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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鼓应道典诠释书系:黄帝四经今注今译》:

  “绝”,断绝,指断绝了的世祀。“属”,接续,恢复。“绝而复属”,相当于下文的“衰者复昌”。“亡”,指国家灭亡。“存”,指国家重建。《毂梁传&middot;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礼记&middot;中庸》:“继绝世,举废国”。《论语&middot;尧日》:“兴灭国,继绝世”。《淮南子&middot;人间》:“三代种德而王,齐桓继绝而霸”。《称经》:“有国存,天下弗能亡也;有国将亡,天下弗能存也。”

  “死”,即“死国”,衰落的国家。“生”,即“生国”,兴盛的国家。《经法&middot;论》:“逆之所在,谓之死国……顺之所在,谓之生国”。

  “极”,限度,究竟。

  按:这一段议论,有三点值得注意:

  其一,这段言语,明显带有春秋末、战国初的味道,时代的烙印极为显明。

  其二,属绝、存亡、生死、福祸等是《黄帝四经》提到的一系列范畴,每对范畴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不是永恒不变的。

  其三,每对范畴都与“道”相联系,它们的转化是由“道”来决定的。《经法&middot;论》:“观则知死生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经法&middot;论约》:“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又,《经法&middot;论》说:“极而反者,天之性也”。

  《老子》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其文句和对立转化的观点显然对《四经》是有影响的。但是,“其无正”(没有一定之规)却现出了相对主义的端倪。而《四经》的转化说却是有条件的,比如说“衰者复昌”,衰变为昌,要在对手“不尽天极”的条件下完成转化的。倘不具备转化条件,那么“有国将亡,天下弗能存也”。这种对立转化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掌握的,那就是要求之于道、参之于天地之恒道、把握逆顺、平衡等因素。

  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反求之于道,便可以懂得祸福、死生、存亡、属绝等等产生和转化的原因。

  “索”,求。“无刑(形)”,指道,已见前注。

  应化之道,平衡而止:应付事物变化的具体方法,就只在于掌握平衡和适度。

  “反索之无形”,是说“应化”的总原则;“平衡而止”,是说“应化”的具体方法。

  “平衡”,是黄老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主张处理事物,要把握适度,不走。因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极而反”,因此“平衡”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平衡”,与上文“参以天当”的“当”意思相近,所以《管子&middot;宙合》便说:“应变不失之谓当”。

  轻重不称:“称”,相当,相等。

  《苟子&middot;富国》:“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