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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跑
    好莱坞大片里经常有那种疯狂追逐的戏码,某人从高速行驶中的车上跳下来,或被人丢下来,摔到地上,滚上几滚,停下,然后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好像这不是什么大事。每当看到那种戏份,我都会想,这纯属瞎扯。被人从高速行驶的车里丢出来可比这要痛苦得多。
    九岁的时候,我妈就把我从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上扔了出来。那天是周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时我们正在从教堂回家的路上。在我的童年里,每个周日都是属于教堂的。我们从来不会错过礼拜。我妈那时是—现在依然是—一个非常有信仰的女人。虔诚的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原住民一样,南非的黑人也接受了殖民者的宗教。我说“接受”,但其实是强迫接受。白人对本地的原住民很严苛。他们说:“你们要向耶稣祷告,耶稣会拯救你们。”原住民则回答道:“好吧,我们的确需要被拯救—把我们从你们手中拯救出来,不过这是另一码事了,所以让我们来试试这个耶稣吧。”
    我的整个家庭都信教,只不过我妈一直信基督,而我的外婆一面信着基督,一面也保留着她从小到大的传统科萨信仰,她会和我们祖先的灵魂交流。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很多黑人会放弃他们原本的信仰,改信了基督。但是去教堂去得越多,在那些长凳上坐得越久,我就越了解基督教的逻辑:如果你是美国原住民,你向狼祈祷,那你是野蛮人;如果你是非洲人,你向你的祖先祈祷,你是原始人。但当白人向一个能把水变成酒的家伙祈祷,好吧,这很合乎常识。
    我的童年充斥着教会或某种形式的教会活动,一周起码有四个晚上要在教会度过。周二晚上是祈祷会。周三晚上是《圣经》学习。周四晚上是青年礼拜。周五周六晚上休息(原罪之夜)。然后是周日去教堂做礼拜。准确地说,要辗转三个教堂。原因是我妈说,这三个教堂的教会,每一个都能带给她不同的东西。个教会,有对上帝的喜悦赞美。第二个教会,有对《圣经》的深度解读,我妈很喜欢。第三个教会,激情澎湃、涤荡灵魂。在那里,你能真正地感受到被圣灵充满的感觉。但在完全偶然的情况下,随着我们与这几个教堂之间的来往,我注意到了每个教堂都有自己特定的种族构成。喜悦赞美教会是多种族融合教会。深度解读教会是白人教会。激情澎湃教会则是黑人教会。
    多种族教会在雷玛圣经教堂,一个庞大且具有现代感的大教堂,位于市郊。那里的牧师雷·麦考利,之前是一位健美爱好者,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性格很像啦啦队队长。雷牧师参加过1974年的宇宙先生健美比赛,排名第三,那年的冠军是阿诺德·施瓦辛格。每个周末,雷都会站在台上,用尽浑身解数来让耶稣显得很酷。座位排布是剧场式的,还有一个摇滚乐队现场演奏的基督教流行乐。每个人都跟着合唱。你不知道歌词也没事,头顶上有个大大的电视屏幕,歌词就在上面滚动。可以说,这就是基督教的卡拉OK。我在这个多种族教会常常玩得很嗨。
白人教会在玫瑰岸联盟教堂,位于桑顿,属于约翰内斯堡一个非常富有的社区,是白人聚居地。我超喜欢白人教会,因为我不用去做主日祷告,我妈会去那边,而我只需要去孩子们上的主日学校。在主日学校里,我们可以读到一些很酷的故事。诺亚方舟和洪水的故事是我喜欢的,毕竟,这个和我有直接联系嘛。此外,我也喜欢摩西分开红海、大卫打败巨人、耶稣驱逐神庙里的货币兑换商这几个故事。
    在成长过程中,我几乎没怎么接触过流行文化。我妈的房子里不准放Boyz II Men的歌。那种唱男人和女孩整晚大跳贴身热舞的歌?不行不行不行。不能听。我的其他同学在学校会哼唱《路的尽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我大概听说过Boyz II Men的名字,但并不真的知道他们是谁。我了解的音乐只来自教堂:那种情绪高昂、鼓舞人心的赞美诗。电影也是一样。我妈希望我的思想永远不会被黄色和暴力的内容污染。所以,《圣经》就是我的动作电影。参孙就是我的超级英雄。他是我的希曼。一个人能用一块驴子的下颌骨打死一千个人?这也太牛了。当然,到保罗和《以弗所书》那部分时,就没什么情节了,不过,要说起《旧约》和《福音书》?每一页、每一章、每一节我都能给你背出来。白人教会每周都有《圣经》猜谜游戏,我能赢过所有人。
   然后就是黑人教会。好像时不时哪里就会有黑人教会的服侍活动,我们都会去。在镇上,一般会有那种户外的“帐篷复兴”教会。我们经常去外婆的教会,那是一个传统的循道宗教会,五百多名黑人奶奶们穿着蓝白色的衬衫,抓着《圣经》,极富耐心地曝晒在炽热的非洲太阳下。实话实说,黑人教会的条件很差。没有空调。没有大屏幕滚动播出歌词,而且一开就老半天,起码三四个小时。这让我感觉很迷惑,因为白人教会的活动只有一个小时,包括大家进场退场,还有牧师致感谢词的时间。但是黑人教会能让我感觉我已经在那儿坐了一辈子,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时间过得这么慢。是不是时间是有可能静止的?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只会在黑人教会静止,却不在白人教会静止呢?后我的结论是,黑人社群大概需要和耶稣相处得久一点儿,因为他们的生活里有更多的痛苦。“我在这儿可以收获未来一周的祝福。”我妈曾这样说。她觉得,我们在教会待的时间越久,祝福就累积得越多,好像星巴克的积分卡一样。
   黑人教会倒是有个好的地方,如果我能撑到第三或第四个小时,就能看到驱散恶魔的仪式。被恶魔附身的人,此时会像疯了一样在走道上狂奔、尖叫。教堂的引座员会像夜店的保镖那样,将他们按倒在地,押送到牧师面前。牧师会抓住他们的头,前后猛烈摇晃,大喊道:“我要以耶稣之名将此恶魔逐出!”有一些牧师会格外暴力,但所有的牧师都会将教友摇到恶魔从教友身体里离开,那人踉跄着瘫倒在地后才会收手。身体内有恶魔的教友此时必须要跌倒,如果他不倒,就说明体内的恶魔很强,牧师需要下手再狠一点儿。哪怕你是全美橄榄球联盟的钢铁后卫,这儿的牧师也能把你掀翻在地。我的主,真是太有趣了。
   基督教卡拉OK、超级英雄故事、暴力信仰疗法,天哪,我真心爱教堂。但我不喜欢去教堂的那段长路,真可算是艰苦跋涉。我们住在伊登公园,是约翰内斯堡郊外的一个小地方。从那里去到白人教会要一个小时,到多种族教会要再花四十五分钟,然后去位于索韦托的黑人教会还要再开四十五分钟的车。如果一切顺利,有时候我们还会开回白人教会,再参加一次晚祷。等我们终在深夜回到家中,我会累得一头栽倒在床上。
   那个周日,也就是我从车里被甩出去的那个周日,和别的寻常周日有着一样的开始。我妈把我叫起来,给我做了早餐粥。我去洗澡,她给我九个月大的弟弟安德鲁穿好衣服。然后我们出门上车,在我们都扣好安全带准备上路时,车子却发动不起来了。我妈的车是一辆古旧的亮橙色大众甲壳虫,她买的时候几乎没花多少钱,而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它总是坏的。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痛恨二手车。几乎我人生中所有的倒霉事,后都能追溯到某辆二手车身上。二手车害我上学迟到被罚课后留校。二手车导致我们站在高速路上搭顺风车。二手车还是我妈妈再婚的原因。要不是因为这辆坏了的甲壳虫,我们就不会去找机师修,那机师就不会和我妈结婚,就不会变成我继父,就不会折磨我们那么多年,就不会朝我妈脑后开那一枪—所以之后我永远只会选择带担保的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