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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平陈与宋时诗篇(宣王三年)

击鼓(邶风)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释音:镗,音汤。契,音挈。说,音悦。洵,音宣。
【诗义关键】
这首诗的关键就在:
,“土国城漕”的“漕”在什么地方?
第二,“从孙子仲”的“孙子仲”是谁?他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的人?他与漕有什么关系?
第三,“平陈与宋”是什么时候的陈宋?为什么要平定它们?
第四,“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定是一对男女自订婚约,不是对孙子仲讲的话;孙子仲是男的,怎么可以与他白首偕老呢?这首诗里明明有一对男女,男的就是“我独南行”“不我以归”“不我活兮”“不我信兮”的“我”,也就是诗人。女的就是“与子成说”“执子之手”的“子”。然诗所讲的是平陈与宋,怎么会在平定陈宋时发生恋爱的事情呢?此中事故如果弄不清楚,诗义也就无法解释。
第五,“爰居爰处”的“居”“处”是在什么地方?“爰丧其马”又是在什么地方?“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的“林”是在什么地方?
第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在什么地方订的婚约?从孙子仲出征的是“我”,“我”是男的,怎么突然出现一位女子?这位女孩子一定与孙子仲有关系;否则,怎么会在孙子仲平陈与宋中出现呢?
第七,“不我以归”的“归”是归到什么地方?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些问题统统都得解决,才能了解这首诗。兹一一解答于下: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六)于滑县白马废县说:“春秋时卫之曹(按应为漕)邑。”又引《括地志》说:“白马城在卫南县西南三十四里。”又引《志》说:“今县西北十里有白马古城。一云在县南二十里。”由此可知漕在今河南省滑县,春秋时为卫邑。然漕是什么时候才属于卫国呢?同书(卷十六)又于滑县说:“古豕韦氏国,春秋时卫地,汉置白马县。”由此可知白马县是春秋时的豕韦氏故国。《新唐书》(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表》说:“刘氏出自祁姓。帝尧陶唐氏子孙生子有文在手曰‘刘累’,因以为名。能扰龙,事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封为杜伯,亦称唐杜氏,至宣王,灭其国。”豕韦氏国是宣王时候灭掉的,换言之,也就是宣王的时候才属卫国。到此可得一结论:汉时的白马县就是周时的漕,漕原是豕韦氏国,到宣王的时候才把它灭掉而属于卫。
《新唐书》(卷七十三下)《宰相世系表》说:“孙氏出自姬姓。卫康叔八世孙武公和,生公子惠孙,惠孙生耳,为卫上卿,食采于戚,生武仲乙,以王父字为氏……世居汲郡。”《新唐书•地理志》:“卫州、汲郡,望……县五:汲、卫、共城、新乡、黎阳。”于黎阳注说“有白马津”。由此可知白马津属于汲郡,而为卫武公这一支系世世代代所居住的地方。诗言“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孙子仲既在城漕,他一定是卫国人。漕在宣王时才由豕韦氏国改为漕而属卫,那么,城漕一定也在宣王的时候。惠孙既是卫武公的儿子,宣王时人,又世世代代居在汲郡。古人是聚族而居,在这个地方找孙子仲,自然是惠孙了。孙是辈分,对卫釐侯而言,仲是老二,卫武公的长子叫扬,所以诗人称他为“孙子仲”。到他的孙子武仲乙的时候,就拿他的名字作姓了。武仲乙所以拿他祖父“惠孙”的“孙”字作姓,显然是受《诗经》的影响。春秋的时候,《诗经》虽没有“经”的尊称,然已是士大夫的课本,等于《圣经》一样,以《诗经》中的名字命名的,比比皆是。如《诗经》中有“家父”,春秋时也有家父;《诗经》中有三良,名叫子车奄息、子车仲行、子车鍼虎,春秋时子舆家也有三良,名字完全相同。武仲乙知道《诗经》中的孙子仲就是他的祖父,引以为荣,也就以“孙”为姓了。否则,怎么会无缘无故把自己的“姬”姓改了呢!既然指实孙子仲就是惠孙,惠孙是卫釐侯的孙子、卫武公的公子,都得与历史的事实相合才算,那么,我们以下就要以这个人物为中心来解释历史的事实了。
然为什么平陈与宋呢?先看陈宋在什么地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于陈州(今之河南省淮阳县)说:“周初封舜后妫满于此,为陈国。”是陈国在今河南省淮阳县。又(卷五十)于商丘县说:“古商丘为阏伯之墟,春秋宋国都也。”是宋国在今河南省商丘县。既说孙子仲就是惠孙,而惠孙是卫釐侯的孙子、卫武公的儿子,就从这条路线来找为什么平陈与宋。《竹书纪年》于《厉王纪》说:
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即于王位,号曰共和。
又于二十六年说:
王陟于彘。周公、召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引《鲁连子》说:
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太子靖为王,而共伯复归于卫。
由此可知,“共伯和”是卫国人。我们再看《史记•卫世家》说: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同时同地不可能有两个共伯:一个是共伯余,一个是共伯和。我的论断是共邑的伯原是和,后来共伯和杀了余,卫人立他为卫侯,才将共伯作为余的谥,所以《卫世家》说:“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古时,长子在国,不封藩地。《御览》二百四十一引《魏武令》:“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而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矣。”(见《全三国文》卷二)长子既不封侯,那么,共伯余是太子,他活的时候怎可以称为共伯呢?所以共伯本为和的封号,余被弑后,和立为侯,才将共伯作为余的谥,不是极为明显吗?
宣王的复兴与卫国有莫大的关系。南仲、方叔、召伯、召虎、蹶父、仲山甫、尹吉甫都是宣王复兴的中坚分子,而他们不是卫国人,就是南燕人,或与卫国有关系的人。现在共伯和也是卫国人,而且与周公、召公共同扶立宣王为王,所以复兴工作也就先从平定陈宋起。宣王复兴的两个劲敌,一是西北的?狁,一是东南的淮夷,而?狁已经快侵到镐京,情势非常危急,不得不先行驱逐,所以平定淮夷只得略为置后。可是这时的安徽、江苏、山东一带都被淮夷占据,陈宋适居南北要冲,必须先平定陈宋,才能集中力量与?狁作战。《清人》篇“清人在彭”的彭,就是指宋国的彭城。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九)引杜注说:“彭城,宋邑。”又说:“春秋时,吴晋往来之通道……南守则略河南、山东,北守则瞰淮江,于兵家为守攻之地。”《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于徐州也说:“彭城之得失,辄关南北之盛衰。”(详细论证请看下边解释的《清人》篇。)宣王复兴的中坚人物都与卫国有关,也就知道卫人平定陈宋的原因了。《诗经》这部书就是活生生地表现了诸侯怎样“复宗周”的实际情形。然平陈与宋是在哪一年呢?据《诗经》里所表现的宣王复兴的过程来看,应该是宣王三年。怎样得出这个结论,把平陈与宋这一时期的诗篇看完后再作讨论。
不过《击鼓》这首诗里的事迹固然是平陈与宋,而实际所要表现的是在平陈与宋时所发生的一件恋爱故事。要想知道此中的故事,得先有一个了解:就是现在流行的《诗经》次第是周乐的次第,所谓十五国风、大小雅与三颂都是周乐,换言之,所谓“《诗谱》”实际是《乐谱》。乐章是断章取义,并不是真正的诗义;可是自从《毛序》《郑笺》,把它当成《诗谱》,要在其中寻找诗义,那就南辕北辙,所以始终解不通了。关于这一点,我在《诗谱是了解诗经的障碍》中已有详细的辨正,此处不再重复。如能打破《诗谱》的束缚,将三百篇贯通来看,换言之,就是把三百篇里凡有陈宋两国地名的诗篇统统归纳到一起就发现了事迹的全貌。比如陈城有宛丘,《东门之枌》篇说:“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子仲之子如解为孙子仲之子,不是极自然吗?“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就是孙子仲的女儿在那下边婆娑起舞。《宛丘》篇说:“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又提她在宛丘舞蹈,这也不会是偶合吧?从这“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可知她在恋爱,然而男的感到没有成功的希望。陈城东门内有池,《东门之池》篇说:“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孙子仲是卫人,姬姓,“彼美淑姬”则提出了姓氏,不是无缘无故吧?这个女孩子在陈国时住在陈城的东门,所以《东门之杨》《东门之》《出其东门》,这些有关“东门”的恋爱诗,都不是无故而产生的吧?再者,陈城的北边有邛地,邛地有一防亭,《防有鹊巢》篇说:“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忉忉。”这首爱情诗,也不是虚构的吧?由这些地名将事迹连贯起来,而勾出了一幅极美丽、极生动、极可爱的恋爱故事。说得更明白一点,也就是尹吉甫与孙子仲女儿的爱情故事。然怎么知道是他们俩的故事呢?等到讲尹吉甫的求婚、结婚与仳离诗篇时就可证明。
他们不仅在这里恋爱,而且在这里自订婚约;可是订婚不久,女的回卫时并没有告诉男的,以致男的再到陈城看她时,见不到她,既着急而又起了疑心,是不是她变了心;于是他就追到株林才见到她。“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就是叙述这件事。《击鼓》这首诗也就是在株林这个地方唱出来的。见面后,她解释为什么不告而别,然后也就回卫了。俟将这一阶段的诗,一篇一篇解释清楚后,就可知道此中的详情。
以下再一字一句将此诗作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