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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    子

 

2019年8月底的一天,当我坐在即将横跨太平洋的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波音787客机的头等舱里,透过巨大的Gucci(古驰)太阳镜,看着年轻貌美的亚裔空姐双手捧着摆满饮料的托盘走向我,我突然想起20年前立交桥下的事。

“先生,您想喝点什么?”空姐的英语带有浓重的中式口音。她身材细长,黑发在头顶盘成乌云,脸上脂粉过多,口红涂得太重,眼睛里充满了怯懦。她虽然为美国航空公司工作,却显然是个地道的中国人,而且似乎加入美联航不久,还不清楚洋人对东方女人的审美是怎么一回事。

我灵机一动,想给她制造一点儿小麻烦。尽管她的托盘上既有橙汁又有香槟酒,我却用英语问:“有mimosa(一种香槟加橙汁的饮料)吗?”

她果然没听懂,窘迫地道歉,请我再说一遍。我当然不会再说一遍。我失望地耸耸肩,自顾自地从托盘里拿起一只杯子,既不是香槟,也不是橙汁,就只是一杯水。我的动作夸张而做作。我当然是故意的,好让我那飘逸的亚麻衬衫的袖子落下去,露出手腕上的劳力士白金手表。正是这只白皙的手腕,曾经在20年前,被另一个像她这样的空姐狠狠攥过。

对了,我就是桔子。

那空姐再次道歉,既忐忑又卑微。对于一个好不容易被美国航空公司录用的中国雇员来说,被头等舱的VIP乘客投诉,大概不亚于天打雷劈——我可是被乘务长满脸堆笑地亲自请进头等舱的。

可我并不同情那窘迫的空姐,要是回到20年前,她在北京的大街上遇上我,也肯定不会同情我的。

我自然不会投诉她,我没兴致,可我也没给她好脸子,甚至都没再正眼看她。我摆了摆手,手腕上的劳力士很配合地射出一道寒光。

我知道“bitch”这个词很适合我,可惜我是男的。

 

 

 

 

1

在我初的人生里,一直以为自己是女的。凤妈给我梳辫子,穿裙子,我跟着凤妈和红霞上女厕所,她们蹲着,我也蹲着。我并不知道自己跟她们有什么不同,也没人告诉过我男人跟女人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以为大人喜欢谁,就让谁留长了头发做女孩子,讨厌谁,就让谁剃了头做男孩子。凤妈就显然更讨厌男孩子,常常掌掴脚踹,可对女孩子就只骂,轻易不动手。

直到七岁那年,也许是八岁,反正有一天,凤妈突然剪了我的辫子,不只剪了辫子,干脆给我剃了个光头。凤妈命令比我大八岁的红霞死死按住我,我只能杀猪似的又哭又号。剃完了头,凤妈又把我硬拖进男公厕,我已经哭不出声儿,脑子反倒清醒了一些,可是无论如何想不出我到底干了什么,让凤妈突然间这么讨厌我。

男厕所里有两个老头儿,一个站着,一个蹲着,两人都冲我们嬉皮笑脸,没来得及开口呢,凤妈已经先发制人:“看什么看?看你娘的!看好你自己的贼根子!”

凤妈的女高音一向具有杀伤力,在狭窄的公共厕所里更是威力无穷,墙壁都被震得嗡嗡作响。两个老头儿仿佛立刻受了内伤,同时低头去看自己的裤裆。凤妈命令我小便,我正要找个坑蹲上去,却被凤妈一把揪回来,她指指站着的老头儿说:“像他那样儿!”

我学会了站着撒尿的第二天,凤妈把我送进小学。红霞领着我出门时,凤妈郑重地警告我:“你给我记住了,你是男生!我要是听说你跟女生瞎掺和,看我不用剪子剪了你的根子!”我拼命点头。凤妈告诉过我“根子”除了撒尿之外的作用,我虽然没大听懂,但猜到那对于男人应该是很重要的。

很多年以后,某次陪凤妈喝酒,我曾借着酒劲儿问她,当初为什么要把我当女孩子养。她已喝得半醉,一点儿也没拐弯抹角:“嗨!你们小时候干的那个营生,丫头子少挨揍,也更容易要到钱!”

所以我幼年的性别错乱,其实是具有经济效益的,就像给一瓶糖水贴上抗癌灵药的标签。

然而学会了站着撒尿,并没能彻底解决我的问题。凤妈早年给我的“人设”似乎被部分植入了我的基因,使我长成一个身材瘦削、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的男人。尤其是我的双手,非常柔软细嫩,手指比女人的还细,指纹淡到没多少指纹识别器能够识别。

初中三年,同学们都叫我“假妞儿”,一半是挖苦,一半是嫉妒,因为我比大部分女生还清秀。我起先并不觉得难堪,甚至洋洋自得。但初三那年,我暗恋上了新转学来的女生,这才觉得“假妞儿”实在不能忍。于是我开始重塑自己,试图清除所有的女性化举止。那场暗恋并没持续多久,初中毕业就无疾而终,然而我的自我重塑工程却得以继续,直到10年之后,当我坐在即将从纽约飞往北京的越洋航班上,也似乎还没彻底完工。

当我从空姐的托盘里拿起水杯,我的小手指在不经意间跷了起来。

经过多年的自我训练,我能站着身体不打弯儿,坐着不跷二郎腿,走路大步流星,开口音色低沉,如果需要,我随时都能骂骂咧咧,痞里痞气,张牙舞爪,可我就是没法儿完全控制我的小手指。只要稍不留神,它就会尽量远离其他手指,就像在躲避一群令人讨厌的穷亲戚。

不过我当时并没发现,是Eva后来告诉我的,她就坐在我斜后方,看我从空姐的托盘里拿起一杯水,微微跷着兰花指。不过她并没联想到性别倒错,反而觉得我的举止很“优雅”,颇具贵族气质,因为她把我当成了某位“重要人物”。

其实也不只Eva这么想,坐在我隔壁的西装革履的精英帅哥大概也这么想。他颇费周折地探过身,送来一阵古龙水的清香。在头等舱宽阔的座椅之间和隔壁乘客勾肩搭背其实很不容易,精英帅哥不得不挺直了上身,这才把一只手抚在我肩头,另一只手朝着空姐招了招,用地道的中文说:“请给我一杯香槟,再给我一杯橙汁,谢谢!”

我隐隐有些不悦,忍着不动声色。我当然知道mimosa就是橙汁加香槟,只是不想再跟空姐多费口舌。我已经品尝了虐待她的快感,我喜欢制造惨案,但并不想留下后遗症,有人管这叫: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我倒是觉得:立牌坊,是为了更好地当婊子。

我隔壁这位爱多管闲事的精英帅哥叫Steve,至少他是这么介绍自己的。这个名字跟他实在不符,“Steve”源自希腊文中的“Stephanos”——王冠,欧洲许多君王甚至教皇都使用过这个名字,所以我总觉得叫Steve的人应该更威严更硬朗,可他看上去太单薄也太阴柔,留着日本式的长长的鬈发,一张瘦脸就显得更加苍白。我不喜欢特征跟我类似的人,他们让我感觉不安全。

那空姐却好像很喜欢他,两颊立刻生出红晕,就像罪犯得到了特赦,忙不迭地从托盘里往外拿杯子,身子弯成几道弯,仿佛丫鬟在伺候主子。这让我更加不痛快——原来她是可以更卑贱的,但让她更卑贱的并不是我,而是这位Steve先生。可他并没朝空姐甩脸子,看上去那么温文尔雅,嘴角还带着笑意,“精英”们总是笑着让别人鞠躬作揖。

我感觉输了一局,可我并没打算跟谁比赛,是Steve先生硬把我拉进赛场的。不过,头等舱本来就是赛场,就像红毯是赛场,鸡尾酒会也是赛场,各种饭局和派对都是赛场,人人都在你死我活地比赛,跟小巷子里争相拉客的按摩小姐也差不多,这些都是Steve后来带给我的心得。

Steve把橙汁倒一些到香槟酒杯里,轻轻晃了晃,再把掺了橙汁的香槟酒倒一些回橙汁杯子里,这样来回两三次,动作干净利索,让我不得不佩服。我本打算看他的笑话:一杯香槟,一杯橙汁,并没有第三只杯子,可他居然就从容地调出两杯比例差不多的mimosa,既没把手弄脏,也没洒到桌子上。

他把其中一杯递到我手里,我强作笑脸和他碰杯。他把那半杯mimosa一饮而尽,动作很潇洒。他手腕上有什么一闪,是爱马仕的Casino袖扣,低调的蓝黑条纹设计,一副就要5000块,他手指上还套着一枚卡地亚的白金戒指,这个得上万。我又倍感挫败:他不需要做出任何夸张的动作,不动声色就能彰显奢华,可我呢?平时连深色西服都不敢穿,怕自己像个房产中介。

我知道我跟他不是一种人,跟“他们”——这些坐在头等舱里的人——都不是一种人。虽然凤妈曾经梦想着让我也成为“他们”,但梦想还是在我被大学开除的那天彻底破灭了。事实证明,我可以用“他们”用的东西,穿“他们”穿的衣服,但是永远也成不了“他们”。

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从这位Steve先生那里拿点什么用用?

可我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倒不是担心多制造一个仇人,我都不知自己有多少仇人,如今又多了飞行员亚瑟,不过这会儿他还不恨我,他正在布鲁克林的小公寓里呼呼大睡,他昨晚喝了溶进两片抗过敏药的威士忌,怎么也得睡到下午,不过当他醒过来,发现我已经消失,就要开始恨我了,说不定想要杀了我。

可我毕竟不是红霞或者耗子。红霞不会放过主动送上门儿的有钱男人,她会脱掉外套,披开长发,到厕所里补点口红和香水,然后假装自己喝多了——头等舱有的是免费的酒水,反正到后真正喝多的一定不是她。她会趁着Steve不省人事,用她从不离身的“刷卡器”把Steve钱包里的信用卡统统“刷”一遍。她当然不会在下了飞机之后立刻做什么。她会等上三五个星期,然后再用那些信用卡给自己网购一堆奢侈品,有时也买一两件送给凤妈。东西自然也不会直接寄到北京,而是寄到阿珠那里。阿珠是温州人,以前给凤妈打过工,后来去了意大利,有不少吉卜赛朋友,弄个安全的收货地址根本不算什么。不过Steve实在是帅,所以说不定红霞就动了真情,把他黏久一点儿,然后收个分手费或者打胎费什么的,她就是这费那费收得太顺手,三十好几还舍不得结婚。

耗子倒是不会弄这些,想弄也弄不成,除非邻座的精英帅哥也有跟耗子相同的特殊趣味。不过耗子也会喝酒,多半儿比人家喝得还多,醉醺醺掏出自己的名片,试图推销某种保健品或者开光的佛牌,却终听了人家的建议,买了某只来路不明的基金或者股票,然后赔个底儿掉。

我可没说我是正人君子,我也喜欢歪门邪道,跟红霞和耗子一样,不然我们也不会是一家人,可是我比他们上档次。我管红霞叫“大姐”,管耗子叫“二哥”,可他们并不管我叫“三弟”,而是叫我“博士”。其实我大三就辍学了,可在他们眼里,我的确算得上是博士。

所以我决定像真正的博士那样,好好享受这难得的头等舱。我并没喝掉那杯mimosa,就只稍稍抿了一口,微微皱了皱眉,朝Steve先生抱歉地微笑。我自然喝不出香槟酒的好坏,何况还兑了橙汁,可我听亚瑟——就是正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旧公寓里呼呼大睡的美联航驾驶员——说过,他们公司的航班上是没有好酒的。

Steve也笑了笑,多少有点儿尴尬,我感觉赢回了一局,料定他不会再来烦我。可是我错了。他并没偃旗息鼓,再度探过身子,比上次更卖力,脸几乎要贴着我的脸,使我不仅闻到古龙水味儿,还闻到了发胶味儿。我颇有些不舒服,心想难道他果然也有“特殊趣味”?我倒是常常碰上这种人,偶尔也会顺水推舟,只不过刚刚了结了一段,我可不想立刻再来一段,虽说这位Steve先生比亚瑟帅得多,是一位翩翩君子,而且看上去很有钱,肯定能让红霞和耗子垂涎欲滴,可惜坐在这儿的偏偏是我,我对这道貌岸然的家伙除了妒忌,没有别的感受,并不是妒忌他帅,因为我也是帅哥。

我没躲闪,就只屏住呼吸,不让古龙水和发胶的味儿钻进我鼻子里,反正落荒而逃的不该是我。Steve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说:“当然不会是什么上等香槟。喝多了,容易惹麻烦,对吧?”

他含笑盯着我,好像话里有话,可我听不明白,当然也不想问。我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我当然也会像老外那样耸肩,动作相当地道。上中学那会儿,为了模仿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我在家对着镜子练习,被凤妈撞见,误以为我在学女人发骚,差点儿把痰盂儿扣我头上。

“开飞机的,也都很会打架吧?”Steve又补了一句,神神秘秘地冲我挤挤眼,还握拳比画了一下。我心里一惊——难道他知道我跟亚瑟的事?他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