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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和乐本是一组相对的概念,荀子曾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精到的分析:“乐合同,礼别异。”(《荀子·乐论》)当乐和礼对立并举的时候,它们有着明确的分工。乐是用来养欲的—“乐和同”,众人的感情是相通的,音乐满足了他们相同的情感需求;而礼是用来别欲的—“礼别异”,人与人之间毕竟有差等分别,礼仪规定了他们不同的养欲需求。一个人谨守礼法时不免紧张拘束,欣赏音乐时就能够放松愉快;但过于放松又容易流于放逸,又必须以礼来加以节制。乐和礼就是这样,一养一别,相反相成,共同完成对感情欲望的调节。
但相反相成并不是的状态,因为音乐的度量分界不好明确,没法定量,只能定性。荀子认为要“贵礼乐而贱邪音”(《荀子·乐论》)。按,“礼乐”一词向来是并列结构,意即“礼和乐”。但在这一句中,照笔者看来,“礼”却只能是被用为定语,“礼乐”即“合礼之乐”,因为它是与“邪音”相对而言的,指的是雅正之乐。荀子注意到,同样是音乐,都可以“养其天情”,不同音乐的性质却并不相同。即便是经典化的《诗经》,也要区分对待: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荀子·儒效》)
按,“是”字承前文而来,指的是儒家之道。在荀子看来,雅诗与颂诗以文饰、歌颂先王功德为主,合于道不成问题;而风诗则多出自民间男女率性的歌唱,很可能会流荡不返(所谓“逐”),所以要以道节之。(1)那么如何以道节之呢?荀子说:“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荀子·大略》)“盈其欲”就是养欲,“不愆其止”就是别欲。
话是这么说,具体操作还是很难。比如,一个人正在听郑卫之风,这便是“盈其欲”了,但如何同时做到“不愆其止”呢?与其在盈欲之后节之,不如在盈欲之前导之。
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荀子·乐论》)
荀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导之”(“道”通“導”,简化为“导”),这就比“节之”的手段更柔和一点。用来导之的音乐,他称为“雅颂之声”,简称雅音。按,雅训正,故雅乐就是正乐。雅乐的特点是本身就是正的,以礼摄乐,礼的精神已经融入其中。一旦以雅乐作为“养其天情”的引导,那些好色的《风》就似乎用不着了,荀子终决绝地说:“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荀子·王制》)
那么,剩下来的雅正之乐有什么特点呢?荀子说:
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荀子·乐论》)
中平也就是中庸而平和,荀子称为“和而不流”。之所以和而不流,是因为它能够得性情之正,在养欲和别欲之间取得平衡,即“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发乎情而止乎礼义,好色而不淫,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后一条是孔子艺术人生的境界,在这里,荀子与先师遥相呼应。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在“中平”之外,又提出了一个“肃庄”。如果说“中平”尚是不偏不倚的话,那么“肃庄”则有偏于克制的味道。人的欲望能够做到和而不流当然是好的,但人人都知道,要做到适可而止很难。荀子对于礼,有从养(满足)向别(克制)靠近的倾向;对于
乐,则有从中平向肃庄靠近的倾向。他说:“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荀子·乐论》)以道制欲自然是肃庄的,却不免给人以“存天理,灭人欲”的感觉,这正是荀子美学的“紧张”之处。
因肃庄而导致的“齐而不乱”,也耐人寻味。荀子早就说过,音乐是和同的,他对和同效果的描述如下:
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荀子·乐论》)
当荀子说“乐和同”时,我们以为他只是说音乐表现的是共通的感情,从此处却能发现,他对和同还有形式上的要求,即“同听之”。我们有理由相信,荀子是喜欢合唱而不喜欢独唱的。因为只有合唱“同一首歌”才能做到“齐而不乱”,整齐划一。“审一以定和”,这个“一”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大一统的意味,值得思考。我们有理由怀疑,荀子这里的“和同”有向墨子“尚同”倾斜的意味。所以,荀子思想的法家化端倪,即使在音乐美学中也藏不住。
由此,想一想孔子的音乐思想,荀子、孔子二人的差异也呼之欲出。孔子立于礼而后成于乐,礼在下而乐在上,故有从心所欲的从容。而荀子之礼就像一个“高空摄像头”,音乐只能在礼所规定的必然王国里活动,未免有些紧张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