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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言
“狼学”的知识考古学

周思成


用现代的声光技术将草原狼的各种体态和习性呈现在荧幕之上,供现代繁华都市中的男男女女欣赏,这只是不久以前才发生的事。人类接触、观察和评判狼的方式,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演变过程。
上古之民“冬居营窟,夏居巢”,茹毛饮血,救死不暇,对于狼这样一种凶暴的肉食动物,大抵不过视为威胁生存、欲食肉寝皮之大敌。因此,新大陆某些稀有的狼种,尽管博得了19世纪众多探险家和博物学家的青睐,当地的土著及拓荒者却仍然毫不留情,欲尽屠之而后快,也是同样的道理。社会稍离于野蛮,或有图腾崇拜之兴。草原民族以狼为部落图腾,其实渺而难征,即便确有其事,也恐怕难免如近来结构主义人类学家所言,以不同动物为符号,划分氏族部落的血缘—亲属以至经济—社会的边界,未必对狼有多少真情结。至少就笔者所知,曾被人误认为崇拜狼祖的蒙古民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对狼却并没有什么脉脉温情可言。在元文宗至顺年间编纂的《经世大典》中,保存了一道公元1255年初春,当时的蒙古大汗蒙哥针对草原上的引弓之民颁发的圣旨:“正月至六月尽,怀羔野物勿杀,狼不以何时而见,杀之无妨,违者夺所乘马及衣服弓矢,赏见而言者”,又引“先帝圣旨”言,“狼熊狐虎金钱豹可杀”(《经世大典·政典·鹰房捕猎》)。

人类社会稍进于文明,其观察和评判狼的方式也愈加理性化和多样化,然而根据我们的梳理,其实并不出于两条线索之外。其一,是以“人性”与“狼性”相对峙,在人性中发现并正视所谓的“狼性”,另一方面又在狼身上发现了所谓的“人性”,尤其是消极、负面的人性(残忍、凶暴、怯懦、狡诈等)。这种思维方式或许是欧洲文艺复兴的遗产,我们姑且名之为“内省”的方向。法国大文学家拉罗什富科(La Rochefoucauld)列举鸟兽虫豸如“虎、狮、熊、狼、狐、马、牛、猫、犬之殊类各种,猴、孔雀、鹦鹉、鹊、鸳、枭、蛇、虾蟆以至蜘蛛、蜂、蝶、蝇、蚤虱之属,人无不有其伦比”,这与宋人施彦执《北窗炙輠》记周正夫释《孟子·尽心》章“万物皆备于我矣”时指出“所谓‘狠如羊、贪如狼’、‘猛如虎’、‘毒如蛇虺’,我皆‘备’之”,竟有异曲同工之妙(见钱锺书《管锥编》第3册第1163页)。故而布丰笔下的狼“生性粗野而胆怯,但是必要时也能变得机敏,迫不得已时也能变得大胆,若为饥饿所逼,它就会铤而走险”,“虽然凶狠,却非常胆怯。它一旦落入陷阱,就吓得魂不附体,长时间惊慌失措,任人宰杀也不自卫,任人活捉也不反抗。人们还可以给它套上项圈,系上锁链,戴上笼头,任意牵到各处展示,而它不会表现出一丝不满或不快”;奥杜邦描写一头郊狼“很想和当地那些狗搞好关系,尤其是我朋友的那只大型的法国贵宾犬。可惜,我们的贵宾犬不想让这头嚎叫着的野狼和自己一起玩,对它的示好常常报以一通愤怒的撕咬”;达尔文笔下的福岛狼之所以迅速灭绝于人类之手,乃是因为它们“对人殊少戒心”;等等。通过动物志、传说、谚语或者其他载体,将某一种或者某一组抽象的道德品质(或者说非道德品质)固定在狼或其他野兽身上,人类便在自身的道德实践中,建立起一种更高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批判。这种取譬于外,而内反诸身的过程,一方面将以狼、狐、虎等为代表的充满野性的自然界贬低为一种非理性的世界,另一方面在与这一世界垂直的维度上,建立起更高一层的理想的人类道德乌托邦。然而,17世纪的法国哲人拉布吕耶尔(Jean de La Bruyère)早已尖锐地道出:“狼贪、狮狠、狙狡(des loups ravissants,des lions furieux,malicieux comme un singe),皆人一面之词,推恶与禽兽而引美归己”,其实“人之凶顽,远越四虫”。康有为则陈义更高,在他看来,人类仅为爱身自保,“不惮杀戮万物,矫揉万物,刻斫万物,以日奉其同形之一物”,而就爱同类而言,“虎狼毒蛇,但日食人而不闻自食其类,亦时或得人而与其类分而共食之。盖自私其类者,必将残刻万物以供己之一物,乃万物之公义也。然则圣人之与虎,相去亦无几矣。不过人类以智自私,则相与立文树义,在其类中自誉而交称,久而人忘之耳;久之又久,于是虎负不仁之名,而人负仁义之名”(《大同书·壬部·去类界爱众生》,第288页)。可见,这种将人类社会的道德范式投射到自然界的做法,自来便颇遭先哲非议,而第二种观察和评判狼的方式遂逐渐占据上风。


这种方式并不满足于建立一种道德与非道德、理性与非理性对立的“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对立,而是寻求将一种理性与和谐的秩序赋予这个世界,也就是建立一种“狼”(当然也包括几乎全部动植物)的类型学,这种努力的背后蕴藏着力求界定人与狼、人与自然界以至人与宇宙关系的尝试。相对于“外省”,我们不妨名之为“外察”的方向。与前一种方式比较,它不仅更具理性化的表象,且更接近古典时期的“博物学”或“自然史”的本质。

法国哲学家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词与物关系重新配置的坐标系上,重新思考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思想史变迁的本质。他以文艺复兴时代末期到19世纪末与语言、生物、财富和经济生产的三种话语为批判对象,考察了西方“知识型”(l’épistémè,即某一时代决定各种话语和各门学科所使用的基本范畴的认识论的结构型式)及其转换的内在逻辑。他首先对于博物学产生的基础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当我们确立起一个考虑周备的分类时,当我们说猫和狗之间的相似性比不上两条猎兔犬之间的相似性时,即使猫和狗都是驯顺而且有芬芳香味的,即使它们都是发疯似的急躁不安,即使它们都打破了水罐,那么,我们能借以完全确立这一分类的基础是什么呢?在什么‘图表’上,依据什么样的同一性、相似性和类似性的空间,我们习惯于分拣出如此众多的不同的和相似的物?这种连贯性是什么呢?”
在福柯看来,古典时期的博物学,确实就是“关于特性的科学,这些特性确定了自然的连续性及其错综复杂性”(《词与物》,第98页)。由瑞典博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向博物学提供的描述性秩序是颇为独特的,依据这一秩序,涉及特定动物的每一章都应遵循如下步骤:名字,理论,属、种、属性,用法,以及后的文献。这种博物学实际上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历史书写形式,它注重勾勒生物—以数量及尺寸来测量—的结构、特性以及纲目体系的连续性,它的文献“并不是其他的词、文本或记录,而是物与物并置在一起的清晰的空间,植物图集、收藏品、花园”,其间物种“依照各自的共同特征而被集合在一起,并且由此它们早已潜在地得到了分析,并只拥有它们自己的个体名字”(《词与物》,第173页)。

博物学家们对“狼”的研究遵循了同样的模型。像布丰那样仅仅用一个简单的法语词(Loup)来引出对狼的体型特征和习性的早期做法被舍弃了,根据林奈的分类体系,“狼”拥有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拉丁学名“Canis lupus”,并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下的犬科中得到了一个清晰的位置,在这个种下还包括大量亚种。我们会看到,博物学家们是如何对标本的毛色变化和骨骼数据锱铢必较,来确定他们所认为的灰狼亚种之间稳定的本质性差异或是相反的。奥杜邦以令人惊讶的细致描述了得克萨斯红狼的毛色特征:“鼻梁、嘴部周围和胡须呈黑色;鼻子的表面、眼睛周围,是红褐色;上嘴唇及嘴部周围、咽喉部位呈白色;眼皮,黄白色;前额毛发,根部呈红褐色,然后是一丛黄白色且黑尖的毛,整体看起来呈红褐色。耳朵内侧表面,白色;外侧表面,黄褐色。前腿,红褐色,有一道黑色条纹从肩部前方不规则地穿过膝盖直到脚掌附近。后腿外层绒毛,红褐色,内层颜色较浅。背部的下层软毛呈暗褐色,较长一些的毛发从根部直到三分之二长的位置,呈黑色,接下来是一层较宽的黄褐色,后大多是黑色尖端。颈部毛色呈红褐色。咽喉及以下,黄白色,咽喉下方还带有条纹,胸部和腹部呈红色。尾部的软毛呈铅灰色,较长的绒毛和背部一样,只是尾巴尖端的毛大体都是黑色的。”通过对美洲四足兽的广泛研究,他开始发现:“越往北,它们的颜色越显现出白色;而越往东或者说越靠近大西洋,颜色越灰;越往南,颜色则越黑;越往西,颜色越红。……狼也是如此。在北方,可以观察到变白的趋势,因此许多狼就是白色。在大西洋沿岸,在美国的中部和北部,绝大多数狼是灰色的。在南方,在佛罗里达,狼常见的颜色是黑色,在得克萨斯州和西南部,颜色一般是红色的。从科学的原则出发,很难对这种引人注目的特性加以解释。”终,在检查和比较了美洲狼的众多标本之后,奥杜邦发现:“在所有对狼的描述中,颜色在分辨亚种方面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标准。”在米瓦特那里也是同样的情形,尽管他在自己的名作《犬、胡狼、狼与狐:犬科动物专论》一书中力求体例的严谨和界定的准确。例如,他仔细比较了灰狼的大量标本后发现:“它们之间的差距与它们同印度狼的差距一样大。在我们仔细检查过的5张狼皮中,找不到足够令人满意的区别性特征,虽然它们肩上的V形的条纹比多数欧洲灰狼要更加明显。我们起初认为,头颅能够提供一些区别性特征,因为其在眼窝之间上方的凹度较大,上颚和上颌骨的缝线的位置也有所不同,此外,齿系的一些细部也是如此。但是,进一步考察这两个类型的头盖骨,我们十分肯定它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稳定的区别,此外我们找不到其他可以依据的标本。”
后,他不得不承认:“许多动物学家均将灰狼的不同地区性变体(包括欧洲和美洲的)视为各独特的亚种。……犬科家族的成员如此丰富,以至于如何单独区分它们,很大程度上只能依据动物学家们自圆其说的个人意见而定。根据我们的原则,即对那些没有发现稳定的差异特征的种类不单独区分,那么,我们不得不认为,这些地区性变体只是灰狼的不同变体。” 这些博物学家在各自著作中对灰狼及其亚种的严谨细致的再现,确实是令人赞叹的,正如福柯所言:“没有比在物中确立一个秩序的过程更具探索性、更具经验性,更需要一双锋利的眼睛或一种较为确信的抑扬顿挫的语言,更坚决地要求一个人要允许自己被性质和形式的激增所摆布”(《词与物》,第173页)。这并非是一种学究式的努力,而是力图使“大自然在其中能够充分地接近自身以便大自然包含的个体得以被分类,同时又充分地远离自身,以便这些个体必须通过分析和反思才能存在”(《词与物》,第169页),因此,福柯才认为,“自然主义者(博物学家)关注的是可见世界的结构及其依照特性而做出的命名”,这已经不仅仅是 “狼学”或是“人学”的层面,而是接近于“天人之学”了。


我们将为读者展现的,首先是人类接触、观察和评判狼的方式中,这两类普遍性的理性观点,然而,我们并不十分关注这两条线索的历时性关系。毋宁说,在多数博物学家的“狼学”中,这两条线索是并存的、错杂的、时隐时现的。进一步言之,在这两条线索之外我们力图展现的,还是一种让读者带着一颗无偏无邪的心,通过形象来直观狼的世界以至整个自然界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笔者独于美国哲学家爱默生(RalphWaldo Emerson)的《论自然》一文中发现了共鸣。爱默生抱怨:“吾辈先人曾面对面地正视上帝、正视自然,吾辈却是通过他们去观照上帝和自然。吾辈为何不能直接同宇宙建立联系?”其实,“当心扉开放,自然景物总会留下亲近的印记。自然永无吝啬之外貌。如同智者也不会因大自然奥秘、发现其完美,而丧失对其好奇之心。自然之于智慧之心灵,绝非玩具。花朵、动物与群山,均折射智者思维之灵光,如同它们曾愉悦其纯真的童年……说实话,只有极少数成年人见到过自然。
多数人不见太阳,至少,只是浮光掠影。阳光只照亮成年人双目,却可射入儿童的眼睛和心田。大自然热爱者的内、外感觉和谐共处;虽为成人却怀有婴儿之心灵,其与天地之交流已成每日之食粮;尽管心情悲怆,但面对自然时,仍会欣喜若狂”。列御寇那篇脍炙人口的寓言说:“海上之人有好鸥鸟者,每旦之海上,从鸥鸟游。鸥鸟之至者百往而不止。其父曰:‘吾闻鸥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鸥鸟舞而不下也。”(《列子·黄帝篇》)说的正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