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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由南部麒次郎创立的中央工业会社针对十一年式轻机枪在使用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在综合了十一年式及捷克ZB26轻机枪的特点后,设计出了九六式6.5毫米轻机枪。九六式轻机枪采用30发弹匣供弹,弹匣装在机匣上方,由于其提把、小握把与枪托造型显得格外别扭,为与“歪把子”相区别,该枪在我国抗日战场上被称为“拐把子”轻机枪。九六式轻机枪采用导气式自动方式,可简单更换枪管,是日本机枪中种可快速更换枪管的机枪,延长了持续射击的时间。相比十一年式轻机枪,九六式轻机枪采用弹匣供弹,在抛壳窗上设置了防尘盖,并取消了涂油装置,防尘性能更好,受到了部队的好评。日本侵华战争白热化后,日本陆军决定将机枪口径改为威力更大的7.7毫米步枪弹口径,因而九六式轻机枪很快被7.7毫米口径的九九式轻机枪所取代。但日军并未完全实现向7.7毫米口径轻机枪的转换,而是混合使用这两种口径的武器。九六式轻机枪在整个二战期间都进行了生产,由小仓、名古屋、南部和奉天工厂生产,总共生产了约41000挺。

九六式轻机枪被广泛用于侵华战争,当时日本陆军步兵部队每个分队装备1挺轻机枪。1个小队由4个分队组成,按当时编制,其中3个分队各装备1挺轻机枪,1个分队装备2~3个榴弹发射器,因此1个小队实际装备轻机枪数量是3挺,1个联队就需要81挺。然而由于九六式轻机枪生产数量无法满足需要,不足部分就用十一年式轻机枪补充。即使这样,仍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不得不增加武器造价只有轻机枪三分之一的迫击炮分队,由2个轻机枪分队和2个迫击炮分队组成1个小队。在诺门坎事件前后的编制中,由2个轻机枪分队、1个榴弹发射器分队、1个混装轻机枪和榴弹发射器的步枪分队组成1个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