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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对辩时,撇开问题的本身不谈,转而从对辩者人身方面的因素着眼施以攻击,以冀取胜,这种办法就是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有两种形式。种形式野蛮,另一种形式比较文明。
  种形式系借予对方以侮辱来博取大众同情来战胜对方。在施行人身攻击时,常不谈问题,只说对方的人格如何如何,操守如何如何,使第三者不相信他的话,而相信自己的话。人身攻击所用资料,并不一定,可视环境而定。只要是大家已经接受了的标准,提出加诸论敌之头而足以使听众接受,于是而使对方陷于窘境甚至失败之地步者,都可被援用。大致分别起来,人身攻击的标准可分两类:一类是传统伦理性的;另一类是时代政治性的。在传统伦理标准尚为某一社会所公认时,我们说某一论敌违反这些标准,即很易引起听众愤怒,而置其所言于不顾,于是我们很容易赢得胜利。可惜这种胜利是貌似的胜利。例如,我们宣称对方“无气节”“寡廉鲜耻”。在中国社会里可以得到一低限度的喝彩。于是,对方说得无论怎样合于真理,也少有人听他的了。其实,他有气节或无气节,寡廉鲜耻或不寡廉鲜耻,与他所说的话是否为真理毫不相干,而我们却以为相干。我们认为一个人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其余便无足观。之所以如此,系因我们长期受泛道德主义(pan-moralism)所习染。人固然不可不讲道德,但是却不可为泛道德主义所蔽。一为冷道德主义所蔽,是非真妄的认知就不能抬头。是非真妄的认知不能抬头,科学就不能发展。科学不能发展,在当今之世是不能活下去的,至少不能独立活下去。
  同是伦理标准也有地域与时代之不同。虽然不同的地域和时代的伦理标准可有共同之处,而且提出来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因而收打击对方之效。但是,这种为普天之下共同的伦理标准所收刺激情感之效往往颇为稀薄。收效较大的伦理标准,往往是地域性和一时性的,尤其是与风俗习惯搅混在一起的。
  时代之不同可使伦理标准的效用不同。在五六十年前,如果我们宣称我们的论敌“忤逆不孝”,那么马上可以引起大众对他不满,于是他的话也就听不进。可是,在今日我们再要拿这一类的话来攻击人,就引不起大家太大的反感。这并不是说今日的人反孝,而是说伦理观念在蜕变中。
  政治性的标准更因时因地而不同。……这些情形,在一时一地看起来,仿佛严重得不得了。然而,在后世史家看来,只是过眼浮云而已。
  人身攻击的第二种形式是利用对方所站的人身立场以攻击对方的立论。假若对方是个和尚,他主张扔原子弹者处以死刑。反对的人可能会说:“你是和尚。和尚是戒杀生的。所以你不应主张杀扔原子弹的人。”其实,和尚戒杀生是有条件的。如果有人以杀人为专门职业,连和尚也要杀,那么和尚是否将“戒杀生”之说应用到该人头上呢?一个人的立场与某项主张不必有必然的关联。
  一个人的言论正确与否,和他的品格之好坏不相干,和他的政治立场尤其毫不相干。古人说:“不以人废言,不以言举人。”一个人格很好的人可能说错话。一个人格很糟的人可能说正确的话。我们的朋友可能判断错误。我们的仇人可能有真知灼见。不问人身,只问是非,人间才可减少无谓的纷争。
与人对辩时,撇开问题的本身不谈,转而从对辩者人身方面的因素着眼施以攻击,以冀取胜,这种办法就是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有两种形式。种形式野蛮,另一种形式比较文明。
  种形式系借予对方以侮辱来博取大众同情来战胜对方。在施行人身攻击时,常不谈问题,只说对方的人格如何如何,操守如何如何,使第三者不相信他的话,而相信自己的话。人身攻击所用资料,并不一定,可视环境而定。只要是大家已经接受了的标准,提出加诸论敌之头而足以使听众接受,于是而使对方陷于窘境甚至失败之地步者,都可被援用。大致分别起来,人身攻击的标准可分两类:一类是传统伦理性的;另一类是时代政治性的。在传统伦理标准尚为某一社会所公认时,我们说某一论敌违反这些标准,即很易引起听众愤怒,而置其所言于不顾,于是我们很容易赢得胜利。可惜这种胜利是貌似的胜利。例如,我们宣称对方“无气节”“寡廉鲜耻”。在中国社会里可以得到一低限度的喝彩。于是,对方说得无论怎样合于真理,也少有人听他的了。其实,他有气节或无气节,寡廉鲜耻或不寡廉鲜耻,与他所说的话是否为真理毫不相干,而我们却以为相干。我们认为一个人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其余便无足观。之所以如此,系因我们长期受泛道德主义(pan-moralism)所习染。人固然不可不讲道德,但是却不可为泛道德主义所蔽。一为冷道德主义所蔽,是非真妄的认知就不能抬头。是非真妄的认知不能抬头,科学就不能发展。科学不能发展,在当今之世是不能活下去的,至少不能独立活下去。
  同是伦理标准也有地域与时代之不同。虽然不同的地域和时代的伦理标准可有共同之处,而且提出来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因而收打击对方之效。但是,这种为普天之下共同的伦理标准所收刺激情感之效往往颇为稀薄。收效较大的伦理标准,往往是地域性和一时性的,尤其是与风俗习惯搅混在一起的。
  时代之不同可使伦理标准的效用不同。在五六十年前,如果我们宣称我们的论敌“忤逆不孝”,那么马上可以引起大众对他不满,于是他的话也就听不进。可是,在今日我们再要拿这一类的话来攻击人,就引不起大家太大的反感。这并不是说今日的人反孝,而是说伦理观念在蜕变中。
  政治性的标准更因时因地而不同。……这些情形,在一时一地看起来,仿佛严重得不得了。然而,在后世史家看来,只是过眼浮云而已。
  人身攻击的第二种形式是利用对方所站的人身立场以攻击对方的立论。假若对方是个和尚,他主张扔原子弹者处以死刑。反对的人可能会说:“你是和尚。和尚是戒杀生的。所以你不应主张杀扔原子弹的人。”其实,和尚戒杀生是有条件的。如果有人以杀人为专门职业,连和尚也要杀,那么和尚是否将“戒杀生”之说应用到该人头上呢?一个人的立场与某项主张不必有必然的关联。
  一个人的言论正确与否,和他的品格之好坏不相干,和他的政治立场尤其毫不相干。古人说:“不以人废言,不以言举人。”一个人格很好的人可能说错话。一个人格很糟的人可能说正确的话。我们的朋友可能判断错误。我们的仇人可能有真知灼见。不问人身,只问是非,人间才可减少无谓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