悉当地市场,与当地贸易商有良好关系,往往拥有可观资本,能将家族生意时时紧握在手中,不致遭该公司突然转移到别人手中。

  对一些居心特别不良的荷兰男人而言,这就给了他们利用文化差异从中套利的机会,也就是说利用东南亚女人相对较高的地位大赚其钱,然后可以利用她们在荷兰法律下较低的地位,将家产全掌握在自己一人手中,然后甚至可以回荷兰,娶个“体面”的老婆,安定下来(荷兰法律虽对男方有利,但如果女方高明运用她台面下的影响力,藏好她的资产,男方未必能顺利得手。就有这么一个例子,男方终掌握了妻子大部分获利,却是走了十九年的法律诉讼才如愿)。

  但男人有荷兰法律、教会当强有力的靠山,女人则有地利之便。在印度、东南亚的外国人常壮年早逝,留下有钱的遗孀。这类女人常成为下一批前来之欧洲冒险家热切追求的对象,使她们得以在再婚协议时占上风,保住婚后至少部分的自主权;许多女人因丈夫早死,一辈子嫁了三四个男人。在巴达维亚,有幸活得久的荷兰男人非常少,这类男人很有机会在荷属东印度公司里爬升到高位,变得非常有钱,离婚再娶。他们所娶的后一任妻子往往比他们年轻许多(一旦爬升到高位,就不需要再娶个地方关系特别好或特别有钱的女人),因此,他们死后,往往留下一小群非常有钱的寡妇。而这些寡妇的放dang,常叫那些恪守加尔文教义的荷兰男人惊骇反感。

  从1619 年创立巴达维亚直到19 世纪末期,荷兰卫道人士和垄断资本家不断在努力“驯服”这些女人,而终至少有所成;例如,较后几代女人似乎比前几代女人更遵守欧洲的两性道德观。随着长距离贸易欲成功需要更大的资本规模,更大范围的国际往来,欧洲公司和它们的华人、印度人经商伙伴(全是男性),也愈来愈压缩这些女人做生意的空间。

  后,随着19 世纪末期的诸多新发明问世(包括苏伊士运河、电话、冷冻运送、预防注射等等),欧洲人愈来愈能在东南亚过起道地欧式生活,于是,新一代荷兰官员上任时选择带妻子同行,或打定主意不久就能返国,到时再娶个本国女人。尽管如此,欧亚混血女人所经营的贸易,在地方与地区经济里仍举足轻重,例如许多这类女人从事房地产买卖和放款业务,借此将丈夫的经商利润投注于东南亚贸易城市周边地区的地方发展(叫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们之所以一直保有这利基,有部分是因为许多这类女人的丈夫抱有种族歧视观念,尽可能不和当地人打交道)。

  直到19、20 世纪之交,这一领域仍未消失,经营该领域的人仍不肯交出大权。印尼小说家普拉姆迪亚· 杜尔(Pramoedya Toer),就以深刻有力的笔法刻画了一个这样的女人。小说中女主人公为了保住她所经营多年的生意(和小孩),和半发狂的荷兰丈夫、丈夫在荷兰家乡的“合法”家庭,持续抗争了许久。这个虚构的女人,后就和现实生活中许多同她一样处境的人,以失败收场;但三百年来,就是像她这样的女人,建造并维系了她们丈夫所声称归他们所有的那个世界的一大部分。

 

  首都和其胃纳量:18世纪之旅

  今日那些抱怨“大政府”的人,并不在乎其员工住在哪里:美国国内收入署位于托皮卡(Topeka)的官员,仍属于“华盛顿特区”的一员。但在未有铁路的时代,常引发人民抱怨者,乃是首都本身的规模太大。为什么伦敦或巴黎的成长,引发那么多暴动,北京、德里的成长引发的暴动却少那么多?

  大部分城市的大小受限于食物、木材的需求。只有少数农业地区,在农民吃掉自己的农作物后,还有超过两成的作物可卖。而且陆路运输粮食的过程要消耗过剩的粮食,因而即使有广阔的农业腹地,也难以解决城市的需求。举例来说,带一群马走三十多公里路,马在途中会吃掉它们所运送的许多谷物,从而使这趟买卖(通常)无利可图。因此,城市如果成长到太大,粮食价格上涨,工资跟进升高,该城市的产品就失去竞争力,城市随之停止成长。

  但首都不一样。它们所提供的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服务,它们的居民包括了可借颁布敕令提高自己所得以追上较高物价的人。1500—1800 年间,欧洲帝国、军队、官僚体系逐步成长,首都也逐步扩大,为邻近城镇引来严重问题。伦敦周围环绕着生产力特别高而有市场导向的农田,且有优异的水路运输,问题没那么严重;即使如此,伦敦仍得颁行多项新法以引导足够谷物输往该市。

  在客观条件较差的巴黎,这问题就形成灾难。附近农民消耗掉的自种农作物一般超过八成,剩下的才拿到市场卖。因此,如果产量变少,例如少掉一成(常有的事),对谷物市场的冲击,就如同今日产量掉了一半那么严重。贸易商将到更远的地方搜购谷物,以供应买得起高价谷物的首都居民所需。乡间的谷物买家(村中工匠、领工资的工人、种葡萄、亚麻和其他非谷物类作物的农民),因此挨饿。巴黎所掀起的浪涛,可能使他们淹死在原本相当平静的海里;他们的自保之道就是暴动,不让载运谷物的货车离开。而巴黎还不是欧洲惨的地方,惨的是马德里。马德里虽然拥有大量的美洲白银,却坐落在气候非常干燥、大部分饲养绵羊的地区。

  镇压这些乡村谷物暴动所付出的成本,为让首都穷人买得起而压低物价所付出的成本,抑制了欧洲各首都的成长。因此只有少数欧洲城市的人口能超过二十万,无一能超过五十万,但为什么其他社会养得起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

  这些首都有一些就坐落在粮产丰饶的地区附近,或优异的水路运输路线附近,或者附近同时兼具这两项地利。因此,开罗靠尼罗河三角洲提供粮食,若有需要,还可靠海外进口救急;伊斯坦堡附近有肥沃平原和几条重要的航运路线。东京前身的江户(大概是18 世纪的城市),不只其周遭乡间的居民几乎个个都住在沿海附近而得以享有舟楫之利,而且非常幸运的是,其腹地的居民都种植稻米(每亩稻田所能产生的过剩稻米远多于每亩麦田,而且稻米比小麦更便于贮存、运送)。尽管如此,仍需要广铺道路、庞大的贸易网以及(有时)横征bao敛,强迫倒霉的农民献上稻米,才能喂饱江户城民。

  令人叹为观止的,大概非清朝、莫卧儿王朝的京城莫属。这两个帝国都控有辽阔的种稻区,但两者的首都(北京、德里)都距种稻区有数百英里远,且位在几无过剩粮产的干燥平原上。而且两者都是前工业时代世上的城市之一。那它们为何未面临五倍于马德里的灾难?解决之道就在两者都建造了巧妙而独特的运输系统,使首都得以利用远处过剩的稻米。

  就北京来说,稻米是借由世上广阔的运河网往北输送,其中包括长两千多公里的工程奇迹大运河,大运河取水自中国几条大河,将北京与这些大河连成一气。大运河从7 世纪起一段段开凿,1420 年全线完成;18 世纪时,它一年所输送的稻米至少喂养了一百万人。此外,清朝政府督建一全国性的备荒赈灾体系,这体系由国营、民营义仓共同构成,丰年时义仓贮存谷物,荒年时以低于市价卖出存粮。这套体系很耗成本,但管用,即使在18 世纪歉收严重的时期,中国的谷价几乎从未上涨超过100%,反观法国粮价有时上涨300% 或400%。

  莫卧儿王朝既不开凿运河,也未建许多粮仓,但的确鼓励首都附近的庙宇和有钱人家投注巨资凿井,以使平原较为湿润,生产力提高。但真正的解决办法乃是班贾拉(banjara)阶级所提供的陆路运输服务。

  班贾拉人是赶着牲畜四处迁徙的世袭性牧民;千百年来,他们游走于村与村之间,将一部分新生的小牛卖给需要牲畜犁田的农家,一部分老迈的牲畜则杀了取其皮贩卖。可想而知,他们也很快就从事起运输行业。他们的牲口队往往有超过万头的阉牛(班贾拉人的阉牛共有约九百万头),每头阉牛能拉运约一百二十五公斤的东西,因而班贾拉人自然成为运送大型笨重货物的绝jia人选。莫卧儿王朝时期,他们定期受雇运送谷物到首都,还有机会承接盐、布乃至钻石(用来赠人疏通事情)这些利润更大的运送工作。

  此外,班贾拉人的运货成本低,因为在半干旱的平原上有许多未开垦、未筑围篱圈住的茅草地,牲畜可沿路就地觅食。在欧洲,驾驭联畜货车的人通常得花钱买草料喂拉车的牲畜,但班贾拉人的牲群沿路觅食,不花他们一毛钱。这使班贾拉的牲口队移动缓慢,在来到此地的欧洲人眼中,更显怪异,但这套方法管用。如果那些欧洲人原是来自巴黎或马德里城外的铁匠,或许会看出这种运货方式的殊胜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