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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人人都是民粹主义者吗?
在当代人的记忆中,从未见证过任何一次美国大选像2015年到2016年正在展开的这场选举一样,如此频繁地调动起了“民粹主义”。唐纳德?特朗普和伯尼?桑德斯都被贴上了“民粹主义者”的标签。这个词常常被用作“反建制”的同义词,似乎与任何特定的政治观念无关;相对于态度而言,它的内容其实不重要。因此,这个词首先与特定的情绪和感受联系在一起——民粹主义者都是“愤怒的”,民粹主义者的选民都是“失落的”,或饱受“怨恨”之苦。类似的论断也同样被用于评价欧洲的政治领袖和他们的追随者:例如,玛丽娜?勒庞和海尔特?维尔德斯通常被称为民粹主义者。这两位政客明显都是右翼。但是,正如以桑德斯为代表的现象一样,左翼的搅局者们也常被贴上民粹主义的标签:如希腊的激进左翼联盟,一个于2015年1月上台执政的左派同盟,以及西班牙的“我们能”党,一个与前者一样坚决反对安吉拉?默克尔应对欧债危机的紧缩政策的政党。这两个政党,尤其是“我们能”党,强调自己受到了拉丁美洲常被称为“粉色浪潮”的鼓舞:诸如拉斐尔?科雷亚、埃沃?莫拉莱斯,尤其是乌戈?查韦斯等民粹主义者的成功。但是,所有这些政治人物究竟有什么共同之处?如果我们认同汉娜?阿伦特关于政治判断力就是进行合理区分的能力这一观点,那么在谈及民粹主义时将左右两派合并讨论的普遍做法就应令我们迟疑。把种种不同的现象都一律判定为“民粹主义”,难道不正是政治判断力的衰败吗?
本书首先认为,面对种种关于民粹主义的论述(保加利亚政治学家、当今敏锐的民主生活分析家伊万?克拉斯泰夫甚至将我们的时代称为“民粹的年代”),我们完全不清楚自己是否了解所谈论的对象。我们完全没有任何关于民粹主义的理论,我们在判定某个政治人物何时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民粹主义者时也缺乏统一的标准。总而言之,所有政客,尤其在选举主导的民主国家里,都需要诉诸“人民”,都需要使自己讲的故事令尽可能多的民众理解,都需要对“普通民众”的想法尤其是感受保持敏感。一个民粹主义者可能是一个成功但不受人民喜爱的政治家吗?“民粹主义”这一指控本身可能是民粹主义的吗?或者归根结底,正如克里斯托夫?拉什所坚称的那样,民粹主义会是“民主真正的声音”吗?
本书试图帮助我们认识和对待民粹主义。这一目标将以三种方式实现。首先,我想要说明什么样的政治人物符合民粹主义者的条件。我认为,批评精英只可算作成为民粹主义者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否则,例如希腊、意大利或美国等国中任何批评现行体制的人都符合民粹主义者的定义。以及,不管人们如何看待激进左翼运动、贝佩?格里洛反建制的五星运动或是桑德斯,就事论事来说,很难否认他们对精英的攻击经常是正当的。况且,如果批评现在的精英就足以符合民粹主义,那么几乎每一位美国总统候选人都是民粹主义者——毕竟,每个人竞选时都会“反对华盛顿”。
除了反对精英之外,民粹主义者通常反对多元主义。民粹主义者宣称,他们且唯有他们才代表人民。例如,试想土耳其总统塔伊普?埃尔多安在一次党代会上回击国内众多批评者时所发表的言论:“我们就是人民,你们算什么?”他当然知道他的反对者也是土耳其人。这种排他性的代表权宣示,并非是依据事实经验的,而总是带有明显的道德性质。民粹主义者在竞选公职时常常把他们的政治竞争对手描绘成邪恶的、堕落的精英集团的一分子;他们在执政时则拒绝承认任何反对派的合法性。民粹主义的逻辑同样暗示着凡是不支持民粹政党的人都不是严格意义上人民的一员——人民永远被定义为正义的、道德纯洁的。简而言之,民粹主义者不会宣称“我们是99%”,他们实际表达的则是“我们是100%”。
对民粹主义者来说,以下等式永远成立:任何他们以外的人都可以被斥为不道德的,从而不是严格意义上人民的一员。换言之,民粹主义总是某种形式的身份政治(尽管并非所有类型的身份政治都是民粹主义的)。基于把民粹主义视为某种形式的排他性身份政治这种理解,便可得出民粹主义往往对民主构成威胁。因为民主制度要求多元化,以及承认我们必须要有寻求一种公正准则的共识,使我们作为自由、平等又不乏多样性的公民得以共同生活。将人民视作单一的、同质的、纯洁的观念是一种臆想;正如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所言,“人民”一词只能以复数的形式出现。这种民粹主义观念更是一种危险的幻觉,因为民粹主义者不仅会借助冲突而得势,煽动极化对立;他们更会将自己的政治对手视作“人民的敌人”,寻求将他们完全排斥在外。
这并非说所有民粹主义者都会把他们的敌人送到古拉格或在本国边境上建一堵墙;然而民粹主义同样也不止步于那些竞选时无关痛痒的修辞,也不仅限于民粹主义者赢得选举后就会偃旗息鼓的抗议言论。民粹主义者还会以民粹主义者的方式执政。这与传统的观念相悖,传统观念认为抗议型的民粹政党在赢得选举之后就会自我消亡,因为显而易见一个人不能在执政后自己抗议自己。民粹主义的治理方式体现出三个特征——挟持国家机器的尝试、贪污腐败与“大众恩庇政治”(通过提供物质利益和体制恩惠换取公民支持,使民众成为民粹主义者的侍从)、系统打压公民社会的行为。许多威权统治者固然也会有相似的行为,但差异在于,民粹主义者会通过宣称只有他们能代表人民以正当化他们的行为,这使他们能够公然从事这些行径。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腐败现象的曝光很少伤及民粹主义领袖(如土耳其的埃尔多安和奥地利极右翼民粹政客约尔格?海德尔)。在追随者的眼中,“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我们”——为了真正的人民。本书第二章展示了民粹主义者将如何起草宪法(委内瑞拉和匈牙利是鲜明的例子)。与传统观念认为的民粹主义者更希望通过总统府阳台向赖以依靠的乌合之众直接致辞,以此使自己完全不受制衡的印象相反,民粹主义者实际上常会人为地制造约束,只要这种约束完全服务于其政党利益。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并非捍卫多元化的工具,反而旨在消灭多元化。
本书第三章会指出民粹主义崛起的一些深层次原因,尤其是从近年来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该章提出了如何有效地回应民粹主义政客及其选民的问题。我反对那种主张对那些“恐惧与愤怒需要被严肃对待”的公民积极施加治疗的家长式自由主义态度,也反对那种认为主流政客应简单效仿民粹主义纲领的看法。而另一个,即将民粹主义者完全排除出政治辩论,也并非一个可行的选项,因为这种做法通过将民粹主义者排除在外,呼应了民粹主义者的排外意愿。在此我会提出一些具体的政治纲领,作为回应民粹主义者的替代方案。
四分之一个多世纪以前,一名几乎无人认识的美国国务院官员发表了一篇有名而饱受误解的文章。文章作者是弗朗西斯?福山,标题当然是《历史的终结》。长久以来,语带讥讽地声称历史并未随冷战结束而终结,已成为一个人证明自己思想深度的便捷方法。但福山明显并未预言所有冲突的终结。他仅仅断言自由民主制在理念的层面上已没有其他竞争者。他承认其他的意识形态也许会在各处得到零星的支持,却坚称没有一种意识形态有能力与自由主义制(及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全球性的吸引力相竞争。
福山真的错得这么明显吗?激进伊斯兰主义并未对自由主义构成明显的意识形态威胁。(那些捏造“伊斯兰法西斯主义”阴魂的人,展现给我们的更多是他们对清晰划分的敌我界线的渴望,如同冷战时期得势的那些人那样,而非展现当下的政治现实。)而现在时常被称为“中国模式”的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制度,作为一种精英治理模式而令一些人备受鼓舞,或许对那些自恃智识超群的人更是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试想硅谷的企业家。)“中国模式”也因其帮助数百万人摆脱贫困的成就而令人鼓舞——其受众包含但又不限于发展中国家。但是,“民主”依然是重要的政治财富,重要到能让威权政府花重金雇用游说客和公关专家,以确保国际社会和西方精英们承认他们是真正的民主政体。
然而民主也并非安然无恙。如今民主面临的危险,并非一些系统性否定民主理念的宏大意识形态。这种危险来源于民粹主义,即一种承诺实现民主理想(“让人民来统治!”)的堕落的民主形态。换句话说,这种危险来源于民主世界的内部,造成此类危险的政治人物谈论着民主价值中的话语。民粹主义的终结局会是某种公然反民主的政治形态,这应令所有人感到不安——同时也显示出细腻的政治判断力的必要性,以帮助我们判断民主制度究竟在何处消亡,民粹主义的危局自何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