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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 市交通部门通过“枪打出头鸟”,惩治违法“领头羊”,教罚并举,既惩前毙后,又治病救人,营造了人人“知耻”的交通氛围,使不违规不越矩蔚然成风。

[诊断]“惩前毙后”应为“惩前毖后”。音同形似致误。

[辨析] 毙,音bì,形声字,从死,敝声。“毙”在先秦古书中写作“獘”,后在流传中被改成“毙”。《说文解字》:“獘,从犬,敝声。”“毙”的本义指仆倒,因病或受伤而倒下,如毙死(仆倒而死)、毙踣(倒毙)。《左传》:“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后引申为死,用于人时含贬义,如毙命、毙伤,也引申为败亡、失败,如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
毖,音同毙,形声字,从比,必声。《说文解字》:“毖,慎也。”“毖”的本义即谨慎、小心,如毖慎、毖重、《诗经·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后固定为成语“惩前毖后”。又《广韵》:“毖,告也。”“毖”还有教导、告诫之意,如毖勅(告诫)、毖劳(告诫劝勉)。
    由于“毙”“毖”音同形似,所以经常有人把“惩前毖后”写成“惩前毙后”,这大概是对这个成语中第三个字的意义不太了解的缘故。“惩前”是指对以前的错误进行批评惩罚,目的是为了“毖后”,即以后要谨慎小心,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从字理上看,“毖”字从“比”得义。“比”有慎密义,《说文解字》:“比,密也。”关于“毖”的这种造字理据,《尔雅》有进一步的解释:“毖,慎也。凡重慎其事必慎密也。”所以“毖”义为慎,是很符合传统的语言思维逻辑的。而如果用了“毙”,意义就难以理解了:“毙”字从“死”得义,人都死了,还怎么能“治病救人”呢?

[链接] “酷毙”与“多行不义必自毙”
“酷毙”,一个时髦的新名词,据说先在校园里流传,然后进入社会,为一定范围的公众所接受。“酷”是英语cool的音译,指“帅,时尚,有个性”。“酷毙”指“帅得要死”“时髦得要死”。平常说,热死了,冷死了,想死了——这里的“死”并非真的死,真死了那就没戏了。“死”在这些地方意味着到了的程度。本该用“死”字时不说“死”,却说出一个不那么常用的“毙”字,这无疑会增加一层神秘感,一时令人不知是什么意思,进而有了那么些原创性的味道。
“酷毙”的流行,不免会加强“毙”字的死的意义,进而使其本义淡出人们的常识。比如“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们往往误解为“多干坏事必然会把自己置于死地”。其实这个成语出自《左传·隐公元年》,是郑庄公说他弟弟共叔段的话,郑庄公在《左传》中被描写成一个很有孝悌之心的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所以“多行不义必自毙”之“毙”不可能是用“死”义,而应该表示摔跟头、失败之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