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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特烈二世

我们无法详细解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的执政目标;若仅从只言片语或历史事件来推测,容易陷入循环论证。腓特烈二世极少公开表露他的执政观念,除了1249年临终前,面对拜占庭皇帝约翰·瓦塔特泽斯(Johannes Vatatzes),他不再需要克制缄默,因为约翰三世不是罗马教廷的朋友。腓特烈感慨道:“幸运的亚洲人,幸运的东方皇帝,他们不需要惧怕臣下的利器,也不需要担忧主教们的阴谋!”腓特烈二世认为,那些不用担心“自由的呼声如瘟疫般蔓延甚而被滥用”,不会因为伦巴第同盟的势力扩张而惶惶不安,以及无须害怕教宗的统治者,是幸运的。

同时代人称这位霍亨斯陶芬统治者为“世界之惊奇”“神奇的变革者”。这些评价听起来并非正面。腓特烈二世很小就父母双亡,当时许多阴谋人士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使得他终身都不信任周围的人。不过据说腓特烈二世自小受到非常好的教育,达到了当时很少有人能企及的思想水平。他对科学与艺术非常感兴趣,他对贵族式的猎鹰也很痴迷。他不仅满怀热情地猎鹰,而且全面严谨科学地描述和传授猎鹰技艺。时人一再形容腓特烈二世是一位优秀甚至是有魅力的人。连一向反对他的方济各会修士帕尔马的萨林贝内(Salimbene von Parma)都承认:“我也曾喜爱过他。”

在孩童时期,腓特烈二世浑身上下就已散发着独特的国王及皇帝的威严。他立下宏伟目标,令自由地区、教宗以及城市同盟等都向皇权俯首称臣,而这意味着向那个时代强大的势力宣战。如后来所看到的,他致力于从西西里经斯波莱托直至北部,实现意大利的统一,并将其置于皇权的统治之下,城市同盟臣服之后则整个意大利将听命于他。可惜时机不佳,当时的城市逐渐壮大,城市居民已经对自由有强烈的诉求,要对抗这一趋势已经太晚,而统一意大利又为时过早。处于斯陶芬王室统治之下的两个王国因此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发展状态。腓特烈二世在西西里王国继续展开自诺曼时期起开始的统治制度革新;而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德意志帝国则因疏于管理而日益松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成了腓特烈二世意大利宏伟蓝图的牺牲品。1226年伦巴第城市重新结盟。腓特烈在若干战役中打败了某些敌对势力,而掌权的亲皇帝的“吉伯林派”(Ghibellinen)也确实打开城门迎接他的到来;腓特烈二世在科特努奥瓦(Cortenuova)一举击败了同盟军,使城市同盟准备接受谈判;而教宗英诺森四世认为罗马不再是安全之地,也逃到了法国里昂。可是,这些被后世所缅怀的一切胜利,当时却出于种种原因,终随着腓特烈二世的死而灰飞烟灭。除了或多或少的皇家收入,腓特烈二世并未建立多少长久的功业。

教宗英诺森三世利用年少的腓特烈二世,让他以反对奥托四世的“对立国王”的身份来到德意志。斯陶芬王朝的那些旧封臣争先恐后地倒向这位“来自阿普利亚的男孩”。当时年仅18岁的腓特烈二世很快胜出,他从康斯坦茨火速赶到亚琛,在那里登上了查理曼的宝座,接受加冕,同时立誓参与棘手的十字军东征。这位年轻的君主意欲在皇权之争中重振帝国法权,但又不得不承认其竞争对手奥托四世许诺给诸侯的大部分好处,可以说他几乎无法撤销任何决定。1220年和1231—1232年颁布的诸侯特权法对德意志历史而言举足轻重。此法令总结了过去几十年里授予诸侯的特权,诸侯在此首次被称为“领邦君主”(Landesherren /Dominus terre)。在“邦君制”作用下德意志自然无法形成统一的主权领土,而分裂成成千上万个小邦国和特权领地。直到拿破仑入侵才结束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后来帝国公法学家(Reichspublizist)塞缪尔·普芬道夫在1667年中肯地形容当时德意志有着“奇特的、如同怪物般的政体”。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项特权原本授予从事圣职的诸侯,以支持腓特烈二世的长子亨利(七世)当选为国王,结果后者并未独立执政,而他作为德意志国王,反而成为父皇的累赘,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在皇帝的许可下亨利也被剥夺了第二项特权;腓特烈重申这一特权,以换取诸侯对他的意大利政策的支持,该政策虽有所缓和,但很快与教宗渐行渐远。接下来值得一提的便是1235年缔结的《美因茨大和约》(die große Mainzer Landfriede,以下简称《大和约》),此和约实际上未能如预期那样保障帝国长久的和平、正义与安宁,却因为制定了一系列后来反复用到的法令与规范而影响深远。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私仇争斗的限制、诉讼流程的执行与帝国宫廷法庭的管理,特别是对不正义犯罪行为的惩处,并非基于受害者的控告,而是由执法机构本身发动实施。在《大和约》里,诺曼-西西里法律传统的痕迹无处不在,不过在当地的施行要完善得多。但实际薄弱的王权无疑让和约的直接效力大打折扣。亨利(七世)的王国政策与其父的帝国政策之间的矛盾引发诸侯的抱怨,导致亨利的王位事实上被架空。亨利在卡拉布里亚被囚禁七年,据传后来染上不治之症麻风病,为不祥之兆,1242年自杀而亡。

腓特烈二世接管十字军行动成了他与教宗冲突升级的导火索。格里高利九世利用十字军为疫病所拖延的情况,借此实现其政治目标。这位圣彼得的继承者坚持催促皇帝践行十字军东征的誓言,以前参加十字军的国王并无此遭遇。他无法原谅腓特烈的行为,并拒绝任何妥协。依照誓言皇帝应该亲自前往耶路撒冷,当他迟迟不肯出发时,格里高利九世对他实行绝罚。这位被驱逐者终于来到圣地,用阿拉伯语与苏丹卡米尔进行友好交谈,并成功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基督徒享有圣城十年。然而教宗拥护者诅咒并排斥该协议,因为他们期待兵刃相交而非外交运筹。其实早在1228年腓特烈二世动身去耶路撒冷之前,教宗便集结外国军队,即所谓的教宗“钥匙军”(Schlüsselsoldaten),前往西西里,企图占领它。由此可见,事情并非仅仅关乎十字军东征,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场斗争实际关乎意大利的政治权力,教宗想要终止斯陶芬王室在意大利的统治。这一目标让格里高利九世与新的伦巴第同盟暂时走到一起,尽管二者之间仍有矛盾。虽然教宗与皇帝1230年再次和解,但好景不长,1239年腓特烈二世再次被逐出教会,而此次绝罚似乎也敲响了斯陶芬王室走向没落的丧钟。

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腓特烈二世没有好好利用德意志的王权。相反,他似乎有意地弱化它。其子亨利试图在德意志领土内巩固王权、控制诸侯的失败经验,本应让他警醒。可腓特烈二世不仅未能意识到,反而在意大利权力的角逐中牺牲了年轻的亨利。他任由诸侯来主宰德意志的命运,这些所谓的“邦君”在他的治下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对皇帝逐渐敷衍了事。腓特烈二世通过多方面的外交努力将儿子推上王位,又把他囚禁,让其自生自灭,后由耶路撒冷的储君康拉德四世(Konrad IV)取而代之。这一举动无异于削弱王权。可以说,腓特烈二世对斯陶芬王朝走向灭亡起了助推作用。相反,腓特烈二世在西西里王国的统治颇有成效。他建立了当时为现代的统治制度,表现为有效率的行政管理,立法由国王控制但以专业法学为指导,由中央管理财政(doana),使用全国统一的货币,并设立宫廷法庭为的上诉法庭,在大学特别是那不勒斯大学培养法学家,建立起不再以奴隶而是以付薪的临时劳动力为基础的经济系统,限制贵族、神职人员以及城市的特权等。这一系列措施汇集到一部杰出的法典之中,这就是1231年腓特烈二世颁布的前无古人的《梅尔菲宪法》(Konstitutionen von Melfi)。

这部宪法里提出的规定与制度安排是一种应急手段,用以治疗和教宗开战给王国和领土带来的创伤。在之后的几年里,该法典的两百多条法令还陆续得到增订,其范围涵盖行政管理、刑法与诉讼法、采邑法与民法。在那不勒斯王国,该宪法沿用至19世纪初期。腓特烈二世早在1224年就已经开始建设那不勒斯大学并授予其特权,其目的在于推进法学研究,使他不再依赖反对他统治的博洛尼亚法学派。即使如此,据推测在起草该宪法时他仍得到了博洛尼亚学派资深法学家的帮助。

新宪法继承和发扬了鲁杰罗二世与古列尔莫二世颁布的法条,大量引用罗马法,结合了诺曼王国法律材料以及斯陶芬王朝帝国意识形态。其序章展现了腓特烈二世对皇权的理解。立法者追根溯源,从创世说起,与其说字面上引用了《圣*》,不如说遵循了12世纪自然哲学的释经学;然后讲述天主造人,提到了原罪,即触犯戒律危及整个人类。但天主拯救了人类并让他们在地球上繁衍。然而触犯戒律的后果并没有消停,经天主之手创造的曾经“正直且无瑕”的人类“陷入纷争”,原罪继续存在。按天主的旨意,从人民当中选出王侯来实施管理是必要的,以限制人类无节制的行为与犯罪。“他们应当作为法官掌管生杀大权,等同于天主判决的执行官,决定每个人的命运、等级和阶层。”此处点明了国王处于天主与人民之间的中介者身份。立法者是“正义的父亲与儿子”,是法律的创造者也是遵守者,是天主即所有律法之“父”与尘世即律法的实现之地的中间人。再者,诸侯应守护神圣的教堂、基督教之母不被“信仰的诽谤者”(指异教徒)玷污,保证其受到世俗利剑的保护,并保证人民享有和平与正义。由此观之,腓特烈二世“是为了迎合人类的希望,领受天主权威,被提升至罗马人民王国权力之巅并享有其他所有王国之荣耀的人”;他“通过扶持正义及起草法律,用双唇[赞颂]向天主祭献小牛”;他颁布了这部宪法,“通过侍奉永生的天主即基督,向赐予我们天赋的天主”奉上回报。

这反映了世俗化的神学思想。立法者完全遵照神学传统,遵循天主的旨意拯救他的造物。腓特烈二世的统治从而被视为救赎,而皇帝本人成为正义的神父,成为天主与凡夫俗子的中间人:在只字未提基督生平事迹的情况下,该法典表达了一种世俗的救赎理念。捍卫正义涤除了原罪。其中虽提到教会,但它却没有明确清晰的使命,显然教会在此对救赎并没有任何贡献;至于它是否具备传递天主恩典的能力或以何种方式传递,也无关宏旨;因此精神之剑并未露出锋芒。不过受到诸侯守护的这个教会代表了整个人民,造物主天主要求国王对拯救民众负责,要求基督教保持正义。因此皇帝在若干年后进驻异教徒的大本营—在他看来特指伦巴第城市同盟。该法典采用神学的表达方式宣扬一种国家至上理念,终导向了世俗化。这一理念拥有广阔的未来。教宗,基督在尘世的代理人,在法典里完全被忽略,而腓特烈是天主在西西里王国的封臣,与之签订了和平契约。无论按何种法律统治王国,国王均直接与天主联系。腓特烈二世的法典后来成为王室培养储君的教科书。

这位斯陶芬皇帝独特的个性魅力让西西里宫廷熠熠生辉。腓特烈二世所到之处,学者诗人接踵而至。在阿拉伯地区他也备受赞美。据说他的宫廷是当时的文化知识中心。在那里,孕育了“甜美新风格”(dolce stil nuovo)的诗歌;在那里,政治与学识携手并进,水乳交融。“高等法院大法官”彼得罗·德拉·维尼亚(Petrus de Vinea)长期管理文书部并下设保管希腊文与阿拉伯文档案的文书处,文书部创作的修辞精美的通告在当时广为传颂,影响了数百年。在文艺复兴初期,查理四世的文书大臣诺伊马克特的约翰(Johann von Neumarkt)等人仍将其当作模范使用。米歇尔·斯各特(Michael Scotus)、安条克的特奥多尔(Theodor von Antiochien),还有来自西班牙与法国朗格多克地区的犹太人拥护国王促进学术发展的努力。事实上,腓特烈二世完全可以算得上向拉丁语世界传播犹太人文化的使者,只有在他的宫廷里犹太文化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那里还发现了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Maimonides)早的著作;尤达·本·所罗门·哈-科恩(Judah ben Solomon ha-Cohen)作为皇帝的贵宾在西西里宫廷逗留了很长时间,他编撰的古老的希伯来语大百科全书—初用阿拉伯语写成—与腓特烈宫廷多元的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西里宫廷融合了拉丁人、希腊人、犹太人以及穆斯林人的文化。然而在当时这种包容开放不免受到质疑,在其对手眼里,腓特烈是耽于享乐之人,是异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