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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峰在蓝旗营的一家饭馆里等我,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我看见他坐在窗户边上脖子乱转,可能等急了。饭馆里暖气很足,进了门我有点鼻塞,空气突然就变黏稠了。外面可是很冷,我把风衣搭到椅背上,拿餐巾纸擦了擦玻璃,马路上的行人努力把脖子往锁骨里顿。两重天啊,我跟小峰说,我那小屋里暖气打死也上不去,害得我不停地跺脚,棉脱鞋都跺坏了。

“那还每周请我吃饭。”小峰说,“都穷成这样了。”

“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你哥没到那份儿上。”我对走过来的服务员先伸一个指头,再伸两个指头。服务员明白,一个指头是一个大份芷江鸭,两个指头是两瓶啤酒和两碗米饭。脸早混熟了,我和小峰在这里吃了一年,基本上每周一次。这家馆子里的芷江鸭做得地道,一年了我们俩都没吃厌。

“后一次,这是。”吃完了小峰抹抹嘴,“弄得我每到周末就想着这事。吃饭吃饭,跟尽义务似的。”

“啥意思?”

“没必要老请我吃饭。”

这小子,我请客还成他负担了。他是我弟弟,我姑妈的儿子,现在清华念大二,80后,挺懂事的孩子偶尔也会说昏话,我不能跟他计较。咱们是好哥俩。

“我是说,既花钱又耽误你的事。我知道你忙。”

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我明白这小子没说出的意思是,每个周末都雷打不动地下馆子,他要为这顿饭不得不重新规划周末,其实也挺耽误他的事的。可是,我别的也做不了什么啊。姑父进去的时候跟我说,小峰就交给你了。姑妈也说,在北京,小峰就你一个亲人了。当时听得我鼻子发酸。什么忙都帮不上的时候,只能请吃饭。现在我不吭声,点上根烟。

“我想去看看我爸。”小峰说。

“没什么好看的。”

“我看看自己的爹也不行?”

“在里面挺好的,吃穿不愁。”我说。这也是姑父对我说的。

两年多了,每次我去那里他都这么说。我好像应该相信他在里面过得不错,人明显胖了。当然我也不是经常去看他,没时间,跑一趟大老远的。没空你就别来了,常替我看看小峰就行。姑父语重心长,简直像托孤。他再两年就能出来了。我跟小峰说:“再忍忍,等出来了,你可以一天到晚盯着看。”

“哥,带我去,就一次。”他伸直右手食指对我隆重地许诺。就一次。

一次也不行。姑父说了,不能让小峰去,耽误他念书;还有,让同学和学校知道,影响小峰前途,找工作都是个污点。有个蹲班房的爹总归不是件脸上有光的事。

这个理由小峰十分地看不上。什么年代了,个人信息里又不要写家庭成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我说是这么个理,但理是理事归事,天桥底下那个缩脖子的你看见没?就那个,穿灰棉袄的,对,向行人打手势的那个。

“我爸就那样?”

“差不多吧。不过你爸长得帅,收拾得光鲜利索,所以求人的时候也经常像在下命令。”

姑父是个办的,被警察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而且场面还不太好看。那时候他刚跟一个叫路玉离的女人从床上下来,被褥乱糟糟一团。路玉离是他在北京的情人,也干这行。姑父之前进去过,二进宫判得就有点狠,还好再两年就出来了。如果能找个机会戴罪立功,或者表现好点,没准还可以提前几天。即使一天天熬到头,也指日可待。起码姑父是这么想的,那里面的生活其实不错,就是想睡个懒觉有点麻烦,一大早得起来出操,干活。天桥底下的灰棉袄又向一个行人做手势,被那人挡了回去。我又拿张餐巾纸把玻璃擦亮堂些,让小峰看清楚灰棉袄是如何难堪地站在冷风里。

“我爸他——”

小峰说了句半截子话是正确的,他从没见过他爸向陌生人兜售。灰棉袄做得很不好。即使杀人犯看见他爹如此狼狈也会心里难受的。当然我姑父不至于这样,在做的这个行当里他是个体面人,哪怕穷得连碗泡面都买不起,走在路上他也要把墨镜戴上,小肚子挺起来,脚步杠杠的。人活着不容易,尤其在北京这地方,妈的,得让自己像个人样。姑父刚来北京时就这么经常教育我,那会儿我还在念大学。但我不能让小峰怀疑他爸也是灰棉袄这样,事实上很多办的站在路边都会有此遭遇。不想搞个的人多半都怕他们,见着了要像避瘟神一样躲开。

所以我模棱两可地跟小峰说:“知道你爸的苦心了吧。”

这话激起他强烈的求知欲和辩驳欲。“这么苦,为什么他还耗在这里?多少年了。”小峰连带对我都鄙夷起来了,我也在这里,东奔西跑,采访,码字,大冬天住一间暖气总也上不去的小屋。“中国这么大,哪里黄土不埋人?”

如果让姑父来回答,他可能会说:“北京的黄土跟别的地方不同嘛。”

按照我的修辞习惯,我也可能这么说。只是说完了我会心里没底,原因在于,不同究竟在哪里我也说不好。刚来北京时我可能会跟你扳着指头数出个一二三来,但现在,生活日久我越发不知道北京的不同在哪儿了。现在的北京跟十几年前的北京肯定是不同了,它的不同不是因为它复杂了,而是因为它复杂得你已经难以描述清楚了。

“很多同学都想毕业后留在北京,神经病!”小峰用筷子拨溜剩下的鸭头,可能觉得没事干,夹起来开始啃,“念完书我就走,随便去个地方也比这里好。宁当鸡头不做凤尾。”

念书的时候我也想过去外地做鸡头,京城米贵,为了找个坑要花那么多心思,没劲;可后还是留下来了,削尖脑袋跑细了腿要找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栽进去的时候还想着鸡头和凤尾的辩证关系么?好像没有,就是留下来而已。好像也没有因为北京机会多或者别的某某原因,接着想象要做一个鸭头、鹅头或者猪头之类。就是想把自己在这里栽下来,生根发芽,长出枝叶来。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也神经病。”

小峰生于一九八八年,在他这个年龄也许整个世界都一样了。他从小看电视、玩游戏和变形金刚,节假日父母会把口袋角角里的钱拿出来带他到城市里去吃麦当劳和肯德基。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不陌生。所以北京对他来说,跟其他地方没两样,不就个城市么,还大得没边没沿,车子都堵到人的嗓子眼了,空气也差,沙尘暴一来简直成了海市蜃楼。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的确有些人天生就对一个地方没感觉,不管它是北京、上海、巴黎、纽约还是耶路撒冷,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或者是,他还没到真正考虑一个城市之于他的意义的年龄,他还小。一年后,两年后,甚至半年后,没准他的世界观里的一大部分都要推倒重来,他才会发现,哦,这地方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确是不能理解他爸,一个办的,竟然也要顽固地待在北京;不能理解他的那些神经病的同学,包括同样神经病的我。混好了倒罢了,全都混得个两眼发直小脸发绿,图个什么呢?

“哥,你倒是跟我说说,你和我爸都图个啥呀?”

你让我说我还真说不清,北京不是我们家的,图个什么呢。我就给你讲几个故事吧。你爸的,我的,也有别人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办是怎么一回事么,今天哥就给你说说,想到哪说到哪,说到哪算哪,反正这周末你也干不了别的。你听明白多少算多少。服务员!

我对着白嫩的脸上长了三个青春痘的漂亮姑娘喊一声,先伸出一根指头,再伸出两根指头。没错,我们打算把晚饭一块吃了。另外,啤酒得再加两瓶。

故事的主人公叫:边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