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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李忠夏博士是青年宪法学者中的佼佼者。近年来,他一直关注宪法历史、文本与实践“三位一体”知识体系的建构,并以他擅长的德国宪法知识背景,思考宪法学在中国的发展进路与各种理论命题。他善于从历史与文本中发现学术命题,并自觉地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思考,形成了有关宪法学方法论的系列研究成果,其研究视角具有独特性。

  对自己近年来的学术研究,他在后记中做了说明。这本书虽然以已经发表的论文做基础,但严格意义上不是“论文集”,实际上是把相关学术命题体系化,“将书中各自具有独立性的章节,融会贯通,在一个理论框架之下,加以体系化,就成为对读者的一种交代”。我历来鼓励青年学者以体系化的论文作为主要学术规划,不一定撰写体系化的专著。也许专题性研究更适合青年学者的学术发展。在这本书中,作者以文本、历史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为主线,把本书结构分为上篇和下篇。上篇以德国的经验与基础探讨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范畴,下篇重点探讨宪法教义学在中国的危机与挑战。这本书探讨的学术命题跨越大、理论命题宏大,但论证过程精细化,充满学术味道,可读性比较强。

  本书的核心命题是文本、历史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作者在本书中谈论不同命题,论证方式各异,但基本学术脉络与论证风格仍坚持三者的统一。比如,在上篇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分析中,作者主要以德国的经验为主基础,但在分析思路与框架的把握上,仍突出历史与文本意识,通过梳理德国宪法学说,特别是宪法解释学文献,作者将国家与社会概念融合在一起,从正当性中探析相关因素,探讨规范与现实之间的张力,认为“它贯穿了德国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发展起来的整个德国国家法学的研究”,这种学术判断有助于我们理解学术脉络复杂、学术派别林立的德国宪法学的基本主题。在规范与现实、实然与应然关系中,如何保持宪法学应有的价值立场是作者始终关注的理论命题。虽然作者认为这部分内容“对德国国家法学方法论的介绍更像是习作,那时候我仍在方法论问题上徘徊,不知走向哪里”,但全部以手资料撰写的学术史对没有德国背景的学者和学生理解德国宪法是有帮助的。“宪法是政治法”的命题充满争议与不确定性,通过1926年学术争论背景,我们可以理解这一命题的具体场景,思考今日中国的学术命题。宪法的规范性高于政治性,在政治与宪法之间寻求合理平衡是德国宪法学的重要启示。

  基于“文本、历史与现实”的逻辑,本书下篇重点探讨了宪法教义学对中国本土化的意义与实践中的命题,用“危机与挑战”也许表达了作者的学术思考与实践问题的关注。在这部分中,作者探讨了宪法学方法论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内在逻辑、政治宪法学产生的背景、法治国家的内涵以及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等问题,对一些有争议的学术命题提出自己独立的学术见解。作为具有留德背景的学者,作者对中国宪法历史、文本与实践问题的观察是细微的,其分析是客观而理性的。中德两国在宪法发展上,具有不同的背景与过程,但在宪法学的相关命题上也存在共同点,如规范与现实、宪法与政治关系的边界与价值互动等方面面临着相同的课题,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结论。在作者看来,“规范的封闭性”与社会的开放性可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实现宪法与社会现实的良性互动。从文字中可以看出,在这些问题上,作者也纠结,但基本学术立场是一贯的,即坚持“文本-历史-现实”的思考框架,力求使理论命题的设定与论证更加合理,实现价值与事实之间的有机统一。宪法发展的中国逻辑的探寻是作者始终关注的问题,书中引用了大量的中国历史、社会与文化的资料,拓展了宪法学知识领域。例如,在与制宪权、制宪权与主权、制宪权与宪法变迁等基本范畴的解释上,作者提供了专业化的分析框架与方法论。

  总之,本书强调了宪法学的学术意识与实践功能,突出原理与经验的探讨,较完整地体现了“文本-历史-现实”的宪法学研究思路与方法论体系,是一部具有新意的学术作品。当然,对“之前的作品,其中有些论证和观点,今天看来,可能需要重新表述,保持学术脉络与风格的统一”。面对新的宪法实践,对过去的学术作品进行反思是学术创新的重要起点。在我看来,有些理论问题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如何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综合的方法论体系?如何以宪法文本为基础建构“不迁就政治现实”的规范世界?在社会转型或者宪法转型中如何保持其价值的连贯性与优先性?如何处理好中国宪法问题的研究方法与外国宪法学理论资源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德国宪法学方法论对解释中国宪法问题的功能是有限的,应合理解决问题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衔接问题。

  本书的出版对于我们系统了解转型社会的宪法功能,从宪法文本与现实的视角分析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希望李忠夏博士继续深入研究这一课题,拓展宪法学研究领域,为繁荣宪法学研究做出贡献。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