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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于是生活像极了生活》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

 

鲁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两个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其实天下雅事尽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没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当然觉得那是可羡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这样一个条件,那可羡的情形也就不怎样可羡,似乎还不如独自一个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萝卜白菜。
近看见有人写文章,女人怀孕写作“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病才是生理变态。病人的一张脸就够瞧的,有的黄得像讣闻纸,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铜器,比髑髅多一张皮,比面具多几个眨眼。病是变态,由活人变成死人的一条必经之路。因为病是变态,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颦,人以为美,我想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还有逐臭之夫,这也就不足为奇。我由于一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中国人不适宜于住医院。在不病的时候,每个人在家里都可以做土皇帝,佣仆不消说是用钱雇来的奴隶,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隶,父母是志愿的奴隶,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违和,抬进医院,恨不得把整个的家(连厨房在内)都搬进去!病人到了医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买西瓜,忽而冲藕粉,忽而打洗脸水,忽而灌暖水壶。与其说医院家庭化,毋宁说医院旅馆化,像旅馆的一点,便是人声嘈杂。四号病人快要咽气,这并不妨碍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谈阔论;六号病人刚吞下两包安眠药,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里扯着嗓子喊黄嫂。医院是生与死的决斗场,呻吟号啕以及欢呼叫嚣之声,当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圣人弗禁;所苦者是把医院当作养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对于我隔壁病房所发的声音,是能加以原谅的。是夜半,是女人声音,先是摇铃随后是喊“小姐”,然后一声铃间一声喊,由元板到流水板,愈来愈促,愈来愈高,我想医院里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间的之外大概谁都听到了,然而没有人送给她 
所要用的那件东西。呼声渐变成嚎声,情急渐变成衷恳,等到那件东西等因奉此地辗转送到时,已经过了时效,不复成为有用的了。 
旧式讣闻喜用“寿终正寝”字样,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家里
养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会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须寿终,则寿终正寝是值得提出来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例如对于一个冒领米贴的人,平时绝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连打几次强心针之后,再看着那个人贸贸然来,也就不禁心软,认为他究竟也还可以算作一个圆颅方趾的人。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人,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时施给,才能容易使人认识那份同情。一个人病得吃东西都需要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探视,那一点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进去。病人会觉得人类当中彼此还有联系,人对人究竟比兽对人要温和得多。不过探视病人是一种艺术,和新闻记者的访问不同,和吊丧又不同。我近一次病,病情相当曲折,叙述起来要半小时,如用欧化语体来说半小时还不够;而来看我的人是如此诚恳,问起我的病状便不能不详为报告,而讲述到三十次以上时,便感觉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讲台上开话匣片子那样单调而且惭愧。我的办法是,对于远路来的人我讲得要稍为扩大一些,而且要强调病的危险,为的是叫他感觉此行不虚,不使过于失望;对于邻近的朋友们则不免一切从简诸希矜宥!有些异常热心的人,如果不给我一点什么帮助,一定不肯走开,即使走开也一定不会愉快。我为使他愉快起见,口虽不渴也要请他倒过一杯水来,自己做“扶起娇无力” 
状。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见我就要脱离苦海,不免悟出许多佛门大道理,脸上愈发严重,一言不发,愁眉苦脸。对于这朋友我将来特别要借重,因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还适于守尸。

 

门铃
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


 
居住的地方不该砌起围墙。既然砌了墙,不该留一个出入的门口。既然留了门口,不该按上一个门铃。因为门铃带来许多烦恼。
门铃非奢侈品,前后左右的邻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装门铃大概都是属于一个类型,发出哑哑的、沙沙的声音。一声铃响,就是心惊,以为有什么人的高轩莅止,需要仔细地倾耳辨别,究竟是人家的铃响,还是自己的铃响。一方面怕开门太迟慢待嘉宾,一方面怕一场误会徒劳往返,然而必须等待第二声甚至第三声铃响,才能确实分辨出来,往往因此而惹得来人不耐烦,面有愠色。于是我把门铃拆去,换装了一个声音与众不同的铃。铃一响,就去开门,真正的是如响斯应。
实际上不能如响斯应。寒舍虽非深宅大院,但是没有应门三尺之僮,必须自理门户,由起居之处走到门口也还有一点空间,空间即时间,有时还要脱鞋换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间要有一点耽搁。新的门铃响声相当洪亮,不但主人不会充耳不闻,客人自己也听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愿意在门外多停留几秒钟,总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来应门。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门铃如鸣警报,一声比一声急。有时候沿门求乞的人,也充分地利用这一设备,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大模大样地按铃。卖广柑的,修理棕绷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销酱油的,
推销牛奶的,传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权利按铃,而且常是在令人感觉不方便的时候来使劲地按铃。铃声无论怎样悦耳,总是给人以不悦快的预兆时为多,铃是为人按的,不拘什么人都可以按,主人有应声开门的义务,没有不去开门的权利。开门之后,一个鸠首鹄面的人手里拿着烂糟糟的一本捐册,缘起写得十分凄惨,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还有什么证明文件之类。遇到这种场面,除了敬谨捐献之外,夫复何良?然而这不是伤脑筋的事,尤有甚于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际,一声铃响,令人怵然以惊,赶紧披衣起身施施然出。开门四望, 
阒无一人,只觉阴风扑面,令人打一个冷战。一条夹着尾巴的野狗斜着眼睛瞟我一下匆匆过去,一个不信鬼的人遇见这样情形也要觉得心头栗栗。这种怪事时常发生,久之我才知道这乃是一些小朋友们的户外游戏之一种,“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张望的时候,他也许是藏在一个墙角正在窃窃冷笑。
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电铃的盖子,否则为什么门口的电铃上的盖子常常不翼而飞呢?这种盖子是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场的,不值得窃取,只能像集邮一般地满足一种收藏的癖好。但是这癖好却建筑在别人的烦恼上。没有把你的大门摘走,已是取不伤廉,还怨的是什么?感谢工业的伟大的进步,有一种电铃没有凸出的圆盖了,钉在墙上平糊糊的只露出滑不溜丢的一个小尖头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国固有文明,拉铃和电铃一样有用,而烦恼较少。《江南余载》有这样一条:“陈雍家置大铃,署其旁曰:‘无钱雇仆,客至请挽之。’”今之拉铃,即其遗风。这样的拉铃简单朴素,既无虞被人采集而去,亦不致被视为户外游戏的用具。而且,既非电化器材,不怕停电。从前我家里的门铃就是这样的,记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殡时狮子“松活”的头下系着的几个大铜铃,扎在一起累累然挂在房檐下,作为门铃用。挽拉起来,哗啷哗啷地乱响,声势浩大。自从改装了电铃,就一直烦恼,直到于今。 
这一切烦恼皆是城市生活环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