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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并揭开本书的主人公:艾希蒂·科尔内尔。

人生过半,我在一个起风的春日想起艾希蒂·科尔内尔。我决定去找他,重续我俩往日的友谊。

十年之间,我俩没有丝毫联系。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上帝知道。我们没对彼此发过火。至少,不曾像其他人那样。

年过三十以后,他开始成为我的负担。他的轻浮妄为冒犯了我。他那过时的高开衣领、黄色的细领带和他那些粗鲁幼稚的俏皮话,都让我感到无聊。我厌倦了他的标新立异。他不断将我卷入或大或小的荒唐事里。

例如,我俩正并肩在街上散步,他无缘无故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把菜刀,在路人惊愕的目光之下就着人行道边的瓷砖磨起来。或者,他彬彬有礼地求助于一位可怜的盲人,要他帮着吹去刚掉进自己眼里的沙尘。或者有一次,我等待上流人士来宅晚宴。我的命运和事业倚于这些报社总编和政治家——体面优雅的绅士们。艾希蒂也正式受邀。他偷偷吩咐我的家仆备上浴室热水,宾客们一到就被他拉到一旁告知,我家有一项古老神秘的传统,或者说迷信——可惜无法详述——要求每位宾客无一例外地在晚餐前沐浴。他用魔鬼般的机智、狡猾与口才编织这一出荒唐闹剧,使得这些满怀诚意的受害者——次也是后一次光临我宅——在我不知情的情形下行了沐浴礼,包括他们的夫人在内。闹剧完毕,他们还和颜悦色地坐下用餐,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类学生气的恶作剧曾带给我乐趣。当我开始成人,这只能给我造成困扰。我也担心它们威胁我认真正经的名声。我从未对他吐露半字。然而——我得承认——我曾不止一次因他而脸红。

他对我也该有同感。他可能会从心底和灵魂深处看不起我,因为我没有对他的思想表示出应有的欣赏。说不定他鄙视我。他把我当成一个市侩中产,因为我买了日程簿,每天工作,适应了既定的社会公共惯例。有一次,他当面责备我忘记了自己的青春。或许此话不无道理,但这就是人生。每个人都会遗忘。

不知不觉中,我俩渐行渐远。尽管如此,我理解他。他也理解我。只是我们已在暗自批评对方。声称相互理解,实际并不理解,这让我们彼此懊恼。我们各走各的路。他往左,我往右。

我们就这样活过整整十个年头,不通任何音讯。我自然会想起他。几乎没有一天我不曾设想,要是艾希蒂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情形,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须得假设,他也会想起我。毕竟我们的过去,各种鲜活生动、令人热血沸腾的记忆宽广深刻如网如织,该不会这么快就枯萎。

艾希蒂对我来说究竟是谁,意味着什么,难以尽述。我宁愿不去做这种努力。我俩的友谊比我记事的年龄还早,那情谊的缘起已消散在早于我幼年的朦胧之中。自从我对自己有了意识,他就在我身边。不在我身前就在我身后,不是支持我就是反对我。我要么喜爱他,要么讨厌他。我从未对他无动于衷。

一个冬夜的晚餐后,我用彩色积木在地毯上搭一座塔。母亲要我去睡觉。她叫保姆带我上床,那时我还穿着裙子。我已跟着保姆起身,这时听见身后一个声音,是他那叫人难忘的声音:

“别去。”

我转过身,高兴又惊恐地向他投去一瞥。那是我次见到他。他坏笑着给我鼓励。我拽着他求助,但保姆把我从他胳臂上拉开,无论我如何跺脚抗议,把我搁到了床上。

从那以后我们每天都碰面。

早晨,他跳到洗手池前:

“别洗脸,就脏脏的!脏污万岁!”

午餐桌上,父母要求甚至恳求我喝下“营养又健康”的扁豆汤,我虽不情愿,仍把汤往嘴里舀,他对我耳朵小声说:

“吐出来,吐到盘子里,就等着烤肉和甜点。”

在家里,不管吃饭睡觉他都陪着我。他还陪我上街。

我们碰到洛伊济大叔,他是我父亲多年的好友,一位我一直喜欢和尊敬的、体重一百公斤的法官。我向他端庄地脱帽致敬。科尔内尔冲我喊:

“亮出你的舌头。”他伸出舌头,直伸到自己下巴尖。

他是个厚脸皮的家伙,但是风趣、不沉闷。

他把一支燃烧的蜡烛放到我手上,“去把窗帘烧了!”他催促,“把房子点燃,把世界点燃!”

他还将一把刀放到我手上,“插进你的心脏!”他喊道,“血是红的。血是热的。血很美。”

我不敢听从他的建议,但我喜欢他敢于说出我的内心所想。我带着战战兢兢的微笑聆听他。我既害怕他,又被他吸引。

夏日雷暴雨后,我在金雀花丛底下找到一只被淋透了的麻雀雏鸟。遵照教义问答的教诲,把它捧在手心,行着身心兼备的善举,把它带进厨房,在炉灶边为它烘干身躯。我在它跟前撒上面包屑,还用布片小心地裹好它,抱在怀里照料。

“扯掉它的翅膀。”科尔内尔小声说,“把它眼珠子挖出来,扔到火里,杀了它!”

“你疯了!”我喊道。

“你是个胆小鬼!”他吼道。

我们脸色煞白地瞪视彼此。两人都在颤抖。我发抖是气愤和同情,他发抖是因为好奇和嗜血。我把小鸟交给他,随他拿去做什么。科尔内尔盯着它,又心生怜悯。他开始动摇。我嘲弄地噘起嘴。我俩这般别扭之际,小麻雀溜进花园,不知所终。

他也不是什么都敢。他爱做嘴上英雄,吹牛起哄。

我还记得一个秋日的黄昏,六点左右,艾希蒂把我叫到大门口,神秘兮兮、煞有介事地对我宣称:他也能变魔法。他摊开手心里一块发亮的金属物,说那是一只魔哨,只需对它吹口气,就能把任何房子吹到半空,一路升至月球。他又说,当晚十点我家的房子就会升上天空。他让我不必害怕,只需静等好戏。

当时我年纪又长了些,对他的话将信将疑。但我还是忧心忡忡地跑回自己家里。我死死盯着时钟指针的转动。我回顾之前人生里的点点滴滴,为自己的罪孽懊悔,跪在圣母像前祈祷。接近十点,我听见空气中的呼呼声和乐声。我们的房子慢悠悠稳当当地上升,在高空中稍停,然后开始摇晃,接着又和上升时一样慢悠悠稳当当地降回地面。桌上有只玻璃杯叮当作响,吊灯摇曳。整个过程持续了好几分钟。其他人对此毫无察觉。只有我母亲,刚看到我,她脸色就白了。

“你在头晕。”她说,让我上床去。

在额头上冒颗青春痘——青少年春天的紫芽——的年岁,我和科尔内尔的友谊越发深厚。我俩刀山火海形影不离。我们一起阅读,相互辩论。我强烈反对他的无神观点,与他针锋相对。有一件事很确信:一切恶习都是他教我的。他向我揭示孩子是怎样造出来的;从他那儿我头一回听说,成年人都是些脸色蜡黄、浑身烟臭、体态臃肿的土霸王,并不值得尊重,因为他们比我们丑陋,还会比我们先死掉;他劝我不要学习,早晨尽量赖在床上,哪怕上学会迟到;他怂恿我撬开父亲的抽屉,拆开里面的信件;他给我带来淫秽的书籍和必须放在烛火前欣赏的明信片;他教我唱歌、说谎、写诗,鼓动我大声飙出各种下流话,一句接着一句。夏天,他怂恿我透过浴场淋浴间的缝隙偷看小女生脱衣服,教我在舞蹈课上用不雅要求骚扰她们。他教唆我抽了人生口烟,喝下人生杯巴林卡酒Pálinka:一种蒸馏水果白兰地,可通过多种水果酿造,匈牙利、罗马尼亚和塞尔维亚等国的传统烈酒。——译注(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他启发我自取肉体之欢、暴饮暴食、放荡轻薄;他向我揭示,痛苦中也隐藏着美好。他从我发痒的伤口上扯下结痂,还向我证明,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只癞蛤蟆可能拥有与一位首席执行官同样的灵魂。他教我爱上沉默不语的动物和寂静无声的孤独。一次,他为了安慰棺木面前抽噎落泪的我,挠我的肋间,弄得我立刻对着死亡那愚蠢的不可理喻咯咯发笑。他朝我的善感里偷加嘲讽,往我的绝望中塞进叛逆。他建议我站在遭大多数人唾弃、囚禁和处以绞刑的那一边。他鼓吹死亡是永恒的,还想让我相信那个该死的谎言——“上帝不存在”,对此我手脚并用地表示抗议。天性纯洁又健康的我,根本无法接受诸般教义。我觉得,好摆脱他的影响,与他绝交。只是我对此无能为力。似乎我对他一直都有兴趣。再说,我欠了他许多。既然他是我的导师,我就一辈子都欠他的,如同一个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人。

我父亲无法接纳他。

“那个厚脸皮的家伙在哪儿?”有天晚上他闯进我的书房,“你把他藏哪儿了?他躲在哪儿?”

我伸开双臂,表明屋里只我一人。

“他总是在这儿!”他咆哮起来,“他一直在这儿转悠,缠在你脖子上。跟着你。你们吃同一个盘子,喝同一个杯子。你们就是卡斯托尔和波吕克斯Castor和Pollux:宙斯的双生子。丽达(Leda)的孪生儿子,海伦(Helen)和克丽泰梅丝特拉(Clytemnestra)的兄弟。。好哥们儿啊。”他讥讽道。

他检查门后、火炉背后,翻衣柜,甚至检查他是否在床底下。

“现在你给我听着!”他愤怒地高声吼叫,“如果再有一次,只需一次,他再踏进这里半步,我会把他折成几段,用鞭子撵走他,就像撵条狗。你也一样,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再也不认识你。所以,别让他再跨进我们家门槛。听懂了没?”

父亲背着双手来回踱步。他强吞怒火。鞋子在地板上嘎吱作响。

“这个闲汉!这个恶棍!你就交不到别的朋友?他往你脑袋里灌垃圾。把你搞得疯疯癫癫。难道你想堕落成他那样?要知道,他谁也不是,什么也不是。他永远不会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