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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 古典建筑的庙宇要有一个神住在里面,于是雕刻就把具有造型艺术美的神放在庙里,供雕神所用的材料获得在本质上并非外在于精神的形式,亦即既定内容本身所固有的形象。但是雕刻形象的躯体和感性外貌以及观念性的普遍理想既不宜于表现主体内心生活,又不宜于刻画个别事物的特殊面貌,因此就必须有能运用这两方面因素的新型艺术,才能体现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的内容意蕴。这种既能表达内心生活又能刻画个别事物特征的表现方式,按照造型艺术的原则来说,就要由绘画提供,因为绘画把形象的实在外表转化成为观念性较强的颜色现象,而且把内在心灵当作描绘的中心。以上三种艺术,种是象征型的,第二种是造型艺术中的理想型 (即古典型)
的,第三种是浪漫型的,它们都在精神和自然界事物的感性外在形象这个共同范围里活动。
但是精神性内容在本质上属于意识界内心生活,对于这种内容,外在形象提供观照的一些纯然外在现象的因素却是一种异质的东西,所以艺术必须把它的构思从这种异质的东西解脱出来,移到一种在材料内容和表现方式两方面都较为内在即观念性较强的领域里去。我们前已说过,这就是音乐在艺术发展中向前迈进的一步,因为音乐把单纯的内心生活和主体情感,不是表现为可以眼见的形象,而是表现为心领神会的震动的声音图案。但是音乐也因此走到另一,走到未经明确化的主体凝神状态,其内容在音调里只获得一种仍然是象征式的表现。因为音调本身并无内容意义,它的定性只能从数量比例上见出;而精神内容的质的方面虽然也大体适应这种数量关系及其展现出的重要差异,矛盾对立与和解,而它的质的定性却仍不能通过音调而完满地表现出来。为着表现这种质的定性,为着克服音乐的片面性,就必须求助于文字的较精确的陈述,就要有一种歌词,才能表达内容中特殊的和见出特征的方面,才能使迸发于音调的那种主体因素得到较明确的充实。由于这种借助文字来表达观念和情感的方式,音乐所抽象地表现的内心生活固然得到一种较清楚和较明确的展现,但是由音乐这样构成的却不是观念本身及其符合艺术的形式,而是观念所伴随的内心生活;另一方面,音乐也经常抛弃它和文字的结合,以便无拘无碍地在自己所特有的音调领域里自由发展。因此,观念的领域也分离出去,不再与单纯的抽象的内心生活结合在一起,而要形成它所特有的具体的现实世界,这样它也就离开了音乐,让自己在诗的艺术里获得一种符合艺术的存在。
    诗,语言的艺术,是第三种艺术,是把造型艺术和音乐这两个,在一个更高的阶段上,在精神内在领域本身里,结合于它本身所形成的统一整体。一方面诗和音乐一样,也根据把内心生活作为内心生活来领会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却是建筑、雕刻和绘画都无须遵守的。另一方面从内心的观照和情感领域伸展到一种客观世界,既不完全丧失雕刻和绘画的明确性,而又能比任何其他艺术都更完满地展示一个事件的全貌,一系列事件的先后承续,心情活动、情绪和思想的转变以及一种动作情节的完整过程。
    2. 继绘画和音乐之后,诗更确切地形成了浪漫型艺术的第三方面。
1) 这一部分是因为诗的原则一般是精神生活的原则,它不像建筑那样用单纯的有重量的物质,以象征的方式去表现精神生活,即造成内在精神的环境或屏障;也不像雕刻那样把精神的自然象作为占空间的外在事物刻画到实在的物质上去;而是把精神 (连同精神凭想象和艺术的构思) 直接表现给精神自己看,无须把精神内容表现为可以眼见的有形体的东西。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比起音乐和绘画来,诗不仅在更丰富的程度上能把主体的内心生活以及客观存在的特殊细节都统摄于内心生活的形式,而且能把广泛的个别细节和偶然属性都分别铺陈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