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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目如愁

 

大约从汉朝开始,直到唐代,诗文里头,“愁胡”二字经常出现。字典上解释说:胡人深目,状似悲愁。早出自东汉辞赋家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胡人遥集于上楹,俨雅跽而相对。……状若悲愁于危处,憯颦蹙而含悴。”晋人孙楚在《鹰赋》里把这个意思缩为一个词:“深目蛾眉,状如愁胡。”以后就成为习语,用来形容鹰眼。老杜诗中屡次写到,如《画鹰》:“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我们家的人,稍有点高鼻深目,我上学时,屡被开玩笑,说是西域人,甚至巴基斯坦或阿富汗人。毕业的留言簿上,各种开玩笑的比喻里头,多的就是卓别林和普希金了,除了眉目,还因为两人都留着小胡子。而我那时候,以为胡子越刮越旺,一直不敢刮,便成了这样的结果。在纽约,几次被误认为别的族类,令人哭笑不得的一次是,盛夏某日走在公园附近略偏僻的路上,被一个中年女同胞跟了很久,后她快步赶上来,鼓起勇气用中文问了一句“你会说中文吗?”我说会啊。她释然:想问路,打量半天,觉得你是老西(南美人),不敢开口。其实人到中年,身上假如有过一丝半点的异域特质,也让几十年读过的子曰诗云淘洗得差不多了,加上岁月的恩赐,眼睛也渐渐混浊起来。

以后想起深目如愁的说法,觉得很有趣。深目为何给汉人以悲愁之感?至今不得其解。在王延寿的赋里,胡人形象画在宫殿高处,看上去,他们仿佛因身处险危而惊恐不已。后来的引申如果都由此而来,不过一寻常典故罢了,我还是觉得“状似悲愁”更有意味。凸睛予人滑稽之感,老家方言形容某人暴怒或强横,说“翻眼努睛的”。眼皮大翻,眼球鼓出,怒气勃发,咄咄逼人,细想之下,却有漫画的效果,不是凶,而是可笑,就如鼓胀着肚皮的青蛙一样。眼睛垂下,让人觉得安详和可敬。目光投向远处,让人觉得似近而远,直至遥不可及。眼眶稍深,屏蔽了光线,双眸退隐,好像站在洞口看端坐在山洞深处的人,不免留下悬猜的细节。这些未知的事物,不可能一一表达。

李白在《上云乐》里描写过神话一般的胡人:“金天之西,白日所没。康老胡雏,生彼月窟。巉岩容仪,戌削风骨。碧玉炅炅双目瞳,黄金拳拳两鬓红。华盖垂下睫,嵩岳临上唇。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不是寻常胡人,更像得道的番僧,像是从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里走出来的。李白说胡人之貌“诡谲”,他自己若是胡人,或有胡人血统,一定不会觉得胡人的长相怪异。

晋代的阮孚,字遥集,这个“遥集”,就出自王延寿的赋。《世说新语》里有他的故事:阮仲容喜欢姑妈家的鲜卑丫头,姑妈搬家到外地,曾说要把那位已有身孕的姑娘留下,结果走的时候忘了这事,还是把她带走了。仲容闻讯,借了一头毛驴追赶,把她追了回来。仲容说:“人种不可失。”可不吗,姑娘怀着他的儿子呢。这个鲜卑丫头,就是阮遥集的母亲。阮仲容大名鼎鼎,乃是竹林七贤里的阮咸,李白所谓“三杯容小阮”中的小阮。《阮孚别传》里讲:“咸与姑书曰:‘胡婢遂生胡儿’。姑答书曰:‘《鲁灵光殿赋》曰:胡人遥集于上楹,可字曰遥集也。’故孚字遥集。”鲜卑人身材较高大,皮肤白。唐代的美女,以长白为上,也许正反映了鲜卑人的审美观。这个阮孚,不知形象如何。看写真画上同样有一半鲜卑血统的唐太宗,可以想象出大概。唐太宗应该也是深目的吧,雄姿英发,哪里有一点悲愁的影子。

唐人酒器中有一种行酒令的酒具,叫酒胡子,造型为一碧眼卷发的胡人。行令时,让酒胡子旋转,停止转动时,它的手指着哪位客人,那位客人就要饮酒。酒胡子的面部造型夸张,给人滑稽之感。唐三彩中骑骆驼的胡商,弹琴歌唱,其乐融融。唐代胡人形象的艺术品很多,神态庄重甚至悲苦的当然也都有,但观看者先入为主,一说胡人,不是怪异,就是滑稽。就连诗中常用的“愁胡”二字,也仅仅是一个比喻,和字面的“愁”字没有关联。

我喜欢唐三彩,无论马还是骆驼,都刚健明朗,胖乎乎的贵妇人和神貌恭敬的小文官,不卑不亢,快乐而自信,就连一脸谄媚表情的太监,身上也没有险恶之气。和唐人的马相比,徐悲鸿的马太急于表现一日千里的雄骏了,而唐人的马一昂首,就是“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的豪迈。唐三彩里的骆驼,是大漠的驿车,是不沉的沙海之舟,更是一个欢乐的游乐场,常见五六个胡人各执乐器,坐在驼背,不问天荒地老,只管欢歌笑语,散襟畅怀,哀愁何在?此处的胡人,如同传奇中的神仙,成为自由生活的象征。

2016年9月28日

侦探小说

 

赵南星在《笑赞》里讲了个故事:有个给人占卜算命的人,痛恨儿子不肯学艺,将来子承父业,对他责骂不已。儿子反驳说:算命有什么难的,还用学?第二天,是个风雨交加的日子,不料竟然有客上门。父亲想,儿子既然吹牛,不妨让他试试。儿子当即问来客:你是从东北方来的吧?客人说是。又问:姓张?客人说是。儿子再问:你来,是为了太太的事情吧?对方又一次点头。卜算完毕,客人满意而去。父亲大为惊奇,问儿子:客人的事,你怎么事先都知道?儿子笑笑说:这不很明显嘛,今天刮的是东北风,客人肩背都湿透了,说明他是顺风而行,自然是从东北方来的;再者,他的雨伞柄上刻着清河郡,清河是张姓的地望,不姓张姓什么;这么大的雨天,不是老婆大人的事,谁肯辛辛苦苦跑一趟?

儿子的这段分析,正是福尔摩斯的惯技。好的侦探,无非是善于观察,注意到寻常人容易疏略之处,又熟悉人情物理,窥面听言,能看破言行背后的隐私,以此把零散的事实粘接在一起,推导出可能的真相。

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是以他认识的贝尔医生为原型的,贝尔分析事理,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异乎常人的独特性格,则借鉴了爱伦·坡笔下的学者型侦探奥古斯特·杜宾。杜宾博览群书,智力超群,福尔摩斯则在这文的一面之外,增加了强悍的打斗能力,但归根结底,仍以斗智为上,这和后来硬汉派私家侦探的走街串巷,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大异其趣。

生活中的人总有这样那样的隐私,不见得邪恶或卑鄙。有人出于自尊,有人出于羞怯,还有的人,如作曲家勃拉姆斯,资助朋友,托人转手,从不让受惠者知道,这是为他人着想。有些隐私,依世俗可能显得怪异,其实只是一点癖好,未必就是洪水猛兽。贪婪、欺骗和阴谋也是有的,人世如一个野外大花园,不能看见花,便只想到蝴蝶和蜜蜂,花丛里有毒虫,也有蛇蝎,这正是大自然的包容和丰富。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里,纷纭的线索里头,多有虚假的证词和掩饰的行为。侦探波洛在使用这些线索时,还需要一项更细心的劳动:甄别材料的真伪。采纳了假的材料,结论不仅如沙上建塔,还会伤害无辜。这在很多方面,道理相同,譬如历史尤其是近代史的研究。克里斯蒂是女作家,较之男作家,对于人情事故,或者有更敏感和体察入微的长处,否则她也写不出一个像马普尔小姐那样混迹于乡村的长舌妇中间,从风言风语中寻找事实的蛛丝马迹的老小姐业余侦探。

克里斯蒂笔下的人物,如前所述,差不多每个都有隐私,虽然终大部分被证实与案件无关,但读者由此窥见了人的复杂性。克里斯蒂小说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这方面的刻画。

正因为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像波洛那样明察秋毫的人是不受欢迎的。很多情况下,犯案者未必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一件杀人案的侦破,未必就是民众乐意相信的“正义的实现”。幸好柯南·道尔和克里斯蒂们足够聪明,知道不能总依常规行事,否则,福尔摩斯和波洛将堕落为帮凶甚至本身就是恶棍了。于是,在《东方快车谋杀案》里,波洛就放了复仇者们一马,因为他们代表的才是正义。

前些日子,重温了日本推理剧《古畑任三郎》。其中有一集,杀人者是一个能言善辩的著名律师,被害人是他中学女同学。古畑在调查时,律师声称已很多年没和被害者联系,但迹象表明,他是的嫌疑人。在没有找到证据之前,古畑绞尽脑汁给他挖坑,引诱他犯错。比如说,晚上去案发现场,即被害人家中,邀请律师一起去。古畑不开车,坐了律师的车去。到十字路口,古畑故意不吭声,看律师是否转向正确的方向,转对了,表示他认识路。律师精明,没有上当,问古畑该怎么走。进了公寓楼,要按门铃。古畑故意蹲下系鞋带,看律师怎么办。律师仍然没有上当,镇定地问古畑,被害人的门牌号是多少。

凶手后来还是得到了惩罚,但我看完这一集,不免感叹。人要玩心眼,那心眼该多恐怖。坏人被侦探玩弄于股掌之上,观众自然看得开心,然而生活中,更经常的情形是善良的人被戏弄。勾心斗角,胜利者往往是狡诈狠辣的一方。文学作品中,青天湛湛,善恶有报,但历史给我们的印象,差不多正好相反。

文艺作品里的侦探,是智慧和正义的化身,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设定。杜宾纯粹为乐趣而破案,福尔摩斯和波洛以此为生,至于那些警长和检察官们,破案是他们的本职。无论身份为何,这一设定不变。侦探小说的娱乐性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在侦探小说里,世界是可以理解的,而且由于理性而显得单纯。或如博尔赫斯所说,在那里,世界还难得地具有“秩序和逻辑”。在把世界单纯化这一方面,侦探小说与童话无异,而历史学家也总以童话/侦探小说的方式处理历史。然而我们不能忘记的一点是,侦探是人。是人,就有一切类型,有一切类型的行为。他们异乎寻常的技能,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对于任何太锋利的东西,我们难免不怀一点戒心。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