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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规则与第二个很接近。所叙述的是在提出 批评之前的另一个条件。这是建议你把不同的观点当 作是有可能解决的问题。第二个规则是敦促你不要争 强好辩,这一个规则是提醒你不要绝望地与不同的意 见对抗。一个人如果看不出所有理性的人都可能达成 一致的意见,那他就会对波涛汹涌的讨论过程感到绝 望。注意我们说的是"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不 是说每个有理性的人都会达成一致的意见。就算他们 现在不同意,过一阵子他们也可能变成同意。我们要 强调的重点是,除非我们认为某个不同的意见终究有 助于解决某个问题,否则就会徒乱心意。
人们确实会同意、也会不同意的两个事实,来自 人类复杂的天性。人是理性的动物。理性是人类表达 同意的力量泉源。人类的兽性与理性中不完美的部分 ,则是造成许多不同意的原因。人是情绪与偏见的动 物。他们必须用来沟通的语言是不完美的媒介,被情 绪遮盖着,被个人的喜好渲染着,被不恰当的思想穿 梭着。不过在人是理性的程度之内,这些理解上的困 难是可以克服的。从误解而产生的不同意见只是外表 的,是可以更正的。
当然,还有另一种不同意是来自知识的不相当。
比较无知的人和超越自己的人争论时,经常会错误地 表示反对的意见。然而,学识比较高的人,有权指正 比较无知的人所犯的错误。这种不同意见所造成的争 论也是可以更正的。知识的不相当永远可以用教导来 解决。
还有一些争论是被深深隐藏起来的,而且还可能 是沉潜在理性之中。这种就很难捉摸,也难以用理性 来说明。无论如何,我们刚刚所说是大部分争论形式 ——只要排除误解,增加知识就能解决这些争论。这 两种解药尽管经常很困难,通常却都管用。因此,一 个人在与别人对话时,就算有不同的意见,后还是 有希望达成共识。他应该准备好改变自己的想法,才 能改变别人的想法。他永远要先想到自己可能误解了 ,或是在某一个问题上有盲点。在争论之中,一个人 绝不能忘了这是教导别人,也是自己受教的一个机会 。
问题在许多人并不认为争议是教导与受教的一个 过程。他们认为任何事都只是一个观点问题。我有我 的观点,你也有你的,我们对自己的观点都有神圣不 可侵犯的权利,就像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也有同样的权 利。如果沟通是为了增进知识,从这个角度出发的沟 通是不会有收获的。这样的交谈,顶多像是一场各持 己见的乒乓球赛,没有人得分,没有人赢,每个人都 很满意,因为自己没有输——结果,到后他还是坚 持初的观点。
如果我们也是这样的观点,我们不会——也写不 出这本书来。相反的,我们认为知识是可以沟通传达 的,争议可以在学习中获得解决。如果真正的知识( 不是个人的意见)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大多数情况 下,这些争议或者只是表面的,借由达成共识或心智 的交流就可以消除,或者就算真正存在,仍然可以借 由长期的过程以事实与理性来化解。有理性的争议方 法就是要有长久的耐心。简短来说,争议是可争辩的 事物。除非双方相信透过相关证据的公开,彼此可以 借由理性来达成一种理解,进而解决原始的争议议题 .否则争议只是毫无意义的事。
第三个规则要如何应用在读者与作者的对话中呢 ?这个规则要怎样转述成阅读的规则呢?当读者发现 自己与书中某些观点不合时,就要运用到这个规则了 。这个规则要求他先确定这个不同的意见不是出于误 解。再假设这个读者非常注意,除非自己真的了解, 而且确实毫无疑问,否则不会轻易提出评断的规则, 那么,接下来呢? 接下来,这个规则要求他就真正的知识与个人的 意见作出区别。还要相信就知识而言,这个争议的议 题是可以解决的。如果他继续进一步追究这个问题, 作者的观点就会指引他,改变他的想法。如果这样的 状况没有发生,就表示他的论点可能是正确的,至少 在象征意义上,他也有能力指导作者。至少他可以希 望如果作者还活着,还能出席的话,作者也可能改变 想法。
你可能还记得上一章的结尾部分谈过一点这个主 题。如果一个作者的主旨没有理论基础,就可以看作 是作者个人的意见。一个读者如果不能区别出知识的 理论说明与个人观点的阐述,那他就无法从阅读中学 到东西。他感兴趣的顶多只是作者个人,把这本书当 作是个人传记来读而已。当然,这样的读者无所谓同 意或不同意,他不是在评断这本书,而是作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