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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中小學國文教科書述評
劉正偉
一、從『中國文字』『中國文學』到『國文』:清末學制改革與中小學國文科設置
清末中小學堂國文科的設立、改革是在清末整個新式教育變革進程中展開的。中小學堂國文科的課程名稱、宗旨、内容,甚至包括課程的組織形式及教授方法都隨清末新式教育的改革而變遷。一八九八年京師大學堂提議編譯中西課本,『是爲我國中央政府編纂教科圖書之聲』,編譯地輿、幾何、代數等三十五門教科書,每門又分蒙學及小學二等。一九〇二年,京師大學堂又設立編書處,按照中小學堂課程門目編寫經學、史學、地理、修身倫理、諸子、文章和詩學七門教科書,揭開了我國自行編寫中小學堂教科書的歷史性篇章。但當時還没有統一的學制和課程標準,所編寫的教科書存在較大的差异。如這一時期南洋公學編寫的 《蒙學讀本》 ,無錫三等公學堂編寫的 《蒙學讀本全書》 ,上海澄衷蒙學堂編寫的 《字課圖説》 等,其在科目名稱、課程内容及編寫體例上差异都較大。中小學堂國文科的正式設立,以及國文教科書的編寫是在新式學制建立以後,清政府以朝廷的名義對中小學堂國文科的名稱、宗旨、課程内容及學習目標進行定義、確立與統一,并且要求按照統一規定的學習期限編排課程内容。
一九〇二年,清政府頒布由管學大臣張百熙奏呈的 《欽定學堂章程》 ,規定小學堂設 『作文』 『習字』 和 『讀古文詞』 ;中學堂設『詞章』 ,初步確定了國文科的知識系統、内容範圍及類型。一九〇四年,清政府頒布由張之洞等改訂的 《奏定學堂章程》 ,規定初等小學堂設 『中國文字』 ,高等小學堂和中學堂設 『中國文學』 ,課程内容包括識字、習字、讀文、作文等,并對課程要義、教授方法、課程分配進行詳細闡述。至此,我國中小學堂國文科正式確立。
《奏定學堂章程》 規定,初的課程要義是: 『使識日用常見之字,解日用淺近之文理,以爲聽講能領悟、讀書能自解之助,并當使之以俗語叙事,及日用簡短書信,以開他日自己作文之先路,供謀生應世之要需。 』初等小學堂 『中國文字』 科的學習目標以認識日用常見文字爲起點,逐漸完成從字詞到句篇的積累,學會應對日常生活所需的叙事及簡短書信能力。高等小學堂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中國歷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九科,其中 『中國文學』 一科的課程要義, 『在使通四民常用之文理,解四民常用之詞句,以備應世達意之用』;高等小學堂 『中國文學』 科的主要目標是學習 『文理』 和 『詞句』 :從學作日用淺近文字、作文之法,到學習作百字古文、文俗互譯和學習官話,學習目標從文字逐漸過渡到文學。中學堂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外國語、歷史、地理、算學、博物、物理及化學、法制及理財、圖畫、體操十二科,其中 『中國文學』 一科主要目標是學會作文: 『凡學爲文之次第:一曰文義。文者積字而成,用字必有來歷,下字必求的解,雖本乎古亦不駭乎今。……二曰文法。文法備於古人之文,故求文法者必自講讀始。先使讀經、史、子、集中平易雅馴之文……次則近代有關係之文亦可流覽,不必熟讀。三曰作文。以清真雅正爲主……次講中國古今文章流别,文風盛衰之要略,及文章於政事身世關係處。其作文之題目,當就各學科所授各項事理及日用必需各項事理出題,務取與各科學貫通發明,既可易於成篇,且能適於實用。 』
《奏定學堂章程》 對中小學堂國文科的性質、要義以及教學目標作總體闡述: 『其中國文學一科,并宜隨時試課論説文字,及教以淺顯書信,記事文法,以資官私實用。但取理明詞達而止,以能多引經史爲貴,不以雕琢藻麗爲工,篇幅亦不取繁冗。 』《奏定學堂章程》 規定,中小學堂國文科的教授方法須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及認知規律,對於學生須盡其循循善誘之法,强調『教法宜由淺入深,由短而長,勿令學生苦其艱難』。 《奏定學堂章程》 明確提出反對傳統的記誦方法,要求采用講解法: 『凡教授之法,以講解爲要,講解明則領悟易。 』
按三至五小時,讀經講經每周爲十二小時 (初小、高小) 和九小時 (中學) 。不難看出,中小學堂國文科設立之初,無論是學科性質的認定,還是教授時間的安排,都與國文科的地位及作用不相稱,尤其表現在過於偏重讀經講經課程,忽視國文的學習。當時就有人對此提出批評: 『今不編讀本,而經學則授以十二時,文字則僅授以四時。無論其乏淺近之普通知識也,并不能爲淺近之普通文字。試問此四時之文字,書法幾時乎?綴法幾時乎?夫外國小學,所以能通淺近文字者,爲其有讀本之程文可法也。今初級小學既無讀本之程文,而徒授以枯窘無味之動静虚實等字,而謂其能入兒童之腦否乎?此不待曾經教育者而始知也。 』
對中小學堂國文科的輕視,以及對經學課程的偏重,引發了教育界對於國文科價值及重要性的持續討論。時人指出,中小學堂應重視國文教育,不僅僅關乎日常識字教育,也是學習其他學科的重要媒介及基本工具,更是一個國家國民性與品質的顯現,甚至是一個國家的精神命脉之所在。顧倬指出: 『嗚呼,是安知國文爲各種科學之本根,文之不達,各科學亦末由通貫也耶? 』蔣維喬指出: 『教授各科,悉以國文爲媒介,此國文所以爲諸教科之基本,於小學校占重要之位置也。 』王國維則説: 『夫言語者,代表國民之思想者也。思想之精粗廣狹,視言語之精粗廣狹以爲准,觀其言語,而其國民之思想可知矣。 』以上批評和議論
對以後的中小學堂國文科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特别是初等小學堂國文科的改革。
同時,時人對 《奏定學堂章程》 提倡講解的方法而拋棄傳統的誦讀方法提出了批評。蔣維喬指出,今之國文教授 『徒事講解而忽置誦讀』 『又其竭力趨時者,則鑒於昔者學塾之背誦呆讀,爲世詬病,以爲學堂中宜講解不宜誦讀』。他認爲,國文教授,讀法、講法、作法、寫法缺一不可,且學生至成篇而後,再求進步,尤宜重視誦讀。他介紹了三種誦讀方法: 『一曰機械讀法,就文字讀之,朗朗上口,可以練熟口齒,使敏而確;二曰論理讀法,一字一句,析之至明,使文字意義,躍於心而發諸口,期其思想與文字聯絡;三曰審美讀法,注意音節之抑揚頓挫,使古人之聲調,拂拂然與我喉舌相習,以暢發作者之感情,至是而讀法之
能事畢,而在中學生徒,尤宜置重審美讀法也。』
一九〇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學部頒布了 《奏陳教育宗旨》 。 《奏陳教育宗旨》 的頒布,不僅宣示了清廷 『振興學務,固宜注重普通之學』 的立場,確立了辦學 『不在造就少數之人才,而在造就多數之國民』 的教育方針,而且對當時辦學性質、指導思想,價值取向及如何造就人才作了系統的闡述,對於中小學堂各科教學及教科書的編寫具有統攝作用。 《奏陳教育宗旨》 闡述的教育宗旨是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 。如果説 『忠君』 『尊孔』 主要闡明了 『中國政教之固有之性質』 ,那麽, 『尚公』 『尚武』 『尚實』則具體闡述了 『中國民質之所缺,而亟宜箴砭以圖振起者』。具體地説, 『忠君』 ,即教以 『崇敬國主』 ,激發 『忠義之氣』 , 『以爲政治之本也』 。 『尊孔』 則教以 『禮敬國教之事』 ,以尊重和保全本國言語、文字、歷史、風俗等。 『無論大小學堂,宜以經學爲必修之課目,作贊揚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澆漓之習;春秋釋菜及孔子誕日,必在學堂致祭作樂,以表歡欣鼓舞之忱。其經義之貫徹中外,洞達天人,經注經説之足資羽翼者,必條分縷析,編爲教科,頒之學堂,以爲圭臬。 』而 『尚公』 『尚武』 『尚實』 則是醫療和救治國人之私、弱和虚等三大病症之良藥。 『尚公』 注重信義,重親睦之教育。『尚武』 則 『教以當兵之義務』 ,實由全國學校隱寓軍律,養成兒童的 『剛健耐苦之質地』 , 『凡中小學堂各種教科書,必寓軍國民主義,俾兒童熟見而習聞之。國文、歷史、地理等科,宜詳述海陸戰争之事迹,繪畫炮臺、兵艦、旗幟之圖形,叙列戍窮邊、使絶域之勳業。……而尤時時勖以守秩序,養威重,以造成完全之人格』。 『尚實』 則在宣導 『能見諸實用』 之知識, 『能本諸躬行實踐,發爲事功』 。 《奏陳教育宗旨》 稱: 『今欲推行普通教育,凡中小學堂所用之教科書,宜取淺近之理與切實可推行之事以訓諭生徒。修身、國文、算術等科,皆舉其易知易從者,勖之以實行,課之以實用;其他格致、畫圖、手工,皆當視爲重要科目,以期發達實科學派。 』同時,學部又成立編譯圖書局,負責全國中小學堂教科圖書的編譯及審定。 《奏陳教育宗旨》 頒布以後,學部即下令各省教科圖書的編寫須遵守教育宗旨。學部明令: 『編纂教科書,無論何種,俱宜恪遵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 之宗旨,以實行國民教育。 』這一政
策對以後中小學國文教科書的編寫產生了重要影響。
衆所周知,一九〇四年 《奏定學堂章程》 没有將女子教育納入到學校教育體系中,只是在家庭教育的範圍内加以提倡,教學内容不出傳統的女教範圍。一九〇七年,在各地涌起的興學潮流的推動之下,學部頒布 《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 ,宣行在學校教育的框架内辦理女子教育。 《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 規定,女子初等小學堂設立修身、國文、算術、女紅、體操五科 (外音樂、圖畫爲隨意科) ,其中國文科教授每周十二小時;女子高等小學堂設立修身、國文、算術、中國歷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九科 (外音樂一科爲隨意科) ,其中國文科教授每周九小時。女子初等、高等小學堂國文科要旨是: 『在使知普通言語,日用必須之文字,能行文自達其意,且啓發其智慧。 』《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 規定,女子小學堂國文科名稱正式確定爲 『國文』 ,不再用 『中國文字』或 『中國文學』 ;女子初等小學堂國文科課時每周十二小時,總課時二十四小時,國文科占總課時的百分之五十。 《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 强調,女子小學堂國文科的中心任務是 『練習言語』 ,培養國語表達能力:初等小學堂要正其發音,使之練習言語;學習綴文章法時須記述其讀法;授各種教科之際,亦須注意練習言語;國文教科書所選課文 『須平易純正,且足爲國文之模範,又足令兒童之性情愉快者。其材料可取關於修身、歷史、地理、理科、家事及凡生計所必須之事項富於趣味者』 。教授方法須 『明瞭其意義,且使就已學之文字隨意書寫通常之人名、地名、物名等,使知文字應用之法;又使默書單語、短句、短文,或使改作,期於習熟字句之用法』。 《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 的頒布,爲清末女子小學堂國文教科書的編纂提供了合法化的制度及綱領性的指導。
一九〇九年,爲籌備立憲,加快推廣普及教育,在社會力量及政治勢力推動下,學部開始改革初等小學堂的課程設置,頒布了 《奏請變通初等小學堂章程摺》 ,將原初等小學五年制改設三年簡易科、四年簡易科和五年完全科三種,各地依本地情形選擇不同年限的學制,以推廣普及初等小學教育。 《奏請變通初等小學堂章程摺》 吸收了當時社會上普遍要求删除小學堂繁雜課程,保存中國文化及内容的意見,增加了國文科的教授課時, 『其國文一科,原定教授時刻每星期四小時,不敷教授,現擬將國文一科鐘點格外加多,較舊章約增數倍,當不致有荒經蔑古、道喪文敝之慮』。其中,小學堂五年完全科國文教授時間達到每周二十四小時;三年簡易科、四年簡易科國文教授時間均調整爲每周二十二小時。同時,學部强調,爲了解决 『科目過多,師資難得,經費難籌』 等問題,《奏請變通初等小學堂章程摺》採用『酌量省并』的策略,規定『其歷史、地理、格致三科,則編入文學讀本內教之,并附入樂歌一科。』
一九〇九年五月,學部頒布 《奏變通中學堂課程分爲文科、實科摺》 ,仿照德國中學制度將中學分爲文科中學堂、實科中學堂兩種類型。文科中學堂、實科中學堂課程均分主課、通習課兩種。 『中國文學』 課程統一改稱爲 『國文』 ,和女子小學堂的課程名稱保持一致,體現了國家意志及官方對這一門學科的重視。中國文學課程在文科中學堂爲主課,課時分配爲、 二年每周七小時,第三、 四、 五年每周六小時;中國文學在實科中爲通習課,每周三小時。課程内容分爲讀文、作文和習字三類。中學堂文、實分科實行半年以後,一九一一年一月,學部又頒布了 《奏改訂中學文科、實科兩科課程摺》 ,指出分科制度仿自德國,不適合當時國情,因而予以廢除。
一九一〇年,清廷又通過學部 《奏改訂兩等小學堂課程摺》 ,從普及教育的角度重新統一了小學堂學制,規定初等小學堂一律以四年畢業爲期限,删除簡易科。考慮到學生學業負擔過重的問題,該章程减少了總課時:初等小學一、 二年級教授時數每周共二十四小時,第三、 四年爲每周三十小時,總課時比 《奏定學堂章程》 規定的削减了近三分之一。初等小學堂國文科的教授時間統一調整爲每周十四至十五小時,約占了總課時的一半,反映出清廷在國民教育階段對本國語言文字學習的重視。與改訂課程相呼應,學部在複奏普及教育事宜時表現出對教科書編纂的高度關切: 『教科書爲教育之利器,現在立憲政體既已確立,所有普通之
知識界之大勢,國民應盡之義務,各項教科書中皆應發揮宗旨,指陳大義,以咨講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