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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露台屋

  从牛津市中心沿着泰晤士河往上走三英里,坐落着戈德斯托修道院,温文尔雅的修女们在这里忙活她们的神圣事业。这里离伟大的乔丹学院、加布里埃尔学院、贝利奥尔学院等其他二十几所学院划船竞赛的地方有些距离,从雾气蒙蒙的港口绿地望出去,城市不过就是一片隐隐约约的塔尖。修道院对面的河岸上有一家小店,叫鳟鱼酒馆。

  酒馆是老式的石头房,布局凌乱却安逸舒适。沿着河岸有块斜坡,那儿有两只孔雀在酒客中间昂首阔步,毫不客气地啄食各种小吃,时不时抬起头发出吓人的尖叫,它们一只叫诺曼,一只叫巴里。酒馆里分沙龙酒吧和大众酒吧。沙龙酒吧是绅士们喝酒抽烟的地方,如果大学的院士们也算绅士的话。大众酒吧是船夫农工们喝酒的地方,他们坐在炉火旁玩飞镖,站在吧台前闲聊、争辩,或者就只是悄无声息地喝醉。酒馆有厨房,老板娘每天都用一种轮子和铁链组成的复杂装置,把大块的肉排穿起来,放在噼啪直响的明火上烤。帮厨的男孩叫马尔科姆·帕斯戴德。

  马尔科姆是老板的儿子,是个独生子。他十一岁,健壮结实、头发淡黄,性情温和、兴趣广泛,在一英里外的阿尔沃科特小学上学。他朋友不少,但还是喜欢跟他的精灵阿斯塔在他们的小独木舟上玩。他们的小船叫“美丽野人”。有个朋友耍小聪明,涂改了其中的一个字,“美丽野人”就变成了“美丽肠人”。那伙计自以为挺有趣,马尔科姆耐心地改回去三次,后终于生气了,把那个蠢货打到水里才罢休。

  酒馆老板的孩子都得在店里跑腿打杂,马尔科姆也不例外,他负责清洗杯盘、端酒上菜、收拾桌子等。他很坦然地接受这些活计,让他心烦的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她负责帮着店里洗盘子。那女孩十五岁,又高又瘦,一头黑发毫无光泽,扎成一条难看的马尾辫。她脸上总是挂着自怨自艾的神情,额头和嘴边的纹路都在诉说着不满。从来的头一天,她就开始打趣马尔科姆:“你女朋友是谁呀?你难道没有女朋友?昨天晚上你跟谁出去玩了?你亲她没?有女孩亲过你没?”马尔科姆一直没理她,终于有一天,阿斯塔扑向了爱丽丝的精灵,那是一只瘦得皮包骨的寒鸦。阿斯塔把寒鸦扑进洗碗的水里,对着那浑身湿透的东西又撕又咬,后爱丽丝只得尖叫求饶。她向马尔科姆的妈妈诉苦,得到的回应是:“活该!我一点儿也不同情你。你就该让那些下流的想法烂在自己肚子里。”

  从那以后她就规矩了。她和马尔科姆之间互不理睬,他把杯子放到滴水板上,她负责清洗,他把杯子擦干,端回吧台,两人互相一句话也不说,一眼也不看,一点儿也不关心。

  但马尔科姆还是很喜欢酒馆的生活,尤其喜欢听酒客们的议论,听他们议论河流董事会怎么贪赃枉法、政府怎么蠢笨无能,还有更具哲学意味的话题,例如星星与地球的年龄是否一样。

  有时候,马尔科姆对那些哲学类的话题很感兴趣,会索性把端着的空杯子放到桌子上,直接加入讨论,不过他只有专心听过之后才会这样。很多学者和客人都认识他,大家给他小费也很慷慨。不过马尔科姆从来没想到过发财致富,那不是他的人生目标。他把小费看作神的恩赐,认为自己只是幸运,这种想法对他日后的生活多少是有些好处的。要是马尔科姆想要个外号,毫无疑问应该叫“教授”,但他不是那种人。客人们注意到马尔科姆的时候都很喜欢他,但他们常常不会留意马尔科姆,而这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坏处。

  出了酒馆,走过小桥,便是掩映在葱翠的田地、整齐的果园和厨房菜园之间的圣·罗萨蒙德小修道院,马尔科姆在这里也很受欢迎。修道院是灰色的石头房子,修女们基本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她们自己种瓜果蔬菜,自己养蜂,缝制精美的法衣换成金币,但经常有些差事适合小男孩跑跑腿,例如给上了年纪的木匠塔普豪斯先生打下手修梯子,到河下游麦德利池塘去拿些鱼等。善良的修女们经常请美丽野人为她们服务,本内迪卡塔修女经常乘坐马尔科姆的小船到皇家邮局齐柏林飞艇站去。修女的包裹很珍贵,里面装着给伦敦大主教的披肩、长袍和十字褡袍。大主教穿衣服好像特别费,因为他总是很快就把它们穿破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快。马尔科姆从这些悠闲的航行中学到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