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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自我意识与自由
吴增定
(北京大学哲学系)

摘要:本文旨在从卢梭对资产者的批判入手,从整体上探讨他对于人的自然本性、人类文明的起源、平等、自由等诸问题的思考。众所周知,洛克从财产的角度来理解人的自由,并且将自由人看成是财产的占有者,也就是资产者。但在卢梭看来,资产者的这种自由隐含了一种自我相对于他人和社会的自私之爱,因此在本质上必须依赖于他人和社会,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此外,资产者还内在地包含了一种自我分裂,也就是自然人和公民的对立。为了克服这种自我分裂,卢梭设想了返回自然和返回政治这两种解决方案。但是,本文根据对于卢梭思想的深入分析,认为卢梭的这两种解决方案都并不成功。

非社会的社会契约
谢清露
(巴黎大学哲学认识论政治学中心)

摘要:卢梭延续了之前自然法学家的立场,将政治共同体的建立视作个体出于自我保存订立契约的产物。在他看来,根据自我保存的要求,个体要在联合他人力量的同时避免他人的奴役,亦即保障自己的自由。如何做到这一点,便成为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对此,《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借助对自然状态和文明社会的刻画,从正反两个角度证明排除人际纽带的必要性。这一方案使卢梭的社会契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独特形态,而它成立的关键便是公意。

卢梭思想中的amour-propre
赵宇飞
(波士顿学院政治学系)

摘要:在卢梭思想中,amourpropre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卢梭在《论不平等》中通过对人从自然状态进入到文明社会的刻画,勾勒出了amourpropre堕落的过程,并将其视为导致人类社会中的不平等和邪恶的根源。而在《爱弥儿》和部分政治性作品中,卢梭则分别为amourpropre安排了两条不同的救赎之路。在前者中,amourpropre成为道德个体培养过程中的枢纽性环节。而在后者中,amourpropre则为培养公民的祖国之爱奠定了内在激情层面的基础。


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初探
岳鹭遥
(北京大学哲学系)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首先从卢梭对该问题的论述入手,分析他所刻画的两种“自然”概念的统一性,在此基础上分析卢梭的自然状态是否是对历史阶段的模糊表述,给出对于卢梭思想规范性和历史性两个维度的初步理解,进而分析卢梭和霍布斯在自然状态问题上的承继和对话关系,由此说明卢梭政治思想的突破性,并终落脚在卢梭对人性整全和现实处境的双重关注之上。

《爱弥儿》的五幅版画
斯科特 撰 杨光 译

摘要:卢梭的任务是让读者看到他在其哲学“启示”中所看到的东西,但这是一个悖谬的任务,因为他必须说服读者他们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他们必须学会重新去看。为了转变读者的视角,卢梭在作品中使用了与视觉有关的意象和修辞手法。他所激发的洞见,既代表了对于人性和德性的正确视角,也展现了学会恰当看待我们自身所面临的阻碍。作为雕刻工的学徒,卢梭尤其感兴趣于通过实际图像(如题图或插图)来教育他的读者。本文旨在为《爱弥儿,或论教育》的版画提供一个解读,以探究卢梭如何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教育读者:一是挑战读者关于人性的旧有看法;二是塑造爱弥儿作为人性和德性上的新榜样,以取代传统的榜样。

《论语》“井有仁”章的道德实践意义
马永康
(中山大学哲学系、广州与中外文化交流研究中心)

摘要:历代对《论语》“井有仁”章有争论。结合历代注解,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宰我通过设定类似于思想实验式的复合情境,质疑仁者不顾一切求仁是否容易做出如自投入井那样的糊涂事。孔子的回答有意用君子替换仁者,表明在具体道德实践中,有德者需要统合不同的德性来作出应对;而“可逝不可陷”和“可欺不可罔”与宰我的提问形成了两重层次关系:“可逝不可陷”回应了情境主体的具体做法,可以前住但不可陷进井中;“可欺不可罔”坚持有德者应该不事先对他人存有提防之心,可以接受被欺骗但不能自我迷惑。在这背后,展示出其“行仁”的思想。

论博丹的不宽容
张云天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摘要:作为16世纪法国杰出的法学家、政治哲学家,博丹对西方近代思想的演进具有深远影响。沃格林在《政治观念史稿》中非常推崇博丹,他曾说“博丹思想的活力中心就在于他的宗教性”;而若想理解博丹的宗教思想,就必须首先理解他如何区分“先知”、“信徒”、“猪猡”和“魔鬼”这四种人。博丹的宗教宽容仅限于“信徒”之间以及“先知”对大多数教徒的态度,对于“猪猡”和“魔鬼”,博丹的宗教态度是彻底的、决然的、毫不留情的不宽容。与之相反,启蒙智识人一向倡导不加区分的宗教宽容,却未能注意加尔文主义及其背后的现代性不仅破坏了传统的灵性秩序,而且将会进一步导致政治失序,终引发了欧洲的法国内战、英国内战、三十年战争等宗教分裂战争,甚至也为后来纳粹的极权主义和如今西方面临疫情时的混乱无序留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