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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

  试读1:

《兄弟》内外

  

洪治纲:读完《兄弟》,我有两点感到震惊:一是在你以往的创作中,所有作品加起来不过一百五十万字左右,而这部你在中断小说创作十年之后的小说,居然长达五十一万字,并且在阅读上并不感到累赘。是叙述本身控制了你,还是你对长篇小说的“长度”有了一种新的理解?二是《兄弟》竟动用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进入当下的现实生活,并且在整体上体现出“波澜壮阔”的宏观性特点。而在你以往的小说中,只有一些短篇涉及当下的现实生活,并且多半局限于婚姻、家庭等“小叙事”。是怎样一种想法促动你产生了这种叙事格局的转变?

 

余华:在《兄弟》之前,我已经在写作一部很长的小说,写了三年只有二十多万字,问题不是字数的多少,是我写了三年仍然没有疯狂起来,我知道叙述出现了问题。我刚好去了美国七个月,有时间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叙述里只有优美的词句,没有忘我和疯狂的感觉?换一个说法就是写了三年我的叙述一直没有飞翔起来,我发现问题就出在叙述的过于精美,为了保证叙述的优雅,有时候不得不放弃很多活生生的描写。精美和优雅的叙述只适合于“角度小说”,也就是寻找到一个很好很独特的角度,用一种几乎是完美语调完成叙述,比如在中国名声显赫的杜拉斯的《情人》。“角度小说”在做到叙述的纯洁时是很容易的,可是“正面小说”的叙述就无法纯洁了,因为“角度小说”充分利用了叙述上的取舍,“正面小说”就很难取舍,取舍就意味着回避,叙述的回避就不会写出正面的小说。当描写的事物是优美时,语言也会优美;当描写的事物是粗俗时,语言也会粗俗;当描写的事物是肮脏时,语言就很难干净,这就是“正面小说”的叙述。十多年前我读过巴赫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评价,也就是著名的“复调”理论,“正面小说”无法用一种语调来完成叙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九世纪西方文学中所有的伟大小说都是“复调”的,因为它们都是正面来表达的。

 

洪治纲:与你以前的三部长篇相比,《兄弟》看起来似乎很不一样,其喜剧性基调明显大于以往的悲剧性基调。但是,细研之后,我发现其内部仍然贯穿着你的某些艺术思维的惯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死亡的不自觉的迷恋。《兄弟》一共写了七个人的死,李山峰、孙伟父子、宋凡平父子、李兰、宋钢的爷爷,除了后两人是正常死亡,其他五位都是非正常的死亡。当然,这些非正常的死亡主要是针对“文革”时期的压抑性和暴力性背景的(除了宋钢),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你对人物命运的一种习惯性的处理方式。二是对江南小镇地域风情的不自觉的迷恋。尽管《兄弟》中并没有详细描述刘镇的具体位置和风土人情,但是,从“我们刘镇”这句叙述者频繁使用的句式中,从频繁出现的河流、小桥以及李兰守寡不洗头的风俗中,从刘镇对上海的依赖关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它是你的故乡海盐的再一次呈现。记得你曾说过:“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这次的《兄弟》写作,似乎意味着你在精神上的再一次回乡,也意味着地域文化对一个人的强大的制约力。三是作品中所渗透的悲悯情怀仍然贯穿始终,只不过在控制手段上更加隐蔽。我曾论及过,《在细雨中呼喊》是通过孤独和无助来寻找和发现悲悯的重要,《活着》是通过“眼泪的宽广”来展示悲悯的价值,《许三观卖血记》则是通过爱与温情来表达悲悯的救赎作用。而在《兄弟》中,悲悯依然在人物内心深处不断被激活,并构成了一种消解荒诞生活的重要元素。

 

余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别说我在1980年代写的那些令人恐怖的中短篇小说了,就是我的四部长篇小说里也都有非正常死亡,原来指望《许三观卖血记》可以没有,可是何小勇被汽车撞死了,在这个情节上我犹豫了很久,我希望何小勇活着,让我有一部长篇小说里没有人非正常死亡,可是要命的是何小勇活着的话,后面所有的情节都无法展开了。我想这是叙述的天意,包括《活着》,其实我刚开始写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后只有福贵活在人世间。至于“刘镇”,毫无疑问是一个江南小镇,可是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我家乡的小镇已经面目全非,过去的房屋都没有了,过去熟悉的脸也都老了,或者消失了。尽管如此,只要我写作,我还是自然地回到江南的小镇上,只是没有具体的地理了,是精神意义上的江南小镇,或者说是很多江南小镇的若隐若现。

 

洪治纲:《兄弟》真正地写活了李光头这个人物。表面上看,他是一个草莽英雄,既粗鲁自私又直爽侠义,既果敢无畏又狡黠奸诈,但是,他的骨子里,仍然不乏一些悲悯情怀,不乏一些执着的人生追求。他对兄弟宋钢的感情可谓血浓于水。他既能受胯下之辱,又能受之誉。前半生,他几乎被一切大大小小的权力意志所凌辱;而后半生,他却成功地控制了各种权力意志。可以说,他是一个中国的特殊历史所铸就的怪胎,充分彰显了中国社会转型期所暴露出来的各种人性本相,这种人性内部的分裂聚集在他的身上,使他一直处于某种强劲的张力场中,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显得矛盾重重,相反却始终从容自在,甚至有一种潇洒自如的状态。他是一种典型的欲望狂欢的精神镜像。因此,其精神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其命运的沉浮。

 

余华:我曾经说过,李光头是一个混世魔王。我喜欢这个人物,喜欢他的丰富和复杂,这个人物和我们的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就是我们时代的产物。我要说明的是,我喜欢这个人物,并不是赞成他的所作所为,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为什么让李光头这样?”我的回答是:“应该去问李光头。”为什么?这就是叙述,当一个人物出现以后,他会走出自己的人生道路,不是作者可以控制的。这个人物在上部时,我已经控制不住他了,到了下部,我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记录此人的言行,可以说我只是叙述的记录者。

 

洪治纲:《兄弟》之所以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喜剧化格调,主要在于它突出了一些带有荒诞意味的事件,像李光头摩擦电线杆,李光头用偷窥后的屁股换取三鲜面,李光头广泛发动群众展开爱情攻势,李光头操纵的新闻事件和全国处美人大赛……等等。我个人认为,这些事件是带着小说飞升起来的重要部分,它有些类似于米兰·昆德拉所强调的“可能性的存在”,即,它抓住了现实中某些具体表现力的事件,将它进行必要的扩张,使它在“可能性”上挣脱客观现实的羁绊,从而揭示现实背后的某些晦暗成分,强化叙事的表现力。譬如李光头摩擦电线杆和用偷窥后的屁股换面条,不仅凸现了那种专制化制度下人性被极度压抑的现实景象,而且也揭示了这种人性自我平衡的突围手段。也就是说,它是通过喜剧化的方式,撕开了极权意志下人性被褫夺的惨痛状态。因为它的真实寓意不在于李光头本人的所作所为,而在于刘镇的看客和听众的畸形心态。同样,李光头所操纵的《百万富翁呼唤爱情》新闻事件和全国处美人大赛,也不仅仅是表现了李光头的市场眼光和特殊智慧,它还从声势浩大的参与者的身心折射了欲望时代的利益景观。

 

余华:细节会在叙述中自己延伸,两年前我刚刚写下李光头在厕所里偷看时,根本不会想到在下部里刘作家会在报道中用一把钥匙给他平反。当宋钢和林红结婚时,我即兴地写下了李光头去医院结扎的段落,没想到后来这份结扎病历让他在法庭上打赢了官司。我在上部里写刘成功和赵胜利如何给李光头和宋钢吃扫荡腿时,也没想到在结尾的时候,赵胜利(赵诗人)竟然当上了李光头的体能陪练师,风雨无阻地供李光头扫荡自己。这样的例子很多,包括对人物的处理,我在下部中让小关剪刀去了海南岛,我以为不会写到他了,没想到宋钢在海南岛遇到了小关剪刀。还有李光头在福利厂的十四个忠臣,我也以为他们不会出现了,可是宋钢死后李光头悲哀地重新回到了福利厂,这些人物在后也交代了。

 

洪治纲:在阅读《兄弟》时,我觉得有很多极为扎实的细节叙述非常具有震撼力。无论是宋凡平的死亡,李兰为丈夫送葬,还是李光头陪母亲祭父,李光头和宋钢为母亲送葬;无论是宋钢爷爷的死亡,宋钢从内裤口袋里掏钱付账,还是宋钢在接受林红爱情时的情感游离,李光头和林红面对宋钢自杀后的表现等等,你在叙述这些事件时,始终坚持不弯不绕,人物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十分罕见的精确,读后像刀片划过一般,让人战栗不已。尤其是李兰从上海回来,当她下车后得知丈夫被打死在车站广场时,面对广场上那摊隐约尚在的血迹,李兰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表情和行为,看似没有涉及任何心理上的直接描写,但是,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所折射出来的内心之痛,都远比心理描写要有力量得多。类似于这些细节的叙述,在我的阅读体验里,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曾经有过。

 

余华:我之所以喜欢这部《兄弟》,一方面它是的作品,另一方面是我在处理细节的能力得到了强化,这对我十分重要,不仅是对这部《兄弟》,对我以后的写作更是如此。叙述的力量常常是在丰富有力的细部表现出来的,很多年前,我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读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拉斯科尔尼科夫杀人之后,陀思妥耶夫斯基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表达杀人者内心的动荡,这个篇章让我阅读时非常震撼,那种精确细致的描写丝丝入扣。而在《红与黑》中,于连·索黑尔去勾引德·瑞娜夫人时,司汤达尔写得像是一场战争一样激烈。当时我就想,什么时候我也能这样有力地去叙述故事?我觉得《兄弟》的写作让我看到了这样的希望。

 

 

 

 试读2:

关于写作

 

杨绍斌:你通常是怎么构思一篇小说的?

  

余华:我写作的开始五花八门,有主题先行,也有的时候是某一个细节、一段对话或者某一个意象打动了我,促使我坐到了写字桌前。

  

杨绍斌:《活着》这部小说里福贵这个形象有来源吗?

  

余华:福贵早来到我脑子里时是这样的,一个老人,在中午的阳光下犁田,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皱纹里嵌满了泥土。

  

杨绍斌:许三观呢?

  

余华:他早的形象是在冬天的时候穿着一件棉袄,纽扣都掉光了,腰上系着一根草绳,一个口袋里塞了一只碗,另一个口袋里放了一包盐。但是,这是我开始写作时的形象,构思的时候还不是这样。

  

杨绍斌:那又是怎么样的?

  

余华:关于《活着》,我早是想写一个人和他生命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在很长时间里都让我着迷,这有点主题先行,可是我一直不知道这篇小说应该怎么写。有一天早上醒来时,我对陈虹说,我知道怎样写这篇小说了,因为我想出了题目,叫《活着》。陈虹说这个题目非常好。就是因为有了这个标题,才有了这部小说。有时候一个标题也会让你写出一部小说。1980年代的时候,文学界批判过主题先行的写作方式,其实完全没有道理,写作什么方式都可以,条条大路都通罗马。至于《许三观卖血记》,早是这样的,大概是在1990年,我和陈虹在王府井的大街上,突然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泪流满面地从对面走了过来。我们当时惊呆了,王府井是什么地方?那么一个热闹的场所,突然有一个人旁若无人、泪流满面地走来。这情景给我们的印象非常深刻。到了1995年,有一天中午,陈虹又想起了这件事,我们就聊了起来,猜测是什么使他如此悲哀?而且是旁若无人的悲哀!这和你一个人躲到卫生间去哭是完全不一样的。

  

杨绍斌:所以后来在小说里,许三观在大街上哭。

  

余华:这已经是后一章了。那天,我们两个人不断猜测使那位老人悲哀的原因,一直没有结果。又过了几天,我对陈虹说起我小时候,我们家不远处的医院供血室,有血头,有卖血的人。我说起这些事时,陈虹突然提醒我,王府井哭泣的那位老人会不会是卖血卖不出去了,他一辈子卖血为生,如果不能卖了,那可怎么办?我想,对,这小说有了。于是我就坐下来写,就这么写了八个月。

  

杨绍斌:许三观后来就卖不了血。

  

余华:当时我认为小说后的高潮,就是他卖不了血,所以他就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哭,因为这意味着他失去了养活自己的能力,他的悲哀是绝望以后的悲哀。这对年轻人来说没什么,可是对一个老人就完全不一样了。我曾经准备在这后的一章里重重地去写,准备将自己吃奶的力气都写光,将这一章充分渲染。可是当我写完第二十八章,也就是结尾前的一章后,我才知道叙述高潮其实是在这一章,就是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的那一章,于是后一章我用轻的方式完成了。根据我写作和阅读的经验,两个很重的章节并排在一起,只会互相抵消叙述的力量。

  

杨绍斌:这么说来,你在动手写作时,对笔下的人物已经胸中有数了?

  

余华:还是没数,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他会干什么,多只能先给他一些设计,而且有些还用不上。

  

杨绍斌:你现在还拟提纲吗?

  

余华:我在旧信封上做笔记。开始时我怕自己忘了,就随手拿起一个旧信封记上,一个记满了,再用第二个,为了风格的统一,我接下去仍然用旧的信封。像《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我都写满了一堆旧信封。现在我开始用新的信封,而且必须是国际航空的那一种,上面没有邮政编码的红框,显得更干净。这已经成为我的写作习惯。当我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时候,我只要知道开头一万多字怎么写就行了,后面肯定会出来。要是一万字写完了,后面还不出来,那就不应该写了。这和我早期的写作已经很不一样了。我以前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我叙述中的符号,那时候我认为人物不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传达叙述者的声音就行了,叙述者就像是全知的上帝。但是到了《在细雨中呼喊》,我开始意识到人物有自己的声音,我应该尊重他们自己的声音,而且他们的声音远比叙述者的声音丰富。因此,我写《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物不断理解的过程,当我感到理解得差不多了,我的小说也该结束了。我想起来,1987年在黄山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我和林斤澜一起散步,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和汪曾祺一起去看望沈从文先生,他问沈先生小说应该怎么写,沈先生只回答了一个字:贴。就是说贴着人物写。这个字说得好!可是当时我没有很深的感受,现在我才发现的确如此,贴——其实就是源源不断地去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就像去理解一位越来越亲密的朋友那样,因此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就是我自己也要比我所认为的要丰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