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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书商札记》:
  我曾经写道我在我书铺里一直是孤身一人,但,近几个月,我养了一只猫来作伴儿。 猫是理想的文学伴侣。一位太太,我有把握说,要是跟猫比起来只会甘拜下风。狗是无法接受的。它也许适合于肉铺——在一个书铺里它会格格不入。就同一只猫而言,书贩所养的与鱼贩所养的和烤面包师所养的从性情上讲乃是截然不同的动物。在那些铺子里猫是派用场的动物——我揣摩畜养它是为了吃掉鱼的内脏或者控制住种种鼠患——但在我的铺子里,它的功能则是那种体现亲密友好性质的。它同时兼具装饰性——沉思性——涵养性, 它在我内心产生出异乎寻常的镇定与满足。 我的猫有辨别力。每逢礼拜天——简直难以置信——她会趴在一部大开本的旧式“家庭用圣经”上面。这部《圣经》是我违反商业逻辑从一位继承它的女士手中买下的。她不是一个圣物嘲笑者或是贬低“圣书”人们中的一个。她的命运有所不同。她是一个虔敬之家的幸存者,经由她的长兄她继承了她父母的“家庭用圣经”,之后由于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相继过世又陆续继承了其他四部《圣经》——其笨重丝毫不亚于我从她那儿买到的那部。带着这堆“圣书”的辎重,以及托上帝之福又添了许多个孩子,她想法子通过与我做生意来减轻她这两种负荷。她从那个卖蔬菜水果的人那里听说——天晓得那闲话是怎么回事儿——我生性柔懦、简单。备了她的介绍她来求见我。我买下那册大部头。它宽一英尺、高一英尺半,的确是——从一个书贩的角度看——一部真正的书。没有书架搁得下它。它制作来是为了平放的——我想象——假如没给它配一个诵经台的话,它是要平放在高且优雅的五斗橱顶部某块儿镶着花边儿的旧时岁月的台布上面的。

    然而我的橱柜是我后面铺子里一个有意思的特色之处。它同书籍毫不搭界,除去涉及本书商之吃与喝——使用碟子和勺子——像一个基督徒那样。我有一套上好的餐具,包括茶杯、茶托、盘子、碗和调菜盆。这套瓷器是白色的粗瓷,上面印有诱人的蓝色图案。我有的J1具,各式各样,这是真的——我是能够欣赏刀具的花样繁多的,一把刀柄是有裂纹的、污渍渍的、黄色骨头,一把刀是麻利的、做生意的家伙——单薄却虽细犹坚——刀柄是波纹金属。有些刀养来是充作面包刀用的,而有些JU似乎生来即带着嗜血的意图。我运气不赖。两种刀我都有——还有其他五花八门适用于各种场合的。
  我还备有雕花玻璃酒瓶、玻璃杯和平底直壁玻璃杯,因为我喝啤酒、威士忌和葡萄酒。今天早上我为我自己煮了茶——我把茶煮得很淡,而且喝掉了一大半儿——为调剂味道放入几片柠檬和糖。我不用奶:在我这样的屋子里放奶可不方便,我自己断了奶,我的猫也甭想喝到它。
  我记起有一次我遇到一个茶园园主正在责骂把一份精美的东方蔬菜煮成汤或者茶一样的饮品同出自母牛乳房的这一粗俗畜产品混在一起的滔天罪行。我觉得这位印度裔英国人的反对恰如其分。
  我大部分时间待在我书铺后面的铺子里。前面铺子我干脆连椅子都没放。当我照料书铺的时候我就伏在柜台台面上阅读——一个悠闲的姿势——也是一个成心做出来的书呆子气的姿势——只要一个人把他的头搁在他的一只手上——两个胳膊肘放到台面上。这样一来,我想消化也会变得静止。柜台面隆起的边缘将胃对半儿分开,有利于镇静下来。一个苏格兰流浪汉,我开书铺之前认识的,给我讲过一幢出租房间的老宅的故事,他称这幢房屋为“客栈”——他在格拉斯哥路上的那家客栈住过——或是在约克路上?总之这是一幢老宅,经历过繁盛的日子,它里面的各个大房间四下里容纳的都是“住廉价旅馆的人”,每个人躺在地板的床垫上,头全都冲向墙。到了房间的中央处从上面垂下一根绳子,绳子距离地板约莫四英尺的样子。那些付不起一晚上四便土睡地板床上的,可以来个“两便士的吊挂”。其做法是用绳子悬吊起来,头、肩膀、手臂和身子在一端,大腿、臀部和小腿在另一端。那些有眼力的人——以及那些从前丢过东西的人——会用他们的外衣团成一个衬垫,但光秃秃的绳子(我那朋友讲)也不是不舒服。头冲向下方,这也有助于睡眠——尽管早上要在粗鲁的对待中醒来,因为客栈主人(他一点都不发怵)要解开绳索将那壮汉放下来。接下来所有“两便士吊挂者”都知道一夜的休息结束了而又一天已经开始。
  我想要休息和什么事儿都不做的时候就坐在我的椅子里,从椅子上——透过那扇半启的门——我能看到我的书铺。我一向是到了中午才正儿八经吃顿饭,因为我嫌早餐麻烦,早上只是喝喝茶。我中午那顿饭我通常自己准备,可所谓准备不过是将餐盘和食物取出来而已。面包、洋葱、奶酪、啤酒是我的基本食物,虽然有时候我也吃馅饼和烤牛肉。我也常常煮汤,但近来我考虑这有失体统,书铺闻起来不该像是一个食物施舍处。我自己满足于比较简单的食物,这些简单的食物意味着实际上不用洗碗——洗碗对我而言减得越少越好——它依然是消耗肉体的事情之一。
  我总是在吃饭的时候阅读。这益于消化,尽管大夫们有他们的说法。它还有一个更大的优点,因为吃饭时候阅读的人对食物绝不会狼吞虎咽。“有一个将军死于过劳,就有九个将军死于贪吃。”据说这是威灵顿公爵曾经讲过的——虽然我喜爱食物——但我很高兴读书从来给不了我足够的时间让我成为一个饕餮食客。我的个别顾客会在我后面的铺子里发现我,偶尔我会同他们吸吸烟斗,喝上一杯。但这不经常。让我觉得汤不适宜的顾虑同样让我觉得把我生意的这间附加建筑变为酒吧也不适宜。我是一个为社会服务的人,可我不想把我的铺子变成一个小酒馆。我觉得我身上具有某种住在偏远地区之人所特有的品性,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必须这样避开世人。我琢磨我是真的腼腆——但无论我动机如何——我喜欢书铺后面的铺子不亚于书铺本身,因为若是在书铺里我被提醒说人不仅仅是靠面包活着,那么在后面铺子里我则无法忘怀一个人独处有多么的惬意——能够把芸芸众生屏蔽在外,同他内心深处的黑暗默默交融,那黑暗他欣然地称之为自己的灵魂。接下来我能够回答惠特曼的提问了——
  ……