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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正。王晨副委员长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文本的统一,同时有利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参照以往做法,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由大会秘书处根据宪法修正案对宪法有关内容作相应的修正,将1982年宪法原文、历次宪法修正案和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的文本(即2018年修正文本)同时予以公布。"据此,现将一九八二年宪法、五个宪法修正案和根据五个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同时予以公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