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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是北宋大政治家、大史学家司马光领衔修撰的一部历史名著,是我国历史上部编年体通史,有着巨大的历史价值,以及知往鉴今的借鉴价值,值得所有人阅读。本导读旨在引领读者怎样读《资治通鉴》,着重点是评介编年体史书的特点,了解《资治通鉴》一书的内容、体制及价值。此外,该导读还涉及编年体史书的源和流的相关内容,以助治史者透彻了解《资治通鉴》的特点。

一、编年体史书的源流与特点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全书294卷,不计标点约有330万字。该书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记载了战国初年迄于五代末叶一千三百六十二年错综复杂的历史,是一部贯通古今的编年体史巨著,其气势与规模,不仅在古代中国,就是在世界中世纪史坛上,都堪称高视独步、无与伦比之作。如此一部伟大的历史巨著,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编年体史书发展到成熟时期水到渠成之作。大体说来,编年体史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编年体史书以下行文简称编年史书):商周迄秦,即先秦时期,是编年史书的草创时期,可称之为源;两汉迄唐,即汉唐时期是编年史书的确立时期;两宋迄清是编年史书的成熟时期,《资治通鉴》是其成熟的标志。这后两个时期,可通称为流。本节简括地评介《资治通鉴》产生前的编年史书的源和流,即先秦时期与汉唐时期,《春秋》和《汉纪》分别是这两个时期的代表之作,重点说这两部书,以了解编年史书的特点。

(一)先秦时期:编年史书的草创

编年体是按时间发展顺序记叙历史的一种史学体裁形式,是我国上古记载史事普遍使用的一种体裁,所以《隋书·经籍志》称为古史。上古事简,低下的生产力限制了人们的眼光,加之书写条件极其困难,负责记叙历史的史官或档案人员,只能用简练的文字记下他们认为重要的事,为使所记载的资料更具使用价值,往往冠之以时间单位,因而很自然地创造了编年记事的形式,此不独中国为然,世界各国亦多循由此途拉开各自史学发展的序幕。原始社会结绳记事、刻木为志,就是早的以时间为顺序的编年体式。我国现存早的记事文献为商朝甲骨文。甲骨文又称卜辞。卜辞记事就已标明年月日的顺序,只是一般以日、月在前,而年代居后。现存西周的文献,也有只记日、月而不记年的,或者只记年、月、日其中之一项的,缺乏完整准确的时间观念,说明编年记事体制尚处于原始阶段。

《汉书·艺文志》载,西周时“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但从传世文献来看,西周史书记事很不完备,不重时间观念,以记言体为主,记事编年体处于附属地位。春秋战国时期群雄竞起,称霸争雄。为在变动的社会中掌握历史主动权,统治者招延名师攻习历史,不仅是时髦,而且更是实际需要,从而推动了史学的发展。记言体史书,因大多无时期位置可以对比,日益不受重视,如《国语》就被目为《春秋外传》,地位在《左传》之下。这时,编年体史书,由于有时间作为界标,便于考察时事,抑恶劝善,进一步发展起来,成为史书编纂的主导形式。此时期编年记事方式有了发展,按年、时(季)、月、日记事的程式已固定下来,所以内容也丰富充实得多了。编年体的史书编纂体例已略具定式。周代王室和各诸侯国都设有专门的史官,有左史、右史、内史、外史、大史之类,负责编年记载史事,所成之书,通称“春秋”。《墨子·明鬼篇》所谓“百国春秋”,犹言各国春秋,乃合指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大事记式的编年史。也有少数诸侯国不称春秋的,如晋之《乘》、楚之《梼杌》等,据《孟子》书解释,都是春秋的别称,也就是各国自己的编年史。

秦始皇焚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史记”是“春秋”的又一通称,指为史官所记。先秦编年史书劫后复见者,仅存孔子所修鲁史《春秋》,这是极为遗憾的事,相传是孔子以鲁国的《春秋》为主,参照其他诸侯国的记载整理删定而成。从此以后,《春秋》成为对一书的专称。《春秋》用鲁国年号,按年、时、月、日分条记事,以展示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二百四十二年的春秋列国史。文字极简略,每事只记结果或结论,没有过程的描述和事态的展开,且措辞隐晦,往往使人不知所云,又对于社会情况及重大事件多有缺漏。于是,为《春秋》作注解的所谓“传”便相继出现了。汉代传《春秋》的有五家,即《左传》三十卷,《公羊传》、《穀梁传》、《邹氏传》、《夹氏传》各十一卷。《邹氏》、《夹氏》两传早亡,剩下的就是著名的《春秋》三传。其中《公羊》、《穀梁》两传,重在阐释微言大义,向不被目为史学著作。但细考二传,都是严格遵循编年体式,按时间顺序以阐释《春秋》义旨的,其中着重阐释避讳书法理论及大一统思想之类,对后世史学影响甚巨,且在编年释义中,亦偶有史料的补充,因之,仍具有某种编年史书性质,应该在史部典籍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至于《左传》,因作了大量的史料补充和在史学上的重大探索而成为我国部比较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则是举世皆知的了。

《左传》原名《左氏春秋》,形式上虽也以鲁国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十二公记事,但其内容追溯到周宣王二十三年(公元前805年),较《春秋》记事提前八十三年,又下延记事至智伯之灭(公元前453年),后延十八年,前后共计多出百年以上。其记事特点,不仅尽力充实史料,更注意过程的叙述,场面的描写,人物的刻画,同时又新创史论,于人物事件有分析,有评说,文辞更是着意求工,曲尽其妙,使人读之兴味盎然。凡此诸端,遂使《左传》成为我国古代部独立的史著。换言之,《左传》虽属解释《春秋》的“传”,但它却可以离开《春秋》而显示史学著作的功能,但《春秋》如离开《左传》,不少地方将使人难明所指。由于《左传》不仅记述了春秋时期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史实,而且集录了很多有关春秋以前的历史事实和传说,因而成为研究先秦历史的重要资料。

《左传》与《春秋》相比,史体有了重大改进,大体说有三个方面。一是丰富了史料。《春秋》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此条史事寥寥十三字,《左传》则衍为五百三十四字,详细地予以记述,才使得事件真相大白,读者明其所以。二是注意了文采。《左传》记事渊懿美茂,其语生气勃勃,文章优美,便易习诵,有利流传。三是新创了史论。《左传》记事用评论来表现是非,或以“君子曰”发端,或借引“孔子曰”代己立言,或系判断语于事尾,巧妙地将各种形式的史论,组合交织于记事之中,是述史的一种“书法”。这种书法,左丘明发端于前,司马迁弘扬于后,理论概括称之为“寓论断于序事”,比《春秋》的“书”与“不书”或一字褒贬之“书法”上升不可同日而语的境界。《左传》编年记事的成就,对《资治通鉴》产生重大的影响。上述《左传》改造《春秋》史体的三大特点,在《资治通鉴》中有淋漓尽致的发扬。

(二)汉唐时期:编年史书的确立

到了汉代,编年史书结束了它的草创时期而进入确立时期。具体说有两大标志。

其一,《史记》、《汉书》创立的“本纪”编年记事的创造,是这一时期编年体确立的个标志。总体上,纪传体与编年体是各为一体互相争胜于史坛,但细致分析,纪传体实际是把编年记事、人物传记、年表谱录与制度专史熔于一炉的综合体。 其中“本纪”明确采用编年体为全书之纲。《史记》、《汉书》的“本纪”以年、时、月、日为经,以载录大事为纬,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乃至中外交通无不备载,强调揭示一定时期历史发展的重要线索和基本轮廓,故能成为全书之总纲,其余列传、表、志所述,无不据以为依归。这种述史体制,较之《春秋》基本不录社会经济文化史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左传》载政治军事又囿于常事不书、非告无录、斤斤于礼、叙存细事、讳饰含混,乃至于黑白颠倒,有害实录。《史记》、《汉书》本纪编年对先秦编年体所作的重大改造,也为《资治通鉴》所吸收。

其二,此时期出现了改编纪传史而成的新型断代编年史书《汉纪》,是编年体确立的第二个标志。《汉纪》为东汉末荀悦所编。起因是汉献帝读《汉书》,苦其“文繁难省”,乃命荀悦删之,荀悦在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完成改编《汉书》的编年史书《汉纪》三十卷。是书以“辞约事详,论辩多美”著称于世。所谓改编,并非就《汉书》各帝本纪加以简单串联,而是统驭全书材料,分类排比,再撷其精要,足以显示历史发展脉络者,用编年之法表现出来。荀悦改编《汉书》的成功为后世编年史书,特别是《资治通鉴》的修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此外,荀悦还有三大创新:一是首创了断代编年史书,其后专写一个王朝的编年史书接踵而起,《汉纪》所起的开山引导作用,不能被低估。二是首开以“纪”名编年之例,即改“春秋”为“纪”,它不只是一个称谓问题,实则寓有纲纪的深意。“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取纪以名编年之史,表明其纪事原则不是有闻必录,洪纤靡失,而是突出重大事件,纲纪万物,以表现一代之史。三是首为自立凡例与著书意图以统驭全书。综上,《汉纪》在史体方面的创新,使编年体正式确立,后世史家给予了高度评价。刘知幾在《史通》中论史体的发展,提出了“六家”、“二体”之说,就是以班固断代的《汉书》和荀悦断代的《汉纪》作为纪传,编年二体的代表总结理论,肯定了荀书确立编年体的历史地位。近代学者亦给予《汉纪》高度评价。梁启超称《汉纪》是“现存新编年体之部书”。金毓黻说《汉纪》为司马光修《通鉴》之所本,都是很有见地的。

在东汉末年荀悦《汉纪》的影响之下,魏晋南北朝时期,断代编年史书大兴。一国之史,往往一部纪传史出,旋即有一部编年史与之相配,更有先出编年后出纪传,乃至仅有编年而无纪传者。编年史书蜂起,与纪传史书争胜于史坛,形成自春秋、战国以后编年史书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高潮。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袁宏《后汉纪》、孙盛《晋阳秋》、干宝《晋纪》、王韶之《晋安帝阳秋》、裴子野《宋略》、何之元《梁典》以及王邵《齐志》等。因种种原因,流传下来的只有袁宏《后汉纪》一种。袁书对编年体又有丰富与发展,是编年体确立时期堪与《汉纪》相媲美的一部力作。

二、《资治通鉴》的特点与成就

唐初修《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确立纪传体为正史编修体例,编年体的发展势头相对低落。至北宋《资治通鉴》出,编年体又重振雄风,进入了编年史书的成熟时期。

《通鉴》总结了以往编年史家的经验,发展和完善了这种古老的体裁,使编年体得以重振,代表了我国古代编年史的成就。兹从以下六个方面略述其体制特点与成就。

(一)预先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体例细则以指导编纂全过程

司马光修纂《资治通鉴》,开创了主编全面负责的集体分工合作制。司马光为全书主编,刘恕、刘攽 、范祖禹为主要的协编。《通鉴》编书程序,分为三大环节,先作丛目,次成长编,后定稿。前两步工作由协编者分段负责,大体分工是刘攽负责汉史长编,刘恕负责魏晋南北朝史、隋史及五代史长编,范祖禹负责唐史长编。五代史也归刘恕。刘恕中途病死,未完的南北朝部分归为刘攽,五代部分归为范祖禹。后定稿由司马光一人独立完成。丛目制作之法,首先在广泛阅读原始文献的基础之上,按时间顺序列出事题目录,叫作“事目”,然后为事目作注,即将收入各目之资料,注明篇卷出处,因事目繁多,故谓之“丛目”。长编又称“草卷”,实即初稿,制作之法,是根据丛目提供的线索,将史料重新检阅一次,然后经过取舍、综合、诠次,写出编年史雏形。长编写成后,交由主编“笔削”,作进一步加工,又有“粗删”、“细删”的程序,以期定稿趋于完美。司马光在修《通鉴》之前先拟定出《通鉴释例》一卷,确定全书用语、格式等方面凡例三十六条,后又与刘恕反复商讨,定出纪元、 薨卒等多项义例,又对范祖禹工作指示,全面申述丛目及长编修撰细则。这些规则,为所有编写人员所遵守,成功地体现在整个编书实践中。以上种种措施,皆为编书质量提供了保证,使《通鉴》在结构谨严、体例统一方面,能够卓然高出于传统编年史书。

(二)主干材料与辅翼材料交相为用,使编年体书体制一新

为什么要编《资治通鉴》?司马光自道原因说:“每患迁、固以来,文字繁多,自布衣之士,读之不遍,况于人主,日有万机,何暇周览!臣常不自揆,欲删削冗长,举撷机要,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可见《通鉴》之修,实存在满足士子学史需要和提供君主治国借鉴两方面的原因。由于前者,必须写成“举其大略”的比较全面反映历史内容的通史,由于后者,必须强调政治史,以便从“国家盛衰”与“生民休戚”中引出“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历史借鉴,二者的综合,遂造成了主干材料与辅翼材料相交为用的述史体制应运而生。《通鉴》着重叙述历代重大政治事件和战争,以“穷探治乱之迹”,同时对于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论事迹,各类典章制度的沿革,民族间的交往,经济的发展,习俗的变迁,历法的进步之类,皆有扼要的记述,以为“生民休戚”之表证和“治乱兴衰”之基托。所以胡三省说:“温公作《通鉴》,不特纪治乱之迹而已。至于礼乐、历数、天文、地理,尤致其详。读《通鉴》者,如饮河之鼠,各充其量而已。”纪传体广载史事,各类史料按纪、传、表、志,分体著录,做到分而不散。《通鉴》则熔纪、传、表、志材料于一炉,用编年线索加以贯穿,使之统而不分。如此述史,于中心突出之际,兼收包罗宏富之功,既便于总结历史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又便于全面表现社会历史的概貌。此例之设,为编年体注入了新的血液,使编年史书真正建立起了与纪传史书并驾齐驱的体制基础。

(三)首创史料考异之法以取信,使编年述史体制臻于精善

《通鉴》载述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历史,面对史料极其浩繁,如何考订鉴别,成为一大难题。为了准确记事,对相互矛盾的史料,必须有所去取,对各有短长的记载,必须综合诠次。司马光将此等去取诠次的情形,写成《通鉴考异》三十卷,随附《通鉴》并行,由此创造了史料考异之法,也开启了修史之家“自著一书,明所以去取之故”的先例,遂使古老编年体臻于精善。考异之例一开,对后世史家震动甚大,有作为而又实事求是的史家,争相效仿之。如《通鉴》协编者之一范祖禹之子范冲,南宋高宗朝时重修北宋《神宗实录》,即著《神宗实录考异》五卷,以明对旧录删改去取之由。此外,李焘等一些史家,在他们的编年著作中,更将考异文字直接附于正文有关史事条下,体式又有所推进。

(四)系年方法进一步改进

时间本位是编年史书根本的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史体的主要依据。在标准编年体式中,被记载下来的所有史实,无不一一与其确定的时间相联系,并被嵌入相应的日、月、时、年、年号、君主、朝代的严密序列当中。如此述史,便于把握大势,使一定时期历史发展的概貌,由远及近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如何编年记事,前节评述了《春秋》、《汉纪》,乃至《史记》、《汉书》的本纪已经奠定了基础,至《资治通鉴》又有改进。具体说,系年的改进,主要有以下三项。

1.《通鉴》纪年吸取了当时历法的成就。古代用干支纪年,要推定朔闰,必然牵涉历法,而历法精粗不一。自然导致纪年的准确程度呈现差异。北宋著名天文历法专家刘羲叟著《长历》一书,相当精密。司马光即采用《长历》辨定典籍所载史事的朔闰、甲子,因使纪年错误较少。

2.《春秋》、《左传》记事叙次的原则,如注家杜预所概括,乃“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季),以时系年”。《通鉴》因系通史,又加上“以年(号)系君主,以君主系朝代”,则其纪年体式为“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以年系号,以号系朝”。例如曹操之死,《通鉴》记为“魏记·世祖文皇帝(曹丕)·黄初元年:春季,正月,武王(曹操)至洛阳;庚子,薨”。汉武帝以前,没有年号,鲁庄公某年,秦始皇某年,汉高祖某年之类,是当时通行的纪年法,还不属“以年号系君主”,《通鉴》以前没有编年体通史,断代编年,自然没有在行文中标明朝代的必要。可见,《通鉴》改进纪年法,也是时代变化、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3. 诸侯并立,王朝分裂,各国对峙时期,《通鉴》纪年,只取一国、一帝年号;又更号改元之岁,皆取后一个年号。这种纪年方法,容易示人主从亲疏,并产生“头齐脚不齐”的感觉,有待进一步改进,但能使行文简明。体例划一,也是无法否认的。

(五)叙论分出,突出史论地位,创新史论体式

所谓叙论分出,是指在编年史书中,史事的叙述与撰史者的评论明确分开,并突出史论的地位。一般来说,史事的叙述,严格依据有关史料来写,“悉从论纂,皆有凭依”,不得 向壁虚造。史而有论,乃是史学著作区别于单纯史料汇编的重要标志。我国古人撰史,向来重视“事”、“文”、“义”的有机联系。《通鉴》史论,即是为“义”而发之作。自《左传》创立史论体式以来,有作为的史家,无不致力于此,写出脍炙人口的力作。《通鉴》既以“资治”为重要编书目的,则发掘、阐发史义的文字,便不能不提到突出地位。表现在数量方面,据精确统计,《通鉴》全书设史论218 篇,其中有不少千言以上的大论,这在我国古代史书编撰中是空前的。内容方面,除一般的讨论为政得失、赏善惩恶外,更围绕以礼治国思想反复宣扬,并对史学功能、经史关系乃至编修凡例之类,展开广泛评说。《通鉴》突出史论地位,是与它主要作为政治史的体制相吻合的。

《通鉴》史论,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司马光自撰之论,以“臣光曰”发端;一是借引前人成说之论,以借引史家姓名或著作名发端。前者可称“自论”,后者可称“借论”。《通鉴》对欲评之事,一般一事一论,或自论,或借论。间亦有同时借引两则成说,或借引一则成说之后又作“臣光曰”,即以二论共评一事者。《通鉴》全书,共设借论98篇,征引作者34家,其中:

孟轲1篇 荀况2篇 贾谊1篇 司马迁2篇 扬雄6篇 班彪3篇

班固15篇 仲长统1篇 荀悦8篇 傅玄1篇 华峤1篇 陈寿5篇

徐众1篇 孙盛5篇 习凿齿6篇 鱼豢1篇 虞喜1篇 干宝1篇

袁宏3篇 袁准1篇 范晔3篇 崔鸿2篇 沈约4篇 裴子野11篇

萧子显1篇 萧方1篇 颜之推1篇 陈岳2篇 李延寿2篇 权德舆1篇

李德裕1篇 柳防1篇 苏冕1篇 欧阳修2篇

借引成说立论,发自左丘明,司马光加以弘扬,广泛借引成说,将借论与自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遍布本书为之经络,无疑应是对编年体式的一种创新。

(六)主体著作与成套系列著作联为一气,使编年史体气象万千

《通鉴》因记事时限太长,虽极简要之能事,亦洋洋三百万余言,颇难掌握。为便阅读,提高史著的社会效益,司马光以《通鉴》为中心,先后编写了一系列著作,以与主体互相发明。除《通鉴考异》三十卷起辨析增广史料的作用外,“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寻,为《目录》三十卷”。

《通鉴目录》与一般书籍的标题目录不同,其特点是“年经国纬,著其岁阳岁名于上,而各标《通鉴》卷数于下,又以刘羲叟《长历》朔闰月及列史所载七政之变著于上方,复摄书中精要之语散于其间。次第厘然,具有条理”。实为一内容提要性的大事年表。《目录》与《考异》随《通鉴》同时上奏宋神宗,是《通鉴》的两部主要的辅翼之作。此外,又恐《目录》过于简略,复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通鉴节文》六十卷,以为简编。加上修《通鉴》之前撰写的《通鉴释例》一卷,载录修书凡例及与协编者来往信札,又《历年图》五卷,“上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尽周世宗显德六年,略举每年大事,编次为图”。总上六种辅翼著作,共一百八十六卷,与《通鉴》正文二百九十四卷交相辉映,从不同侧面增强了《通鉴》这部编年体通史巨著的表现力。可以说这是编年体的一项重大革新。

《资治通鉴》引领编年体史书蓬勃发展,仿其体制继起者,或添前,或续后,自宋迄清,逐步形成了一套从古到今的编年史系统丛书,举其要者,有十二种,书目如次:

1.《通鉴外纪》十卷,目录五卷 北宋刘恕撰。

2.《汉纪》三十卷 东汉荀悦撰。

3.《后汉纪》三十卷 东晋袁宏撰。

4.《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 北宋司马光等撰。

5.《续资治通鉴长编》五百二十卷 南宋李焘撰。

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百卷 南宋李心传撰。

7.《宋元资治通鉴》六十四卷 明薛应旂撰。

8.《明纪》六十卷 清陈鹤生撰。

9.《明通鉴》一百卷 清夏燮撰,亦为明代编年史。

10.《国榷》一百零八卷 明末清初谈迁撰。

11.《资治通鉴后编》一百八十四卷 清徐乾学撰。

12.《续资治通鉴》二百二十卷 清毕沅撰。

这就是与二十四史纪传史系统相辅相补的编年史系列,不一一备述。但没有一部编年史书可与《资治通鉴》相颉颃。胡应麟《史书占毕》说:“编年之史,备于司马氏。”这个“备”字,应视为对《通鉴》完善编年体历史功绩的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