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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喝醉,胡言乱语的是酒杯。”

这句话出自一个当年的校园诗人,笔名骆驼。我跟他已经快二十年没见了。如同大部分酒友记忆中的片尾一幕,我俩的后一次联系,是在电话里说“哪天喝顿酒吧”,然后一晃二十年,人还是没影,先把他的诗拿来用用。

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章的,则是近的一次酒局。一起吃饭的是八头男人,大家相识已经三十二年,年龄加起来也超过了四百岁。

我喝酒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不要跟那种成心要把别人灌翻的人喝酒,不要喝那种不能把自己灌翻的酒。这天的饭局对于前一句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大家都抢着把自己搞倒,所以不到八点半,哥几个带来的几瓶白酒就见底儿了。

而后一句对我来说有点儿问题,因为某些原因,俺只要了一瓶红酒,虽然也频频举杯,虽然其他人也没有逼迫,但自己却深深体会到了不能同桌同步畅饮的痛苦。尤其是饭局结束,没醉的人当仁不让世界充满爱谁谁地要担当起清理战场的善后重任。

我走出饭馆,先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三头。其中小牛和小强后时刻的脸色还算正常,应该属于一秒钟都不耽误赶回家去吐的类型,而另一个不见踪影的老谷却很让人担心,因为他刚刚在饭桌上就吐了。我掏出手机,想给他打个电话。这时阿光还爱抚着我的脑袋,强烈要求叫代驾开上他的车,先送俺回家。拨了几次,终于通了,原来老谷出饭馆后自己蹲在马路边,不愿见哥几个,只是一个人想静静,思考一下人生。我开始做他的工作,试图把他从草丛里劝出来。一番苦口婆心之后,老谷还是选择了跟灌木丛待在一起,而我打电话的时候,阿光的代驾已经抵达,被比较清醒的康师傅架到车上绝尘而去,完全忘了要先送俺回家的反复承诺。我望着马路兀自发愣,又见胡尼拖着泪汪汪的小顾往好不容易拦下的出租车里塞,而小顾还在慷慨激昂地嚎叫。这人上大学时的外号就叫“骡子”。

没过一会儿,饭馆门口就只剩下了孤零零、没喝多的一个我。

 

 

 

这次喝酒,是受春节期间一次饭局的刺激。

那次饭局我没有参加,这导致了更痛苦的局面,因为饭局会有人通过微信现场直播,让外面的人干巴巴看着,或眼热嘴馋,或鼓劲撤火。

开喝没一会儿,就有人发上来一张现场图片,是阿光和大朱两位,垂头丧气,臊眉搭眼。

看这俩很像公安部门扫荡非法色情场所时那些被抓获的客户,我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事实上不到八点,阿光就不省人事了,熬到饭局结束也没醒过来,而他们吃饭的包间是在二楼,只好由几个加起来快一千岁的老战士,喊着号子,顺着陡峭的楼梯,把他抬将下来。其间还有人喊“大家往这儿看”,拍照留念。

写到这里,不得不插一句:要想喝得尽兴,千万不能在那种富丽堂皇的饭店里开搞,那种地方会让你不由自主地端装起来。只有在那种乱七八糟的小酒馆,才能把自己喝得乱七八糟的。

这次饭局是在2019年的大年初三,据说一直持续到初八,大朱只要看到当天的照片,还彷佛能闻到酒味,中人欲醉。

 

 

 

没喝多的人跟喝多的人在一起,痛苦之处并不在于要干一些力气活甚至买单,而是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尴尬和孤独。

如果大家都处在理智的水平线上,很好,朋友就是这样交出来的;如果大家都开始骚情,也很好,朋友就是这样交下去的。可怕的是骚情的频率不一致,因此不能共振。

比如喝多的人,自己的身体好像是别人的,既能做出无比笨拙的动作,也能产生远超平时的灵敏反应;而别人的身体却像是自己的,可以拍,可以掐,可以亲密无间。两个喝多的人正好,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两两相抵;怕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喝多的人说一些自己认为很重要的蠢话,能够反复说无数遍。如果听的人也是喝多的状态,便会一遍遍地呼应,甚至一次次地落泪,不觉其累,不厌其烦,换一个清醒的人试试?

跑调到让人捂耳朵的歌唱,肉麻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动作,保留节目只有保留到这时候才好释放出来,尽管此前已经上演过无数次,但照样自己陶醉,同桌喝彩,不演反倒不够意思。可要是观者清醒得有正常艺术鉴赏力,只会觉得不好意思。

更不要说那些章鱼般的拥抱,熨斗般的抚摸,交杯酒达人频频举杯,钢铁直男开始同性间的海誓山盟甚至强吻,有人迈着凌波微步踉踉跄跄就是撂不倒,有人横冲直撞猝不及防摔个钻老头被窝。

然后再抖露些相互间以前的糗事,还多是发生在酒桌上的。这些无聊又肉麻的话,一定能把一个正常人逼疯。

所以,不喝酒的人,不要跟喝酒的人在一起喝酒。

敲黑板。我说的“不喝酒的人”,指的是不享受喝酒、不愿意喝酒的人,并不是不能喝酒或酒量很小的人。这就说到了酒桌上的第二条法则:“我干了,你随意”,只把自己喝好就够了,不要眼睛盯着别人。

仗着自己能喝,就要求对方也得跟自己喝一样多的家伙,哪怕是口酒井,也属于酒风不浩荡的人。

如果饭桌上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打酒官司,为我比你多喝了一口、你的杯子没我的满我再给你加点儿而缠斗不已,那不是共振,是相互祸害,是共同浪费。

 

 

 

客观地说,喝酒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儿,尤其是给别人带来打扰和麻烦的时候。但一个人要没有年少轻狂时光,也确实苍白乏味了些。我曾经在网上看过一张照片,几个年轻人像拖死狗一样拉扯着一个烂醉如泥的兄弟,各自的脸上也是酒水混杂着泪水,标题叫“说好不哭的分手饭”,顿时想起俺毕业时那些同样掏心吐肺的场景,老泪纵横。

当然,恶劣的就是酒后驾车。这一点无可争议。如今大家只要一开喝,就毫不犹豫地提醒开车的彼此叫代驾。但这个意识和法律规定也就是近几年才有,再往前追溯,“爱的代驾”是没有的,只能庆幸那会儿大家的命好。

杨葵酒量大,性子稳,当年虽然酒后开过几次车,但都很稳健地完成了任务。嗯哼,只有一次例外。

那次酒后,葵老开车,我和非非搭车。先送非非到家。进了那个小区,等非非下了车,杨葵端详了一下周围的地形:我得开到前面调个头。

好啊,正好让俺下车撒泡野尿。我说。下车。

等我找到一块人见不得的地方,解决了内急,然后回到下车的地方,等调好头的杨葵回来。

几分钟过去了,寒风呼啸,我感觉像过去了几十分钟,终于忍不下去掏出手机,委屈得都要哭了:大婶,你在哪儿呢?

啊你没在车上吗?稍等,马上马上。杨葵在电话里应道。

等到他的车过来,我上车,葵老说,他调头回来之后,不知怎么的就感觉我已经上了车,坐在后座上,就开车驰去。路上还一直跟我探讨人生呢,直到接到我的电话……

没过多久,我看到一条社会新闻。哥几个喝酒,结束后送一个喝大的哥们回家。那兄弟住大院里,到胡同门口,说马上就到家了,跟几个朋友告别。结果,他在走回家的途中,看到路边有座拆了屋顶和窗户的废弃房子,人困马乏的他就忍不住进去,想歇会儿再走……冰天雪地的,这一下就再没起来。

据说死者家属还把那几个朋友告上法庭,赔了一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