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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张1: 喝咖啡与吃大蒜 

 

中国有位颇为洋气、甚讲派头的演员,曾如此划分人群:吃大蒜的,喝咖啡的。这位先生自居喝咖啡的一族,对吃大蒜的,似乎无甚好感;大约这先生洋气得很,会觉得大蒜与咖啡,应该泾渭分明,道不同不相与谋。

话说,地中海沿岸的欧洲人,尤其是现代法国人听了“咖啡比大蒜洋气”,会做何想法呢?

地中海沿岸历史上,蒜是上帝赐福的神物。

西方医学的老祖宗希腊的希波克拉底先生,认为大蒜无所不能:可以利尿,可以通便,可以发热御寒,简直是天赐之宝;和希腊特产的橄榄油一配合,天下无双。

古希腊人航海,吃大蒜、橄榄油就鱼,胜似天堂。妙在吃大蒜杀菌解毒,不易生病,还能当药使,神了。十字军时期,西欧骑士健康状况都差,但吃上了大蒜,防疫能力飞升,一时百毒不侵。于是中世纪末期,大蒜流行西欧,乃是防瘟疫治感冒的万灵丹,对付黑死病的杀手锏;甚至有欧洲人挂一串大蒜在脖子上代替十字架,还能对付妖魔鬼怪。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地中海居民主要的人生乐趣,便是将大蒜捣碎,配上荷兰芹,蘸鱼、蘸面包、蘸烤肉,无往而不利!现在举世向往的法国蔚蓝海岸,有普罗旺斯风味。何为普罗旺斯风味呢?答:大蒜味。

19 世纪,诸位在巴黎的大师,每到冬天就头疼脑热,心情阴郁,要去南方。大仲马说,他坐在马车里,都能觉得车子进了普罗旺斯。为什么?因为闻到了健康、丰硕、活泼的大蒜味。

没到过普罗旺斯的人,总想象普罗旺斯是薰衣草味、玫瑰味、晚香玉味。然而对法国人而言,普罗旺斯主要的动人处,就是大蒜。将大蒜捣碎,与橄榄油拌上,是任何普罗旺斯菜的基本调味风格。蛋黄酱里加橄榄油大蒜,与意大利干酪丝一配,往鱼汤里倒,就是著名的马赛鱼汤。一锅贻贝,用大蒜焖煮出来,就是普罗旺斯风味。烤得的面包要蘸蒜蓉蛋黄酱,吃鹅螺时店主如果体贴,会端上蒜泥。每年夏天,尼斯有点门路的海鲜店,会自制大蒜蛋黄酱:大蒜、鸡蛋、芥末,合理勾兑,新鲜冲鼻。吃海鲜或面包不就蒜,店主根本没法开门做生意。

非只普罗旺斯如此。西班牙只要是靠海地界,多爱吃蒜。塞维利亚和巴塞罗那都有一道tapas 下酒小菜,做起来极简单:橄榄油、蒜蓉、红辣椒,用来焖虾,焖熟了吃。这里还有讲究。中国人讲究热油炒葱姜蒜来炝锅,但西班牙人觉得不妥。蒜的味道是多么细腻有味,怎么能用热油炒呢?要保持油温平衡,慢慢地将蒜味焖出来,再来焖虾,如此才有鲜美的海味啊。

上道的老板,你等菜时,先上一篮子面包,一碟大蒜,大家立刻笑逐颜开。那位会问了:咖啡呢?欧洲人也爱咖啡,但咖啡在西方世界,历史实在不长。咖啡源出阿拉伯世界,从东往西传播,先是在意大利登陆。所以,至今咖啡里的许多术语,都是意大利词。比如浓缩咖啡espresso, 比如“拿铁”,意大利语写作Caffè latte ,法语写作Cafe au lait ,读作“欧蕾”,其实意大利语latte 和法语lait ,都是牛奶。

在欧洲人概念里,咖啡是东方玩意儿,1530 年,大马士革就有咖啡馆了;1554 年前后的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帝国的人管咖啡叫“黑色金子”。而荷兰人大概在17 世纪到来前几年才见到咖啡豆:多亏了威尼斯人的慷慨。咖啡刚到欧洲时,许多人不满意。一是味道太怪异啦。1610 年,有位叫乔治· 桑兹的先生写道:“咖啡颜色如煤烟,味道也和煤烟大同小异。”初卖咖啡的人们,并不强调咖啡的美味香浓。伦敦家咖啡馆,开在圣迈克尔· 康希尔坟场——现在谁会把咖啡馆开在坟场呢?当时的咖啡馆老板帕斯奎· 罗西先生,对外打的口号是:咖啡可以治头疼,治感冒不通气,治肠胃气胀,治痛风,治坏血病,防流产,治眼睛酸痛等。您是卖饮料还是卖药来着?

意大利人喝咖啡抢了先,威尼斯1645 年出现了街头咖啡馆。就是说,欧洲家街头咖啡馆,出现在明朝灭亡那年之后。巴黎人后来居上,1672 年巴黎新桥,也有了自己的咖啡馆;又过一百来年,法国大革命前夕,巴黎的咖啡馆突破两千家。

您大概明白了:相当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地中海沿岸居民就狂吃大蒜了。相当于中国清朝开国的时候,西欧人才开始喝咖啡。大蒜在欧洲的历史之悠久,在法国菜中的地位,都是极高的。直到今时今日,依然如此。

2013 年,法国一年人均吃掉0.5 公斤大蒜;人均消费咖啡5.4 公斤——当然,后一个算上了水的分量。也就是说,法国人喝咖啡吃大蒜两不误,肚里的大蒜不一定比咖啡豆少。越往南,比如马赛、戛纳和尼斯,人们越是离不开大蒜,对咖啡,怕还无所谓些——法国南部居民和意大利、西班牙人一副德行,冬天短,阳光多,平日动不动就直接喝桑格利亚(sangria )之类酒精饮料了。

尼斯或戛纳这种爱吃大蒜胜过咖啡的风尚,是因为他们不够洋气吗?您想必已经明白这中间的乖谬之处了。以消费习惯来划分不同群体,不算错。但靠消费习惯来暗示群体的高下,就可能有失偏颇。

至于有人觉得“喝咖啡就比吃大蒜高雅”,那不是借着信息不对等蓄意误导,就可能是认知有限。直白点说,企图靠标榜咖啡比大蒜高雅, 来凸显本身洋气的……要么是本身见的世面有限,要么就是把受众群都

想象得没见过世面了。前一种是自己见识不广,后一种,那就是把观众当笨蛋了。

 

 

 

 

 

样张2: 加缪在巴黎:哪里都不是他的家 

 

  巴黎右岸第十区,有一条阿尔贝-加缪路,长83 米,宽14 米,近圣路易斯医院,去巴黎北站和东站都方便。当然这路实际上只是背负加缪之名,聊表纪念:建于1978 年,命名在1984 年。那时距离加缪1957 年得诺贝尔文学奖,距离加缪1960 年逝世,已经隔了个时代了。

  多少非法国人,死都要葬在巴黎,比如肖邦,比如王尔德;而加缪的墓,不在巴黎。他葬在里昂附近小镇维勒布勒万——1960 1 4 日,他出车祸的地方。2009 年,萨科齐曾想把加缪的墓移至巴黎,加缪的儿子拒绝了。稍微了解加缪的人都明白,也许这更符合他的性格。比起被供入历史,和雨果、大仲马们享受伟人待遇,在一个边陲小镇静谧生活也许更适合他。

  但加缪不是总跟巴黎无缘。实际上,他也许是20 世纪诸位大师里,对巴黎熟的一个。1940 3 16 日,周六,加缪来到巴黎。时年26 岁半,带着肺病的后遗症。距离他进阿尔及尔大学攻读哲学已有七年,距离他大学毕业、写出《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思想》也有四年。也就在那一年,他以法国共产党员的身份,加入了阿尔及利亚共产党,结果被认为是托洛茨基分子,被法国共产党怀疑。

  加缪生在阿尔及利亚(法国人当作神一般看待的足球巨星齐达内也生在那里),一岁时父亲就去世,他名义上是法国人,但阿尔及利亚是悬在法国本土之外的殖民地,他有点像是个失去故乡的男人。刚到巴黎时,他已经结束了在阿尔及利亚的一段婚姻,正是孤身一人。他是《阿尔及尔共和报》的记者,在《巴黎晚报》找了个活干。他勤奋工作,工作完了之后,便开始自己的写作。同僚很少注意到这个讲话带殖民地口音、除了讨论戏剧之外几乎不激动的青年,也不会知道,他正在写一部怪异的、会被写入文学史的、以描写人类与周遭世界的疏离、人类的孤独和彼此交流为主题的小说——《局外人》。

  实际上,写作《局外人》时,加缪也自觉是个局外人。他一辈子热爱地中海式生活,但他必须在巴黎,在十八区蒙马特的拉韦尼昂路上那家普瓦立叶旅馆住着,写着,过着欧洲大陆式生活。1940 6 月,他搬去了六区圣日耳曼大道的麦迪逊酒店,面临着教堂。在那里,走几步就能左看先贤祠、右望巴黎圣母院。这年稍晚,他娶了弗朗西尼-弗雷,一个弹钢琴的数学老师。

  “二战”爆发,战争之初,加缪站在和平主义者立场,他不喜欢争端。但在1941 12 15 日,名记者加布里埃尔-佩里被处决后,加缪愤怒了,他加入了对抗纳粹德国的组织,搬去波尔多。1942 年,他搬回了阿尔及利亚。

  他再次跟巴黎搭上关系,是1943 年的事了。1943 6 月,加缪认识了让-保罗-萨特。两个日后会在诺贝尔史上留名的巨人,在萨特著名的《苍蝇》首演式上相识。因为萨特之故,加缪决定加入抵抗组织。他负责编辑地下报纸《战斗》,因为前一任编辑罗伯特-昂泰尔姆被捕了(你可能知道,这位昂泰尔姆先生就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丈夫),于是,在巴黎六区的圣贝诺阿大街5 号,加缪参与编辑工作,偶尔还站岗放哨:看见纳粹逼近,就招呼走人。1945 8 6 日,巴黎解放,他是当场见证者和报道者之一。他也是批报道广岛原子弹爆炸的法国记者。总而言之,他成了个地道的英雄。

  英雄也得在巴黎找地方住。1943 年稍晚,为了工作方便,加缪在七区的椅路22 号墨丘利旅馆租了个房间。也就是这年秋天,他跟朋友开玩笑说自己也许不适合婚姻。1944 年,他住到了安德烈-纪德隔壁。他在这些旅馆房间里写小说,他的日程表总是随着搬家变动。加缪在巴黎的宿命,一如他的人生和小说:哪里都不是他的家。哪怕他的妻子弗朗西尼都为他生了让和凯瑟琳这两个孩子,他还是得到处搬:1946 年,他搬到五区的赛圭尔路18 号。又四年后,1950 年,他搬到了六区的女士街。

  虽然四处流浪,但1943 年之后,他的生活轨迹已经定下来了。他总在圣日耳曼大道附近转悠,里皮饭店是他的长期食堂,花神咖啡馆他也去。他在这些地方跟保罗-萨特会面,或是给勒内-夏尔写信。他和勒内-夏尔也常会面,通常在六区的塞纳路。1947 年之后,随着《鼠疫》的大畅销,加缪被加利马尔出版集团雇为高级编辑,在七区的塞巴斯蒂安-波丁路5 号有了个办公室。

  然而他的疏离本性,并未因之改变。1951 年他出版了《反叛者》, 这本书让他和萨特本有些裂痕的关系开始弥合;1952 年他因为抵制西班牙的弗朗哥政权,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他签署了抗议信,抵制苏联侵犯匈牙利。当法国和阿尔及利亚矛盾加剧时,他在1955 年声称,这对他而言不只是政治事件,还是“个人的悲剧”。他身在巴黎,但他是阿尔及利亚人。当这两股力量撕扯他时,他感受到了1940 年前,在阿尔及利亚,被两个党怀疑的痛苦之感。

  在那些错综复杂的岁月里,他生命中的慰藉是戏剧。1936 年他大学毕业时,他在阿尔及尔发现了工人剧场,从此沉迷其中。他是个戏剧全把式:导演、编剧和幕后协调皆能胜任。

  在巴黎,他去十七区,基本是为了去赫贝多剧院;他也去八区,为了去马图然剧院。一些人相信,就是因为对戏剧的热爱,导致了他与那些戏剧女演员的绯闻,比如,有着西班牙血统的名演员玛利亚-卡萨雷斯。1956 年,他在马图然剧院排演了福克纳的《修女的安魂曲》,在十区的安托瓦内剧院,他排演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一年之后,他加入了这些经典作家的名列之中,44 岁,他成了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但他的梦想却还在剧院,他希望成立一个“新剧院”,承载他对戏剧的一切想象。但这个梦想在1960 1 4 日被断送。法国冷的季节,他打算从维勒布勒万回巴黎。他口袋里有一张火车票,他本打算跟妻子弗朗西尼以及孩子们,一起坐火车回家,但是加利马尔出版集团的米凯尔-加利马尔,他的出版编辑,他一路走来的好朋友,邀请他一起坐车回巴黎,结果他们在一场车祸中不幸遇难。很讽刺,加缪非常讨厌车祸,他说过:“再没什么比死在路上更蠢的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像个寓言:如果加缪命中注定要客死,也许他不该死在阿尔及利亚或法国,不该死在他任何一个家里。他漂泊无定,也许就该死在路上。2011 年意大利米兰有家报纸认为,他的死和苏联人有关联,但这个观点少有人信。无论这故事是否真实,想一想:直到死,他都被迫和政治斗争死死纠缠在一起——即便他一直疏离着周遭,思考西西弗斯的命运。

“我一直觉得我像海上的飘零者,即便身处的幸福中,也不免危险。”这是多年之前,他写在笔记上的一句话。这像是他提前给自己人生这幕戏剧写下的预言,虽然他自己一定讨厌这种俗套的陈述方式。巴黎只是有幸记录过他的诸多住处,而他不必葬在巴黎成为那里传说的一部分。他本身习惯四海为家,飞蓬流转,所以葬在哪里,都不是什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