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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克逊文化”,你也可以称之为“普世价值”。总之,千山映月,万流归海,美国就像一个“大熔炉”,无论哪里的移民来到这里,都会“合众为一”。亨利·福特曾经建过一所英语学校,在福特的工厂里打工的各国移民,不仅要在这所学校里学习英语,还要学习美国的历史,以及勤俭、节约、守时等美德。在毕业庆典上,学生们穿着各自的民族服装,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进一个庞大的锅里,这个锅的名字就叫“大熔炉”,老师们用大勺子搅拌这些学生,几分钟之后,这些学生就从“大熔炉”里出来了,神奇地换上了清一色的西服,打着领带,手里挥舞着美国国旗。

世故而老道的政治家们一眼就能看穿这种“政治童话”。比如,共和党的竞选专家菲利普斯(Kevin Phillips)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根据美国不同地方的政治取向,预测选举结果。他在1969年出版的《新兴的共和党多数派》一书中成功地预测了里根总统上台。著名记者、历史学家科林·沃德(Colin Woodard)在《美国诸邦》本书尚无中文版。——编者注(American Nations)中,详细地描述了11个不同的族群如何互相竞争,共同影响了北美文化。

欧洲人早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不是在新英格兰地区,而是在美国的南部。当时英国还是个小国、弱国,称霸天下的是西班牙。西班牙不仅在美洲占领了庞大的殖民地,而且不断发现金山、银山,运气好得出奇。盛极则衰,后来,西班牙在欧洲连年征战,国力渐趋凋敝。由于财力不足,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人口稀少、基础落后,只能自生自灭。西班牙移民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光棍们开始娶阿兹特克人(Aztec)为妻,终变成了一个混血社会。

这个地区被沃德称为“北方邦”(El Norte)。如果你到加利福尼亚南部、得克萨斯南部、亚利桑那等州去看看,就会发现那里讲西班牙语的人比讲英语的人多得多。一位地缘政治学家乔治·弗里德曼(George Friedman)在《未来100年大预言》中放言,由于墨西哥移民不断涌入美国,到后,他们可能会把美国南部拉丁裔聚居的地方收归墨西哥。这种预言其实是一种误解。墨西哥同样存在着地方差异,南方的墨西哥人更认同印第安传统。如果真要兼并,更可能是墨西哥北部并入美国。

如果要算到达新英格兰地区早的欧洲人,那也不是英国人,而是法国人。沃德称这一地区为“新法兰西邦”(New France)。早在“五月花号”到北美的16年之前,法国人就到了新英格兰地区。这一殖民计划得到了法国贵族迪加(Pierre Dugua)和他的副手尚普兰(Samuel de Champain,据猜测是法王亨利四世的私生子)的支持。他们思想较为开通,打算在北美建立一个理想国。1604年,他们到达美国—加拿大边境帕萨马廓迪湾(Passamaquoddy Bay)的一个岛屿,建立了个居民点。尽管法国殖民者带了建造房子、磨坊、船只的各种材料,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没有想到,北美的冬天如此寒冷,几乎有一半人被冻死。开春之后,法国殖民者移居罗亚尔港(Port Royal,今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安纳波利斯罗亚尔县)。

法国殖民者和英国殖民者的不同是他们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迪加和尚普兰认为不同种族的人们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殖民计划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和当地印第安人的关系。他们有意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地附近建立自己的殖民点,一到北美就和印第安人结成盟友,请印第安人来吃饭,送给印第安人小礼物,还派了几个年轻孩子到印第安部落生活,学习他们的语言和捕猎技术。尚普兰甚至鼓励异族通婚。这对今日的加拿大政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如今的魁北克居民并非都是纯粹的法国后裔,还有很多是混血儿。也是因为印第安人的影响,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无法复制其原本的封建社会结构,因为印第安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社会等级。

随着英国移民的涌入和扩张,“北方邦”和“新法兰西邦”逐渐被边缘化,对北美文化影响的是主要由英国殖民者建立的六个邦。

1607年4月,弗吉尼亚公司送了批殖民者到詹姆斯敦。这104个殖民者中,只有38人熬过了个冬天。在风雪之中,断粮的殖民者只能吃老鼠、猫、蛇、自己的皮带和靴子,甚至把刚埋掉的死人挖出来吃掉。饶是如此,到了春天,他们仍然不耕种。为什么?因为弗吉尼亚公司送的这些殖民者,是为了来统治和掠夺的,他们幻想能像西班牙人征服印加帝国一样,在北美建立自己的殖民帝国,他们信奉“强夺胜过苦耕”。

这些殖民者和“新法兰西邦”不一样,他们四处侵扰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忍无可忍,趁着殖民者聚会,把他们的首领约翰·斯密(John Smith)抓走。约翰·斯密几乎被印第安人处死,在关键的时刻,酋长的女儿,11岁的小姑娘宝嘉康蒂(Pocahontas)出面求情,救了约翰·斯密。约翰·斯密对这段经历毫不脸红,反而吹嘘是自己靠魅力征服了印第安公主,公主爱上了他才放他走的。根据他的谎言,好莱坞拍了动画片《风中奇缘》,讲的就是这段故事。无数观众被感动得哗哗地流眼泪。但是约翰·斯密是个身材粗短、长相邋遢的英国人,而且他当年28岁,宝嘉康蒂不过11岁,怎么可能会有这段情缘?

英国人被印第安人放走之后,仍然不断攻击印第安人。弗吉尼亚公司源源不断地给他们运送军火和新的殖民者,后,英国人终于击败了印第安人,宝嘉康蒂也被英国人俘虏,嫁给了一个英国人罗尔夫(John Rolfe)。她后来被送回英国,没过几年就病逝了。

宝嘉康蒂的丈夫罗尔夫发现,这片土地非常适合种烟草,从此,这片殖民地逐渐发展出种植园经济。沃德把这片殖民地称为“潮水邦”(Tidewater),这个名字的来历是,此地临近大西洋,海上的潮水会影响到河流水位的起伏。

“潮水邦”的殖民者大多是来自英国南部的乡绅阶层后代,他们希望在这里重建英国乡村的地主雇农社会。在“潮水邦”,社会等级分明,地主就是地主,雇农就是雇农。由于种植烟草需要大量劳动力,当地又引进了黑奴。但和美国更南方地区不同,这里的黑奴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终,“潮水邦”的黑奴补给,主要靠黑人自己繁衍,不再需要从非洲继续进口。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为什么政治上相对保守的“潮水邦”,却涌现出一批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都来自“潮水邦”。“潮水邦”的绅士们相信民主,但他们心目中的民主是古代希腊的民主,即也有奴隶制,但上流阶层通过民主议事处理公共事务。“潮水邦”的思想家们并不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认为自由是一种特权,而非一种天生的人权。弗吉尼亚州议员、曾任杰斐逊发言人的伦道夫(John Randolph)明白无误地讲道:“我是个贵族。我热爱自由,但痛恨平等。”

我们熟知的北美历史大多是“扬基邦”(Yankeedom)编造出来的。著名的“五月花号”似乎成了美国的精神源头。一批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湾附近登陆,梦想着在此地建成“山上之城”(city on a hill),成为全世界基督徒的楷模。

这批清教徒的文化程度显著较高,在初到达的15 000名殖民者中,有129名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毕业生。批清教徒到达北美后的第六年,就建立了哈佛大学。这是因为清教徒相信,每个人只有认真诵读《圣经》,才能领悟上帝的指示。来到北美的清教徒大多是中产阶级,他们不是出于生计考虑被迫背井离乡,而是怀抱着宗教热忱来的。有很多殖民者是整个家庭过来的,所以“扬基邦”的男女比例更为合理,人口增长率较快,很快就开始向周围扩张。

“扬基邦”的人们遵循着严格的清教信条,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显扬上帝的荣耀。他们热衷,并且极其善于地方自治。“扬基邦”认为,如果社区里有一个人作恶,上帝就会惩罚所有的人。

“扬基邦”的宗教狂热让他们变得极不宽容。其他教派的信徒会被黥鼻、割耳,刻上“H”,表示他们是异教徒(heretic)。举凡通奸、渎神、懒惰、鸡奸,甚至青少年叛逆,都有可能被处死。波士顿的一位船长离家三年,回家之后在门口和妻子接吻,居然被法官判为有罪,投入大狱。

在“扬基邦”的南部,有个面积很小,但影响深远的地区,被沃德称为“新荷兰邦”(New Netherland)。这主要是指纽约城。纽约原名New Amsterdam,被英国人占领之后才改为New York。这里从开埠以来就是全球贸易中心,深受荷兰文化的影响。“新荷兰邦”和“扬基邦”尽管比邻而居,但这里比“扬基邦”多了一份对宗教的宽容、对科学探究的鼓励,也多了一份世俗的拜金主义。

在“潮水邦”的南部,是“深南邦”(Deep South)。大约在1670年或1671年,来自加勒比海的一批英国后裔跨海来到佐治亚州的查尔斯顿。这是一批名副其实的土豪。他们是西印度群岛上大种植园主的后代,由于当地土地渐渐稀缺,这才到北美寻找新的乐园。他们是奴隶主,依靠剥削黑人奴隶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在同时代英国人看来,这些土豪傲慢无礼、粗鲁俗鄙,只知道挥金如土。独立革命之前,查尔斯顿的人均收入是“潮水邦”的四倍,是纽约或费城居民的六倍。查尔斯顿城里到处都是酒馆、戏院、妓院、斗鸡场、出售伦敦奢侈品的高档商店。“深南邦”的民众大多信仰圣公会,但不是出于宗教上的虔诚,而是觉得这样才更像伦敦城里的上流阶层。

黑人在这里被视为牲畜。逃跑的黑奴会被鞭笞、割耳,如果再次逃跑被抓到,会被阉割或处死。如果主人杀死了黑奴,会被罚款50美元,相当于一位上流阶层男士买假发套的钱。由于黑奴大批死亡,种植园主不得不再从非洲进口新的黑奴。在“深南邦”,黑人来自非洲各地,说着各种不同的语言,他们的“融合”创造出了蓝调音乐、爵士乐、摇滚和加勒比风格的烤肉。

北美六邦中为奇特的是“中土邦”(the Midlands)。这里是贵格会(Quaker)的天下。贵格会的教义天性温和善良,但在当时却几乎被视为邪教。贵格会藐视任何权威,见了贵族大人不会脱帽致敬,也不参加教堂的任何活动,他们相信人人心中都有“灵光”(Inner Light),靠自己的感悟就能得道。贵格会认为人人生来平等,所有的种族都是一样可贵的,他们尤其不能容忍不人道的奴隶制度。

这样一批“嬉皮士”一样的教徒,怎么会到了北美呢?英国海军上将威廉姆·潘(William Penn)在政治上左右逢源,经济上也生财有道。他先跟着克伦威尔打国王,又反过来带领保皇党复辟。他的儿子小威廉姆·潘(William Penn Jr.)是个奇葩。此子在牛津上学的时候就因为抨击圣公会被开除。老子死了以后,儿子成了一个非常有钱,而且非常积极的贵格会教徒。他有钱到国王都欠他的债。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君王查理二世欠老威廉姆·潘16 000英镑的债务,所以将马里兰州和纽约州之间的一块土地,即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州抵债,送给小威廉姆·潘。

小威廉姆·潘按照贵格会的理想,要建立一个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人间天堂。这里人人都有投票权。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都受到欢迎。很快,不仅英国人渡海前来,荷兰人、瑞典人、德国人也纷纷到来。短短四年时间,这里就聚集了8 000人。“潮水邦”花了25年,“新法兰西邦”花了70年才达到这样的水平。德国移民的数量超过了英国移民,这些德国佬带来了更精细的农耕技术,并且发明了各种机械。

贵格会的势力逐渐扩张,形成了“中土邦”。但是,贵格会不懂得如何治理。他们爱好和平,对政治冷漠,相信只要以诚待人,别人必定以诚待己。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贵格会的意料。

大量涌入的不仅仅是本分、勤劳的德国移民,还有一大批来自英国边疆地区的土匪一般的新移民,这些人来自苏格兰、爱尔兰,他们人数众多,不服管教。这些新移民早聚居在费城,干着伪造钱币、谋杀强奸等各种恶事,后来,他们索性向西部挺进,无视英国政府不许北美移民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禁令,横行在阿巴拉契亚山区。他们形成了北美第六个邦:“大阿巴拉契亚邦”(Greater Appalachia)。这些新移民的血液中仍然流淌着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William Wallace)的不羁野性,他们无视任何权威,不惜与任何人为敌。他们不仅侵扰印第安人,还攻击好心收容他们的“中土邦”,一直打到费城城下。

除了在殖民地时期建立的这八个邦,美国在后来的扩张过程中又形成了“远西邦”(the Far West)和“左岸邦”(the Left Coast)。“远西邦”即人烟罕至的西部荒漠地区,这里直到修筑铁路、开挖矿山之后才逐渐聚集了定居的居民。从加利福尼亚北上,直到华盛顿州的狭长海岸线,是“左岸邦”,也是移民的第二个天堂,这里受“扬基邦”“中土邦”的影响较大,和他们在东海岸的同志们遥相呼应。近,印第安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取得了一些自治的胜利,形成了一个新的“首民邦”(First Nation)。合起来,一共是11种不同的文化。

和其他国家相比,美国是个非常典型的移民国家,但对美国文化,尤其是美国政治文化影响的是“扬基邦”“新荷兰邦”“潮水邦”“深南邦”“中土邦”和“大阿巴拉契亚邦”。就像公司初的几个创办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个公司的文化一样,早到一地定居的移民对这个社区或地区的文化影响也。更何况,这几个文化并非在北美土生土长的,它们都是在欧洲已经生根发芽,被移植到北美的,架不住北美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太好,才在这里野蛮生长。

时间的推移并没有带来各种文化的融合。在这些文化的基因中存在着相互排斥的因素。多年以来,这些不同的文化合纵连横,分分合合。从一开始,它们就貌合神离,美国独立战争与其说是一场北美对英国的战争,不如说是各邦之间的纷争。20世纪60年代之后,各个文化之间的隔阂反而进一步扩大,直到形成了美国今天红蓝对峙的政治格局。在接下来的两篇读书笔记中,我将继续为大家讲述美国各邦之间的冰与火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