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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吧,就像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像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注释]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吧?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吗?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有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温和〕上,正是气候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山。”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朱,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像是Cézanne〔塞尚〕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快乐、幸福、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二夜十时

赤栏桥外柳千条

 

 

日丽风和的一个下午,独自在西湖边上彷徨。暂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而放眼观看目前的春色,但见绿柳千条,映着红桥一带,好一片动人的光景!古人诗云:“赤栏桥外柳千条。”昔日我常叹赏它为描写春景的佳句。今日看见了它的实景,叹赏得愈加热烈了。但是,这也并非因为见了诗的实景之故,只因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所见的就是诗人的所见;换言之,实景就是诗,所以我的叹赏能愈加热烈起来。不然,凶恶的时代消息弥漫在世界的各处,国难的纪念碑矗立在西湖的彼岸,也许还有人类的罪恶充塞在赤栏桥畔的汽车里,柳阴深处的楼台中,世间有什么值得叹赏呢?从前的雅人欢喜管领湖山,常自称为“西湖长”,“西湖主”。做了长,做了主,哪里还看得见美景?恐怕他们还不如我一个在西湖上的游客,能够忘怀一切,看见湖上的画意诗情呢?

但是,忘怀一切,到底是拖着肉体的人所难以持久的事。“赤栏桥外柳千条”之美,只能在一瞬间使我陶醉,其次的瞬间就把我的思想拉到艺术问题上去。红配着绿,何以能使人感到美满?细细咀嚼这个小问题,彷徨中的心也算有了一个着落。

据美学者说,色彩都有象征力,能作用于人心。人的实际生活上,处处盛用着色彩的象征力。现在让我先把红绿两色的用例分别想一想看:据说红象征性爱,故关于性的曰“桃色”。红象征婚姻,故俗称婚丧事曰“红白事”。红象征女人,故旧称女人曰“红颜”,“红妆”。女人们自己也会很巧妙地应用红色:有的把脸孔涂红,有的把嘴唇涂红,有的把指爪涂红,更有的用大红作衣服的里子,行动中时时闪出这种刺目的色彩来,仿佛在对人说:“我表面上虽镇静,内面是怀抱着火焰般的热情的啊!”爱与结婚,总是欢庆的,繁荣的。因此红又可象征尊荣。故俗称富贵曰“红”。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脾气:受人银钱报谢,不欢喜明明而欢喜隐隐,不欢喜直接而欢喜间接。在这些时候,就用得着红色的帮助,只要把银钱用红纸一包,即使明明地送去,直接地送去,对方看见这色彩自会欣然乐受。这可说是红色的象征力的一种妙用!然而红还有相反的象征力:在古代,杀头犯穿红衣服,红是罪恶的象征。在现代,车站上阻止火车前进用红旗,马路上阻止车马前进用红灯,红是危险的象征;义旗大都用红,红是革命的。苏联用红旗的,人就称苏联曰“赤俄”,而谨防她来“赤化”。同是赤,为什么红纸包的银钱受人欢迎,而赤化遭人大忌呢?这里似乎有点矛盾。但从根本上想,亦可相通:大概人类对于红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火和血。火是热烈的,血是危险的。热烈往往近于危险,危险往往由于热烈。凡是热情,生动,发展,繁荣,力强,激烈,危险等性状,都可由火和血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红是生动的象征。

绿象征和平。故车站上允许火车前进时用绿旗,马路上允许车马前进时用绿灯。这些虽然是人为的记号,其取用时也不无自然的根据。设想不用红和绿而换两种颜色,例如黄和紫,蓝和橙,就远不及红和绿的自然,又不容易记忆,驾车人或将因误认而肇事亦未可知。只有红和绿两色,自然易于记忆。驾车人可从灯的色彩上直觉地感到前途的状况,不必牢记这种记号所表示的意味。人的眼睛与身体的感觉,巧妙地相关联着。红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紧张起来。绿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从容起来。你要见了红勉强装出从容来,见了绿勉强装出紧张来,固无不可;然而不是人之常情。从和平更进一步,绿又象征亲爱。故替人传达音信的邮差穿绿衣。世界语学者用象征和平亲爱的绿色为标识。都是很有意义的规定。大概人类对于绿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自然物。像今天这般风和日丽的春天,草木欣欣向荣,山野遍地新绿,人意亦欢慰。设想再过数月,绿树浓阴,漫天匝地,山野中到处给人张着自然的绿茵与绿幕,人意亦快适,故凡欢慰,和乐,平静,亲爱,自然,快适等性状,都可由自然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绿是安静的象征。

红和绿并列使人感到美观,由上述的种种用例和象征力可推知。红象征生动,绿象征安静。既生动而又安静,原是理想的人生。自古以来,太平盛世的人,心中都有这两种感情饱和地融合着。目前的“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正是太平盛世的象征。

这也可从色彩学上解说:世间一切色彩,不外由红黄蓝三色变化而生。故红黄蓝三者称为“三原色”。三原色各有其特性:红热烈,黄庄严,蓝沉静。每两种原色相拼合,成为“三间色”,即红黄为橙,红蓝为紫,黄蓝为绿。三间色亦各有其特性:橙是热烈加庄严,即神圣;紫是热烈加沉静,即高贵;绿为庄严加沉静,即和平也。如此屡次拼合,则可产生无穷的色彩,各有无穷的特性。今红与绿相配合,换言之,即红与黄蓝相配合。对此中三原色俱足。换言之,即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故映入人目,感觉饱和而圆满,无所偏缺。可知红绿对比之所以使人感觉美满,根本的原因在于三原色的俱足,然三原色俱足的对比,不止红绿一种配合而已。黄与紫(红蓝),蓝与橙(红黄),都是俱足三原色的。何以红与绿的配合特别美满呢?这是由于三原色性状不同之故。色彩中分阴阳二类,红为阳之主;色彩中分明暗二类,红为明之主;色彩中分寒暖二类,红为暖之主。阳强于阴,明强于暗,暖强于寒。故红为三原色中强者,力强于黄,黄又力强于蓝。故以黄蓝合力(绿)来对比红,为势均力敌。红蓝(紫)对比黄次之。红黄(橙)对比蓝又次之。从它们的象征上看,也可明白这个道理:热烈,庄严,与沉静,在人的感情的需要上,也作顺次的等差。热烈,庄严次之,沉静又次之。重沉静者失之柔,重庄严者失之刚。只有重热烈者,始得阴阳刚柔之正,而合于人的感情的需要,尤适于生气蓬勃的人的心情。故朴厚的原始人欢喜红绿;天真的儿童欢喜红绿;喜庆的人欢喜红绿;受了丽日和风的熏陶,忘怀了时世的忧患,而彷徨于西湖滨的我,也欢喜“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的饱和,因此暂时体验了盛世黎民的幸福的心情。

可惜这千条杨柳不久就要摇落变衰。只恐将来春归夏尽,秋气萧杀,和平的绿色尽归乌有,单让赤栏桥的含有危险性的色彩独占了自然界,而在灰色的环境中猖獗起来。然而到那时候,西湖上将不复有人来欣赏景色,我也不会再在这里彷徨了。

 

一九三六年三月十八日作,曾登《申报》

 

 

三只扁豆秧(《随感十三则》选一)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来。我把它们移种到一块空地上,并且用竹竿搭一个棚,以扶植它们。每天清晨为它们整理枝叶,看它们欣欣向荣,自然发生一种兴味。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有时会钻进竹竿的裂缝里,回不出来,看了令人发笑。有时一根长条独自脱离了棚,颤袅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个摸不着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怜。这等时候便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个月之后,满棚枝叶婆娑,棚下已堪纳凉闲话了。

有一天清晨,我发见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叶和许多软垂的蔓,惊奇得很。仔细检查,原来近地面处一支总干,被不知什么东西伤害了。未曾全断,但不绝如缕。根上的养分通不上去,凡属这总干的枝叶就全部枯萎,眼见得这一族快灭亡了。

这状态非常凄惨,使我联想起世间种种的不幸。

 

                  一九三三年九月学画回忆

 

 

蜜 蜂

 

正在写稿的时候,耳朵近旁觉得有“嗡嗡”之声,间以“得得”之声。因为文思正畅快,只管看着笔底下,无暇抬头来探究这是什么声音。然而“嗡嗡”,“得得”,也只管在我耳旁继续作声,不稍间断。过了几分钟之后,它们已把我的耳鼓刺得麻木,在我似觉这是写稿时耳旁应有的声音,或者一种天籁,无须去探究了。

等到文章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照例伸手向罐中取香烟的时候,我才举头看见这“嗡嗡”“得得”之声的来源。原来有一只蜜蜂,向我案旁的玻璃窗上求出路,正在那里乱撞乱叫。

我以前只管自己的工作,不起来为它谋出路,任它乱撞乱叫到这许久时光,心中觉得有些抱歉。然而已经挨到现在,况且一时我也想不出怎样可以使它钻得出去的方法,也就再停一会儿,等到点着了香烟再说。

我一边点香烟,一边旁观它的乱撞乱叫。我看它每一次钻,先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然后直冲过去,把它的小头在玻璃上“得,得”地撞两下,然后沿着玻璃“嗡嗡”地向四处飞鸣。其意思是想在那里找一个出身的洞。也许不是找洞,为的是玻璃上很光滑,使它立脚不住,只得向四处乱舞。乱舞了一回之后,大概它悟到了此路不通,于是再飞开来,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重整旗鼓,向玻璃的另一处地方直撞过去。因此“嗡嗡”“得得”,一直继续到现在。

我看了这模样,觉得非常可怜。求生活真不容易,只做一只小小的蜜蜂,为了生活也须碰到这许多钉子。我诅咒那玻璃,它一面使它清楚地看见窗外花台里含着许多蜜汁的花,以及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同类,一面又周密地拦阻它,永远使它可望而不可即。这真是何等恶毒的东西!它又仿佛是一个骗子,把窗外的广大的天地和灿烂的春色给蜜蜂看,诱它飞来。等到它飞来了,却用一种无形的阻力拦住它,永不使它出头,或竟可使它撞死在这种阻力之下。

因了诅咒玻璃,我又羡慕起物质文明未兴时的幼年生活的诗趣来。我家祖母年年养蚕。每当蚕宝宝上山的时候,堂前装纸窗以防风。为了一双燕子常要出入,特地在纸窗上开一个碗来大的洞,当作燕子的门,那双燕子似乎通人意的,来去时自会把翼稍稍敛住,穿过这洞。这般情景,现在回想了使我何等憧憬!假如我案旁的窗不用玻璃而换了从前的纸窗,我们这蜜蜂总可钻得出去。即使撞两下,也是软软地,没有什么苦痛。求生活在从前容易得多,不但人类社会如此,连虫类社会也如此。

我点着了香烟之后就开始为它谋出路。但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叫它不要在这里钻,应该回头来从门里出去,它听不懂我的话。用手硬把它捉住了到门外去放,它一定误会我要害它,会用螫反害我,使我的手肿痛得不能工作。除非给它开窗;但是这扇窗不容易开,窗外堆叠着许多笨重的东西,须得先把这些东西除去,方可开窗。这些笨重的东西不是我一人之力所能除去的。

于是我起身来请同室的人帮忙,大家合力除去窗外的笨重的东西,好把窗开了,让我们这蜜蜂得到出路。但是同室的人大家不肯,他们说,“我们做工都很疲倦了,哪有余力去搬重物而救蜜蜂呢?”我顿觉自己也很疲倦,没有搬这些重物的余力。救蜜蜂的事就成了问题。

忽然门里走进一个人来和我说话。为了不能避免的事,我立刻被他拉了一同出门去,就把蜜蜂的事忘却了。等到我回来的时候,这蜜蜂已不见。不知道是飞去了,被救了,还是撞杀了。

 

 

一九三五年三月七日于杭州

原载一九三五年四月《文饭小品》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