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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样理解“恶”?

违背我们意志和愿望的东西都被我们体验为“恶”。我们不能理解和不能接受的经历也被我们称为“恶”。如果我们从根本上去了解那些我们认为恶的东西,我们就会感到害怕——令我们害怕的东西,不管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我们都觉得是“恶”的。

恶也与伦理方面的思考有关。如这样的问题:“我们能以恶的原则来对抗好的吗?”或者,“如果这是恶的,我们如何才能做得好?”

恶是一种客观事实,它不能作为形而上学的力量,它更多地涉及虚构的投射。 正如西格弗里德·菲尔齐希在他的思想内容丰富的著作《恶》中认为的那样:我们把生活中对恶的痛苦经验归纳为一种客观事实:恶。

生活中恶的经验与阴影密切相关。这种联系是如何形成的呢?人生中会发生诸如疾病、事故、死亡、失败、被遗弃、失去心爱的人、被人欺骗、被人夺取自己非常想珍藏的东西、被驱赶等倒霉经历,这一切都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但我们不是接受这些事实,把这些作为恶的经验进行现实的处理,而是进行集体的投射,认为对此负有责任的是“恶”。在许多宗教教义中,人类对恶事业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但这种集体投射没有什么益处,因为我们的生活中始终有恶的经验。我们还要担心恶的形而上学的力量。由于攻击性同样被投射在“恶”上,我们不太可能去深入研究自己的生活,而且我们还要对这一结果负责。真是一种非常令人痛苦的投射!

“魔鬼”这一神话中的人物是一种对我们认为是恶的痛苦的经验进行投射处理的变式。在传统的基督教里,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光芒万丈的上帝,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上帝的对立面——阴暗的魔鬼。上帝的形象越光彩夺目,魔鬼的形象就越阴森可怕。表现在个人层面上,理想的自我越清晰,阴影就越昏暗。人们把许多恶事都怪罪于魔鬼。凡是要抵制的东西,尤其是色情方面的东西都是“魔鬼”犯下的罪孽。

人类中恶人的象征形象是女巫,人们把她与恶魔相提并论。那些后来被诋毁为女巫的妇女在13 世纪以前人格阴影被视作聪明的女人,她们还充当过接生婆,并且精通草药。成为恶人的象征并被当成女巫,是由于时人对女性的性感和性欲施加的负面的评价(女人引诱男人!)。在中世纪后期的欧洲,由于受到基督教的影响,性感和性欲成为邪恶之源。性感被公认为恶的,成为阴影,女巫就成了这种邪恶的象征。接下来,又把其他的恶名横加在女巫头上——疾病、瘟疫、饥荒、死亡。女巫完全成了阴影的承受者,成了必须被清除的人。这样的投射不仅阻碍了对阴影的研究,还在“好”的名义下产生许多阴影。阴影的防卫产生了巨大的破坏性。

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描绘了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物形象:

从道德上来说人是怎样的,或者应该是怎样的,善的还是恶的,每个人必须自己来做出回答或已经做了回答。这两者必然是其自由任性所起的作用,因为除此之外似乎无法对其归类……

康德始终没有停止谈论对善应尽的责任,尽管他也认识到人都有恶习。他的言论反映了他对人人都参与的原型阴影的想法:虽然我们总是不能不考虑阴影的问题,但我们有责任去做好善事。

荣格在原型阴影方面谈到了上帝的阴暗面,因为他的观点是恶中有善。他认为,“至善至美”是把上帝单方面理想化了,以便诋毁凡人与上帝不一致的东西。作为心理分析学家,荣格常常遭遇基督教的偏见,碰到一些想“至善至美”的人变得精神不正常的事例。如果上帝是完美的,这些人也应该是完美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就遭到“诋毁”。神学家和哲学家多萝特·泽勒在她的《神学研究》中提到: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他给人送去各种磨难以惩罚人类所犯下的罪孽。这种想法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人在世界上受苦受难,那都是上帝的杰作。于是,泽勒建议基督徒们,要逆来顺受。苦难是为了打破人的自高自大,证明人的软弱无能,这样可以把他们重新招回到上帝身边来。当他认识到人是多么的渺小后,他就会变得更强大。泽勒反对由来已久的基督教徒高人一等和可以征服别人的思想,她对生活持肯定的态度:“遭受苦难不是基督教徒生活的目的,而是爱,即使遭受苦难也不要停止爱。”  

法国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作家阿尔贝特·加缪也探讨过苦难和苦难的生活。他在《鼠疫》 一书中描写了一个神父,神父宣称苦难能净化人。加缪把这种神学的虐待狂视作对责任的投射性逃避。他的解决办法是:面对这种邪恶的事实—在他的书中具体表现为鼠疫——只能挺身而出与之斗争来加以摆脱。加缪认为,对介于极大的幸福感和日常的反感之间的生活所表现出的不合理的忍受精神,是人性中深层的品质。

有意义的是,神话中把邪恶的东西都投射到“恶人”——即魔鬼身上,结果造成了一种受苦受难的意识,深层心理学有时也宣扬这一点。体验各种邪恶的东西,直面自己的恐惧并尽可能地去改变是我们人类的运气。我们不是为受苦而受苦,受苦是一种做人的条件,我们不能放弃对自己生活的责任。

为什么人们会因种种苦难的经历而推断自己是恶人?这种行为可能产生于一种使苦难的体验尽可能远离自己的需要。这种苦难的体验被简单地冠以“恶人”的标签——这是扩散的阴影投射和阴影分派。这样一来我们自己就不需对此负责,苦难的体验就成为一种天命,否则我们必须承担康德所说的“自我责任”。相信魔鬼和女巫的人不是在抑制邪恶的作用,而是在清除过程中使之成倍增长。如果我们投射“邪恶的东西”,我们就会产生邪恶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与阴影交往务必要审慎负责。我们必须试图避免显示生活中所经历的邪恶的东西以及会令我们痛苦的东西,如果它来自于外部,我们就要对其采取反对态度。从阴影接纳的意义上来看,改变我们的生活观也是很重要的。这就是说,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只期待阳光明媚。光明与黑暗、欢乐与痛苦、生与死都是共存的,不是因为魔鬼的存在与否,而是因为这是人类生活的本质。

这并不是说,除了神话中的魔鬼或中世纪的女巫我们又找到了新的邪恶投射的承受者——即一个陌生人,通过这样一种敌对形象的投射来摆脱我们自己的阴影是危险的,它只能起到减缓的作用。因为我们能通过集体的敌对形象投射产生一种良好的自我感觉——一种集体同一性的特征—和良好的自我同一性感觉:我们是善良之人,别人、陌生人以及与我们有不同思想的人则是阴影的承受者,是邪恶之人。人们要与他们斗争。这是一种谬论。如果把这种阴影问题理解为每一个人的中心生活的问题,那么对战争的探讨就没有多少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