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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

没人答应。

“汤姆!”

还是没人答应。

“真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怎么了。汤姆,你在吗?”

老妇人往下拉了拉眼镜,从镜框的上面环视了一遍房间;又把眼镜往上推了推,从镜框的下面打量了一番。像小男孩这么个小东西,她是很少或者从不透过镜片去寻找的。眼镜是她威严的象征,也是她心爱的宝贝,她戴眼镜是为了看上去“有派”,而不是为了实用——即便是戴上一副火炉盖子,她也一样看得清楚。她愣了一会儿,有点儿不知所措,接着用不太凶却让家具都能听得见的声音嚷道:“你给我听好了,要是让我逮着你,我就……”

她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她正弯腰用扫把在床底下捅,一边捅一边喘着粗气。除了一只猫,床底下就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淘气的孩子!”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树林里有一条小路。我们沿着小路,蹑手蹑脚地朝寡妇家花园的尽头走去。我们猫着腰,怕树枝刮到头。经过厨房的时候,我被一截树根绊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们赶紧卧倒在地,一动不动。

沃森小姐有个大个子黑奴,名叫吉姆,他正靠着厨房的门坐着呢。吉姆身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看他看得很清楚。他站起来,伸长脖子,听了一会儿,接着说:

“谁在那儿?”

吉姆又听了一会儿,然后踮着脚尖走下楼,正好站到了我和汤姆中间。我们一伸手,差不多就能够到他了。我们三个人挨得那么近,却在大约好几分钟里,没发出一点儿声音。这时,我脚踝上有个地方痒起来,我却不能挠;接着,我的耳朵也痒了起来;再然后,我的后背上,恰好就在两肩中间的位置也痒起来。那痒的滋味,好像我不挠就会死掉似的。我已经好多次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了。如果你是和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是在葬礼上,又或者是在睡不着硬要去睡的时候——总之,只要你是在不适合挠痒的场合,你浑身上下就会有一千个地方发痒。

《汤姆索亚出洋记》

有一段日子,汤姆确实过得心满意足。大家伙儿都对他刮目相看,他昂着头,在镇子里走过来,走过去,好像自己是整个镇子的主人。有人叫他“旅行家汤姆·索亚”,这让汤姆的心里充满自豪,简直可以说是神采飞扬。吉姆和我完全没办法和他比,我们俩到下游去,只能坐木筏,回来的时候才可能坐汽船,可汤姆来回都得坐汽船才行。村里的小伙子们对吉姆和我称得上羡慕,可天哪,他们对汤姆简直就是膜拜。

当然,我猜得也许不对,不过要是没有老纳特·帕森,上次的冒险足以让汤姆安分下来。纳特是个大高个,不胖,但长得结实。他是邮政局长,人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憨厚,头发秃得有点儿早,是他那个年纪的人当中健谈的。三十年了,他是村里一个有点儿名头的人——我说的是作为旅行家的名头。老纳特对此自然非常自豪。村里人计算过,老纳特讲他自己旅行的故事足足有一百万遍,而且每次都乐此不疲。

《汤姆索亚探案记》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吧?这就是初春浮躁症。对,就是这个名字。要是你得了这种病,你就想……唉,其实你还真不知道想要什么,只是感到心痛不已。心痛了,还是忍不住在想!对你而言,似乎离开是你想做的。逃离那些老旧单调的事情,逃离你已适应但也厌倦了的事情,去尝试新鲜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想法,你想出去做个流浪汉。你想流浪到具有异域风情的国家,去体验神秘、新奇与浪漫。要是你做不到,差一点儿也可以将就,能去哪儿就去哪儿。只要能离开,都是值得感念的好机会。

嗯,我和汤姆·索亚就患了这种初春浮躁症,并且很严重。可是,想让汤姆离开似乎可能性不大。他的姨妈波莉说过,绝不允许汤姆退学,四处乱窜虚度光阴,所以我们感觉很沮丧。某天太阳落山时,我们坐在门前台阶上讨论这件事。波莉姨妈突然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封信说道:

“汤姆,我看你得收拾收拾,去一趟阿肯色州了,塞莉姨妈想你了。”

《王子与贫儿》

贝特和南安是一对十五岁的双胞胎,她们心地善良,却身穿脏兮兮的破衣烂衫,而且十分愚昧无知。她们的母亲和她们一样。而她们的父亲和祖母简直是两个魔鬼。他们老是喝酒,然后就互相打架,或者碰上谁就对谁拳脚相加。无论是清醒还是醉酒,他们的嘴里总是骂骂咧咧。约翰·坎迪是个小偷,他的母亲则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都教成了乞丐,却没能把他们教成小偷。这栋楼里住着形形色色的穷苦人,唯有一位善良的老神父跟他们不是一类人,国王给了他一些养老钱,然后将他打发出了教堂,他经常把孩子们叫到一旁,悄悄教诲他们要走正道。这位安德鲁神父还教了汤姆一点儿拉丁语,以及简单的读写。他原本还想教教汤姆的两个姐姐,不过她们害怕被朋友嘲笑,因为她们的朋友是不会容忍她们学会这些稀奇玩意儿的。

《傻瓜威尔逊》

“现在,我担心的就剩下一个人了,就是那个傻瓜威尔逊。大家喊他‘傻瓜’,说他是个笨蛋。我的主啊,那家伙和我一样,可不是什么傻瓜。除了德里斯科尔法官,还有彭·霍华德,他可是镇上聪明的人呀!这个该死的家伙,他那几块可恶的玻璃真叫我担心。我看,他就是个巫师。不过没关系,这几天我不妨顺便从他那儿经过,假装以为他想给孩子们留指印。如果连他也没有发觉孩子被调了包,我敢肯定没人能发现了,那么我也就安全了,这是肯定的。不过,我觉得好还是随身带上一块马蹄铁,好辟他的巫术。”

毫无疑问,新买来的黑人没有给罗克茜造成任何麻烦。主人也是。他有一桩投机的买卖正面临一些风险,他的心思全放在这桩买卖上了,所以即便看到这两个孩子也视若无睹。主人在跟前时,罗克茜只需要把孩子们逗得咧嘴大笑就行了。这样,主人看到的只是两张露出了牙龈的嘴巴。还没等两个小家伙这阵大笑过去恢复正常的模样,他就已经走开了。

《百万英镑》

诸位应该记得,英格兰银行签发过两张面额为一百万英镑的大钞吧,那是专门用来与某国进行公共交易的。出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其中一张使用后已经注销,另一张还存放在银行的金库里。

这不,兄弟俩聊着聊着,忽然想到,假如有个外地人在伦敦漂泊流浪,没有朋友也没有钱,却聪明诚实,身上只有这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但他无法证明自己是这张钞票的主人,那么这个人的命运会怎么样?哥哥说,那个人肯定得饿死;弟弟说,不会。哥哥说,他要是去银行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兑现,当场就得被逮捕。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起来,后来弟弟想出了个主意,他愿意拿出两万英镑,赌这位外地人无论如何也能靠这张大钞维持三十天的生活,而且能够免受牢狱之苦。哥哥同意了。弟弟起身去银行买来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看见了吧,这就是英国人,敢说敢做!接着弟弟口述,文员代笔,用漂亮的楷体字写了一封信。接下来,两兄弟便坐在窗边守株待兔,足足等了一天也没找到中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