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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次独自旅行是在六岁时。我央求父母准许我去维代利亚看望亲爱的姨妈和盲眼外婆。他们终于同意了,于是妈妈开车带我到距家二十英里的阿比维尔搭火车。我们赶到车站时火车马上就要开了,轰隆轰隆地响个不停。我记忆中的火车灯火通明,亮堂堂的,但我们怎么可能是在晚上去赶车呢——这一点我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妈妈从汽车里一跃而出,大声喊道:“等等!等等!”奇怪的是,火车竟然真的停了下来,我被推进去后又立刻开动了,与妈妈那辆蓝色的奥兹莫比尔擦身而过,那时妈妈的手臂还在车窗外不住地挥舞。

偌大的车厢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带着自己的蓝色小旅行包,还有一本打算在车上看的《鲍勃西双胞胎的故事》。很快就可以到玛丽姨妈家了,明天就能吃到外婆给我做的甜面包,我会仔细观察失明的她如何完成这需要手眼配合的活。外婆肯定会喋喋不休地抱怨肝脏不好、老是头痛什么的。让我数一数她到底生了多少种病。嗯,都快十七种了。她会让我用绿色把手的圆形模具在软软的生面团上压出一个个圆形。我还要钻进房子后那些潮湿的洞里,用脏兮兮的红土捏小马和小鸟。火车在黑夜中呼啸穿行—要走七十英里才能到维代利亚。我把柳条编的玩具马车和英国黑色可卡犬蒂什留在了家里。列车员会告诉我什么时候下车吗?妈妈拜托过他的。

我蜷着身子倚在窗边,肩膀随铁轨发出的重金属噪音一下一下地晃动着,望着窗外一栋栋亮了灯的农舍。谁住在那儿?我很想去看看他们,瞧一瞧乡间屋子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我想象着自己住在那些坚固的小房子里,不知不觉,前额都快贴到玻璃上了。这之后旅行于我那神秘而诱惑的感觉,以及长期以来我对异地民风的热衷,都应当追溯到这次旅行吧。许多年后,偶尔读到松尾芭蕉写于十七世纪末的俳句,发现我俩心有灵犀:

秋深矣,不知邻人作何事?

我年幼时便开始探寻到如今依旧在探寻的东西,就是松尾芭蕉先生风烛残年时仍继续追问之物。

记得更小的时候,大约四五岁,我狠狠地掐了一下好朋友简· 沃克的胳膊问她:“要怎么样你才能是我又不是我呢?”这个问题无意识地敲响了形而上的大门,想知道“他者”是谁,想知道那些“非我”的人如何生活,需要穷尽一生来慢慢探索。

那就出发到异国去看一看吧,于是我开始四处游走,了解更新奇的“他者”,包括他们的文化、地理和语言。但置身陌生环境中的我是谁?而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又是谁?

如果你打算在异乡待上一阵子,即便只是小住一两周,也应该去住民舍而不是酒店,应该去当地商铺买衣服、肥皂,到咖啡馆和小饭馆里闲坐,听当地的音乐会,去教堂做礼拜,这样定能与当地产生某种共鸣,而且探寻得越是深入,就越能发现当地人的与众不同——他们看似与你差别不大,实际却并非如此。记得住在皮恩扎的那个酷热的夜晚,我看见有人为了与邻居一起看足球赛而把电视机抱到广场上时着实吃了一惊。在我生活的加州,这种事闻所未闻。身在异乡,哪怕是件极不起眼的小事都在告诉你,这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参加过一次旧金山书展举办的游记座谈会,其中一个主题是:世界大同之时,该去哪里寻找写作素材,又该怎么写才能得其真味?个问题可以果断地回答:世界并非大同。至于第二个,我一下子就想到了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建议:长久地凝视一个物体,直到它开始回看你。四处旅行或许危险重重,因为旅行生活会反射出一道强光,令你的“真实生活”无所遁形,有时的确让人焦虑不安。你走得太远太深,天知道到底会遭遇些什么呢?

我读过许多旅行札记,还有报纸杂志上的旅行短文,但都止于表面观察,仅仅是告诉你到哪里入住、哪里用餐、哪里不容错过。这类文章不过是虚构的小说或田园诗。我曾看过一篇写德国小镇的文章,写到了当地人丰富多彩的个性、啤酒和手绘玩偶,很有意思。可惜三页后的新闻版面上赫然出现了新纳粹势力带给小镇恐惧阴影的巨幅报道,愉快的感觉顿时荡然无存。再翻到前面的游记时突然就感觉一头雾水了。经常有人告诫我写游记时不要提到贫穷和苦难。是的,这告诫有些道理。在雨声淅沥的周日上午,读者只想再多做一会儿美梦时,却不得不面对垂死女人的残酷故事或饿殍遍野的苏丹,确实有些不合时宜。

可是精力充沛的旅行者仍在寻觅。寻觅什么呢?是一些肯定能改变你但却难以用语言描述出来的东西吗?——也有可能旅行者会一无所获。“改变我,”埃迪在一首诗中写道,“把我变回真实的我。”改变——这种自我转化的经历正是旅行时人们想要得到的一种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