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

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中国出版历史源远流长,如果视简册为书籍的早形态,那么其起源可以推至夏代。 ① 此后出版事业一直薪火相传,绵延至今。“世易时移,事因于时而备适于世”,对中国出版业而言,在历史长河中发生或显或隐的行业变革是十分正常的事,如从载体材料而言,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后,纸张逐渐取代竹(木)简成为主要书写材料,书籍装帧形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从印刷技术而言,隋唐之际雕版印刷术的逐渐成熟使得雕版印刷取代徒手抄写成为主流的复制技术;从出版体系而言,五代时期冯道运用雕版印刷术刻印儒学“九经”,开启了儒家经典大规模刊刻的先河,也标志着印刷术从民间走入官府;从书籍产量而言,明末骤然出现雕版印刷品的井喷式发展,书籍变得唾手可得,印本书正式取代抄本成为文献主流 ② ,等等。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社会进入“三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作为时代“感应器”的出版业同样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变革。这场变革是以新式出版技术为基础,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新式出版”取代传统出版方式的过程,同时也是与自然经济和专制政体相适应的附庸型出版行业逐步向与大工业生产和资本主义发展相适应的独立型出版产业转变的过程。对于这一历史转变,出版史研究者常以“出版现代化”“出版近代化”“出版革命”来概括之。“新式出版”与传统出版相比,拥有截然不同的元素和内容,诸如技术的新手段、经营的新方式、出版物的新内容、出版观的新调整、编辑职业的新确立、出版体制的新变迁、出版布局的新转移、出版文化的新递演等。 ① 从整个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这种行业变迁只是整个中国社会变迁的细小分支,但中国近代编辑出版业作为引导舆论、开启民智的利器,与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牵绊至深,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转型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动力与推手。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为了行文的准确与方便,有必要先对本书所涉及的几个核心概念作一明确界定。
    1.编辑。
    编,《声类》云:“以绳次物曰编。”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曰:“编犹比也,谓相与比叙也。乃以绳次物之通名,次简特其一耳。” ② 由竹(木)简等器物之排次本义出发,渐而引申至文字、材料之收入排列,如《谷梁传·桓公元年》中有“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韩诗外传》卷二:“夫嫁娶者非己所自亲也,卫女何以得编于《诗》也?”辑,《说文解字》曰:“车舆也。”清代段玉裁云:“舆之中无所不居,无所不载,因引申为敛义。”因此,辑有搜集之义。另,古时“辑”与“集”相通,《韩非子·说林下》:“左史倚相谓子期曰:‘雨十日,甲辑而兵聚,吴人必至,不如备之。’”陈奇猷《韩非子集释》:“辑、集同。谓因雨不战,甲胄不衣,兵器不执,皆集聚而置之。”《汉书·薛宣传》:“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逢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颜师古注:“辑与集同。集,合也。”故辑也有聚集汇编之义。“编”与“辑”在汇集整理义上相同,故同义连文为“编辑”,意为对资料或作品进行搜集、整理与加工。 ①
    学者对于“编辑”概念的具体内涵多有争议,20世纪90年代有关编辑概念的表述方式即有数十种之多。 ② 但整体而言,除去作为职业以及职称的称呼之外,“编辑”概念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收集材料,整理成书”(《辞源》),这是一种著述方式,也可称之为“著作编辑”。此种含义在中国古代出版史中为常见,如“编辑”一词早出现于《魏书·李琰之传》,“修撰国史……前后再居史职,无所编辑”,此处“编辑”即是此义。二是“以生产精神文化产品为目的,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专业性精神生产工作。是传媒工作的中心环节”(《辞海》)。与前述“著作编辑”不同,此种编辑是一种社会行为和专业行为,因此也有学者称之为“专业编辑”。在本书中,“编辑”一词主要采用第二种含义,即指“专业编辑”,个人出于著述目的进行组织、审读、编选、加工整理稿件等工作则不属这一范畴。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近代许多新闻出版机构往往聘有馆外编辑人员,他们受托在馆外进行相关组织、审读、编选、加工整理稿件的工作,如商务印书馆就曾聘请陈独秀、胡明复、杨铨等文化界名流担任馆外编辑,他们的某些活动也属于“编辑”的范畴。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等民营机构的编译所(编辑所),人数或多或少的“专业编辑”,其实是既编又写的,往往集编辑、作者角色于一身。这种情况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有所改变。
    2.出版。
    “出版”一词并非中国原有,而是在19世纪下半叶由日本传入。出版,publish,shuppan,双音节词,动宾结构,来自日语的原语汉字借词,动词。1879年黄遵宪与日本学者龟谷省轩的‘笔谈’中先使用此词。……这是一个来自日语的原语借词。” ① “出版”一词引入中国后其具体所指并不确定,不同的人在使用时有不同的界定 ② ,时至今日也未能形成共识。“从出版学研究起步至今,关于出版概念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也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固定的或被大多数研究者认可的定义。” ③ 综观相关学者对出版概念的界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④ :类是“编辑、复制(印刷)”二要素说,该类定义将“编辑”和“复制(印刷)”作为出版的核心要素,例如《辞海》定义出版为“把著作物编印成为图书报刊的工作”。《汉语大字典》界定出版为“把书刊、图画等编印出来”。第二类是“复制、发行”二要素说,如《牛津英语大词典》1989年版第12卷就将出版定义为“发行或向公众提供用抄写、印刷或其他任何方法复制的书籍、地图、版画、照片、歌篇或其他作品”。第三类是“编辑、复制和发行”三要素说,如林穗芳认为作品转化为出版物应具备四个条件:“a.经过编辑,具有适于阅读或吸取的内容;b.具有一定的物质形式;c.经过复制;d.向公众发行,如出售、出租等。”阙道隆认为“出版是指出版机构根据一定的方针和计划,选择、整理人类的思维成果和资料,通过出版生产赋予它们一定的物质形态,然后向社会传播”。第四类是公之于众说,如杨晓鸣就认为出版是“指一切为了适应社会受众需要,以一定的方式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活动”,并认为出版“是一种话语权力、一种文化传播、一种文化积累,是文化信息整合,是社会性生产”。第五类是传播论,如师曾志认为“出版事业作为社会文化传播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理论、方法、技术手段、传播工具、信息载体等方面与传播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① 。田胜立则认为编辑基本规律涉及选择性、加工性和社会传播性,但本质的是传播性。 ② 结合以往学界对出版概念的定义情况,我们认为由于出版内涵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存在显著差异,在普遍意义上确定“出版”的定义无疑是有难度的,而简单以“传播”来定性“出版”又失之宽泛。由于本书主要研究中国近代编辑出版史,在考察对比近代编辑出版活动与古代出版活动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只要具备“编辑、复制、发行”三要素,即属于本书所言出版之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