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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处理社会问题的学科。即使是次接触社会学的人,也会想到这一点。但是,自社会学建立以来,“如何思考社会、如何研究社会,以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 诸如此类的问题开始发酵。社会学由此被划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 “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

个人主义以个人为起点来思考社会。粗略地说,个人主义主张社会是由个人的思想决策积累而成的。但也有比较的观点认为社会其实就是人的集合,即社会唯名论1①。社会唯名论着眼于个人行为,通过个人行为的动机,深入研究制度的制定和组织的成立。

个人主义理论出自马克斯·韦伯的理解社会学。韦伯认为,要解释说明社会现象,不能只停留于表面的因果关系,必须要弄清楚行为者的行为意义和动机。韦伯将带有主观意识的动作称为行为、与他人建立相互联系的行为称为社会行为,将个人行为的意义和动机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例如,与私人日记有着相同的内容,但能在公开的博客中出现的日记,就有研究个人行为的意义和价值,这属于社会行为。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恰恰相反。集体主义是以跨越个人并以实际存在的社会为前提来思考社会,即社会实在论。与个人主义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集体主义研究的是社会作为一个统一有机体,如何作用于个人的行为和想法。社会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是埃米尔·涂尔干。涂尔干主张从外部环境约束个人,并将集体中普遍存在的行动及思考方式称为社会事实,社会学的研究内容正是社会事实。

除的社会唯名论外,基本上可以认定社会学是以“社会是人的集合”的观点为前提进行研究。如果集体只是单纯地由个人组成,那么只需要研究集体中每个人的心理学就足够了。因此,着眼于社会事实的涂尔干与研究社会心理学的学者加布里埃尔·塔尔德展开了多方面的争论。但是,站在唯名论立场的塔尔德并没有否定过集体力量。归根结底,他们争论的焦点是,在考虑通过个人聚集形成的社会时,思考的起点应该是放在个人,还是影响个人的社会呢?

社会学在试图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这两个立场进行融合的同时,也在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