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

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奉天玉绝非李自成补证
清初石门夹山灵泉寺的中兴祖师奉天玉和尚绝非李自成,夹山出土文物就是好的证据,笔者前文对此做过论述。近来翻了翻有关资料,觉得这类证据实在是越找越多。兹再举数例作为补充。

笔者说过,刘瑄《塔铭》指出奉天玉享年为七十三岁,而李自成如活到那一年,应该是六十八岁。仅此一点,已足证奉天玉非李自成。
现在再来看看他们的出生月份:夹山出土的所谓“《支那撰述》木刻残版”是奉天玉大弟子野拂的作品。其首句为“辛未夏月师诞期……”这证明奉天玉的诞辰在“夏月”,亦即旧历五月。
而李自成的生日是旧历八月二十一日丁巳,这是《绥寇纪略•通城击》、《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七、《鹿樵纪闻》卷下以及其他一些史籍所一致记载的。试问: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八月的李自成与出生于万历二十九年五月的奉天玉,怎么可能是一个人呢?

大顺政权从定鼎长安时起,就与历代王朝一样实行了严格的避讳制度,康熙《延绥镇志》卷五说:李自成在西安“颁讳法于天下。曾祖世辅,讳世为卉,辅为辐。祖海,讳为?(上“每”下“水”)。父守忠,讳守为?(上“官”下“寸”),忠为衷。自为?(上“大”下“目”),成为?”。《平寇志》卷九称:大顺“禁民间用自、成字”。卷十又说,大顺军进京后,“颁示自成先世祖讳,禁用自、务、明、光、安、定、成等字。”《鹿樵纪闻》卷下亦谓:李自成“禁用十字,若忠为中,成为丞之类”。《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记曰:“伪礼部示闯贼先世祖讳,如自、印、务、光、安、定、成等字悉避。”当时,大顺方面对这些规定是严格遵守的。如“防御使武愫至徐(州)张示,谓‘自’为‘字’,‘成’为‘丞’。避李自成讳也”。明方得到的一份塘报也说大顺“委礼部造印,方印粗文,光字改广字,成改呈,務改务,自改字,明改名等情,大变是也”。甚至连北京的大明门、大顺政权中的六政府司务一职,均因“明”“务”二字犯讳而改名。
然而,夹山出土的据说是奉天玉、野拂所作的各种碑版,却完全不管这一套。《梅花百韵》残版有“梅性虽多本自同”“世辈安知放鹤翁”二句,出现了三个讳字。固然李自成本人不必讳自成二字,但先世的祖讳他是应该避的。“安”“世”二字显然犯了讳。尤其是那个被认为是李过、奉侍“李自成”为忠谨的野拂,他留下的《野拂残碑》与所谓“《支那撰述》残版”总共只残存百余字,犯讳就达四处之多:“虽自草创初成”“明圆润近所罕闻”“善知识眼如电光”等是。必须指出,在那个时代,不仅要讳君名(即所谓“圣讳”),而且要讳父、祖名(即所谓“家讳”)。犯讳是不忠不孝的“大不敬”行为。李过为守忠孙,且一向父事自成,即使不考虑君臣之礼,仅作为李家子孙而言,他这样肆无忌惮地犯讳也是不能想象的。
“禅隐说”者一向以“掩饰之词”为理由,无视夹山文物中大量不利于其说之处。然而用这个理由解释文物中没有出现?(上“大”下“目”)、?之类的大顺专用字容或说得过去,解释上述严重的犯讳现象却是不行的。因为上述行文中的犯讳字完全可以很自然地避开,丝毫不影响文章的流畅,也不会引起任何怀疑。怎么可以设想,夹山“大顺军余部”一面尊“李自成”为“奉天王”,甚至毫不“掩饰”地公然称之为“今上皇帝圣躬万岁”,并在书写中抬高一格以示尊崇,另一方面却极为不恭地直书“自”“成”等字,视圣讳、家讳如无物呢?

一些同志把所谓“《支那撰述》残版”中“今上皇帝圣躬万岁”与“满朝文武”等字视为至宝,笔者在前文中已指出这不过是明清僧家语录中极常见的套话,没有任何值得奇怪之处。但他们可能还会说,用套话来歌颂李自成“正是精妙而又安全的”呀!因此,这里再指出一点:在“今上皇帝”云云前面还有“辛未夏月师诞期”一行,辛未即康熙三十年,残文撰成绝不会在此之前。而奉天玉早在康熙十三年就去世了(见《塔铭》),即使他就是大顺皇帝李自成,这时也早成了“先帝”或“大行皇帝”了,绝不可能在死后十多年还被称为“今上皇帝”,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
那么辛未年的“今上”是谁?当然非康熙莫属。对这位“今上”山呼万岁并为他与他的“满朝文武”拈香祝愿的人,难道能与李自成相容吗?

《梅花百韵》是“禅隐说”者言必称道的另一个发现。笔者已指出它不过是个三流“丛林学者”仿中峰明本等人之作,毫无新奇可言。如果有人仍坚持认为“陇羌性鲁”“天使行边”二句就说明了作者是陇羌人,因而是李自成,那么“西湖梅”“孤山远箭”“美如西冷采莲人”,这类带有浙江味的句子不是比带“陇羌”味的更多吗?何以不说奉天玉是杭州人呢?
其实,这些诗如果真系奉天玉所作(这一点目前并没有什么证据),倒是证明了他与李自成毫不相干。我们知道,李自成并没有儿子,而诗中却说:“梅妻鹤子日和偕。”“禅隐说”者常用李自成生活朴素之说来抨击九宫山说关于“龙衣金印”的记载,但又居然认为“金鞍玉镫马如龙,来去风花雪月中”这种腐朽不堪的画面是李自成生活的写照,这怎么说得通呢?其实,任何人都不难发现,夹山梅花诗不仅艺术水平低下,思想境界更俗不可耐,章太炎说是“无草泽粗犷之气”倒是实话。它的作者绝不可能是农民英雄李自成。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奉天玉究为何许人,看看他的交际范围即可知大概。据夹山文字遗存可知,与奉天玉交往较深者,首推清初历任石门知县,其次有明朝遗老刘瑄等,这已为众所周知。
此外,今可考的奉天玉知交尚有严首升。首升字平子,华容人,明季岁贡(一曰诸生),为湘北名士,诗文蜚声一时,“自谓古文则惟左史内外传,非我所及耳。出入班马,俯视唐宋。”然而这样一个恃才傲世的人却对奉天玉十分尊敬,他曾应奉天玉之请,作《夹山记》一篇,收入《濑园诗文集》与嘉庆《石门县志•艺文志》内,是除夹山诸碑外,史籍中迄今所知一篇与奉天玉有关的当事人记载。内称:
百年来天下梵刹竞盛,多住大山乔岳,往来名公巨卿,借富商大贾为檀越。独某师安住石门郡,人迹稀阔,建场其中。而予友旧为华[容县]令者,一日掷版出家,归依兹山……适某不远五百里,一盂一笠来濑园,属予为纪。予色然如入欢喜地。曰:此同心之言也!……(夹山寺)明三百年钟鼓不替,丁乱灰烬,赖兹兴复。众六十人甘苦与共,皆令力耕自食。释氏云:苦行莫如力田,则僧家南州高士乎!且未得为得,永断精进,诸经所戒,以为邪妄。譬如乱贼才上尊号,旋破灭也……师之督众峰壑自怡,则古所谓隐者也……今予等老矣,予将与师隐投老夹山焉,其容我同心欤!……
这里所谓“某师”,虽隐去了姓名,但一望可知他就是托盂南来、兴复夹山的奉天玉。他曾到华容拜访严首升。而严则一见倾心,以“师”事之,且于文中再三引为“同心”,甚至表示要投到其门下,与之终老夹山。其中感情,跃然纸上,可谓肝胆相照了。
把严首升的《濑园诗文集》与夹山文物放在一起,不难发现刘瑄、奉天玉与严首升三人之间关系非同寻常:刘瑄为奉天玉作铭,奉天玉请严首升作记,而严首升又为刘瑄的文集作序(这就是《濑园诗文集》中的《刘它山文稿序》)。他们三人都是“国变”后“遁世”的。刘瑄在大顺军攻克北京时“破指血与弟书,托终养父,没入岳为僧”。而严首升则在大顺军占领华容,李自成所委县令致书招抚之时,写下了恶毒谩骂农民军的《答伪令江一洪书》,而后“僧服行遁”。此文因其仇视农民军的凛凛“正气”而颇为有名,被收入省府县方志的艺文志以及《湖南文征》之中。《濑园诗文集》的其他文章中这种敌视“流贼”的情绪随处可见。就在《夹山记》中,他还对“乱贼才上尊号,旋破灭也”大加诟斥。入清后,严、刘皆为怀念故国、不附新朝,但又不愿投身于抗清斗争的遗老隐士,与那个素为清朝历任县令及“阖邑绅衿”所钦的奉天玉一样,在清统治下过着虽不得志,然而却是受保护受尊敬的生活。他们可能会从民族意识出发对坚持抗清的农民军表示一定的同情,但决不会“同心的”。须知坚决抗清派如瞿式耜、何腾蛟也仍然目大顺军余部为“贼孽”,王夫之对救了自己命的高一功等还要诋为“国仇”呢!南明抗清派与农民军之间策略性的联盟关系尚不能“同心”,置身于抗清斗争之外的严、刘等人更不用说了。
我们知道,按“禅隐说”的立论,李自成就是因“君父之仇”不能见谅于明,才“设疑代毙”“退居幕后”的。如果说他能与前明缙绅(乃至清朝知县)结为“同心”,那还有“禅隐”之必要吗?
《夹山记》还说,夹山僧众中还有严的一位朋友,前明华容知县某。看来他与严、刘一样,也是个于明固有孤臣之誉,于清亦享高士之名的遗老。所谓夹山“数千名百炼精金的农民军将士”之一的真面目,不过如此而已。

除了夹山诸碑版与《夹山记》之外,间接与奉天玉有关的文件中重要的就是慈利《野拂碑》。该碑中“战吴王于桂州,追李闯于澧水”一句尤为关键。“禅隐说”者强解为“战吴三桂于宁夏,随李自成于夹山”,其不能成立已见诸家驳文。在反对“禅隐说”者中,有的同志以上述碑文为“讹传”,干脆不予置理;笔者则以为讹传成分(如“追李闯”一句)是有的,但并非全为无根之谈。
笔者过去曾撰文认为奉天玉应该是兵败后为僧的南明将领李占春,“战吴王于桂州”是指顺治五年李占春平定“朱容藩(‘伪吴王’)之乱”的夔州之役。(见本书所收《“奉天玉和尚”之谜》一文。)但近来翻阅康熙《黄州府志》,在“职官”与“宦绩”项下都记载了李占春降清后任黄州副总兵并死于任上。据此看来,笔者原先的考证还是有疑问的。固然如前文所考,清初文献记载李占春降清和为僧的记载很多,且史源直接而多样,并且记载其先降清而后遁去为僧的材料远多于说他先为僧后降清者,尤其是他的义兄与亲密战友、一同降清的当事人于大海当时给清廷的报告,更是直接详述其降清后又遁去为僧的手档案,其可靠性毋庸置疑。
不过我们知道,地方志,尤其是去时未久的地方志记载本地文武官员任职出错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康熙《黄州府志》关于李占春降清后去世的叙述也不能轻易否定。尽管从目前证据看,证明李占春是奉天玉的依据远比证明“李自成是奉天玉”的依据为多且可靠,而否证李占春是奉天玉的资料则比否证“李自成是奉天玉”的少得多,但笔者既然反对“瞎猜”而主张历史考证的严谨性,就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即李占春也许曾两度降清:次诚如于大海所报告,降清后很快就逃走禅隐去了,但是可能清廷确实重视他,在于大海报告后又设法找到了他,迫使他终还是接受了清职,并如地方志所言死于任上。
尽管这一可能出于推理,没有任何史料直接这样说,但是在逻辑上只有这样推理,档案与方志的记载才都能成立。如果按此假设,奉天玉就不是李占春了,当然,这不会影响他更不可能是李自成。那么他到底是谁?上述碑文就可以提供另一种线索。近来笔者看到几份湘南瑶族世传的《过山榜》文,内有如下记载:
崇祯一十二年,吴王传位,红苗作乱劫库,都天藩宪……调动四省兵马,征他不动……桂东汪太爷,大小官员,惶惶无主,急报四省瑶人,总请动数百弩手去朝廷,皆在城守,手拿大弓小箭,射红、白无数。京都连走三人,朱千岁、黄次猴、马老三,桂阳解往兴宁,解往郴州,解往长沙。
荣宗(?)皇帝征十二年流贼……甲寅乙卯年吴王转位,桂东县汪大爷,又(调)瑶人弩手,把截大岭圳、离塘山、猴子岭……驱贼除寇,扫荡山林。
宗[崇]祯王十三年,五[吴]王转位,红头作乱……都天大老爷、蔡宪大老爷、审宪大老爷惊动四省兵马……桂东马老爷、桂阳黄老爷、酃县龙老爷,大小官员惶惶无计。急报四山瑶总,请动皇瑶弓弩手。
甲寅、乙卯年吴王转位,桂东县汪太爷又招瑶弩手把截大岭坳……
甲寅、乙卯年,吴皇崩位,四处寇乱,桂东县江太爷又招瑶弩,把截大岭坳,出堂山、猴子岭,征守平乐。
上述材料尽管行文俚俗,时间地点与人名互有出入,不够准确,但考诸《国榷》、台湾影印本《崇祯长编》以及清董之辅、张宏燧修之《桂阳州志》等书,以上事件确是有的。从上述榜文中大致可以看到,明末崇祯年间以桂阳州、桂东县为中心的湘南地区曾发生过一次以“吴王”再世为号召的、规模较大的苗民起义。按吴乃苗族大姓,“吴王”之于苗族,犹如“盘王”之于瑶族,均为其传说中的祖先与英雄。湘黔地区苗民起义以“吴王”作号召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因此,所谓“战吴王于桂州”,当即指与苗民起义军战于桂阳州而言,“桂阳州”省去“阳”字,是骈文体所需,不难理解。
果尔,则野拂维这个奉天玉大弟子的身份就不难窥见:他是个统率官军镇压苗民起义的“武夫”,很可能,他就是上述过山榜文中所提到的许多“大老爷”中的一人。野拂如此,物以类聚,奉天玉的政治面貌亦不难想见了。
原刊于《李自成殉难于湖北通山史证》,
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