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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杜曲出猎忧国三郎访奇士

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六月,长安的气候和往年一样宜人。

清晨,一场小雨过后,初上东山的朝阳,比往常更加红亮。路旁的垂柳被晓风拂动,把晶莹的水珠抛洒到草地上,逗起轻轻的声响。杂生在绿茵中的野花,发出阵阵撩人的清芬。

长安城的南郊,一切都显得那么鲜洁明净。

一簇人马从安化门涌出,直奔城南杜曲而来。

为首的一匹银白色高头大马上,骑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远远看去,他服饰华美,体态伟丽,举止洒脱,但若近观,就可见他顾盼之间,不时微蹙双眉,似心怀隐忧。

他的身后,一匹棕马紧紧跟随,马上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他挂着腰刀,背着箭壶,不时地左顾右盼,不时地变换着骑马的姿势,显示出他健强的躯体内有无处宣泄的过剩体力。

后面,簇拥着十几个骑马的家奴,有的托着猎鹰,有的拎着鸟网,有的擎着钓竿,后两匹马上驮着藤篓,显然装着酒食和食具。四条猎狗,兴致勃勃地在队伍前后乱窜乱叫。

人们或许揣测,这是豪门公子去郊外射猎。

可是,此行的真正目的,只有那年轻的主人自己知道。

这个年轻人是当今皇上李显的侄子,相王李旦的第三个儿子李隆基。他只有二十六岁,现今仅得一个临淄王的封号,前不久做过潞州别驾,现在离任回京,和几个兄弟闲居在隆庆坊。

跟随在他身后的贴身奴仆,原名叫李宜得,现已改名叫李守德,是个有主见又有勇力的人。

此刻的李隆基,根本无心观赏路旁明媚的风光,他的思绪,随着马蹄的节奏,在飞快地跳荡着,但表面上,他又不露声色,力图给人们以这样的印象:这个李隆基不过和其他一些公子王孙一样,也是个胸无大志,热衷于斗鸡走马、呼鹰逐兔的角色!今天,不过是又一次平平常常的郊外射猎取乐而已!

那个人今天在家吗?若是不在家,可就白费今天的一番苦心了。他现在太需要那个人了,那个人的行迹谈吐太奇了……

半个月前,李隆基带领这帮人郊游,射鸟钓鱼。到了午间,满腹心事的李隆基仍不思归,懒懒地倚在一株大树下小憩。

一个看上去比他年长几岁的人,悄悄地走近他,恭谨地邀他们到家中喝茶。当时,李隆基及其奴仆们都感到诧异,哪里来的这么一个冒失鬼呀?敢邀请皇侄到他家里做客!

李隆基问道:“你是谁?”

“我是山野小民,有姓无名,排行十一,人称‘王十一’。贵人如肯辱临寒舍,足使蓬荜生辉!”王十一不亢不卑。

李隆基更感到奇怪了。这个山野小民,怎么敢贸然邀请我去他家呢?他真是一个连正经名字都没有的普通百姓吗?那他在我这个亲王面前,怎么这样举止从容呢?

出于好奇,也出于一种举大事急要搜罗爪牙的心理,李隆基答应了王十一的请求,他站起身来说道:“好吧,既蒙你盛情相邀,敢烦你前面带路了!”

王十一的家在杜曲的村东头,稀疏的篱笆围成一个小院。三间茅屋,看上去是新修葺过的。房前屋后,种着菜蔬。室内的陈设十分简陋,案、一几、一床而已。

李隆基落座在案前的一个杌子上,瞥见案上置着文房四宝,随口问道:“你是读书人?”

“粗通文墨,替人抄书
糊口。老天饿不死两只眼儿的麻雀,有水就能养活四条腿儿的蛤蟆。”

李隆基感到这个人的谈吐挺风趣,正要继续盘问,王十一的妻子出来献茶了。她身材颀长,容貌秀媚,虽是葛衫布裙的村妇打扮,但举止大方,隐隐透出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李隆基不由得多睃了几眼。而王十一这时却走到外间去了。

李隆基喝着茶,忽然发现屋子北墙上斜挂着一把刀,便问王十一的妻子:“你丈夫还习武?”

“他只识几个字,不大习武。那柄刀是他祖上留下来的,虽说家道贫寒,也未舍得变卖。”

“嗯?拿来我看看!”

王十一的妻子从墙上摘下刀,李隆基刚要伸手去接,她却把刀递给了在李隆基身旁侍立的王毛仲。

这王毛仲是李隆基的另一个贴身奴仆,为人机灵乖巧。他用袍袖拂去刀鞘上的灰尘,将刀捧到了李隆基的面前。

李隆基抽出刀来一看,不由得赞道:“真是一口好刀!”

“此刀名叫青锋。迎着日光,可看出刀锋闪闪泛出青光。”王十一的妻子补充说。

“嗯。你丈夫何方人氏?”

“祖上是河内人,数年前流落江都……”

闲谈之间,李隆基听到外间厨房里有杂沓忙乱的脚步声。他起身踅到外间一看,只见烟雾腾腾,香气扑鼻,王十一正指挥着跟自己来的李守德等几个奴仆忙着做饭。他已将家中的驴子杀死,煮了满满一陶锅驴肉,上面还浮着青蒜。

王十一见李隆基出来,没有打招呼,只冲他笑了笑,一边扇火,一边摇头晃脑地唱道:

 

蓬门亮亮,贵人天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