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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三十岁以前,迟在三十五岁以前,我还不能使自己脱离平凡,那么我就自杀。”
  “可什么又是不平凡呢?”
  “比如所有那些成功人士。”
  “具体说来。”
  “就是起码要有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起码要成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吧?还起码要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吧?”
  “要有什么样的房,要有什么样的车?在你看来,多少存款算数目可观呢?”
  “这,我还没认真想过……”
  ……以上,是我和某大一男生的对话。那是一所较著名的大学,我被邀讲座。对话是在五六百人之间公开进行的。我觉得,他的话代表了不少学子的人生志向。我已经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然此后我常思考一个人的平凡或不平凡,却是真的。按《新华词典》的解释,平凡即普通,平凡的人即平民。《新华词典》特别在括号内加注——泛指区别于贵族和特权阶层的人。做一个平凡的人真的那么令人沮丧么?倘注定一生平凡,真的毋宁三十五岁以前自杀么?我明白那大一男生的话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往高处走”的愿望,虽说得郑重,其实听的人倒是不必太认真的。
  我既思考了,于是觉出了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时代,近十年来,一直所呈现着的种种文化倾向的流弊,那就是——在中国还只不过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阶段,在普遍之中国人还不能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情况下,中国的当代文化,未免过分“热忱”地兜售所谓“不平凡”的人生的招贴画了,这种宣扬尤其是广告兜售几乎随处可见。而终,所谓不平凡的人的人生质量,在如此这般的文化那儿,差不多又总是被归结到如下几点——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开着什么样的车子,有着多少资产,于是社会给予怎样的敬意和地位;于是,倘是男人,便娶了怎样怎样的女人……
  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也很盛行过同样性质的文化倾向,体现于男人,那时叫“五子登科”,即房子、车子、位子、票子、女子。一个男人如果都追求到了,似乎就摆脱平凡了。同样年代的西方的文化,也曾呈现过类似的文化倾向。区别乃是,在他们的文化那儿,是花边,是文化的副产品;而在我们这儿,在七八十年后的今天,却仿佛的渐成文化的主流。这一种文化理念的反复宣扬,折射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逻辑——谁终于摆脱平凡了,谁理所当然地是当代英雄;谁依然平凡着甚至注定一生平凡,谁是狗熊。并且,每有俨然足以代表文化的文化人士和思想特别“与时俱进”似的知识分子,话里话外地帮衬着造势,暗示出更其伤害平凡人的一种逻辑那就是——一个时势造英雄的时代已然到来,多好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不是已经争先恐后地不平凡起来了么?你居然还平凡着,你不是狗熊又是什么呢?
  一点儿也不夸大其词地说,此种文化倾向,是一种文化的反动倾向。和尼采的所谓“超人哲学”的疯话一样,是漠视,甚至鄙视和辱骂平凡人之社会地位以及人生意义的文化倾向。是反众生的。是与文化的基本社会作用相悖的。是对于社会和时代的人文成分结构具有破坏性的。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下一代,如果他们普遍认为迟三十五岁以前不能摆脱平凡便莫如死掉算了,那是毫不奇怪的。
  人类社会的一个真相是,而且必然永远是——牢固地将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确立在位置,不允许任何意识之形态动摇它的位置,更不允许它的位置被颠覆。这乃是古今中外的文化的不二立场。像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的位置一样神圣。当然,这里所指的,是那种极其清醒的、冷静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能够在任何时代都“锁定”人类社会真相的文化;而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嫌贫爱富的、每被金钱的作用左右得晕头转向的文化。那种文化只不过是文化的泡沫,像制糖厂的糖浆池里泛起的糖浆沫。造假的人往往将其收集了浇在模子里,于是“生产”出以假乱真的“野蜂窝”。
  文化的“野蜂窝”比街头巷尾地摊上卖的“野蜂窝”更是对人有害的东西。后者只不过使人腹泻,而前者紊乱社会的神经。
  平凡的人们,即普通的人们,即古罗马阶段划分中的平民。在平民之下,只有奴隶。平民的社会地位之上,是僧侣、骑士、贵族。
  但是,即使在古罗马,那个封建的强大帝国的大脑,也从未敢漠视社会地位仅仅高于奴隶的平民。作为它的精英的文化思想的传播者,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们,他们虽然一致不屑地视奴隶为“会说话的工具”,但却不敢轻佻地发任何怀疑平民之社会地位的言论。恰恰相反,对于平民,他们的思想中有一个一脉相承的共同点——平民是城邦的主体,平民是国家的主体。没有平民的作用,没有罗马成为强大帝国的前提。
  凯撒被谋杀了,布鲁图要到广场上去向平民们解释自己参与了的行为——“我爱凯撒,但更爱罗马”。
  为什么呢?因为那行为若不能得到平民的理解,就不能成为正确的行为。安东尼顺利接替了凯撒,因为他利用了平民的不满,觉得那是他的机会。屋大维招兵募将,从安东尼手中夺回了摄政权,因为他调查了解到,平民将支持他。
  古罗马帝国一度称雄于世,靠的是平民中蕴藏着的改朝换代的伟力。它的衰亡,也首先是由于平民抛弃了它。僧侣加上骑士加上贵族,构不成罗马帝国,因为他们的总数只不过是平民的千万分之几。
  中国古代,称平凡的人们亦即普通的人们为“元元”;佛教中形容为“芸芸众生”;在文人那儿叫“苍生”;在野史中叫“百姓”;在正史中叫“庶民”。而相对于宪法叫“公民”。没有平凡的亦即普通的人们的承认,任何一国的任何宪法没有任何意义。“公民”一词将因失去了平民成分而是荒诞可笑之词。
  中国古代的文化和古代的思想家们,关注并体恤“元元”们的记载举不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