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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扫烟囱的孩子,名叫汤姆。这名字很短,从前你也听到过,所以很容易记住。

 

 汤姆住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大城市里,那儿有许多许多烟囱需要打扫,有许多许多钱让汤姆去挣。挣钱给谁花?给他的师傅。

 

他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也压根儿想不到这上面去。他从来都不洗脸,因为他住的那个院子根本没有水。没人叫他做祷告,他只在一种话里听说过上帝和基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话?你们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要是他也没有听到过就好了。

 

他一半时间哭,一半时间笑。

 

他不得不爬进污黑的烟囱,磨破可怜的膝盖和胳膊肘;他师傅每天打他;他眼睛里每天都会掉进烟灰;他每天都吃不饱。这些时候,他哭。

 

每天,有另一半时间,他和别的孩子玩掷硬币,或者玩跳背游戏:一个人蹲着,另一个人跳过去,一道杠一道杠地跳;如果看见马跑过去,就向马腿中间扔石子儿;他喜欢的游戏是在附近的墙垛后面捉迷藏。这些时候,他笑。什么扫烟囱啦,饿肚子啦,挨打啦,都像刮风下雨打雷一样,被他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像个男子汉大丈夫一样挺过去,像他的老驴子对付冰雹一样,晃晃脑袋,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又高兴起来,盼着好日子快快来临。

 

他盼着自己长大成人,做了扫烟囱的师傅,像大人一样坐在酒店里,喝喝啤酒,抽抽旱烟,玩纸牌赢银币,穿棉绒衣服和长筒靴,牵一条长着长长的灰耳朵的小巴儿狗,口袋里装着小狗崽。如果可能的话,他还要带徒弟,带那么一两个,或者三个。他要像师傅对待自己那样,吓唬他们,敲他们的脑袋。回家的时候,让他们扛烟灰袋。

 

而他呀,他将骑着驴子走在前头,嘴上叼着烟斗,纽扣上插一枝花儿,就像国王走在军队前面一样。没错,好日子会来的。况且,他的师傅已经让他喝酒瓶里剩下的几滴酒了,每逢这种时候,他就成了全镇快乐的孩子。

 

一天,汤姆住的那个院子里来了一个骑马扬鞭的机灵的小侍从。当时汤姆正躲在一堵墙后面,对着马腿举起了半截砖,这是他欢迎陌生人的惯例。

 

客人看到了他,问他扫烟囱的格林姆先生住在哪儿。格林姆先生便是汤姆的师傅。汤姆是个生意精,对顾客总是很客气,他把手里的半截砖轻轻地丢在墙后,迎上去,带他去见格林姆先生。

 

第二天早晨,格林姆先生要动身去约翰哈塞沃爵士的庄园。爵士的烟囱需要打扫,而原来那个扫烟囱的进了监狱。小侍从走了,汤姆没来得及问那人为什么坐牢,他自己也坐过一两次牢呢。

 

还有,那个小侍从看上去非常整洁。他穿着褐色的鞋,打着褐色的绑腿,穿着褐色的夹克衫,还系着一条雪白的领带,领带上面别着一枚精巧的小别针;他的脸红扑扑的,干干净净。

 

这使汤姆心里很不是滋味,憎恶起自己的模样来。他想,这家伙是个蠢货,穿着别人买给他的时髦衣服摆臭架子。他走到墙后,又捡起那半截砖。但是后他并没有把它扔过去。他想起对方是来谈生意的,既然是这样,也就罢了。

 

来了个这样的新顾客,师傅高兴坏了,他立刻把汤姆打倒在地。那天晚上,师傅酒喝得特别多,比平时多两倍还不止,这样他明天才能早起床。因为,一个人醒来时头越是疼,就越是愿意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第二天早上四点起床后,他又把汤姆打倒在地,目的是为了教训他一下,就像年轻的先生在公立学校受到的教训一样,教他做个好孩子。因为,今天要去一座很大的房子,那里的人满意他们的话,他们就可以做成一笔好交易。

 

这些汤姆也想到了。即使师傅不打他,他也会拿出好的表现来。因为哈塞沃是世界上美妙的地方,虽然他从来没去过;而约翰爵士是世界上可怕的人,他见过他,因为两次送他去坐牢的正是约翰爵士。

 

即使在富丽的北国,哈塞沃也算得上一块好地方了。那儿有一座大房子,在汤姆已经记不清的一次乱了套的骚乱中,惠灵顿公爵的十万士兵和许多大炮安置在里面还非常宽余,至少汤姆相信确有此事。

 

那儿有一座花园,里面有许多鹿,汤姆认为鹿是喜欢吃小孩的妖怪。那儿有几平方英里的运动场,格林姆先生和烧炭的小伙子在那儿打过几次网球,汤姆趁着那几次机会看到了雉鸡,他很想尝尝它们的滋味。

 

那儿还有一条很有气派的河,河里有鲑鱼,格林姆先生和他的朋友很想偷些吃,可是那就得下到冰冷的河水里,这种苦差事他们可不肯干!

 

总之,哈塞沃是块好地方,约翰爵士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头儿,就连格林姆先生也一向尊敬他。

 

这不仅仅因为格林姆先生每个礼拜总会干一两件犯法的事,爵士可以把他关进监狱——每个礼拜爵士都有一两次把人关进去;也不仅仅因为周围好多英里的土地都属于爵士;而且因为,约翰爵士是所有拥有一大群猎狗的绅士中开朗、正直而通达的人。他认为怎样对待邻居好,就怎样做;他认为什么对自己好,就能得到什么。

 

主要的原因是:约翰爵体重一百公斤,他的胸膛的宽度谁也说不准,他完全能够在公开的格斗中把格林姆先生摔出去老远,让这个称雄一方的大力士跌得爬不起来。但是,亲爱的孩子们,世界上有许多事我们能够做,而且很想做,却是不应该做的。所以,如果约翰爵士把格林姆先生摔倒,那就不合适了。

 

因为上面说的那些原因,约翰爵士骑马经过镇子时,格林姆先生总是向他举手行礼,称他为“好汉子”,称他的年轻的太太为“贤夫人”。在北方,要得到这两个称呼可不容易,格林姆先生认为这样尊重他们,便可以吃到爵士的雉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